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樂隊主唱淪為殺人犯_風聞
摇滚客-摇滚客官方账号-有态度地听歌、看剧2021-11-07 10:24
來源 | 搖滾客

我還年輕 我還年輕音樂:老王樂隊 - 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今日BGM,《我還年輕 我還年輕》,老王樂隊
今天來寫寫時隔一年,迷霧劇場迴歸的新劇——《再見那一天》。
去年夏天,由愛奇藝迷霧劇場推出的電視劇《隱秘的角落》爆火。
導演辛爽是樂隊Joyside的前吉他手,劇中也頻頻出現搖滾樂的BGM,讓廣大搖滾樂迷們甚是欣慰,存在感拉滿。
而這部好劇《再見那一天》,更是處處與搖滾樂息息相關。
劇中的男主有兩個身份,一個是搖滾樂隊的主唱:

另一個是手刃強姦犯的殺人犯:

導演直接在劇中加入了諸多搖滾樂素,劇作開頭便是那首耳熟能詳的《快讓我在這雪地上撒點野》:

在集體大工廠的年代,男主角不肯當工人,就要玩搖滾樂,組建的樂隊在臨時搭建的塑料大棚裏排練:

由於排練地點在居民區,經常與鄰居們發生爭執:

劇中的核心人物人民警察也熟悉搖滾樂:

男主甚至因為去買黑豹的一張專輯被插隊而與人大打出手:

幸福感拉滿,終於有一部專門拍給搖滾樂迷的電視劇了!
這部劇短小精悍,一共六集,不僅看得我熱血沸騰,也讓我百感交集。
它讓我想起一句話:
不論生活遇到什麼挫折,最可怕的不是失敗,不是毀滅,而是被生活給打敗。
努力活着,就是最大的搖滾。


前方劇透預警:
故事得從一場強姦案説起。
男主因為害怕風華正茂的姐姐受到工友騷擾,自告奮勇每天護送她上下班。
在他的搖滾事業蒸蒸日上的某天,他因為演出忘記了姐姐,結果就在那天晚上覬覦她已久的廠長兒子將姐姐強暴。

姐姐對他很好,在所有人都不看好他玩搖滾樂的時候,姐姐卻在背後默默支持着他。
還攢錢給男主買了他一直夢寐以求的隨聲聽:

可那天他還是忘了。
當演出散場他匆匆趕到的時候,強姦犯正提上褲子。

怒火中燒的男主開車撞向了強姦犯:

這樣一來,把自己變成了殺人犯。
一審判決他死刑,緩期執行。
他在獄中質問前來探望他的全警官,父母和姐姐為什麼不來。

他不知道的是,母親因為他心急如焚,一病而死;父親中風,癱瘓在牀。
好在他在獄中表現良好,不斷減刑。
最後服刑二十年,從監獄順利畢業。
出獄那天長久以來對他倍加照顧的全警官沒來接他。

出獄前兩天,他聽到傳言,全警官被人弄死了。
重生的路還沒開始走,復仇便擺在了眼前。
二十年,社會斗轉星移,日新月異。
面對收銀員口中的“二維碼”,他環顧四周問了一句:
“掃啥?”

即使是在睡夢中,二十年監獄生活也形成了條件反射。
讓他一被呼喊名字就從牀上彈起來,大聲答到。

二十年,樂隊成員早已四散,碰巧遇到的鼓手請他吃飯,還得跟老婆編謊説“不喝酒”。

鼓手告訴他,姐姐已經結婚,嫁給了一個電子元件廠的小結巴,對方是二婚,還拖着一個女兒。
老友勸慰到,這也是好事。
男主聽了一聲不吭,低頭吃麪。
是啊,的確是“好事”,畢竟她已經“髒了”,母親死了,父親癱瘓,弟弟還是個殺人犯。能找到願意娶她的,已是萬幸。
男主歷經辛苦找到姐姐,沒想到的是,當初姐姐嫁進來的條件之一就是永世不與他來往。

