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獨行的華夏文明》全稿24第三章已是懸崖百丈冰02_風聞
mamimima-2021-11-06 09:58
2、春秋戰國
春秋戰國時期,從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歷經近550年。它以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滅掉智氏,瓜分晉國為分界,前期稱為春秋,後期稱為戰國。
春秋時期,諸侯兼併,以大吃小,是一部諸侯爭霸歷史,華夏控制區內,由周初分封的幾百個諸侯,經歷約300年兼併歷程,減少到7大諸侯以及依附各大諸侯周邊的十餘個小諸侯。
而到戰國時期,七國爭雄,統一進程加速,各大諸侯之間爭鬥愈發激烈,最終以秦滅六國,而一統天下為終結。歷經華夏政治制度由分封制向大一統的全面郡縣制的重大轉折。
春秋戰國時期,是華夏族成立之後第一次出現的、也是至今為止最長的一次長期分裂混戰時期。後世有人描述華夏曆史循環規律,所謂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63]。基本就以此開始。
春秋戰國歷經以此五百餘年的超長內戰,其成因筆者從三個方面着重討論:一是主要原因:生產力發展;二是分封制的內在負面因素導致的;三是討論法統與孝道
生產力發展:
我們看到從華族農耕文化到之後發達的良渚文明,進而使華夏族以當時人類最高生產力水平,成功應對了世紀大洪水。其後到商朝,青銅的大規模應用,到周,鐵器開始大規模進入軍事、生產、生活等等領域。華夏族先進的生產力水平,保證了對外軍事鬥爭的優勢(比如商朝著名的女將領婦好對鬼方等部落的征伐),實際控制領土不斷擴張,同時在華夏族羣內部,大量先進工具及技術進入生產生活領域,導致能生產出承載更多人口的社會財富。因此生產力進步在導致華夏族的人口、領土都大幅增加。今人有人推算,春秋戰國,華夏諸國人口合計大致在2000萬~3500萬左右。人口的增加直接意味着華夏本族可以將更多的土地納入直接控制領土中。同時到了西周末期,跟華夏族對抗千年的東方東夷部族,長江中游的南蠻部族,已經大量融入華夏族之中。
華夏族到西周末期,基本將今天中華最精華的、當時最適宜大規模農耕的土地大部收於囊中。華夏北至遼河流域,南到長江以南,東到 海岸線,北到甘肅東南部,這其間大量地區,歷經夏商周三朝經營,隨着主要土著族羣已經與華夏族大量融合,在整個統治區內,華夏族直接控制力度大幅增加。
而鐵器大量應用,農耕生產力大幅提升,不僅導致耕地總量及農作物產量快速增加,人力的價值不斷提升,更促使私田逐漸氾濫,逐步沖垮了井田制。維護原有貴族體制的經濟基礎遭到嚴重動搖。這些結果,客觀使得大量諸侯及貴族消亡,以及單個政治實體的理論有效控制範圍大幅增加得以可能。周初幾百個封國,到了西周末期,生產力發展已經導致不需要那麼多政治實體來對相關領土實施有效治理,單個諸侯國可以比以往控制更廣大領土及人口,這才是諸侯兼併的內在動因之一.
分封制的內在負面因素:
分封制自身的最大問題,就是前面談到的盛衰輪迴下的強支奪幹。
分封制是華夏文明特色的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建立的背景是尊重現實,華夏本族與周邊四夷尚未實現融合的現實;華夏族本族實控能力不能覆蓋四夷故土的現實;
一國兩制的目的是,中短期實現對領土及族羣的統治,長期目的是實現民族融合,文化融合的和合之道。長期目的決定了夷必歸華。於是,在法統邏輯下,這就形成一個必然的推論:夷必歸華——舊夷新華——新華為華——華夏正朔。這個邏輯幾乎適用直至到今天。而在春秋之前,**華夏法統的核心是夏人領導下的華夏族。**因此,這個時期之前的華夏政治結構主體是:王族(直接管理華夏本族領土的諸侯國羣)與監管四夷的諸侯(間接監管四夷各族的諸侯國羣)。此時,王族與諸侯皆為華夏正朔。因此 王族與諸侯的強支奪幹,在政治法統邏輯上是沒有不可逾越的阻礙的。皆為華夏黃帝之種,何以不可為王?
