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獨行的華夏文明》全稿35第三章已是懸崖百丈冰13_風聞
mamimima-2021-11-17 10:13
(2)、法家去向善價值觀帶來的惡果
上一節我們經過分析和一定的推論,大致看清了,為什麼秦二世而亡是歷史的必然。**從貴族分封向中央集權郡縣制轉型,在人類歷史上鮮有成功的歷史。**西方至今還保持着這種封建分封體制的殘留,就是聯邦制、邦聯制等政治形態,就可見這種轉型的難度。
因此中國人在兩千多年前,就開始直接挑戰這個人類政治體制變遷的高難度課題。且讓始皇帝一舉成功,這的確是十分了不起的成就。後來分封制局部復辟,輾轉千餘年後華夏才逐步重回全面郡縣制,就是因為始皇帝前面做出了榜樣。讓中國人知道,完全去封建是可行的。從而鼓舞了中國人為之不斷努力,從而使得中國今天實現了高度中央集權特徵。相較於西方聯邦制等封建殘餘至今無法有效革除(這個封建殘餘制度在2020年全球爆發的新冠疫情面前,顯示出這是一種嚴重落後於現代性的政治體制現實)始皇帝大一統人類政治體制演進的一次革命性的突破。
但是秦二世而亡的失敗也顯示了,這種變革(全面郡縣制)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實現的,是在一系列客觀因素都達成的特殊狀態下的特殊實踐結果。一旦其中主要因素坍塌(始皇帝死),實踐結果就開始走向失敗。
但是如果僅僅將秦二世而亡歸於歷史必然的客觀性,就頗有些不以史為鑑的心態。秦二世而亡有沒有自身主觀的問題?
絕對有!
就秦實踐的自身責任而言。指導秦實踐的法家,對秦二世而亡要承擔相當重要的責任。
前面談法家,我們談過法家跟美國的實用主義在價值觀取向問題上的類似性。
春秋戰國無義戰。法家為了解決現實問題,把現實大量出現的向惡事實解讀為價值觀取向的合理,以此實現無所不用其極來實現目的的狀態。就如以武止戈與戕害他人,雖然在形式上都是暴力的,但是其出發、目的、價值觀朝向上都是完全相悖的。法家以性惡論為其理論的價值觀出發,等於把止戈的武力與戕害他人的武力在價值觀上畫上了等號。價值觀一旦失去是非判斷,行為就沒有是非底線。
這種價值觀傾向,反映在用人上,就呈現為,選能不選德。這種現象在春秋戰國成為普遍現象。孫臏龐涓互殺,蘇秦張儀互鬥,吳起殺妻求官,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也死於同門李斯之手。同門、夫妻尚且如此,各諸侯內部鬥爭也比比皆是,就不説田氏代齊、三家分晉這種下克上行徑,兄弟、父子為了權力,屢屢出現人倫慘劇,齊桓公、趙武靈王、楚靈王被繼任者活生生餓死就是典型事例。法家的價值觀前提把這些惡行都默認成一種先天合理性,最多認為,對此應對之法就是用更嚴苛的法令來管制。因此法家幫助秦國統一天下立下大功,但是向惡價值觀的造成的問題,也沉澱在秦國政治領域的方方面面。嚴刑峻法能止惡,但是實踐顯示,嚴刑峻法實施的是人,同樣的法,不同的人施行起來,結果是不一樣的。始皇帝行嚴法能震懾天下,秦二世行嚴法天下不服。這就是問題。
這就跟今天西方的法治思維強調程序正義問題一樣。以為法能凌駕於人。但是實踐結果總是人才是法的主宰。如果人存惡念,再好的法執行下去也是不公。
法家對秦統一天下有功,但法家性惡論遺毒也造成二世而亡的重要內因。
選能不選德。才有戕害同門李斯為了維持自身利益,與趙高之流聯手架空胡亥,屠戮皇子、大量清算不支持他們的官員等等惡行,甚至李斯因此最終內部鬥爭而死。法家重法不重德,就如當下西方程序正義凌駕實質正義之上類似,把某些人制定的法條凌駕於眾人之上。無視人作為一種活生生存在對象,使人成為一種異化的狀態。於是掌握最高權力的那個集團以最醜陋的形式進行着政治治理。而自身又沒有足夠可以憑藉的實力來遏制這個劣政帶給自身的損害。於是矛盾就急速的激化並積累起來。
