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為實習鑑定偽造公章被行政拘留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1-19 22:12
畢業實習,是大學生畢業前必經的階段,實習單位的蓋章則是結業的重要證明。按理説,只要在單位按部就班地工作,實習期到了,取得單位蓋章也並非難事。然而一位名為小鄧的大學生卻在蓋章這件事上栽了跟頭,而且這個跟頭還不小,嚴重到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小鄧是來自雲南的大學生,今年大四到海鹽縣的某傢俱公司實習,實習合同約定實習期到今年年底結束。可是計劃趕不上變化,11月份小鄧的姐姐要出嫁,他要回家參加姐姐的婚禮。因為路途遙遠,小鄧就不想再回公司實習,但又擔心違約導致公司不願意在實習報告上蓋章。於是小鄧就動了歪心思,在網上買了個仿製的公章。定製公章的時候,因為害怕出事,他還自作聰明地把公章上的數字修改了一下。之後他給自己寫了個“好看”的畢業實習報告,並蓋上了自己的偽章。
然而,百密一疏,小鄧回雲南時把偽造的公章遺落在了出租屋裏,巧的是,新搬進來的租客又正好是小鄧實習單位的員工。這位員工見到公章,立即聯繫了老闆,老闆確認公章不是自己公司的印章後,便報了警。

警方順藤摸瓜,通過房東聯繫到小鄧,小鄧直接承認了在網上買假公章的事實。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小鄧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公安機關遂對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罰。
畢業實習對大學生來説是一件大事,應該認真對待,小鄧只因為嫌路太遠就偽造公章,虛構畢業實習完成的事實,這既是對學校的欺騙,也是對自己人生的不負責任,弄不好還會影響將來公務員考試、參軍等的政審。所以這件事也是提醒大家要增強法律意識,誠信做事,以免在不經意間觸犯法律,得不償失。
公眾號:律界佳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