於是,當商青銅器大興,周春秋開始逐漸普及鐵器,生產力的快速發展,使得單個諸侯可以有效實控的領土及人口大幅增加。於是在監管四夷的秦楚等國對外擴展的廣闊地理空間,就成為這些諸侯國發展潛力和優勢。相反王族及其圍繞其四周的姬姓諸侯就遇到領土擴展困境。這樣,生產力發展越快,戍邊的秦楚這類諸侯潛力兑現的速度和程度就越大。滿足強支奪乾的條件就越快越激烈的到來。夏朝據傳延續國祚近500年,商朝延續國祚500餘年,而西周僅270餘年後就入亂世,這就是分封制強支奪乾的內在邏輯在生產力高速發展下的激烈表現。
數百個爭強的華夏分支,誰能奪幹?這是春秋戰國長期亂世來臨重要的內在原因。
3、法統與孝道
春秋戰國長期戰亂的原因之三,就是華夏法統內涵的變遷.【法統即正統,”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64]”此處大為尊大,一為元,統為始,此處延伸到政權的合法性,不僅指每個朝代建立時的初始合法性、正統性的重要基礎地位(得國需正)。更有擴展每個朝代立國時,對華夏文明從最開始就一以貫之地法統傳承。**因此大一統在周朝時,呈現兩個維度的概念:一本朝以正得國,二本朝立國所尊法統為從華夏之初開始至今一以貫之的承襲。**所以宋 歐陽修説 “《傳》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統。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統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65]。華夏文明的整體論前提顯示,局部總是整體的局部,因此一個朝代的法統,就不僅僅是本朝得國正不正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華夏的法統是從華夏建立之始到華夏最終可能的滅亡是一個整體的傳承邏輯。本朝法統不過是華夏初始法統承襲至今的一個有機部分而已。因此,我們有必要把各個歷史階段的法統的具體內涵作出必要的釐清,我們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引發歷史變遷的原因。】
前面已經討論過從炎黃之戰後到大禹立國夏這段時期,華夏族法統(華夏族最高統治權力的合法傳承)內涵演變的幾個階段,本節我們把這個演變延伸到春秋戰國,我們就能更清晰地看到變化之因。
**階段一:**華夏族建立,夏人在與華族的內部競爭中獲得主導華夏族最高權力,直至堯帝(不含)。華夏族的最高權力傳承是具備巨大功績的首領直屬部族之間傳承的(見上一章相關論述);
**階段二:**堯、舜、禹(大禹之子繼位之前)華夏族最高權力,在大洪水這個特殊歷史階段,演化為選賢任能為標準的部落首領傳承製度(禪讓制)
**階段三:**夏商周(西周)華夏族最高權力傳承從大禹立國夏開始,改變為夏人黃帝后裔以血緣家族為基礎的權力傳承製度。
**階段四:**春秋戰國,大量四夷入華,原華夏族與四夷各族大規模融合歷史階段的血緣家族為基礎的權力傳承製度
我們把這個四個階段,華夏法統內涵的要點,以關鍵字形式提煉出來,如下:

從這個表,我們能很清楚地看到,從華夏族建立到春秋戰國時期,華夏法統承襲變化的主要軌跡,以此可以做出一些結論:
1)、從黃帝到周朝建立,不變的關鍵字,就兩個,“華夏族”,“由夏人領導”。這就是西周時華夏法統的自古以來的承襲的核心:華夏大地的最高權力由夏人**(黃帝后裔)****領導的華夏族掌握。**也就是在這個歷史階段中,最高權力始終在以炎黃兩帝所代表的華族和夏人組成的最初的華夏族中的夏人後裔手中。所以我們看史記各部分介紹相關人等的祖先序列,大都要追溯其到黃帝時。這種對王者追溯祖先的描述行為,就是對當時法統的最核心內容的表述。
舉例:
**黃帝:**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
**顓頊:**黃帝崩,葬橋山。其孫昌意之子高陽立,是為帝顓頊也
嚳:帝嚳高辛者,黃帝之曾孫也。高辛父曰蟜極,蟜極父曰玄囂,玄囂父曰黃帝