賈誼《過秦論》對此有深刻的描述:“壞宗廟與民,更始作阿房之宮;繁刑嚴誅,吏治刻深;賞罰不當,賦斂無度。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百姓困窮,而主不收恤。”然後奸偽並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眾,刑戮相望於道,而天下苦之。自羣卿以下至於眾庶,人懷自危之心,親處窮苦之實,鹹不安其位,故易動也出處。”
壞體制、行嚴法、橫徵暴斂,天下困苦,人人自危,最終必然動亂。
秦二世統治集團沒有始皇帝威望來壓服天下。還想以嚴法來治理百姓,如何能壓得住!於是就應了過秦論中這句結論“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如果寬以待民,有效爭取天下民心,或許能借着秦滅六國餘威,以天下萬民之心壓制分封派勢力的造反。但是胡亥集團顯然沒有這樣選擇,也無法做出這樣的選擇。
歷史不容假設,但很明顯,法家性惡論帶來的價值觀扭曲,帶給政治人物、政治活動、社會精英行動極大的無底線狀態。這種向惡價值觀帶來的行為無底線,直接造成社會各階層、各個政治勢力相互失去團結,甚至發展到不能共存的極端狀態。可以略微誇張地説,法家性惡論是秦朝走向覆滅的加速器。法家需要對此負起重大責任。
助秦統一天下,又促秦二世而亡,法家的成功與失敗的經驗説明了兩個重要的經驗教訓:
解決現實重大問題必須以實事求是為基本前提(現實優先而不是價值觀優先)(完善了對自強的理解)。
向善價值觀是人類羣體實現持久團結共存的唯一可能(基於現實的實踐選擇必須堅持應有的價值觀底線)(完善了向善的理解)。
這兩條經驗教訓,以辯證法的形式,互相促進、影響、決定。並以重大歷史事實的形式深刻教育了華夏後人。豐富瞭如何實現自強向善的方式方法,堅定了華夏後人對自強向善華夏文明的信念和信仰。
華夏文明歷經生死考驗,重回正軌。
隨着秦漢相繼建立大一統王朝,為華夏文明迴歸本位構建出客觀物理基礎。
而到漢武帝獨尊儒術,則在主觀層面完成了精神、價值觀理念的大一統。這個思想精神層面的大一統實現,是秦實現大一統帝國的延續。是華夏大一統完整形態。是華夏文明歷經生死考驗後的自信迴歸。
2、漢武帝獨尊儒術(思想精神層面大一統)
實踐唯一。國家一統,指導其唯一的實踐理論必然是唯一的。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台,推翻前任政治理念和實踐結果,在下台後又被後任推翻。南美洲不少國家實踐路線在左右兩邊反覆搖擺,這是拉美化的重要成因之一。政治理念、實踐路線反覆折騰帶來的實踐反覆地惡果,作為歷史現實,這已經非常説明問題了!更別説早在兩千多年前,春秋戰國大量人亡政息帶來的歷史教訓已經説明政治路線的不斷搖擺帶來的惡果。
國家大一統,天下太平,主流價值觀必然歸一為大一統。
國家分裂,天下大亂,興百家理論、路線,以尋救亡圖存之有效道路。這就是實事求是為本。
春秋戰國,諸侯混戰,才有百家生存空間。你支持一國,我輔助一王,相互爭鬥,分裂的現實才有百家之興。
秦實現大一統,權力歸於中央,獨尊法家是必然之事。法家當道,其他各家勢弱,自然對秦政不滿。始皇帝不少惡名都是由此而來。
漢朝新立,面對外有匈奴為代表的外患,內有各路藩王不臣之心。漢朝吸取秦朝及項羽短存而亡的教訓,恢復分封(漢初初步消滅大部異姓王,隨後矛盾就集中於劉姓藩王與皇帝之間)緩解各個政治勢力與皇權的尖鋭矛盾,採道家黃老之學,清靜無為,對內與百姓休養生息,發展生產、輕徭薄賦、輕刑慎罰、恢復國力、爭取民心、穩定政權;對外和親穩邊。在文景之治時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國力大幅增長。 與此同時,針對分封制天然地強支奪乾的制度內在邏輯,漢初在大部消除異姓王后,逐步將削藩的矛頭指向各路劉性諸王。漢景帝時期,利用鎮壓七國之亂之機,大幅削減各藩國領地及權力,將權力極大收歸於中央。
