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效應發酵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驚現辭職潮_風聞
余丰慧教授-华中科大兼职教授,经济学家,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2021-11-22 22:55

康美案一審判決落槌,5名獨董被判承擔5%至10%的不等鉅額連帶賠償責任,金額分別為1.23億元、2.46億元。而大多數A股上市公司獨董一年的報酬普遍在10萬元左右。
這是中國資本市場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這彰顯中國資本市場邁向徹底規範化的決心。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標誌性事件,將把花瓶擺設的獨立董事震懾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之外,將強化獨立董事的權責對等統一,報酬與職責統一,必將有助於發揮獨立董事的真正作用。
絕對是一件中國資本市場的大好事。領報酬,當花瓶,甚至與上市公司沆瀣一氣侵犯小股東利益的獨立董事的結局將是傾家蕩產,花瓶被砸得粉碎,一文不值了。
同時,將會促進獨立董事制度更加完善,公司聘請獨立董事,被聘請人接受聘請都會更加謹慎慎重。花瓶將會變成監督上市公司的利劍。
獨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1940年美國頒佈的《投資公司法》是其產生的標誌。該法規定,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該有不少於40%的獨立人士。其制度設計目的也在於防止控制股東及管理層的內部控制,損害公司整體利益。1976年美國證監會批准了一條新的法例,要求國內每家上市公司在不遲於1978年6月30日以前設立並維持一個專門的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由此獨立董事制度逐步發展成為英美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較早的一份資料顯示,各國獨立董事佔董事會成員的比例為:英國34%,法國29%,美國62%。獨立董事制度的迅速發展,被譽為獨立董事制度革命。
中國證監會在《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證監會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係的董事。從美英法等發達國家看,公司獨立董事一般在董事會成員中佔比30%以上。中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還有完善的餘地。
當然,獨立董事不在人數多少,也不在薪酬高低。獨立董事,顧名思義,關鍵在於獨立性,關鍵在於起到獨立、公正和不受干預,客觀負責地代表中小股東監督控股股東和內部管理層操縱股價、虛假信息披露等欺騙侵害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的問題。只要能夠有效發揮這樣的作用,就是一個獨立董事也可以,而且更有效率;就是拿天價報酬也物有所值。
康美案對獨立董事的鉅額追責,其震撼作用正在持續發酵。根據不完全統計,近一週時間內已有23家上市公司發佈了24名獨董的辭職公告。11月份至今,公告獨董辭職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為33家,同比增加57%,環比增加達65%。説明什麼呢?起碼説明這些獨立董事基本都是花瓶,康美案讓其心虛了、害怕了。也説明這些上市公司聘請這些獨立董事就是在大門口擺放一個花瓶的,給其裝飾門面的。
相信未來感到自己是花瓶的獨立董事選擇辭職的會越來越多。當然,對公司合規合法經營心裏沒底或者沒有信心,擔心類似康美案發生在自己頭上的是多數。
獨立董事制度也有胎裏帶來的硬傷。由公司聘請獨立董事,公司給獨立董事發放報酬,公司對獨立董事進行管理,人、財、管理權都在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獨立董事發揮獨立監督作用基本是天方夜譚。
能否採取公司聘任或者提名獨立董事,提名與聘任後交由監管部門對獨立董事進行管理,公司將獨立董事薪酬撥付給監管部門,然後監管部門發放給獨立董事。也僅僅是一個不成熟建議,供大家討論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