**堯:**帝嚳娶陳鋒氏女,生放勳。娶娵訾氏女,生摯。帝嚳崩,而摯代立。帝摯立,不善,而弟放勳立,是為帝堯。
**舜:**虞舜者,名曰重華。重華父曰瞽叟,瞽叟父曰橋牛,橋牛父曰句望,句望父曰敬康,敬康父曰窮蟬,窮蟬父曰帝顓頊,顓頊父曰昌意:以至舜七世矣。自從窮蟬以至帝舜,皆微為庶人。
[66]
**禹:**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帝顓頊,顓頊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黃帝。禹者,黃帝之玄孫而帝顓頊之孫也.[67]
商人之祖 契: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嚳次妃。[68]
周人之祖后稷 :周后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為帝嚳元妃。[69]
**秦人之祖:**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脩。[70]
我們看到,春秋之前,“黃帝及後裔領導華夏族” 就是華夏法統的核心內容。
黃帝為夏人,我們看上面這些權力傳承,基本都是黃帝一脈,當然這裏並不是嚴格意義的血統關係,更多是以黃帝后裔指構建原初華夏族的夏人部族。因此至西周。華夏法統傳承的核心就是“夏人領導華夏族”。而當時的統治者如何表述這個法統邏輯?就是靠祭祀祖先。**祭祀祖先,就需要把自己祖先從始至終的傳承序列一一明確。**所以我們才看到史記記錄,為什麼從《五帝本紀》到《秦本紀》,所有有名的首領或朝代,都要先把祖先序列説一遍。因為這就是春秋以前華夏族運行千年的核心法統。
所以我們常見史料裏常見記載用“諸夏”一詞指代華夏。這‘諸夏’的‘夏’並非僅指夏朝,而是指春秋以前歷代,這些諸多掌握華夏族各部主導權力的是夏人(黃帝族後裔)。
祖先崇拜與法統的關係
祖先崇拜起源於人類早期普遍的靈魂不滅信念,視死如生的觀念。因此祖先崇拜並非華夏獨有。
比如《聖經創世紀》就在記錄祖先序列(當然這裏更多是以傳説方式表現源遠流長的祖先崇拜現象):
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象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塞特。
塞特活到一百零五歲、生了以挪士。
以挪士活到九十歲、生了該南。
該南活到七十歲、生了瑪勒列。
瑪勒列活到六十五歲、生了雅列。
雅列活到一百六十二歲、生了以諾。
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
瑪土撒拉活到一百八十七歲、生了拉麥。
拉麥活到一百八十二歲、生了一個兒子、 給他起名叫挪亞
在非洲、美洲、印度等世界各地,都有各種各樣紀念祖先或者以靈魂不滅信仰表現出對祖先的追憶的文化現象。
但是華夏的祖先崇拜傳統在全世界獨一無二,因為它最終發展成一個龐大的,深入社會各個領域之中的巨大體系。它從最初的對逝亡先人的思念,溢出到整個在者的現世之中,最終形成了兩大領域:祭祖(逝者)與孝道(在者)。
中國的祖先崇拜傳統最獨特的地方,就在於從去世的祖先,擴展到過去、現在、未來整個時間維度下的所有活着的人。
針對活人的孝道是華夏祖先崇拜演化出最獨特的部分。
中國的祖先崇拜文化是中國自古產生的整體論世界觀的必然結果。因為在整體論世界觀中,時間不僅不可分,而且所有的個體在時間整個維度上都呈現為一體。個體的生命的有限時間,僅僅是那漫漫長河裏一朵瞬間而逝的浪花。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71]。如是而已
於是每個人的一段段生命,都融進延綿不絕的時間長河裏。祖先不僅與我們同在,我們與祖先還是一體的。那麼,祖先崇拜就不僅僅是逝者與在者的關係(祭祖),也自然拓展到在者與在者的關係(孝道)。
因為在者終究會成為逝者,所以如果不釐清在者之間關係,那麼當在者逝世後,就會形成在者與逝者之間的關係的混亂(孝道與祭祖的邏輯鏈接)。因此生命、族羣的延續,就是以代代傳承表現為生生不息、連綿不絕。這個代代傳承,生死隔代為祭祖,生生皆存就演化出孝道。
