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費券”的思考_風聞
ZBL1883-2021-11-18 18:38
“消費券”是什麼東西?是錢嗎?應該是錢嗎?發給誰?
首先,看看國內現況,網上説中國有十萬資產十億以上的富豪;另外,有機構統計月收入不超過500元的有5億人;國家統計月收入不超過2000元的有7億人。雖然我懶得去找資料核實具體數據,但有個現象還是能看出來的,收入不超過500元的肯定大部分是在農村或沒形成勞動力的人,收入不超過2000元的肯定大部分是在城鎮並具有相當的勞動力。那麼,相對於當地的生活成本,這些人基本上只能維持最低水平的生活保障,所以這類羣體哪來的餘錢消費?他們有了“消費券”就能再掏錢出來消費什麼嗎?不能。當然,還有一羣早年辛辛苦苦讀書出來,在城鎮生活,卻被資本拋棄的失業人口,大部分是中青年人,可能還揹負房貸,欠債。
其次,“消費券”應該發給誰?關於收入500元和收入2000元的羣體,已經有人研究過了,説對這類羣體發了“消費券”也沒人消費,並且所謂的“消費券”對這類羣體來説還是個可能形成欠債的隱形坑,所以就更不要談帶動消費。對於這類羣體,他們只有一件事就是維持基本生活,提供勞動力或為將來提供勞動力。
發“消費券”給“富豪”嗎?他們用來消費什麼?能消費什麼?能多找幾個傭人和保姆?關於這類羣體也有人研究過了,人數太少消費不了什麼,除了造成更大的貧富分化外,帶不動什麼實質的東西。
發“消費券”給失業人口嗎?失業人口更沒有餘錢與“消費券”綁定使用,且不論那些沒有實質的噁心條款。那麼,失去“消費”含義的名詞就不應該叫“消費券”。如果覺得“救濟金”不好聽,改成“糧票,菜票,肉票,房票……”或者其他合適的名稱。
現在的社會生產力有能力對“票”實現信息數據化,並且數據信息比對分析,監管便利。“票”只能用於記名個人對市場的單向流動,不能用於記名個人對個人流通,有使用價值,但不能完全用於體現交換價值,然後通過首次接收市場反饋給國家數據庫,國家回收數據後用於對市場運營成本統計分攤,按相對比率折算及提供相關優惠政策。至於行政成本,相對於發與貨幣對接的“消費券”而產生的隱性的“食利、尋租”消耗,應該近於無。
建國初期的“票”側重於用來保證服務於生產力的人力儲存,現在的“票”側重於用來保證服務於生產關係的人力儲存。
1949年建國到1979年改革開放前這段時間,全計劃經濟,沒有形成《資本論》中可供交換的商品環境,也就不存在對商品進行抽象後出現的資本性的“貨幣”。除了相對人類具有天然交換價值的黃金、白銀、珠寶等貴金屬,每個朝代或每個國家建國初期都如此。在缺少物資的情況下,為了優先保證提供生產力的人力儲存,並維持資源調配,國家提供“票”, 一種只對應資源數量,不存在增值及利息屬性的資源交換憑證,但由於缺少監管手段,並不能防止隱性的“食利、尋租”的消耗。
那麼,現在為什麼要重新採用“票”?是現在缺少物資嗎?不是,現在是生產力產能極度過剩。當然,現在不是人類社會第一次生產力產能過剩,是在馬克思寫資本論時就有的社會現象。極度缺少和極度過剩都會產生的同一個社會現象是大部分人基本生存生產資源極度缺少,並且個人不大可能通過正常途徑解決問題,就需要政府計劃調配。既然在理論上“票”經過信息數據化後就可以消除“食利、尋租”的消耗,那麼,“票”就可以在生產力產能過剩等造成的極端分配不均的情況下,用來保證提供生產關係的人力儲存,並優化資源調配。
當然,以上兩種情況都必須有信用政府的政治權力作擔保。
“票”解決的是不能市場化的人力資源循環或者沒有途徑市場化的人力資源循環,即計劃循環,古今中外一直存在,不展開討論。
現代信息數據化的“糧票、肉票、菜票,房票……”消除了“食利、尋租”的空間,具有實現資源循環再生產的功能,卻不完全擁有資本社會商品的交換價值,只能部分單向交換流動,也不能立即產生資源再生產可能產生的利潤,並且也不產生租金和利息,不屬於現代意義上的貨幣或資本,是一種可能的只具備承載資源流動功能的價值交換工具,那麼也不會產生現實中發行貨幣帶來的國家實質性負債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其他不良社會現象。所以,採用低消耗的“票”來實現部分內部資源調配是支持經濟內循環的有效途徑。
所以,“消費券”是錢嗎?很明顯“消費券”不能與錢掛鈎,也不能成為錢,更不應該是錢。
後記:進入可再生、再生產的消費叫“有效消費”;進入不可再生、不進入再生產的消費叫 “消耗”。有效消費進入經濟循環,消耗不進入經濟循環,耗的是人性,費的是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