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獨行的華夏文明》全稿26第三章已是懸崖百丈冰04_風聞
mamimima-2021-11-08 11:04
2、無為之為
《易經》顯示,事物以關係形態顯現自我,但是對此採取如何方法去實踐呢?在夏周時期,占卜為重要方式之一(我們可以從甲骨文內大量記錄了預測吉凶的事例,以此證明占卜在重大決策具備關鍵作用)。因為遠古時期,人們應對實踐挑戰,往往只能依照經驗。但是人類能力有限,實踐結果往往勝少敗多。因此,當人類找到一種來源於實踐經驗,並內在自洽的邏輯理論體系來指導實踐時,實踐勝率的小淨值提高也能帶來實踐效果的巨大進步,比如實踐成功率從1%增長到10%,勝率就翻了十倍。但是10%的勝率再翻十倍,就要實現100%的成功率,顯然前者10%的實踐勝率並不是很高,但是那個階段提升幅度和效果增幅卻是最大的。因此,在華夏文明早期,在夏朝建立前後,《易經》出現後,執政者獲得了具備理論體系支撐的占卜方法,能獲得相當幅度的實踐效率的提升。占卜就是那個階段《易》的運用手段。
但是到周朝,華夏生產力繼續快速發展,尤其進入春秋,各諸侯兼併逐漸加劇,一次實踐的失敗,對很多諸侯貴族而言,就是生死存亡的代價。因此以占卜方式有限低成功率,進行分析、決策實踐的方式已經不適應現實要求。占卜就逐漸脱離出決策的核心領域。“善為詩者不説,善為易者不佔,善為禮者不相,其心同也。”[81]
整個社會,尤其貴族階層,一邊抓緊富國強兵,一邊急需尋找新的運用《易》理的方式來提高現實博弈的勝率。這個時候,老子《道德經》橫空出世,精彩地闡釋了《易》所藴含的【整體論宇宙-(陰-陽)-八卦】的邏輯演進,以及如何圍繞(陰-陽)關係論來指導實踐(華夏辯證法)。
因為華夏辯證法是圍繞(陰-陽),這種事物在整體論宇宙基礎關係對的研究應用展開的。辯證法針對的不是我們原子論方式理解下的“個體”,而是最少兩個“個體”構建下的關係對(關係對僅僅是為了展開研究設立的基本單元,事物在現實環境裏是與極端龐雜的直接關係對與更為龐雜的間接關係對組成的龐大關係網)。因此辯證法針對的是“關係”,而關係的最簡形式就是(陰-陽)。而針對“關係”的實踐方法選擇是與針對“個體”實踐方法是有重大差異。老子在《道德經》裏花了大量的篇幅論述,來描述針對關係的實踐獨特性方法。筆者對此總結為無為之為。“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亦[82]”
很多人認為老子無為的觀點就是消極不作為。這種觀點與本意偏差太大。無為之為,它首先就是一種作為,但是這個作為跟大家想得不一樣——認為有處才能有為。相反,老子説的作為是落在與有為建立的關係的另一方無為一側。
在華夏整體論世界裏,事物都是以關係的形態顯現。也就是説作為一般被認為是有為的實施,是以有為與無為構建了一對關係(有為-無為)。在不採用華夏辯證法的人那裏,認為一個人的作為應該落在‘有為’處(有為**-**無為),老子卻不這樣認為,他認為作為該落在(有為-無為)關係的‘無為’處,才可能、甚至很大可能才是最有效的實踐方法。這裏舉個不很恰當的例子解釋:
在原子論世界觀的角度看,兩個人是各自獨立存在的個體,如果想讓兩個人中的一個人不用跳就離地三尺,能有什麼辦法實現?我們可以馬上直接想到一個辦法,就是一個人花費克服重力的力量把另一個人抱起來。但是問題來了,這兩個人,都是300斤左右的大胖子,這就直接意味着,舉重的這個人必須是個大力士才行。
而在整體論世界觀看這個案例,從來不存在獨立的個體,個體總是與其他個體以關係形態存在着,這個關係狀態就有點類似與,這兩個人坐在同一個蹺蹺板的兩端,讓其中一個人離地一尺,不需要另一個人練就大力士的能力抬起對方,而只需要坐在蹺蹺板一頭壓下去,那麼另一頭的這個人,就自然抬高上去了。