走之前,她帶着他去給爸媽上了趟墳,還遭到了強姦犯家人的攻擊。

墓前,他讓姐姐等他,給他一點時間,説自己能照顧好她。
姐姐的回答是:
二十年前,她等過了,可他沒來。

當年姐姐等來的是一場強姦,是家破人亡。
分別的公車上,沉默寡言的姐姐開口:

二十年,滄海又桑田。
姐姐變了,她不再是那隻心高氣傲的百靈鳥,那場強暴之後,她鮮豔的羽毛從此掉了色,不得不向生活低下了頭。
他也變了,曾經的飄飄長髮不見了,曾經的電吉他也不見了。
他變得少言寡語,“夢想”、“搖滾樂”這樣的詞早已遺留在那個殺人的冬天。
他變得和和氣氣,路見不平拔嘴相助,即使是被打也不還手。
只為了面對警察時能挺直腰背説一句:
我沒動手。

他幾乎是老了,與時代脱節的二十年過去,他在社會上有些寸步難行。
出獄之後他沒有着急找工作。
給父母親上完墳之後,他只剩下唯一執着的事情。老大哥全警官死於毛孩之手,他要去尋找兇手。

為了尋兇,他省錢,吃個煎餅不加雞蛋。

為了尋兇,他白天在工地打零工,晚上在冰天雪地裏找線索。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兇手”,結果卻得知全警官其實是因為腦癌晚期過世,小夥子的那一板磚,造成的只是皮外傷。

造化弄人啊。
一步錯,步步錯。
找到了“兇手”之後,男主生活的重心就變成了還錢。為了尋兇,他欠下六千多塊,在殯儀館打工還債。

雖然剛開始幹這行連飯都吃不下,但幸虧男主想得開。

沒想到幹着幹着,倒也幹出了心得。
為了一個車禍喪生,愛唱歌的女孩兒,他研究起了新的修補方法:

旁人開玩笑説:
死人還有這麼多心理活動呢?
他的回答是:
凡是經他手的,最後一程都得好好走。
二十年了,頭髮都沒了,有一樣東西卻一直沒變。
那就是軸。
認死理兒。
玩搖滾就死命玩搖滾,坐牢就規規矩矩坐牢,尋兇就日夜不停尋兇,幹入殮師就想着把每個人都風風光光送走。
相信人的善良,是個殺人犯卻比誰都老實。
尋兇的路上,他又因為見義勇為腦袋開了瓢,別人問他為什麼要幫忙,他説道:

就因為這位陌生人遞給他過一張紙巾,他就替別人擋刀。
相信善惡終有報,老天爺心裏有數。

相信自力更生,不肯接受無緣無故的幫助。
女主為了留下他,提供給他穩定的工作,不得不出具他尋兇欠款的賬單,他才願意留下來打工還債。

軸,是真軸。
腦子純純的一根筋。
為了不蒸饅頭爭口氣的這口氣,他失去吉他,失去大好前程,坐了牢,死了爹媽,失去姐姐,賠了錢,最後只能與天涯淪落人相依為命。
但搖滾,説到底就是這口氣。
這口氣,咱出,還是不出?
To be or not to be?
這他孃的是個問題。

全劇講的都是社會邊緣人的故事,每個人的生活都充滿了苟且。
女主因為被家暴而流產,失手誤殺了丈夫,出獄後又差點被拐賣去深圳。

鼓手為了五百錢騙了男主兩次,父親跳樓後才向男主坦白,一切都是為了給父親治病。

男二父母雙亡,誤以為自己是殺人犯,逃亡途中相依為命多年的奶奶也離開了人世,二十左右的年紀,已經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這部劇之所以優秀,是因為導演不僅僅滿足於此。
他讓身為邊緣人物的男主,去追殺另一位同為邊緣人物的男二。
二十年前,在集體經濟的大背景下,脱離工廠玩搖滾的男主説白了就是個混混。
等同於社會閒散人員,幾乎沒有人支持他,如同過街老鼠。
面對鄰居的責罵已經習以為常。

