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迪的印度農業改革失敗了_風聞
李建秋-李建秋的世界官方账号-2021-11-19 21:27
今天,莫迪向全國發表講話時説:“今天我要告訴全國人民,我們已決定把三部農業法全部撤銷。在本月晚些時候舉行的議會會議上,我們將完成廢止這三部農業法的憲法程序”
自2020年9月20日,印度國會通過了一系列放鬆農作物價格管制的法案,引起印度農民的強烈不滿,幷爆發了持續至今的抗議活動,一直持續到今天,莫迪的這次宣佈,徹底宣告了農業改革的失敗。
一個國家如果被殖民了,等於從根子上就被腐爛了,去殖民化絕對不是把最上頭的那個從英國人換成印度人那麼簡單,獨立後的印度農業其實就面臨這個情況,在大英帝國的統治下,印度次大陸每隔十幾年就鬧一次饑荒,都鬧習慣了。
趕走了英國人,還面臨英國人遺留下的柴明達爾制,柴明達爾制是極其腐朽的制度,簡單的説就是包税人制度,這些人不從事生產,他們不僅擁有對農民的統治權,而且擁有不斷向農民增收地租權,由於柴明達爾在政治、經濟上從英國殖民主義者那裏得到好處,所以他們效忠英國,成了英國殖民統治的社會支柱。
由於這羣人就是寄生階級,所以他們甚至連如何提高農業生產都不感興趣。
有一説一:尼赫魯在改革印度是有功勞的,在面對英國人留下來的腐敗制度時,毅然決然的選擇了左派做法,廢除了這些制度,很可惜的是,由於印度國大黨並非是一個以武力統一全國的組織,因此在廢除這些制度的時候留下很大的漏洞,他們不是通過徵收,而是通過贖買的方式拿到這些土地。
柴明達爾、賈吉爾達爾和伊納姆達爾在內的各種中間人地主,除了獲得67億盧比的補償金外,還以“自留園”或“自耕地”等名義保留了大量肥沃的土地。
不管怎麼説,尼赫魯時代印度土地集中度還是有所下降,新土地分散到中小地主階級手中,這些人就不再是一個寄生階級了,他們也需要耕作才能獲得利益,因此對比之前的寄生階級,他們是印度農業生產的希望。
尼赫魯瓦解了柴明達爾制度,到了他女兒英迪拉甘地手裏,才有了綠色革命,所謂的綠色革命其實就是使用高產品種種子,拖拉機、灌溉設施、農藥和化肥,印度的農業被轉變為工業系統。綠色革命解決了印度人的吃飯問題。
其實同時期全球都在同步搞綠色革命,中國綠色革命的代表性人物,就是大家袁隆平。
相對比中國的綠色革命,印度的綠色革命雖然宣傳的多,但是實際上是低水平的,革命期間印度的農業現代化其實也是有限的。由於工業化程度不夠,農業依然是以生計農業為主,生計農業的規律就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勞動投入產生的邊際收益逐漸減少,最後農業產出的增加跟不上農業人口的增加,越生越窮,越窮越生。
然後馬爾薩斯就來割人頭了。
簡單舉例子:假設1畝地能產小麥500斤,10畝就是5000斤,如果10畝地是一個人耕種,那麼他的收益就是5000斤小麥。
如果2個人呢?小麥可能稍微增產一點,但是10畝地能達到1萬斤嗎?絕對不可能,如果增加到3個人,4個人呢,很可能多出來的收益都趕不上這些人的消耗了。這就是邊際收益逐漸減少的原因。
邊際收益逐漸減少造成內卷。年年都有大批的印度農民自殺。
很多人對印度農業一個非常大的誤區是這樣的:印度沒有工業化,所以印度化肥和農藥不夠,因為化肥和農藥不夠,所以印度農業不行。
這是完全是誤解,印度實際上化肥和農藥並不是問題,不但不是問題,由於過度使用,加上過度消耗地下水,已經造成土地荒漠化和土壤退化,目前印度有15億畝土地退化,佔據印度土地的三分之一。
15億畝什麼概念?中國農地紅線是18億畝
莫迪這次改革的對象是印度的統購統銷體系,也就是所謂的曼迪斯體系。
六十年代的時候印度搞了農產品市場監管法,聯邦政府通過農產品營銷委員會指定大地主、大商人的農產品營銷中間商,這些人則通過運作遍佈印度全國的1000個農產品批發市場,統購統銷這些農產品。
“曼迪斯體系”為協助政府穩定農產品價格,通常會用較低價收購,而政府則賦予它們向超市、菜市場、餐館、便利店等商業銷售網店獨家供應農產品的壟斷權。作為農民,則無權向“曼迪斯體系”以外出售自己的農產品,而政府則通過向農民發放大量補貼加以安撫。
這套體系顯然有很大的問題,即便是反莫迪的人也會認為,這個體系落後,不公平,限制了印度農村的發展,從印度的民情來看,如果開放價格收購,那麼私營經銷商來了以後肯定會抬價,這對印度農民確實有好處。
問題在於,曼迪斯體系給了印度農民一個保障,有一個保底,現在底沒有了,如果曼迪斯體系垮了,私營經銷商壓低收購價怎麼辦
且曼迪斯體系運營這麼多年,既得利益者眾多,這些既得利益者能贊成改革?這些既得利益者聯合農民,於是就有了長達一年了農民抗議。
這不是莫迪改革第一次失敗了,上一次失敗土地法。
各國都有土地徵收制度,國家需要基建,沒有土地無法基建。
2013年土地徵收法有各式各樣的規定,除了傳統的補償安置,環境之類的外,還有什麼社會影響評價,一個過不了關,就沒法推得動,印度要工業化就得要基礎建設,要有基礎建設就得要土地,莫迪當時對於土地法改革非常熱心。
其結果是,從2014年12月,印度制定土地徵收修正條例,在2015年2月拿到國會審議,失敗,然後印度政府又根據下院修改意見修正了法案,國會終於過了,又遭到農民組織的反對,最後被印度最高院宣佈違憲。
莫迪又在2015年5月30日再次提交修正條例,國會害怕得罪人,就一直拖,拖過了法定規定的有效期,直接失效了。
莫迪還不死心,又搞了一次,結果反對聲還是太大,還是農民組織的反對,三次努力不見結果,莫迪只好放棄了。
這一次農業改革,幾乎重蹈了印度土地法改革,現在在回頭看一下,為什麼日本援助印度的高鐵到現在沒什麼進展,人家日本都願意全額墊付了,怎麼印度還不情願?
在整個發展中國家裏面,中國是獨一無二的,這不是我吹,這是事實,只有中國有這麼極速的工業化能力,和我們最接近的就是越南了,越南那個輕軌拖了十年才建成,很多人嘲笑,我覺得真的沒什麼可嘲笑的,只要不和中國比,越南在發展中國家裏面還是一等一的,雖然一條才13公里的輕軌拖了十年,但是人家好歹就是建成了。
發展中國家的路徑並不複雜,人人可學,道理都是清楚的。
道理清楚,不代表能執行,而執行才是最大的問題。通過土地改革搞基建,打算印度農村結構,讓農民移動到城市,推動城市擴展,接收來自於中國的低端製造業,一步一步從下面攀升,這道理並不複雜,就是執行不了。
別説是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也是一樣,美國人難道不知道現在的基建都破舊到幾乎不能使用了嗎?
知道。
那又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