有為之為,就是前面原子論大力士的處理辦法,目的是把主體提高,實踐方法就是直接花力氣提高主體。
無為之為,是整體論世界觀下的思路,雖然目的還是把主體提高,但是實踐辦法卻不需要花太大力氣,而只需要利用自身體重的重力將客體壓下去,主體自然就升高了。【目的在有為處,而在(有為-無為)處行動】
在西方辯證法裏,提高和下降是對立的,同時顯現於同一事物,這是以悖論形式存在與荒謬之中。
但是在華夏辯證法裏,關係客體的下降是可以促進主體提高的因素,他們或許是一種‘對立’,但或許也是一種促進。
這裏的區別,就如一段時間中西方對‘危機’一詞的認識差異討論,西方只看到了危險對現實的破壞 ,而東方文明則能看到危險與機遇構建出關係對中(危險-機遇),危險能在一定條件和方法下,形成促進對機遇的把握實現(塞翁失馬、塞翁得馬)。這裏的差別,就在於上一節談到的西方辯證法注重對立,更多建立的是對實踐的底線的過度關注(取乎其下,往往無所得),而華夏辯證法關注的生生不息的和合共存之道。則能極大提高實踐的天花板(取乎其上得乎其中)。這些年中國宏觀經濟的逆週期調節,也大致是此理。西方辯證法強調對立性的主體性地位,於是往往要等到對立性因素激化成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才着力解決矛盾;而華夏辯證法則更強調生生不息一面,即重點關注事物關係之間的有利因素,通過不斷找到新的、發展中的、主要的有利因素促進事物更好結果的發展,而將事物的狀態不斷聚焦在促進發展一面,使事物的主要狀態處於‘生’的一面,於是自然矛盾的對立面就被壓制在次要位置。
老子的無為並不是不作為。而是在(有-無)的關係結構裏,目的在有處,但實踐主要選擇對無處動手,利用關係的內在力量促使目的的達成。“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智不割。[83]”
無為實質是在無處有為之意。(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84],——在弱處着力,可實現強大之目的、故老子云:見小曰明,守柔曰強[85])
在中國傳統文化藝術領域,這種華夏辯證法的實踐特色表現的淋漓盡致。傳統寫意畫,有為之山水,意境精華卻在那留白無為之處。傳統詩歌以景喻情,真正的精神華彩卻在那文字之外。於是,中國的歷史與文明,驀然回首之間,總能發現有什麼在那燈火闌珊處。
老子解讀的這種辯證法方法,最大的一個好處,就是中國人在現實中解決問題的靈活性大增,從而避免了做事一根筋的毛病。因為(有-無)是一個基礎關係對,但是對具體事物而言,它是在無數龐雜的關係對構建出的一個複雜關係網中的 。這個複雜關係網,存在無數的客體和唯一的主體(進入觀察視角中的事物),因此按照老子的華夏辯證法方法解讀,你目的為了使主體預設性改變,為此針對這個關係網 利用生克之法干預其中具體關係對,從而有可能從任一客體入手行‘無為之為’之法,從而**實現主體向預期狀態變化最終結果。**於是,為達成同一目的,可以產生多種實踐方法和路徑,東方不亮西方亮、殊途同歸,就是華夏辯證法的應用思路的有趣總結。
當然針對不同客體對象的實踐,對主體影響效果是不同。老子在這方面並沒有進行解讀。在一個複雜關係網裏,如何判斷,甚至有效選擇實踐客體來實現對主體目的最優化影響,之後陰陽家的五行論有效地解決了這個問題。稍後討論。
老子解讀的華夏辯證法的操作思路,就是中國人後世被認為是世界上最聰明的族羣之一 的兩大原因之一(華夏辯證法和連綿不絕的歷史記錄)。華夏辯證法讓中國人獲得一種面對同一事物,能採取多種視角認識,多種辦法解決問題的思維習慣;而中國歷史連綿不絕的記錄,使得5000年來祖先們所經歷的事物,所獲得的經驗教訓,成為全體中國人共同的精神財富。
