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軍艦老正常了,輝瑞“霸王條款”其實是避坑指南?_風聞
F可以手动换子弹-2021-11-12 10:31
【本文來自《輝瑞與多國“霸王條款”曝光,印媒驚呼:簡直就是疫苗恐怖主義》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國際費者權益倡導組織Public Citizen發佈公告説,輝瑞公司正在“霸凌”購買疫苗的國家。印度媒體WION主持人説輝瑞公司是在搞“疫苗恐怖主義”。但是,今天看到一個法律博主解釋説,這也不能説是“霸王條款”,這都是幾百年國際貿易各種坑的總結。
@petriv:
操作輝瑞疫苗“霸王條款”的那個真是挺丟人的。輝瑞是做生意的,又不是**辦,對於**對象只惠不管。
輝瑞有這麼幾個訴求:
第一,不得串貨。裏面好幾條都是隻能從總代輝瑞那裏買,不能從別家買二手的。這是為了維護輝瑞總代理的權利。前段時間萊克多巴灣那裏叫囂不從總代復星那裏買,要從德國原廠直接買。輝瑞的條款防的就是這個。如果輝瑞這條是霸王條款,等於支持了萊灣人當時的訴求,給分裂勢力遞刀子了屬於是。
第二,不受知識產權訴訟的困擾。這個太正常了。我盲猜國藥科興之類的出口疫苗的時候也會寫這條。不然你信不信賣到當地去就會有當地的專利流氓來吸血。一紙訴訟告輝瑞疫苗侵犯了個它不曉得哪裏的專利,要求停止銷售啥的,噁心死你。萬一這專利流氓在當地有統戰價值,屬於惠的對象,就更麻煩了。
第三,放棄主權豁免,抵押財產可執行。
輝瑞的交易對象是政府。政府有一個特權就是主權豁免,就是當被起訴的時候,政府可以以自己擁有主權豁免為理由,拒絕接受法院或者仲裁的管轄。其原理是每個國家(主權)都是平等的,任何一國的法律和司法仲裁機關都管不到另一國的國家。
這樣是沒錯,但是在民事經濟領域,問題就來了,如果一個企業出售給一個國家政府若干產品,對方國家拒絕付錢怎麼辦?起訴到法院,哪怕是企業本國的法院,法官看了看,對方是國家呀,主權豁免,沒法審了。
所以才要對方政府放棄主權豁免,這樣真的對方政府違約了,不付錢了,就可以起訴,要回錢了。
同樣的,外國政府也可能破產,財產也可能被別人拿走,而判決執行環節和審判環節是兩個事,所以有個明確的可以執行別國政府財產的條款也很必要,否則同樣會面臨主權豁免難題。阿根廷的軍艦也被扣留抵債過,老正常了。
第五,紐約仲裁。
你信不信翻翻國藥科興的合同,大概率不是在中國法院審理,就是在香港仲裁。只要是商業上強勢的一方,都不可能在對方地盤上打官司。私人仲裁夠客氣了。至少具體那幾個仲裁員基本上爭議雙方一邊選一個,然後公推一個,這些人還要個個人聲望,裁出來的結果不説是完美無缺,也大多客觀公正了,唯一的缺點就是貴。
這些條款都是幾百年國際貿易各種坑的總結,只要強勢方有地位,不寫上就是自己的律師不稱職了。
最後,萬一國藥科興的合同條款一樣,媒體打算怎麼圓上?
如果合同條款不一樣,那不就成了惠*政策,對**對象肉包子打狗麼?
我倒是希望,在執行什麼惠*政策,爭取**對象的時候,在腦子上要和輝瑞達到同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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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