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為什麼不惜得罪中國? 小國外交的一個另類邏輯 | 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2021-11-22 14:08

✪ 張豔璐
中國社會科學院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所
【導讀】2021年11月18日,立陶宛不顧中方嚴正抗議和反覆交涉,允許中國台灣當局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公然在國際上製造“一中一台”。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嚴正抗議,決定將中立兩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
一段時間以來,立陶宛對華政策轉向激進。作為波羅的海三國的一個小國,立陶宛為何不惜屢屢挑釁中國?在與小國發展關係時,中國又當如何推行合適的對外政策?本文梳理了波羅的海三國對華關係的發展脈絡,發現小國對外戰略具有可塑、變動、務實的特點,從而存在影響、轉變甚至塑造小國外交政策的可能性與潛在空間。作者認為,經濟聯繫的加深會提升政治關注度,但並不一定促成政治認可度的提升以及對他國認知單向趨好的結果。就立陶宛而言,其認為中國給自身帶來發展動力的同時也將對本國國家安全及價值觀構成威脅,這種看法本質上是東西文明“二元衝突論”在該國地緣政治觀念中的體現。
眾多學者指出,國際格局一方面是大國競爭態勢逐漸浮現,另一方面是國際體系日益碎片化和多元化。這種複雜局勢為小國提升國際政治影響力提供了機會。有鑑於此,必須直視這類小國的特徵和訴求,引導其在多邊和雙邊合作機制充分發揮作用,避免其利用“地緣政治牌”和“人權價值牌”製造外交槓桿,挾私而行。
本文原載《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2019年第5期,轉自“歐亞系統科學研究會”,篇幅所限,文章有所刪節。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供諸位思考。
小國對外戰略的邏輯與偏好分析:
以波羅的海三國為例——
兼論波羅的海三國對華關係和政策的演變
以美國為首的發達經濟體的衰退與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國家的發展,使得國際力量格局正在發生根本性變化 “修昔底德陷阱”成為熱議話題。然而,大國相爭卻是小國外交的契機。伴隨大國關係由相對和諧轉向顯性對抗,秩序競爭日趨激烈,小國特別是地緣博弈中的支軸小國,在世界體系新平衡構建過程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大國戰略的實施效果造成關鍵性的影響。
對於“小國”的概念界定,至今仍存在較大的爭議。受小國羣體的高度多樣性、差異性和複雜性,規模衡量的相對性,國家認知的多維度、多視角、多方式特徵,界定主體的傾向性以及國際語境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國際學界還沒有形成一個明確且廣泛接受和應用的小國界定標準。雖然缺少權威、通用的方法,但小國概念的界定大體可分為客觀與主觀層面下的物質取向、體系取向與認知取向等流派。具體而言,部分學者單一或者複合地採取領土面積、人口規模等物理維度指標以及軍事力量、經濟實力、國際影響力等能力維度指標對小國進行界定。例如,著名小國研究學者大衞·維特爾將人口規模指標與經濟實力相結合認為,發達小國的人口應低於1000~1500萬,而欠發達小國應該是人口低於2000~3000萬的國家。威廉·內斯特則僅選取軍事能力這一指標對小國進行界定並認為,小國是指那些在軍事上只能維護本國國內安全,避免外部最低限度入侵,而無法威脅他國的行為體。而米蘭·賈茲貝則採用人口與領土的複合指標將小國界定為領土規模在1~10萬平方公里、人口規模在150~1500萬之間的國家。
與此同時,也有部分學者更強調主觀維度的要素,選取觀念層面的偏好、感知、角色等指標來界定小國。例如,美國學者羅伯特·羅斯坦基於心理學的自我認知維度將小國定義為這樣的國家:它承認僅憑自身的能力無法獲取安全,而必須依仗其他國家、各種制度、進程或者發展規劃的扶助。與之類似,日本學者浦野起央認為,所謂的小國是指在追求國家生存方面不能通過發揮自身能力來充分決定本國安全的國家。此外,艾菲爾·紐曼等挪威學者則主要從外部認同的角度來定義小國。他們認為,小國是指在某種程度上被其他國家質疑其有效維持國家主權的能力,受眾所周知的資源匱乏的制約,在任何給定時間內都不能維持大國所界定的、在國際社會中的“最低限度存在”。
