《特立獨行的華夏文明》全稿23第三章已是懸崖百丈冰01_風聞
mamimima-2021-11-05 10:14
第三章****已是懸崖百丈冰
一、春秋戰國與諸子百家
華夏文明,孕育萬載,於夏朝建立前後(大禹治水成功之後),以完整面貌,誕生於這個世界。隨後經歷夏商兩朝的不斷發展豐富,至周初,“文王拘裏而演周易”[55],基本以今天我們所見《周易》經文部分,將華夏文明濃縮成《易》的理論形式闡述給世人。
如果只看《易》的經文,我們可以這樣説:至西周,華夏文明以現實強於理論的狀態外顯。因為《易》的經文部分,幾乎就是各卦的吉凶斷言。它更多以工具形式表現出來,而幾乎不談及造就這些現實結果的原因和原理。
因此, 對於華夏文明的理論原初形態而言,成就其客觀、主觀核心原因,是作為華夏核心理論的默認前提存在的。也就是,那些形成華夏文明如此的原因,被華夏族認為是理所應當、不必言説、根本沒有必要質疑的狀態存在着。
我們依靠理論,去判斷不同狀態會面臨怎樣的吉凶,從而使實踐趨吉避凶。除此以外,依靠什麼客觀條件實現趨吉避凶,在什麼價值觀指導下趨吉避凶,這些問題需要討論嗎?
——是什麼讓華夏一直強大的?
——華夏人民團結一起會產生什麼?
——華夏子民為什麼要這樣做?
在經文部分是沒有什麼太多的解釋的,這就是“百姓日用而不知”啊。百姓只知道如何趨吉避凶。但是,什麼是我們認為的吉凶?如何知道吉凶?利用什麼來實現趨吉避凶?我們為什麼要這樣想,這般做?百姓是不自知的。因為祖先的實踐經驗離的並不遙遠,而且那些重大的經驗教訓的傳承,與孝文化的不斷發展深度糾纏在一起,成為現實理所當然的存在。
因此,直到西周末期,華夏文明的核心部分,是以一種所有人都認為理所應當,就該如此,不必解釋,更不需質疑的狀態存在着(孔子時期對仁、善、德等概念的價值觀判斷,在當時整個華夏社會中是沒有太多人質疑的普遍共識。《論語》與《道德經》對這些概念的價值觀定性是沒有本質差異,大家更多的分歧是這些概念的優先性次序。比如孔子強調仁的優先性地位“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生而成仁[56]”,但老子則強調道的優先性地位“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仁而後義,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57]”。這顯示,道德仁義禮智信的價值觀定性,以及其反應的當時華夏文明向善的價值朝向,是作為社會的普遍共識存在的。這與之後戰國孟子時期形成明顯反差,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58];“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59]”所以春秋以前,華夏文明的很多共識,尤其價值觀朝向是以“述而不作”形式存在,而“述”更多體現與祖先崇拜場景中。但是華夏曆史進入戰國時期,長期戰亂現實對華夏文明的根基產生了致命性的衝擊。),就如你我共處一室,你就不必向我證明你存在着而存在一樣。他不是以一種凝固的文字論述形式存在,而是就在活生生的現實生活中。 太陽每天升起,故不必教育大眾太陽會每天升起。歷史也本就如此:從華、夏族開始相互文化交流開始,強大的農耕文化,強大的政治意志,強大的武力,都是始終華夏族自強的根本;而團結一致,以自強為本,能實現與天地之威比肩,戰勝洪水,使人-自然和合共存,夏商不斷開疆擴土,與四夷共存相融,這就是至善的大吉所在。自強向善——就是實現大吉的實踐結果的必然前提。這就是華夏先民一直以來不需要言説、證明的在場的事實,就如太陽每天都要升起般是理所應當的鮮活歷史。
但是隨着歷史從西周走向春秋戰國,一切都開始改變了。被認為春秋時期所創的《易經》的《十翼》,深刻了解釋了《易》的經文內涵。把如何、怎能趨吉避凶的問題進行了深度的闡釋。之所以要釐清實踐結果趨吉避凶的理論前提——自強向善。就是那些以往作為客觀事實存在東西,被新的現實所猛烈衝擊,而產生了被顛覆的危機。就如老子在《道德經》所言: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當你開始要釐清文明的核心內容時,那就意味着你在強調的那些部分受到了動搖。當你要呼籲堅守什麼的時候,很大程度意味着你要堅守的,已經被很多人質疑甚至放棄了。