於是,在華夏整體論世界觀裏,祭祖擴展到孝道,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結果。
但是華夏祖先崇拜的獨特性, 我們的獨特整體論世界觀只是構建了華夏特色祖先崇拜的邏輯基礎和思想基礎。而構建現實基礎的關鍵環節則是華夏法統傳承(法統和功業)。可以説如果不是華夏早期法統傳承與祖先崇拜深度融合,是不可能形成今天我們中國人的祭祖與孝道文化的。
祭祖與法統的關係,以《史記》為例,我們可以看到《史記》中最早的相關記錄:
“(舜)歸,至於祖禰廟,用特牛禮。五歲一巡狩,羣后四朝。”
“堯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禮樂如之。以客見天子(禹),天子弗臣,示不敢專也。”[72]
從上面記錄看,我們雖然無法明確,華夏祭祖,甚至構建祖禰廟來制度化祭祀祖先,是源於何時(這裏需要更多的考古實證來揭示)。但是僅以《史記》記錄來看,雖然舜以前,有大量祭祀鬼神的論述,但是沒有明確的祭祖的論述。
或者我們可以這樣説,鬼可以是逝亡的先人靈魂狀態,因此祭祀鬼神,更傾向於宗教領域的祖靈崇拜(神權主導下的對祖先的觀念和認識和祭祀行為)。但是舜以後的祭祖則體現為世俗化王權主導下祖先崇拜制度形式(法統的外在形式)。
因此,《史記》中對舜之前説祭祀鬼神,舜之後開始記錄為“祖禰廟”,“以奉先祀”,或許間接反映了祖先崇拜文化發展,神權主導向王權主導的一種轉折現象。
由於華夏宗教信仰領域,從華夏族建立前(距今6000年前)神(巫)權與王(部族首領)權分立,神權主導;到良渚發展出的神權、王權合一併深刻影響華夏族;最終到舜帝之後演化出的神權王權合一,王權主導的演化過程中。最高政治權力從巫轉移到王,因此最終巫原有的核心功能也被王所全盤接收。這個功能就是祭祀,而祭祀最核心的兩個領域就是祭天(神)和祭祖(鬼)。
於是,在華夏族成立後,祭祀權就是最高政治權力的核心內容。祭祀就成為王的專有權力內容。 所以上古時代,宗廟是王族專有。《五帝本紀》在描述舜時,説到“祖禰廟”,就是祖廟和父(考)廟,這説明,舜時,王在祭祖時,已經對逝去歷代祖先,有了明確的代際排序。
我們參考周朝相關記錄:“凡諸侯之喪,異姓臨於外,同姓臨於宗朝。同宗於祖廟,同族於禰廟。” 杜預針對"禰廟"注:父廟也。同族謂高祖以下"[73]。
我們大致可以看到,到周朝,祖先大致被分成幾個代際結構:
**祖:(從甲骨文顯示商代祭祀涉及的五個代際結構:分別是太祖(曾祖)、祖(祖父)、宗(父)、示(當世)、小示(示之子)),**後演化為能追溯得最早的有大功業的祖先,由於其存在年代非常悠遠,往往指向母系(姓為女生)社會時期。祖往往由於歷史過遠,是沒有明晰準確的血緣傳承代際關係的;
**宗:**宗的原意是在世(祭祀者)的父輩(《禮記丶祭法》雲:“有虞氏禘黃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孔穎達疏"祖、始也”;言為道德之初始,故云祖也。宗,尊也,以有德可尊,故云宗。)。後逐漸演化為遠古的有巨大功業的祖先(主要為父系),且從其開始有詳細每代血緣傳承記錄至今;我們從史記裏的早期帝王序列看到,從黃帝到堯之間,實際考古年代與帝王數量是嚴重不匹配的。因此我們可以判定,黃帝到堯之間,具體部落首領傳承序列一定是不完整的。因此我們大致判斷,從堯帝開始的華夏族首領傳承序列才開始並可能是以完整的狀態表述出來的(是不是準確是另外的問題)
**族:**族是夏開創父系王朝朝代之後,從王朝開創者(廟號高祖之人)父系血脈傳承序列所涉及羣體。
隨着華夏祖先序列的不斷延長,祖先的代際結構是不斷變化的。這導致相關概念也在不斷髮生變化。但是無論如何變化。我們看到的唯一沒有變化的結果就是, 宗(祖廟)廟初期為王者專有(後逐漸才允許貴族、有官爵可有家廟“天子七廟,卿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74]”。直到唐以後才開始逐步放開至百姓)。
因此祭祀祖先,在祭祀祖先過程中,表述出自己(祭祀之王者)在整個祖先(先王)序列中的必然的繼承者位置,就是在闡述其王權合法性(正統、法統)的核心關鍵內容。