綜上所述,本研究決定選取立陶宛、拉脱維亞和愛沙尼亞波羅的海三國為例來展開有關小國對外戰略的分析與研究。一方面,因為波羅的海三國在前述主流的小國界定方法與分類方法下都將歸屬於小國行列,具有典型性。因此,以其作為考察對象所得出的結論將具有更強的普適性。另一方面,雖然波羅的海三國位於歐亞大陸邊緣,與中國並沒有直接地緣政治關係,但三國作為歐盟和北約的成員國有潛力在“一帶一路”建設和“17+1”合作的推進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對波羅的海三國開展更為深入的研究對中國對外戰略政策的實施與推行將具有實踐指導價值。
然而,目前國內學界還較少關注非中國周邊區域的小國。在中國知網上以“波羅的海三國”為主題詞進行檢索後可知:1990~2018年間共發表相關論文96篇。其中,基礎研究(社科)類文章50篇,佔52.63%;行業指導(社科)類文章17篇,佔17.89%;高級科普(社科)類文章11篇,佔11.58%;政策研究類文章7篇,佔7.37%。在這些研究成果中,介紹立陶宛、拉脱維亞和愛沙尼亞等國輿情、發展歷史的通識類著作佔據了較大的比例。此外,作為原蘇聯加盟共和國,在“蘇聯史”“後蘇聯空間”框架下的波羅的海三國研究一直以來是國內相關研究的一個重要方向,特別是蘇聯解體後三國的民族認同構建和國家轉型等問題是其中較受關注的議題。同時,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波羅的海三國一直以來都是歐亞地緣博弈的焦點地區之一。特別是在2014年烏克蘭危機後,三國更被認為是“北約的阿喀琉斯之踵”,其地緣價值進一步凸顯。也正因如此,以波羅的海三國作為楔子的大國博弈、俄美歐關係研究也在國內相關研究中佔據一席之地。儘管國內對波羅的海三國的研究自其1991年獨立以來從未中斷,但仍相對薄弱,不僅所發表的研究成果數量始終在低位徘徊,在選題上也偏重國情介紹類的基礎性研究,有關三國的對外政策、其應對大國戰略的行為方式與策略選擇等問題更深層次的分析類研究成果則相對較少。
伴隨着中國國家利益在全球的延伸,波羅的海三國等傳統上與中國不存在直接地緣政治關係的國家正在逐步被納入中國的全球利益體系中,有必要對這些正在成為中國對外戰略關鍵節點的國家進行更為深入的研究。有鑑於此,本文秉承小約瑟夫·奈在學術理論與現實政治政策之間搭建橋樑的理念,試圖通過梳理波羅的海三國對華關係中所反映出的對外政策方向變化來探析和總結小國外交的邏輯與對外戰略的特點,嘗試分析國家間關係與國家認知之間的聯動關係,並進一步提出相關的應對策略,從而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以及促成新國際關係秩序體系的構建提供參考。
▍ 小國對外戰略的特點與邏輯
波羅的海三國與中國的外交關係始於三國脱離蘇聯獨立後。1991年,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政府先後於9月11日、12日和14日與中國政府簽署建交聯合公報,正式建立外交關係。此後,在關係發展過程中雖有波折,但波羅的海三國與中國之間的交往總體上進展順利:高層互訪不斷,政治聯繫日漸密切;設立專門的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交通等各領域開展全面合作。
在對波羅的海三國與中國之間近三十年的交往脈絡進行梳理後不難發現,雙方的關係發展呈現出動態變化的特點。這一方面表現為波羅的海三國與中國間高層互訪由“偶發”向“頻繁”轉變;另一方面則體現在波羅的海三國與中國間的合作由“一致化”向“個性化”轉變上。而波羅的海三國對華關係的這種轉變不僅是三國對外政策調整和變化的結果,同時更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等小國“變動不居”的對外戰略特點。
英國學者弗裏德曼曾這樣定義“戰略”,認為它指的是:“明確目標,為實現目標獲取資源和方法,在結果、方式、手段三者之間保持平衡。”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是蘇聯解體後新出現的小國。三國的戰略目標明確,即生存與發展,這也是三國對外政策的基本原則。但受制於小國實力薄弱和資源匱乏等與生俱來的劣勢,波羅的海三國在達成戰略目標的過程中不得不根據局勢和環境的變化,不斷調整資源配置,重新定位結果、方式與手段間的平衡。所以,靈活務實是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等小國對外戰略的又一特徵。