華夏文明自進入春秋戰國後,經歷了一次漫長的生死存亡的考驗。
**1、**一國兩制
華夏政治制度的一國兩制現象,始於炎黃族與東夷蚩尤聯軍大戰後。
“蚩尤乃逐帝,爭於涿鹿之河,九隅無遺,赤帝大懾,乃説於黃帝,執蚩尤殺之於中冀,以甲兵釋怒,用大正,順天思序,紀於大帝,用名之曰絕轡之野,乃命少昊清司馬鳥師,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質,天用大成,至於今不亂.[60]”
東夷地區先民具備強大的武力。以及因此有所依仗的極其自信(執着、固執)地品質(見前一章論述)。這就使得近千年文化大交流,並沒有使得東夷族與近在身邊的華族及夏人,形成相互族羣融合的結果。東夷族表現出了執着而強大的獨立性。在隨後,當合為一族的華夏族力量擴張必然地與東夷族直面衝突的時候,雙方爆發了戰爭。最終以蚩尤族為首領的東夷聯軍戰敗為結束。糟糕的是,主導華夏聯軍的夏人(黃帝)殺掉了不願投降的蚩尤族首領。極大惡化了東夷族與華夏族的相互關係,這對戰敗後的東夷族對華夏族的政治認同、文化認同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這些因素疊加,使得落入華夏族政治管制的東夷領土上的東夷各部,與華夏族的融合極其困難。我們看到後世史書及一些資料記載,夏商兩朝,原東夷地區叛亂不斷,且反叛力量強大,所在地監管的華夏族武力根本無法鎮壓,導致夏商王族軍隊不時出兵鎮壓叛亂的局面。這甚至成為了夏商兩朝亡國的重要因素。而進入周朝,分封華族後裔姜子牙與齊地,發揮華族善於文化交流,行懷柔之策的優點來管制相當東夷故土,同時任命周武王弟弟周公旦之子伯禽於魯地,從北、西兩個方向將東夷族聚居地,以莒國為代表的各東夷孑遺封國,包夾於沿海狹小地域。經過西周長時間的經營,才將東夷族大部融入華夏族。
根據這段歷史,我們看到東夷族與華夏族從黃帝蚩尤之戰後,千餘年敵對情緒不散。因此黃帝殺蚩尤後,不可能簡單再用東夷族來管理東方領土。所以《逸周書》説:乃命少昊清司馬鳥師,以正五帝之官。顯然這就需要華夏本族有人到東夷領土上駐守(一些觀點認為少昊為東夷族出身,筆者對此並不贊同,華夏族殺掉了東夷聯軍蚩尤部落首領,對其直屬部落也應有相當懲處。兩族之間的衝突和敵意如此激烈,可以從之後東夷族不斷反抗千餘年的歷史可見。因此華夏族任命一個東夷族來代華夏族監管東夷故土,是不可想象的。我們可以參考周朝亡殷商後,周武王分封商王紂之子武庚於商都,並將商的王畿分為衞、鄘 、邶 三 個封區,派出武王三個弟弟鎮守的案例來旁證,當年逐鹿之戰後戰勝者應該採取了大致類似的策略。另外可以參考古代羈縻制度,東夷族在戰後一定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但是這種自治權是在華夏王族派出監管的前提下實現的 )。
因此當時華夏族實控的領土上就有了兩種政治治理模式。一種是完成了族羣融合,形成了共同的文化、族羣、甚至文明認同,由華夏本族進行直接統治的地域(原華族及夏族領土);但是對於東夷族聚居區,這種靠武力擴展得到的,短期沒有辦法實現本地土著對華夏族的文化認同、族羣融合的地區,則需要由華夏本族派出一支部族到該地域(少昊一族),進行間接性管理,其目的不僅僅是領土控制、政治治理,還包括促進族羣融合,文化認同的更長遠戰略任務。這大概就是華夏分封制產生的可追溯到的源頭。
分封制原初就是華夏族一個一國兩制的制度設計:整個國土由本族直接實控領土,以及派出監控者間接控制的未完成族羣、文化融合的原他族領土兩部分組成。
但是隨着華夏族在夏商周各朝不斷向周邊四夷擴展實控領土範圍。實控領土的快速擴大,無論是本族直接實控的領地,還是需要派出本族人手間接管控的四夷各族聚居地的範圍,都在夏商周三朝大幅擴展。基於當時生產力條件下形成的實際控制能力發展, 這就需要更多的族羣和人手參與進來進行管理。因此**“本族直管、監(間接)管四夷”的一國兩制模式**,都需要更多部族參與其間進行管理。這就導致之後分封的對象,就從一開始僅對新擴展的四夷族領地,擴展到那些因範圍過大無法有效直管的王族直接控制的領地。逐步形成之後我們看到的華夏分封制樣式。這個樣式,在周朝(西周)形成了成熟狀態。