三爻有8個象(場景),2個三爻疊加有64個象(場景) ,每個象都是一種類場景,所謂類場景,是指‘同一類場景’,每個場景發生後,有相似性的場景在歷史中反覆出現,就歸類為一個象。因為場景類似而經典,不同的應對方案,形成的不同的結果,就能成為指導今後遇到相似場景(象)時,可以快速採取的應對方法。於是古人就發明了兩種方式來記錄相關的場景,這就是典故與成語。典故是對歷史場景劃“重點”的行為,將一些被認為重要的歷史事件標註為今後可以重複引用關注的部分《文心雕龍·事類篇》所説的:“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但是隨着歷史不斷地延續,越來越多的歷史經驗呈現在中國人面前,如果每一個典故都把它的整個歷史場景完整描述出來,任何人都記不住多少典故來,於是將典故濃縮為四字為主,方便記錄、記憶的便捷形式——成語就誕生出來。於是大量歷史經驗,就在這些潛移默化的方式中,成為中國人智商的一部分。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國成語大詞典》記錄了18000餘條成語。據説最多的成語詞典記錄了5萬餘條成語,即便如此,也不過是八卦動了幾次而已(見前面討論易經部分) 。於是最豐富記錄的歷史成為中國人智商的材料,而華夏辯證法成為利用材料靈活應對事件的方法。人類的智商跟種族無關,跟歷史經驗和方法論直接有關。(此處略有偏題)
對蝴蝶效應的討論
從華夏辯證法的特色出發,使得我們能以整體性、系統性視角重新認識科學和世界。科學原先本意是分科而學,將知識體系以一定原則和邏輯不斷拆解成細小單元,成為一個個學科而進行分析研究,通過這種解構而使得對事物每一個分解出的單元,在現有人類知識水平和能力水平下,進行深度認識,這就如建築活動裏革新基礎建材,把構建大廈的每一種材料來源通過科學找出最優狀態,以前的磚瓦變成現在的鋼筋混凝土,在材料水平的極大提高前提下,才有可能建成更高的大廈。但是傳統的科學(分科而學)隨着研究日深,已經階段性的出現瓶頸。磚瓦換成水泥鋼筋,那麼基於新建材新的大廈建造方法就要重新設計,這就讓科學的主要任務逐漸從分科而學,轉向合科而學。這就是現在科學前沿日益興盛的跨學科趨勢。分科而學可以依靠原子論思維解構事物和知識,但是合科而學則需要整體論思維綜合合成各個分科,以使新材料能綜合而建成新的知識大廈。
在合科而學的歷史階段,針對一些合科而學的領域,華夏辯證法的思維方式和應用方式,就有非常重要的借鑑意義。比如系統論、混沌學、統籌學。在華夏辯證法的邏輯形式下,在某些宏大場景下的實踐假設就有實現可能的路徑,
我們以此邏輯方法,能對蝴蝶效應進行一些有意思的論述:
蝴蝶效應最普遍的描述是“一隻蝴蝶在巴西輕拍翅膀,可以導致一個月後德克薩斯州的一場龍捲風。”把這個描述濃縮下,跟“天人感應”一詞沒有本質區別。
在這段描述裏,闡述了兩個事物,處於間接關係形態,一個是巴西的蝴蝶,一個是德州的龍捲風,其關係網的整體結構為【巴西蝴蝶-()-德州龍捲風】,這兩個事物沒有形成直接關係,是以一個龐大的客體對象羣構建出一個涵蓋在()集合裏。這個巴西蝴蝶扇動一下翅膀,可能只與特定時空上與其直接關聯的空氣等事物產生了直接關係,而這個特定時空上與其直接關聯的空氣又隨着時空變化,與其他客體建立關係單元的集合。這個集合裏的每一個具體關係,是與巴西的蝴蝶和德州的龍捲風處於各自某種間接關係和直接關係的兩種關係類型中。因此,如果能將這兩種關係類型中,應對結果產生重要影響的關係羅列出具體的對象和關係形態。就是將()中的對象集和各種關係狀態及生克變化的邏輯明晰羅列出,我們就能形成一個【巴西蝴蝶-(明確關係及狀態的集合)-德州龍捲風】邏輯結構。也就是説,我們以此超越古人天人感應裏對()的內容,因能力侷限而無法羅列明細的缺陷,而構建出一個可以進行邏輯描述的邏輯鏈條。因此,對()內部關係集合和所有關係的狀態的清晰描述,就使得我們不僅有可能認識出巴西蝴蝶是如何能形成一個月後的德州的龍捲風。甚至在對()內認識的程度到一定水平後,可以用華夏辯證法裏的生克之法去引導每個具體關係的狀態去符合這個邏輯鏈條的狀態要求,從而人工實現蝴蝶效應所描述的最終現象。天人感應將不再是一種所謂的愚昧而成為人可以實現的能力!