因此祭祖制度建立初始,就是華夏法統承襲的核心表達(從這個角度而言,商人祭祀的祖先序列表達就是在展現其具有華夏法統的正統性)。
正是因為如此,祭祀祖先以表達在世王者正統地位。而夏建立父系血緣傳承王朝之後,權力傳承涉及兄弟子孫。那麼曾經跟王權緊密糾纏地祭祖,就必然向子孫輩延伸,這是每一個封建王朝的王者必然要考慮的問題(如果放縱一個不孝之人成王,那麼豈不是自己有可能被斷絕祭祀的可能?這不光是法統的問題了,還是靈魂不滅觀念下的古人,對自己身後的命運的深深擔憂。因此,強調現世中孝道的重要,就能加強祭祖的有效性)。因此孝道不僅僅是整體論世界觀的結果,也是王權承襲的必然結果(以此,我們能更深刻理解孔子説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含義——因為這直接涉及了華夏族法統傳承的正統性的問題)。
所以華夏祖先崇拜傳統發展出獨特的祭祖、孝道內容。正是源於文明早期,祭祖、祖先序列是王權法統的核心內容。華夏族最高政治權力與祖先崇拜深度融合,通過祭祖呈現出的完整的祖先序列,來證明現有的王者是從黃帝開始,具備完整華夏族法統序列的統治者夏人後裔。
早期華夏族****最高統治階層長期將祖先崇拜放到了政治權力來源的至高地位,才是之後中國人那麼重視孝道的核心成因。
2)而關鍵字3和4則是對本朝立國合法性的描述。關鍵字3是闡述那些遠古祖先能被祭祀的王者關鍵條件是**功業。**關鍵字4是闡述權力傳承的特點。
在夏朝(大禹之子)以前,實踐的巨大功勳是權力承襲的必要條件,是選擇最高統治者的關鍵指標,是能被後人祭祀的核心標準(黃帝立國立族之功;顓頊立制之功;嚳治民之功;堯改制禪讓(選賢任能)之功;舜完善禪讓制,選材治水之功;大禹直接領導治水之功)。沒有巨大功業,或許是沒法進入祖廟被祭祀的。而這些功業最主要評判標準為是否利華夏萬民。利眾者善,利華夏萬民者大功,大功業即為德。
利華夏萬民之大功業者為德!
**德的最初含義就是大功業。夏以前,有德王者方能入祖廟被後人祭祀。《五帝本紀》記錄的那些王者,極可能,就是周以後,那些所謂“諸夏”所涉及貴族的祖廟****裏,**排最前面的幾個牌位。
但是這個情況隨着夏朝進入最高權力家族血緣傳承,而使得以功勳成王的傳統逐漸消亡,成為歷史。夏朝能立,是歷史給予大禹治水滔天之功的獎賞。但是商立國,何德之有?周立國,又有何德?
華夏曆史進入父系血緣傳承的王朝時代後。就呈現出立國無德的新形態。於是德的概念就開始擴展,從最開始,非常具體的立大功業利華夏萬民為德,擴展到周去昏君、立新朝、以利華夏萬民的理論創新,將王朝開國之德開創性地覆蓋到其整個朝代。【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祿而後威,先賞而後罰,親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敝,蕩而不靜,勝而無恥。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禮記·表記》 這段話,其實折射了一系列的歷史現狀,夏朝為大禹治水大功業的必然獎賞,華夏族團結一致,成功與天威抗衡,強大有效的組織動員能力必不可少,所以夏朝對王命的重視,不信鬼神而信人是歷史功業的慣性。而商朝則第一次應對華夏族內部最高權力的改朝換代局面。所以我們在甲骨文裏看不到今天我們常見改朝換代的正統爭論,因為這種新現象是沒有舊有理論來解釋的,而商以前傳統法統的傳承邏輯是沒有改朝換代的現象和概念的。商人亦是夏人(這裏不是説夏朝)一支。但是商人卻為華夏族歷史上第一次推翻前朝,必然反對者眾多,先罰後賞是必然的行為邏輯選擇。殷人尊神,不僅僅是因為繼承了從良渚——東夷路徑傳承過來的熱衷祭祀占卜的行為,更是要通過不斷的行使王者祭祀的權力,來不斷宣告華夏祭祖傳統以及商王代表華夏族法統的祖先序列,來自證商人具備華夏族合法權力繼承權,甲骨文記錄商王大量功業事例,比如婦好伐鬼方、土方、印方、屍方大量占卜記錄,這就是華夏王權尚德的傳統延續。而周人經過商克夏的經驗,對王朝更迭顯示出更多平常心,為自己周克商構建了嶄新的理論,重新闡釋了‘德’的新概念。並構建了完備的禮制,以強化王權統治】