在具體的外交實踐中,小國對外戰略的變動性和務實性較多地表現為對外政策的階段性調整。
在20世紀90年代恢復獨立之初,“迴歸西方”被波羅的海三國認為是實現“生存與發展”目標最有效的途徑。正如立陶宛首任總統布拉藻斯卡斯所指出的,“除了成為北約、歐盟以及西歐聯盟的成員外,沒有其他選擇。只有融入這些組織,立陶宛才能滿足本國重要的利益。” 因此,謀求融入歐洲—大西洋一體化進程是波羅的海三國在這一時期的外交主線,並將有限的外交資源集中投入西向外交事務中,減少了其他方向的投入。這也是波羅的海三國與中國在這一時期的關係呈現低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歐盟已成為波羅的海三國的主要政治和經濟夥伴。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與歐盟國家間的外貿數額佔其外貿總額的35%~50%。此後至2002年,波羅的海三國逐步達到《哥本哈根條約》所規定的前兩項入盟條件,並積極調整本國國內法律以符合歐盟立法的要求。在2002年12月的歐盟理事會哥本哈根會議上,三國被確定納入歐盟機制。次年4月,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等三國在雅典簽署了入盟協議,與其他東歐和地中海國家一起於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成為歐盟成員。在同一時期,波羅的海三國將北約定位為國家安全的主要保障者。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起,三國積極採取措施增強同北約間的合作,這其中包括加入和平夥伴關係計劃、派遣軍事人員到阿富汗和伊拉克等一系列行動。2002年11月21日,在北約國家首腦布拉格會議上,波羅的海三國獲得正式的邀請,啓動加入北約的談判。2003年3月26日,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在布魯塞爾簽署了關於波羅的海三國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附加議定書,自2004年3月29日起全部成為北約的正式成員。
在1991~2004的十餘年間,共同目標將波羅的海三國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立場上的統一與行動上的團結一致成為三國達成目標的重要手段和補充力量。然而,在達到共同目標後,分化日益凸顯,利益的近似反而成為競爭的理由。特別是當西方政治家和國際組織的官員們説波羅的海三國中的某一個國家在某些領域取得更大的進展,而另一個國家的進展較小,歐洲和跨大西洋組織的大門可能不會向三國同時開放的時候,三國間的競爭就凸顯了出來:他們可能會毫不猶豫地甚至大聲説我們更好,而鄰居們都很落後。對於波羅的海三國彼此間的差異,其政治精英也有較為清晰的認知。立陶宛政治學家尤爾基納斯曾指出,“拉脱維亞政治精英的自我認知仍保留着波羅的海沿岸國家的傳統,只是偶爾擴展到波羅的海空間;愛沙尼亞的相關表述則具有北歐的色調;而立陶宛是在北波羅的海和中歐認同之間搖擺不定。”
這種差異化在波羅的海三國的對華關係發展上也有較為明顯的表現。梳理中國與波羅的海三國所簽署的合作協議並進行對比分析後不難發現,在1991~2004(含2004年)年間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三國政府與中國政府簽署的合作協議數量分別為7個、14個和14個,其中內容相同或相似的協議數量為6項,涉及經貿合作、投資促進與保護、科教文合作、税務、司法等多個領域。而在2004~2018年間,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三國政府與中國政府簽署的合作協議數量分別為10個、15個和13個,其中內容相同或類似的協議僅有2項,即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及學位協議和共同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合作諒解備忘錄。可見,在所簽訂合作協議數量並未出現大幅變化的情況下,波羅的海三國政府與中國政府間內容相同或類似的協議比例出現了較為明顯的下降。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三國間的差異日益顯現,各自利益訴求的分化正在加劇。