3、“自強向善”的****華夏文明
華夏文明“自強向善”,這實質就是以乾坤兩道為核心展開。
儒家認同的觀點,乾者:“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坤者:”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86]”。
而老子則説: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87],(這就是在解釋乾道,並更進一步對“自強”的含義進行了定義,自強是自勝者強,而非我們一般認為的勝人者是強。)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 ,處眾人之所惡 , 故幾於道 [88](這裏解釋了坤道,善利萬物,以成功業,即為德。**利眾者善,**利萬物者大善,向大善而行,功德大焉)。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春秋時期的儒道兩家,基本對乾坤兩道認識是非常一致的。因此,反過來可以證明,至少在春秋時期,華夏社會精英對華夏文明的內容是有普遍共識的。不僅對華夏文明本質是一個爭(自)強的文明,而且其價值觀取向是向善而行。但是老子的敍述顯然更有意思一些,更深入一些。他用華夏辯證法的邏輯形式解釋了乾坤兩道,解釋了“自強”“向善”的意思。
華夏文明的天道(乾道)是爭強的文明。但對一般人認為而言,什麼是強?按照老子的話語方式,我們或許可以這樣説,強弱相較,勝之者強。但是老子的實際描述是”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很顯然,“勝”的標準要有正確的確定,才能正確判斷關係對中到底誰強誰弱。老子認為,把人之間相互鬥爭的勝利,只能稱為有力,而不是強,符合真的強的要求的勝得標準,是自勝。自勝就是戰勝自我,就是自我超越性,就是"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89]",因為自勝才是自我能夠可以持久把握,具備普遍性的意義的。因為你只要真心認同自我超越使自己真正強大的根源,那麼只要你存在你就能夠不斷堅持下去,有力時不必沾沾自喜無力時也不必彷徨頹喪。這樣對於一個族羣,一個文明而言,才有可能渡過無力時的危機,迎來有力時的涅槃。相反,如果你認為勝人才算強,那麼這種強是不可持久的,因為生老病死是天道,“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90],你相對別人有力必然只是一時的,你終究會處於無力的狀態的時候,那麼你就自然不再是強者?於是,勝人者怎麼能算恆強呢?天道恆強,而非恆有力。有力只能暫時得勝,按照道可道非恆道(規避漢孝文帝劉恆名諱,後改恆字為常)的邏輯,不具備普遍性的東西,是不能以道論之(道是恆久存在的,具備普遍性意義的)。恆強既然否定了勝人的行為方式,那麼他就是一種去惡性的規範(否定勝人),也就是説,真的強,是向善價值觀規範下的自我超越的恆久修煉,這包括(建設社會的生產力,組織能力,人的意志),因為向善,所以爭的就不是勝人之強(讓別人不好),而是自勝之強(自己做好)(説幾句旁外話:中國何以幾千年來,大部分時間生產力領先世界?為什麼經歷過西方反超的百餘年後,新中國僅幾十年就完成了對西方生產力的追趕超越?