到春秋戰國,禮樂崩壞,諸侯皆視其他方國為昏君,都想去諸多昏君、自立新朝。但殺人盈野,是否利萬民,卻少人再論。德的概念就逐漸虛化為意識、價值觀中的向善性取向。
華夏曆史在進入封建王朝之前,有大功業者(德)方能進入祖廟祭祀。但是進入王朝時代之後,最高權力血緣傳承成為一種硬性規範,王朝的建立與傳承,與大功業關係越來越少。王朝高祖以下的帝王序列,除非確為無可辯駁的昏君,否則都要進入祭祀行列。但是哪有那麼多大功業!於是,春秋陰陽家利用周開創的‘去昏君、立新朝、以利華夏萬民的’嶄新思路,結合夏以後朝代輪替現實,創造了“五德始終説”。經過對“德”概念的這一番巨大改造,華夏法統的核心內涵就逐步從適應部落聯盟制轉化為對封建王朝事實的適應。
3)華夏族的組成結構在春秋後出現了大變化。
按照《史記》介紹的西周之前帝王序列,以及現代甲骨文解讀商王序列(1917年,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殷 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對《史記》所記述內容真實及準確性的有力支持。我們看到炎黃兩帝合併成立的華夏族到西周,華夏族基本構成就是炎黃兩族後裔為主體。這從西周立國封國大致情況可以見到:周王姬姓,大量姬姓諸侯拱衞周王四周,並在邊陲關鍵之地派出姬姓諸侯監管四夷,比如北面的燕國、良渚後裔地區的吳,位於巴、楚、秦(巴蜀、西戎、南蠻)之間的“牧誓八國”之一的庸國;在山東監督東夷的魯國;同時華族後裔,姜姓各諸侯也給予了重要位置:並在很多地方與姬姓諸侯形成相互呼應的態勢:比如山東監管東夷族的齊國、紀國,在周國周圍參與拱衞的申國、許國、呂國
但是進入春秋之後,周王式微,諸侯兼併加劇,鎮守邊陲各諸侯大力向外擴張,各諸侯之間互相征伐、吞併。四夷各部族開始與之加速融合。至戰國,山東東夷故地,逐步被齊國吞併,東夷各族融入華夏;西方從商代就立國的義渠為主的西戎族(甘肅、陝北),與秦魏交流、摩擦近400年後,被秦滅國後融入華夏;位於長江中游南蠻各族(三苗)之地被楚國佔據後融入華夏;良渚故地,經歷吳越爭霸,後被楚滅,良渚後裔融入華夏;在淮河流域長期與華夏族對抗的淮夷最終被楚,融入華夏;西南之地巴蜀等國,長期與華夏族交往,並參與了周反商的軍事行動,後因巴蜀相爭,被秦國藉機滅國,幾十年後,李冰父子修都江堰,巴蜀之地成“天府之國”,巴蜀各族隨融入華夏。
我們看到春秋戰國500餘年,不僅是華夏族內部殘酷的內亂史,也是華夏族與四夷各族加速融合的歷史階段。這種加速融合,固然有着政治強力、武力征服導致的因素。但更多是四夷與華夏族長期交流的必然結果。
比如以三星堆考古發現,證實的在距今5000~3000年存在的古蜀文化,其後裔巴蜀等國族裔,在秦滅巴蜀後,在短短一百多年後,就悄然融入華夏一族之中,其統治階層的反抗僅僅存在幾十年:公元前316年秦伐巴蜀,30年內採用一國兩制,分封蜀地,結果導致蜀地三叛,秦平叛後,與公元前285年,取消一國兩制,與巴蜀之地實行郡縣制。公元前256年,李冰父子建都江堰,整個成都平原耕地品質,由《禹貢》所言下上等,急速變化為“天府之國”,與當時天下最好上上等的關中土地也不遑多讓。華夏族先進的水利技術,農耕文化的強勢進入,幾乎以立竿見影之勢,極大改變巴蜀各族人民生產生活水平,這必然迅速贏得了巴蜀各族人民的認同。巴蜀之地因為進出交通困難,長期獨存與西南之地,但是被秦政治統一之後百餘年就成為華夏一份子,這與華夏族與東夷蚩尤之戰後千年對抗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長期的和平文化交流,(華夏)先進文化成就利(巴蜀)民功業,這才使得主動的政治強力手段達成了最大化效果。
於是我們看到,**到戰國後期,華夏族面貌較之春秋之前產生了鉅變。**雖然七國貴族階層主體還是以炎黃兩帝后裔為主體,但是整個華夏族人們,基本已經將東夷全部,西戎、北狄一部,南蠻大部,巴蜀大部融入自身之中。
由於華夏族內部結構的巨大變化。整個華夏族不得不面臨一個嶄新巨大的問題:新進的原四夷的人民既然已是華夏一份子,他們有沒有資格去繼承法統?