雖然我們看到周朝開國將疆域分封給數百個諸侯國(還有更多數量沒有被分封的邦國)。但是隻要稍微關注,就能看到清晰的兩制的模式,比如以周王室直屬領土以及周邊一圈姬姓諸侯構築的本族直管(諸侯羣)領地,以及對一些重要戰略地點進行直接控制的地區(比如, 防禦北戎遊牧部落及看管夏人故地的燕國、在湖北原長江中游南蠻地區的庸國、在山東配合華族後裔姜子牙所封齊國監管東夷族的魯國,在前良渚地區的吳國)。除了這些團結在周王身邊的姬姓諸侯,還有以秦、楚為代表的,對原四夷各族領地派出監管類諸侯。
這兩個羣體是有着明顯的地位差異的,秦楚儘管在之後的諸侯兼併中變得日益強大,但一直被中原直管領地諸侯們鄙視為蠻夷。典型案例如楚國。“昔成王盟諸侯於岐陽,楚為荊蠻,置茅蕝,設望表,與鮮卑守燎,故不與盟。”[61]。當年周成王會盟諸侯時,不允許楚進入會盟現場,只是讓楚國與鮮卑一起看守燎火。很顯然,這些派出監管四夷的諸侯,雖被委以監管四夷的重任,但由於天然遠離政治權力中心,他們始終處於政治權力的邊緣地位。
這些監管四夷的諸侯,要承擔鞏固邊陲的巨大責任,但是政治地位又如此之低,因此,楚國感受自身遭受輕視,當看到周王式微,就自稱為蠻夷,以此不再服從周王的管轄,自立為王,隨後遭到周王的討伐。“當週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於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62]”
從楚國的案例,我們能看到,以分封制為核心的一國兩制,有着一個致命的隱患。而這個隱患是導致夏商周三朝輪替的核心原因。
這就是分封制造成那些監管四夷的諸侯,經過長期在四夷之地經營後,相對於華夏族本族(王族)直管(中央、中國)領地,形成了強大的地方勢力,這個地方勢力與四夷本地族羣結合,形成了亦華亦夷的獨特狀態。當處於直管領地的華夏族王族式微時,這些地方勢力就開始有了不臣之心。這時,亦華亦夷的狀態就顯示出特殊的優勢:亦華,華夏族的政治身份,使得對王權的爭奪不失正統(血統、文化),他可以用華夏族身份,去團結部分與王族離心的華夏族部落;亦夷,能讓其與本地蠻夷部落聯手,借用強大的外族力量,為自己爭奪華夏族最高權力。
於是我們看到商代夏,就是如此,長期在東夷地區實施監管的少昊後裔族羣,就可以一邊自詡華夏正朔,一邊又佔了東夷身份(既大用特用龍圖騰,饕餮紋,又再使用玄鳥圖騰)。當夏朝末期,王族勢力衰弱,商王就能利用亦華亦夷的身份,動員最廣大的反夏王(中央)力量取而代之;而周代商,也是如此,周王自詡夏朝後裔,這就是亦華,而周族在有商一朝,長期在戎狄一代“戍邊”,本身就有了亦夷。於是當商王勢弱,周人集結華、夷盟友,借商朝王軍東伐叛亂的東夷,王都兵力空虛的機會,發兵一舉滅商。 **華夏法統在周以前,在祖先序列,而不在王。**周朝談商王篡權,除了多角度證明自身法統合法性的目的以外,更多是不自覺揭露了分封制這種華夏族早期的一國兩制的核心問題,就是處於掌握最高權力的王族與外封(最開始外封與夷地)諸侯之間無法克服的矛盾。
商克夏,就是外封諸侯代替中央王族。
而周克商,同樣也是外封諸侯代替中央王族的
從夏商周三朝輪替,我們看到分封制出現的巨大隱患,盛衰輪迴、強支奪幹。這個隱患,在歷史進入春秋之後,開始向着最極端、最激烈的方向演化。
當然如果我們看世界各地歷史,一國兩制基本是一種普遍現象,比如環地中海早期歷史,商業族羣為了商路和劫掠建立的本土以外的殖民據點,其體制與其本土就有別;古埃及對征服地區採取“包税制”;到古羅馬時期,羅馬軍隊四處征伐,但是在這些異族佔領地並沒有實現其本族領土一樣的統治制度,而大力發展從古埃及來的行省制(海外殖民地的制度模式),除了派出一個簡單駐外辦,把地方税收外包給地方勢力,就幾乎沒有更多的治理行動;而西方到近現代,大航海時代開啓演化出世界殖民史,殖民地統治制度與宗主國本土體制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制度。