也始終得不到父親的支持。

當唱歌賺到了錢,就連心疼她的姐姐也還是覺得唱歌賺錢是投機倒把的勾當。

二十年後,就聽了幾句流言,加上自己的猜測,他就認定小混混就一定是殺人兇手。
警察還沒給男二下結論,男主就在心裏給他定了罪。
這跟二十年前,別人對他審判如出一轍。
流言,小混混的身份,紅頭髮的標誌,警察找不見人的現實,足以讓他成為一個罪人,一個殺人犯。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場這樣的“審判”,我不敢想。

男主為了懲罰他,堵住了他前去醫院看奶奶最後一眼的道路。

當得知了男二不是殺人兇手,男主覺得一報還一報,男二害的他沒見到全警官最後一眼,他讓男二沒見到奶奶最後一眼,扯平。

不同的是,男二是遇到險情自衞時誤傷全警官,男主卻是精心謀劃了一切。
這樣一報還一報,真的公平嗎?
男主與當初責難、舉報他的鄰居,又有何分別?
因為人生的不幸或者只是因為和周圍的人不一樣,成為社會的邊緣人物,他們到底錯在哪裏?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寫到這兒,不免心碎。

劇中的不少細節也非常加分。
比如二十年前的東北,樂手啃生白菜梆子:

比如勤儉持家的女主不願意浪費一塊做過實驗的肉:

比如男二找不到工作,給人去當大孝子,結果被人發現有案底,白磕了一上午頭不給他錢:

比如父親跳樓自殺之後,鼓手與男主一場令人動容的哭戲。
好友投資失敗,自嘲成功或者失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過程。
男主説,自己連失敗的過程都沒有,直接就奔着失敗去了。

好友話鋒一轉,説:
“什麼成功失敗,都是騙小孩兒的,對於咱倆來説,好好活着才是真的。”
説完忍不住落淚,剛端上來的餃子熱氣騰騰,大蒜卻吃出了苦味。
父親的自殺對於他來説,既是痛苦,又是解脱。
多少年來,他不肯脆弱,也不能脆弱,連哭都要笑着哭。

一場情感宣泄之後,他又立馬擦開眼淚,開起了玩笑。

父親的葬禮上,面對妻子要求數祭奠禮金的催促,他回頭望了一眼男主。

或許,他的內心是羨慕的吧。

可男主的生活,真的值得羨慕嗎?
他窮的只剩下“真實”,只剩下“正義”。
他幾乎為了這四個字,失去了一切。
如果他不玩搖滾樂,老老實實當個工人,與姐姐一起上下班,姐姐就不會被強姦。

母親不會病死,父親也不會癱瘓。
如果他沒有那樣怒不可遏,沒有撞死那個強姦犯,至少父母還能活着,姐姐或許能拿到補償。
而不是像現在一樣,緊緊地被命運扼住咽喉,面對不幸的人生毫無還手之力。

如果,可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如多。
換你,你怎麼選?
是當個工人,還是當個樂手?
坐了二十年牢,他還是沒變,時光剪短了他的頭髮,可沒澆滅他內心的火焰。
劇中,他和全警官常常唱起那一首《世界》,彷彿是兩個人一生最好的註腳:
“雖然世界,總是充滿迷惘
既然我們勇敢,就一起擁抱瘋狂。”

警察找不到的人,他要去找。
毫不相干的路人,他要救。
他將真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生活將他粉身碎骨,他卻始終留着那口傲氣。
他堅持着,生活就像一片大海,而沒有一片大海,會拒絕走了彎路的溪流。

時隔多年,他放下了樂器,可是搖滾精神,卻步履不停地奔騰在他每一滴血液裏。
如同片頭曲黃綺珊所唱:
“帶着鮮紅的印釋懷,再重來。”
再見那一天,再見支離破碎的昨天。明天太陽還是會升起,重新全力以赴。
To or not to be ,他給出的回答是:
新世界就在一步之遙,只要不死,一切就還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