當年,炎黃兩族構成最初的華夏族。因為結構簡單,華族與夏人達成共識:本族最高權力在黃帝后裔中傳承。但是當戰國後期,大量四夷各族融入華夏,千年前華族與夏人的共識或許在其後裔中還有效力。(因為法統的傳承畢竟與祖先崇拜緊密結合。後人不遵循炎黃兩帝的締約,就是不孝。不孝者不能成王。)
但是,到春秋乃至戰國,華夏族內部構成的複雜化,這種共識的制約性對新進華夏子民的效力必然大打折扣。法統以黃帝后裔進行傳承的規定,面臨不得不進行全面變革的局面。整個華夏族不僅要在炎黃後裔之間達成共識,也要在原炎黃後裔與非炎黃後裔的新進華夏子民之間形成新的共識。夏朝前,夏人以功業成王,但夏朝以後,家族血緣傳承,無功也可成王。這時就算炎族後裔還能遵守前約,但是,新進華夏得前各族人民憑什麼接受夏人可以無功而成王?
但是,在春秋戰國長期戰亂的局面下,諸侯間彼此對立攻伐不斷,這是不可能實現新共識的。於是諸侯不求利民功業,只求強以爭王(霸),就成了這一段時間,亂世諸侯思想及實踐的必然傾向。因為舊有的華夏族內部最高共識,已經不再符合新華夏族的現實狀態。而新的共識也因為超長期的內部混戰而無法有效形成。
華夏文明之致命危機
華夏法統內容的全面變化,新華夏族內部共識長期無法實現,直接對華夏文明的核心產生了顛覆性的危機。
因為傳統華夏法統夏人領導下的華夏族,權力傳承與有德之君(利華夏萬民之大功業,被後代祭祀)就是華夏早期文明的濃縮表達。
華夏族幾千年來就是東亞最高生產力水平(華族所代表的農耕),夏人強大的政治組織能力,“夏人領導下的華夏族”反映了自強之根本。
而傳統法統傳承,是在有德之君之間,這就從最高權力傳承的方式,對華夏文明的價值觀標準進行了闡述及強力的背書——向善性。利華夏萬民大功業的華夏族首領才能入祖廟而被祭祀。而到大禹治水時,大禹之德所得利者超越了當時的華夏族,而擴展到“天下萬民”的範疇。因為天下萬民範疇遠大於華夏子民,治水的巨大功業,意味着有利於更廣大的人羣,因此,大禹治水使華夏文明的價值觀朝向實現了一次巨大昇華。“利天下”之大善遠超利華夏之善。這種大善使得華夏族的視界一下就超越對(人-人)關係的狹隘關注,超越了自我族羣利益的既有短視,一下就將華夏族的視野從人間提升到天地自然,將大善之利從華夏族擴展到天下。
我們可以説,華夏文明中的自強與向善,相輔相成。強大的自我(能力)才能實現利天下的大善。而抱有向善價值觀,自我強大的能力才能正確的使用。(就如公元2020年世界面臨的全球新冠疫情大流行,美國擁有極其強大的自我能力,但是不持有利萬民的價值觀。其強大自身能力就無法有效展現出最佳效果。相反,華夏文明向善價值觀的存在,能使自身有限能力展現出驚人的大善效果)
華夏文明的這兩個關鍵部分,到周朝,是以禮制的形式被強化的。禮制與華夏文明內涵的關係,就如河圖洛書的象數樣式與對其解讀一樣。
前面筆者將河圖的樣式解讀為對靜態的理論世界的描述,而將洛書解讀為對動態的現實世界的描述。
而周朝的禮制就如河圖洛書一樣,作為一種外在固化形態,來闡述周人認為的華夏文明所應具有的內涵。
但是華夏春秋戰國時期,文明的這兩個關鍵部分,尤其是自強(客觀條件)與向善(主觀價值)中的主觀價值觀部分遭到幾乎顛覆性的衝擊。
諸侯相互攻伐,殺人盈野。臣子犯上作亂如家常便飯(例如三家分晉、田氏代齊,各諸侯紛紛稱王)。禮樂崩壞是華夏族原有(法統的、文明的)共識的瓦解的外在表現,而在華夏文明的內在領域,則體現為對華夏文明向善價值觀的顛覆性衝擊。自強能使諸侯強大,贏得兼併戰爭中的勝利,但是向善對諸侯有什麼好處呢?或許對那些被兼併的弱勢諸侯,向善才有那麼一些好處吧?但是如此向善又與自強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呢?