在中國,隨着分封制轉向郡縣制後,對暫時無法融入華夏族的族羣,以及對沒有完全實現對華夏文明、華夏中央政治認同的地區,從開始採取的羈縻制度,從土司制等、發展到華夏當下執行的自治區、特區制度,都是從黃帝派出少昊與東夷,創建一國兩制的歷史發展延續。
因此我們看到,一國(一個政治實體)兩制(兩種治理制度),源於歷史所反映的人類族羣繁衍擴大、人類能力提升、人類活動範圍不斷擴展的大趨勢下,一個族羣(或一個政治實體)活動範圍、實控領土擴展到非本族領土上後,基於自身控制能力的侷限性,而採取的與本土即有直接統治制度明顯差異的統治制度。
但是雖然一國兩制是人類歷史上,各個地區普遍出現的現象。但是在不同地方,其方式目的有明顯的差異性。我們僅以東西方比較(華夏文明及環地中海文明)。華夏文明以羈縻制度為例,其現實目的是有效控制,長遠目的是政治認同、文明認同、族羣融合(終極目的將當地土著最終融入華夏族大家庭),所以採取了較為柔軟的身段和管理方式,保持當地土著大量的自治權利。在尊重當地原有文化的基礎上,持續推動華夏文明的教化與四夷與華夏族的融合。因此,華夏自古實行羈縻制地區,歷史上雖有反覆,但是相當多地區上的土著族羣,大都最終深度融入華夏大家庭中。而羈縻制的演化,也因為所在地區民族對華夏文明日益認同度提高,社會發展導致中央政權控制力日益提高,這一內一外的原因,使得現有兩制(自治區、特區)中的中央直接管理比例相對歷史越來越大的歷史趨勢。
我們看到,華夏文明當年僅僅讓東夷族併入華夏族,就用了數千年的歷史;華夏族與長江中下游的南蠻各部、與巴蜀所在各部的融合也不會短與千年這個最小歷史單位;與西南、西北、北方各民族的融合,至今還在持續進行中。可以説,人類的不同民族大融合,是千年功業。沒有千年萬載的文明時空視野,沒有睿智的方法及堅韌不拔的精神,是不會在這個問題上獲得大的進展的。
但是基督教文明近現代殖民史,呈現出他們文明早期一國兩制的特點:殖民地與其宗主國本土製度是完全不同的,雖然殖民者在殖民地用各種手段推動信仰的統一,但是西方殖民者似乎始終沒有興趣或者説沒有信心將殖民地融入本土、將殖民地人民變成本國同族。很大程度,宗主國就跟千年前環地中海歷史一樣,他們更多隻是把殖民地當作傾銷的市場,可以掠奪的資源場。於是當這些國家的國運隨着歷史一有起伏,殖民地就紛紛獨立脱離控制,殖民地人們就變成他國人,甚至在殖民地的本族人也分化出去。
因此,西方的這種一國兩制傳統是來源其歷史的:環地中海歷史上不同族羣高頻的博弈,你方唱罷我登場,各領風騷幾百年的歷史現狀,極少有一個族羣或文化類型能超長時間對一大片特定地區完成持續統治。因此,如何實現不同族羣之間的完滿融合,環地中海文明各個族羣,並沒有很完整豐富的歷史經驗。所以我們看到近現代西方殖民主義,在殖民地對當地土著所呈現的殘暴手段,在於他們歷史經驗中——必須利用歷史給予特定族羣最多幾百年跨度的鼎盛期,來快速完成既定目標。至於那些需要再長時間(千年以上)實施的戰略目標,是基本不在其文明考慮範疇之內的。因為沒有經歷,所以不僅沒有這個信心,也根本沒有這個堅定的願望。
中國的分封制是在一個歷史階段中,基於特殊生產力背景下的一國兩制體制。這個體制發展到西周末期,已經無法再滿足當時的華夏生產力水平的客觀需要,到了要不得不進行深度變革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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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報任安書》司馬遷
[56]《論語。衞靈公篇》
[57]《道德經》老子
[58]《孟子告子章句》
[59]《荀子性惡篇》
[60]《逸周書·嘗麥篇》
[61]《國語》
[62]《史記。楚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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