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轉發局長投案的消息被踢,殺了公雞能阻止了天亮嗎?_風聞
挑灯看吴钩-说人话,谈天下2021-11-15 13:50

一隻公雞早晨起來報曉。天亮,被主人提出來殺了。
第二天,又一隻公雞早晨起來報曉。天亮,被主人提出來殺了。
第三天,又一隻公雞早晨起來報曉,天亮,還是被主人提出來殺了。
鄰居不解,問:這些公雞每天報曉都挺準時的,為啥你殺它們?
那人説:早晨我有晚起的習慣,它們卻叫得很早,讓我很煩。
鄰居説:這不是它們的過錯,報曉是公雞的天職嘛!
這就是人人皆知的“報曉殺公雞”的故事。
誰都知道,公雞的特點就是報時,預示時間和天亮。這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所以不管公雞是否報時,天都還是會亮的!
可是,有人就不知道這個常識。
11月12日,廣東東莞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信公眾號刊發了一則消息《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謝曉明主動投案接受監察調查》。
至於謝局長犯了什麼事,吳鈎不敢妄議。但我卻知道,當天有一位記者將這條局長投案的消息,轉發到東莞市住建局建立和運營的媒體溝通羣裏。東莞市住建局專門與媒體溝通的一名負責人,竟然責令記者將該文從羣內“撤回”。
然而,因為超過時間無法撤回。於是,東莞住建局的這名負責人勃然大怒,就將轉發局長投案文章的記者從媒體溝通羣裏踢出去了。彷彿瞬間天下太平了!
吳鈎百思不解,東莞市住建局專門建立和運營的媒體溝通羣是要幹什麼的?既然建立和運營這個媒體溝通羣,卻不讓記者説話如何溝通?
如今,局長大人涉嫌嚴重違法並主動投案,這與記者有關嗎?莫非是記者唆使局長違法的嗎?記者僅僅轉發一下消息,為什麼東莞市住建局居然如此不快?
即使這篇消息是記者本人所寫,或者是記者促使局長投案的,也不能遷怒於記者。因為,淨化社會、輿論監督是記者和媒體的天職!
東莞市住建局本不想這一消息被廣泛擴散,但只懂卡住“公雞”的脖子,才出了臭招。誰也沒有想到,如今隨着踢走轉發消息的記者,局長投案的醜聞卻傳得舉國皆知!
在這個社會上,挑戰“黑暗”敢於發聲的所有人和媒體,他們猶如報曉的“公雞”。雖然他們的報曉打攪了一些人的“美夢”,可是,即使殺了天下的公雞,能阻止了天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