至漢武帝繼位。漢朝前期就主要乾了三件大事:**休養生息、削藩、和親。**休養生息以自強,削藩以消內憂,和親以弱外患。漢朝前期雖然以黃老之學為尊,但是卻容忍百家各派長期存在。顯然這是由於漢初恢復分封的客觀現實決定的。封國眾多,於是百家又有了各自可乘之機,用武之地。七國之亂之前,各藩王之封地對中央幾乎呈現為類似割據的狀態。這個現實是百家得以在漢初共存的核心原因。
漢武帝繼位後,行大臣主父偃建議的推恩令。將漢景帝時期就大幅削弱的藩王勢力幾乎徹底瓦解。各地權力極大收歸中央,漢朝政治體制由全面分封制向郡縣制轉變。於是郡縣制自身的特點和要求就逐步顯現出來。大量原本藩國控制的領土收歸中央直管。這就對漢初的原有官僚體制的素質、能力、以及制度模式的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於是在漢武帝時期,連續出現了一系列政治現象及體制變革:
權力大量收歸中央,而協助天子處理天下政事的丞相的權力則大幅增加。漢隨秦制,秦三公九卿制,整個中央直轄的官僚系統歸於丞相,丞相在皇帝領導之下統領天下政務。而丞相等三公九卿之位又基本在勳貴之手流轉。這些勳貴本身就有極其強大的政治力量,因此隨秦制下的丞相都有資格不完全服從皇帝的意志(之前呂氏作亂已經顯示了外戚干政的危險性,顯示具有強大實力的勳貴集團一旦控制中樞帶來的危害性)。以丞相為主導的三公九卿的秦制顯然此時遇到了巨大的問題,就是相權過重。因此漢武帝大幅削藩的同時,對原有體制進行了大幅改造:1、頻繁換相。漢武帝在位54年,共 有十三相。平均每相在位四年多,這避免某一政治勢力長期控制中樞而做大;2、選拔寒門人才佔據中樞要害(比如皇后衞夫子、衞青、霍去病、公孫弘、兒寬, 嚴助、朱買臣 、張湯、杜周 、趙禹、金日磾一大批優秀人才)。這些人沒有太大政治根基,對皇權有更強的依附性,同時大量優秀人才的引入,大幅提升了官僚體系的執政水準。3、在內廷建立中朝,將最高決策權收歸內廷,丞相主導下的外朝逐漸演變成執行機構。丞相權力被大幅削弱(但給之後東漢宦官干政留下的隱患)。4、在地方建立刺史制。刺史隸屬於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行監察地方之職。不僅強力制衡丞相為首的行政執行系統,更對各地方基層官僚的執政形成有效監督。使得郡縣制官僚體系的執行效率大幅提升。
郡縣制有效擴展,形成漢武帝採取大量行動集權與皇帝的客觀條件。而削藩國、抑相權的客觀結果使得中央集權日盛。地方勢力被有效壓制。而隨着皇權的強化,地方政治勢力被有效壓制,百家生存土壤逐漸失去。客觀要求實踐理念的統一化要求。而這時,長期佔據漢初核心政治理念的黃老之學已經開始日益不適應現實需要了。
黃老之學作為道家分支,強調清靜無為,符合漢初華夏社會急需休養生息的客觀需要。但是到漢武帝時,削藩需要變革,削藩引發的相權擴張、原有官僚體系無法有效應對大規模郡縣制管制要求等等問題需要變革;面對北方匈奴長期犯邊破壞社會穩定發展的現實需要變革。變革就是有為。
漢武帝時,無為之道急需變為有為之道。道家黃老之學被趕下場就成了必然。那麼誰來替黃老成就漢朝新的核心理念呢?從春秋戰國發展起的百家裏,有資格上位的幾大學派,道家已要下位;早已沒落的墨家走的是體制外路線,顯然不可能;法家雖然有助力大一統的大功,但是秦二世而亡的責任,法家要承擔相當的部分。漢初對秦朝的以史為鑑分析結果,直指法家向惡價值觀的直接原因,這巨大的歷史責任基本就斷了法家作為主位上位的可能。因此,細細算來,百家之中場上唯一符合資格的選手只有儒家了。所以漢武帝“罷黜百家,表彰六經”,實現獨尊儒術的結果,幾乎就是歷史必然。因為到漢武帝這時,客觀環境需要獨尊某學,但是場上有資格的‘選手’就僅剩儒學了。