文明“自強”的特質就是重要之因,因為幾千年來,中國人始終關注的是自我超越性,這幾乎成為華夏文明內生性的一種本能,就跟有些人笑談中國人無論到哪裏,都會先想到那裏能不能種菜。這就是自強的一種樸素地表現,財富和幸福來自自身對現有現實的超越性努力而實現的。而華夏文明的向善性又強化了對自強的聚焦。相對於西方商業文明,歷史上長期以來勢強為盜,勢不強為商的行為特徵,他們總在自勝和勝人之間不斷的橫跳。不專注而不得精益求精就是自然的結果。因此一旦西方進入企圖自勝而強,想靠勞動創造財富的歷史階段,自然相對恆久自強的華夏文明處於劣勢位置,被中國快速趕超就是一種必然。西方這是以下馬對華夏的上馬呀。);
另一方面,當爭強的華夏文明,定義為自勝者強,就意味華夏文明的主流價值觀也受到客觀爭“強”的促進。強是自強,否定了勝人的惡。因此自強的客觀性又規範了價值觀只能選擇向善而行的道路。
於是,這就形成了客觀性與主觀性的相互促進狀態(自強-向善)。向善使得強者自強,自強又決定了價值觀向善。
但是“自強”“向善”兩者各自又是更進一步的關係對的狀態,自強是強弱相較的狀態,向善是善惡對比的選擇。
所以我們將華夏文明用華夏辯證法的結構樣式進行了描述:
華夏文明的基礎結構:【(**強-**弱)-(**善-**惡)】
“天下莫柔弱於水 , 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先 , 以其無以易之 。 柔 之勝剛 ,弱之勝強 ,天下莫不知 , 莫能行.” [91]。
華夏文明是自強向善,這就是有,但是老子談的華夏辯證法的最奇妙的地方就在,在表現時,是"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92]"
所以那個與自強、向善構建出陰陽關係的,“弱”“惡”才是實踐着力的關鍵。(自強-向善)為所知,(弱-惡)是實踐所為的抓手, 所以為了實現自強,“弱之勝強”,為了向善,“處眾人所惡”,於是按照之前蹺蹺板舉例,按下弱處,強自然抬起,處於眾人所惡之低窪,利萬物的善業功德自然高高在上。
這就是老子解讀的華夏辯證法的無為之為之法推導出的華夏文明的核心理念所在。而這個文明經歷漫長的歷史考驗,這個文明下的華夏子民都對中國向來爭做一個向善的強者有共識。他因為強大而謙遜,因為向善而利天下。這才應該是真正強者該有的做派。
但是今天有些中國人,被百多年來西方的強盜行徑打怕了。對華夏文明核心理念有所動搖。即便認同者也有不少人只看其表,不究其理。認為華夏文明是走陰柔之道。
弱者的謙遜是自卑,強者的謙遜是向善的自信。上位者不愛民,不以民為邦本,天下何以能真正大治?
向善者團結起來,戰天鬥地,治洪水、勝新冠,利天下萬民以為強。這還算柔弱之道?這是真強之道、恆強之道呀!
向惡者團結起來,侵略屠殺,奴隸制、法西斯,害世間百姓逞有力。這難道是陽剛之道?這是野蠻之道呀!
把野蠻當陽剛,就如把文明當柔弱。這純粹是把肉麻當有趣麼!
附:
基督教文明的基礎結構【(**強-**弱)-(善-惡)】
印度文明的基礎結構【(強-弱)-(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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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荀子.大略》
[82][83][84][85][87][88][91][92]《道德經》
[86]《易經》
[89]《禮記·大學》
[90]《元曲選·兒女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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