相反,春秋戰國歷史顯示,犯上者稱王,殺萬人者大功,倚強凌弱者稱霸。這些現象比比皆是。也就是説,事實與理論已經出現嚴重的背離。華夏文明的原有理論不僅不再能指導實踐,連解釋實踐都做不到了。於是基於殘酷的現實,華夏精英階層開始對華夏文明的內涵,開始質疑並逐步發展向有選擇性推翻。最典型的就是孟子時期,華夏精英階層對性善論、性惡論的爭論。這就是對華夏文明的價值觀部分,以顛覆為目的的激烈攻防。
去掉華夏文明的向善性價值觀,不以天下萬民之利為價值觀關注所在,那麼華夏文明還算是華夏文明嗎?
華夏文明誕生以來,面臨事關文明生死存亡的最重大危機到來了:
文明內部在長期混戰中如果形不成新的共識。華夏文明的結局,要麼不知道演化為一個什麼新的玩意,要麼文明就在長期混戰中把潛力消耗殆盡,直至瓦解,湮滅。
何去何從?華夏整個精英階層紛紛站了出來,做出自己的答案,企圖給華夏 找出一條解決長期戰亂的成功路徑。這就是後世稱為的諸子百家。
4、春秋戰國與諸子百家
春秋戰國,華夏持續戰亂五百餘年。隨着諸侯兼併逐漸激烈,戰爭形態越來越殘酷慘烈。春秋時期,苛政猛於虎,百姓還能逃亡以避亂局。到戰國時,七國爭雄,各國紛紛進入總體戰的局面,組織動員程度大幅提高,幾百萬人口國家,往往動不動就徵兵十丁抽一甚至六丁抽一,大戰動兵幾十萬,近百萬常有。而因戰爭造成的嚴重傷亡也不斷髮生。長平之戰,秦軍坑殺趙軍40萬人,自己傷亡亦有近30萬;伊闕之戰秦軍滅韓魏聯軍24萬人; 馬陵之戰,參展各方傷亡15萬人;齊燕相爭,相互攻伐,戰火幾乎遍及兩國全境,兩國百姓,損失慘重。至於那些傷亡數萬的戰爭,春秋戰國不勝枚舉。華夏族內部進入極端慘烈的內鬥局面。 這種超長期殘酷且不斷惡化的戰亂局面,逼迫華夏族無數內部仁人志士不得不開始尋找各種各樣解決危機的辦法和道路。這就是被後世稱為“百家爭鳴”的諸子百家的興起。
站在客觀歷史角度,百家爭鳴對人民而言,從來都不是一件好事!因為百家爭鳴的出現,就直接意味着那是一個對百姓而言只有無邊苦難的亂世!對一般小民而言,在亂世中如無根浮萍,只能在命運的洪流中走向不可知的黑夜。因此,當孟子罵楊朱“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是有些道理的。春秋戰國亂世起因,就有分封制已經不適應社會現實。按馬哲的論述話語就是被曾經的經濟基礎決定的上層建築已經不再適應新的經濟基礎。且到戰國時,社會已經動盪幾百年,此時還抱有春秋老子時期企圖的迴歸原有分封制的立場,已經嚴重脱離現實,而且鼓吹貴族們食君之祿,而不為君做事以求無為(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75])。在當時條件下,那個諸侯如此做,他的國家必然由於行政效率大幅下降,而必然在殘酷的兼併戰爭中首先被淘汰。無論其統治階層還是黎民百姓都將遭到慘重的損失。如果當時人人皆如此做,就是無視現實,就是在企圖阻止社會發展,那麼歷史必然會給實踐更大的反噬,更漫長的戰亂對天下萬民又有何好處呢?
諸子百家,後世總結約出現了上千家流派,但影響較大僅幾十家而已,其中十餘家開宗立派。本書着重討論道家(含陰陽家)、儒家、墨家、法家四大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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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三國演義》羅貫中 第一回:話説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64]《春秋公羊傳》
[65]《歐陽文忠公文集》卷十六《正統論·序論》
[66][72]《史記。五帝本紀》
[67]《史記.夏本紀》
[68]《史記.殷本紀》
[69]《史記周本紀》
[70]《史記秦本紀》
[71]《論語》
[73]《左傳·襄公十二年》
[74]《禮記》
[75]《列子·楊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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