而此時的儒學也非孔孟時期的儒學了。跟之前法家發展類似,此時的儒家吸收各家之所長,展現出積極變革自新的形態。除了春秋戰國時期儒道兩家在理論層面的深度交流學習,到漢初,儒家吸收墨家天罰觀念、陰陽家的五行生剋論,衍生出成熟的天人感應論。使得秦開始推崇的五德始終説所代表的新法統,以現實具象形式落地。
有德新朝立,無德舊朝亡。於是王權傳承不再以血統族羣為核心標準,而是以“德”為標準。何以才表明有德無德?不僅僅看日常的德行、功德來判斷。董仲舒完善的天人感應論將天地異象與君王、統治集團日常的德行、功德掛鈎。有德者君權神授,無德者神奪君權。這種理論表面上看有濃重的神秘、迷信色彩。但是事實結果而言,將君王的具體是否有德,與客觀的天地之象掛鈎。就等於説,君王是否有德,是否具備五德始終説所指的具備統治合法性,不以君王自身對自己的評價為標準。而是有了具體客觀的(天地自然)現象作為評判標準(這符合以星象為基礎建立的河圖洛書以及之後的八卦、易經,這一系列以客觀性事實作為理論的基礎的文化傳統)。這就在很大程度上,事實等於使在任的君王(朝代)失去了斷言自身是否還具備合法性君權的權力。這就是在法統理論層面給君權套上了一個看不見的籠頭,對君權進行了某種形式的制約。而這個對君權是否有德的判斷權力,儒家以強調仁義的方式,巧妙地把形式上(表面而言)的判斷權力交給了百姓(或者説以百姓的生活為觀察對象,以百姓的幸福與否作為君王是否有德的判斷標準。 “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132]”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133]”)。而儒家又通過自身倡導的仁義理念,在理論設計上,將儒家仁義理念作為了百姓是否幸福的判斷標準。不僅如此,儒家堅持有教無類選賢任能的政治理念,以萬民為基,教育選拔德才兼備之人以給君王提供大批高素質的郡縣制官僚人才,這就打通了萬民與帝王的關係。
**這些邏輯關係層層遞進,**從而將儒家自身塑造成代百姓判斷君王是否有德的代言人的形象。這就如三公九卿裏御史大夫,以政治體制形式行監督之權,監督百官,甚至君王。而儒家則巧妙搭建起自身的理論體系,從而將儒家自身塑造成從倫理道德、思想理論、意識形態層面監督君王的至高地位。
儒家的理論體系設計得如此精巧,筆者此處必須再次梳理一遍其邏輯結構:
**甲:**以天人感應論落實五德始終説
**乙:**天人感應論以天地自然現象這類客觀現象作為判斷君王是否有德的標準(否定了只憑主觀斷言君王是否有德的可能。很大程度否定了君王自我斷言統治合法性的權力)
丙:天人感應論的天象對應的是人,這個人被儒家仁義為核心的價值觀理念塑造出的民本主義定義為民、百姓,仁義的實踐對百姓而言,就是幸福!於是百姓的幸福與否與天象的兇吉形成邏輯上的相互感應關係。(王權的合法性依附於百姓,這就是民為貴、君為輕。天象與百姓相感,以其結果來解釋王權的合法性)
丁:儒家有教無類培養大批高素質人才,堅持體制內選賢任能的政治路線,持續給君王提供管制國家的人才。儒家建立了構建人才的上升通路的理念。這個通路的實現,使得底層精英與統治集團之間形成了有效通路。儒家掌握了通路,於是儒家就成為百姓精英的代言人,或者叫儒家以此在君王面前,將自己塑造成為了某種情況下的百姓“代表”。
**戊:**儒家作為百姓“代表”,構建百姓中精英上升通道,**以仁義民本之道規範君王“德”的標準,以百姓之民心對應天象吉凶,來綜合判斷君王是否有德。**儒家作為百姓代表,其就能表達民心,這個民心與天象相應,儒家就有了對君王合法性的斷言之權。**這個斷言之權不在制度、法律、規則之中賦予。而在道義、理念、文明之中與向善價值觀深度綁定。**華夏文明自強向善,**儒家等於在獨尊儒術的時代,將自身塑造成華夏文明向善性朝向的代言人。從文明的角度,董仲舒將儒家塑造成之後2000年的無冕之王。**以此,筆者認為,儒家的獨尊,是被構建在華夏文明這個根基之上,而非構建在華夏政治統治、朝代之上。
所以,我們邏輯分析到這裏,拋開天人感應論時代性侷限,和某些現在看來荒誕的部分。就能看到儒家理論設計的巧妙。以此我們能更深刻的理解,儒家之後近2000年與各朝統治階層的關係(封建王朝2000年儒家成為意識形態領域的無冕之王,是因為儒家立基所在在於華夏文明,而非王權。於是從某個角度而言,各朝帝王尊儒等於宣佈堅持自強向善的華夏文明)。
儒家被漢武帝獨尊,成就之後2000年無冕之王的地位。
作為交換,儒家此時,以崇尚仁義,親民愛民之態,助君權行善政以安百姓;
以有教無類、舉賢任能,為大一統郡縣制王朝源源不斷提供優秀人才,使王朝官僚體系長期保持較高水準
以堅持君臣父子的政治倫理,努力塑造出一個忠君愛國,能被君權有效指揮運用的官僚治國體系.
綜合而言,儒家表現自身最擅長的形式:給高度集權的君王努力構建一個高效治國的官僚體系,這個體系在儒家理念改造下對君權威脅性降到最小。並且這個體系以實現良政、善政為重要目標輔助君王統治。作為交換,構建這個體系的儒家,具有了相當的監督君權的能力(注意是能力而不是權力)。
獨尊儒術,事實就是以堅持自強向善為本的華夏社會精英階層與掌握王權的統治階層的結盟。
王朝成為儒家成就自己理念的平台。儒家就成為歷朝皇權實現有效治理的工具。董仲舒所實現的遠超孔子當年最初的理想。
而漢武帝獨尊儒術的結果,終於對戰國以來華夏文明核心理念,幾乎被顛覆的價值觀進行了一次公開完整明確地撥亂反正。
漢初,對秦朝二世而亡,以及楚霸王失敗的反思。
法家固然基於現實,否定了華夏傳統向善價值觀,為了達成目的不擇手段。但是喪失向善價值觀的制約,無節操和底線的實踐方式,導致了秦朝和楚霸王的實踐功績無法持久,反而快速走向失敗。以此證明:尊重現實,實事求是固然重要,但是目的手段方法都需要有一定底線。否則即便能勝利,也不可持久。
於是,春秋戰國,秦漢改朝的歷史教訓,給了自強向善的華夏文明理念以活生生且深刻的歷史教訓。面對現實問題,以求實態度汲取眾人之長以自強,這是從法家的得失所得到;以向善之心規範求實的底線,以使成功能持久這是儒家經驗。這就是後來説得王霸並用,或叫外儒內法。
儒家以向善價值觀規範法家行自強之法。
法家學道家帝王統治之術,儒家學道家對華夏文明理論解讀分析的精華,道家雖然逐步淡出華夏政治理念位置,但卻成為百家理論的底本。漢武帝獨尊的這個儒術,儒道法三家已經深度糾纏在一起。他們只有這樣糾纏着,才使得華夏文明在歷史的孕育中顯得越發鮮活起來。
而獨尊儒術的實現,則顯示華夏文明終於完成一次重大蜕變,實現了三大新形態
1中華核心領土
從北方遼河流域到南方海岸線,東部沿海各地到西部西南、甘肅一線
2新華夏族——漢族的建立
從炎黃合併建立華夏族,經過夏商周(春秋戰國)兩千多年的交流融合,一個涵蓋中華核心領土上各個族羣的新的華夏族誕生出來。這就是原初的漢族。
3自新的華夏文明
華夏文明經歷夏商周的發展,又經歷春秋戰國的嚴酷考驗,在先輩們對華夏文明的動搖和堅持之間,華夏文明被歷史考驗和檢驗,在‘自強’與‘勝人’的矛盾中,在‘向善’還是‘向惡’的歷史抉擇中。將勝人融入未自強的局部,否定了人性向惡,而使華夏文明重回向善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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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尚書·五子之歌》
[133]《孟子》的《盡心章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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