與此同時,伴隨着經濟危機席捲全球並持續發酵,波羅的海三國在加入歐盟後所形成的經濟部門因缺乏穩定性和過度的對外依賴而遭受打擊,致使三國經濟出現嚴重衰退。加之英國脱歐、難民問題以及民粹主義、保守主義的盛行對歐洲一體化進程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以及“多速歐洲”概念在“新歐洲”成員中所造成的恐懼心理,為保證自身的生存與發展,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開始轉向“對沖戰略”的思維方式,採取雙向戰術,尋求一種中間立場以便能預先阻止或避免因被迫選擇一邊而遭受損失。2004年後,波羅的海三國在加強融入歐盟和北約以及提升與北歐和中歐關係的同時,也更加重視東向外交。
同時,波羅的海三國在這一時期的東方戰略不再僅侷限於其傳統的對俄羅斯和獨聯體國家的關係上,還補充加入了亞洲特別是東亞地區的內容,從而凸顯其歐亞樞紐的區位優勢。立陶宛著名歷史學家勞李納維丘斯曾指出,“如果我們放棄衝突範式,試着找到同時與東方和西方溝通的語言,而不是關注衝突中的某一個集團,那麼我們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了。”在具體的政治實踐中,立陶宛總理斯克韋爾內利斯就着力加強立陶宛東向外交的推進。他在2018年春委派外交部長林克維丘斯召集外交官專門研討並制定針對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中國、烏茲別克斯坦等東方國家的政策。
此外,近年來波羅的海三國加強與中國的交往,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三國加強東向外交的意圖。在2008年前,無論是三國到訪中國領導的級別還是訪華頻次都處於較低水平,甚至在1995~2000年間沒有波羅的海三國的國家元首訪問中國。而在2008年後,波羅的海三國訪華領導的級別和頻次出現雙提升,特別是在2018年形成了自建交以來高層交往的一個階段性高點,波羅的海三國的議長和總統在這一年接連訪問中國。
綜合以上論述,儘管小國對外戰略的根本目標和基本原則始終保持穩定,但由於自身實力的缺陷,小國的策略和手段選擇卻易發生變動和重新調整,這使小國的對外戰略相較於大國具有更高的可塑性。同時,小國對外戰略上的協調一致多是基於共同目標的非永久性行為選擇,將隨着共同目標的達成或消失以及彼此間的利益分化與競爭而被打破。這進一步印證小國的對外戰略具有變動性和務實性。而正是小國對外戰略的可塑性、變動性以及務實性使影響、轉變甚至塑造它們的對外關係和政策成為可能。
▍ 小國對外戰略的觀念因素
隨着聯繫日益緊密以及戰略重點方向調整,與之相應的觀念認知是否會發生變化?國家間關係與國家認知之間是否會形成正相關?這些問題可以通過比較分析波羅的海三國的對華關係與它們的中國觀來得以解釋。
自建交以來,波羅的海三國與中國之間的關係發展總體良好,特別是雙方的經貿關係實現了較快發展。在宏觀方面,雙邊貿易額自1992年至今由最初的千萬美元量級增長到十億美元量級,並在2014年出現止跌回升後保持較好的增長勢頭。根據中國商務部歐洲司公佈的最新數據,2018年1~9月中國與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之間的進出口貿易額已分別達97547萬美元、104830萬美元和158717萬美元,比上一年同期分別增長4.3%、10.1%和20.1%。在微觀方面,中國與波羅的海三國間的務實合作也取得了較多成果。例如,2011年,愛沙尼亞鐵路公路公司、塔林港和Alekon運輸公司與中國外運長航集團簽訂合作協議,擬將塔林港建設成為中國外運長航集團在波羅的海地區的集散中心;2015年,愛沙尼亞國有郵政公司與中國最大的快遞企業順豐速運簽訂合作備忘錄,建立合資企業Post11;中國通宇通信公司在拉脱維亞建立首個海外微波天線組裝廠;2015年,中國招商局集團與立陶宛克萊佩達港口管理局、立陶宛鐵路公司和考納斯自由貿易區簽訂數個合作協議。

伴隨着雙方經貿聯繫的加深以及中國國際地位的提升,波羅的海三國政府越來越重視對華關係。這在2018年表現得尤為明顯。在這一年,波羅的海三國的議長和總統先後訪問中國。其中,愛沙尼亞總統卡柳萊德和拉脱維亞總統韋約尼斯都是就職後首次訪華。特別是卡柳萊德總統更是時隔13年後首位訪問中國的愛沙尼亞最高元首。此外,2018年8月23日~9月1日,波羅的海三國議會友好小組代表團訪問中國。正如愛沙尼亞外交部長指出,這是愛沙尼亞國民大會雙邊關係小組首次以這種形式對華進行訪問“。此訪為中國與波羅的海三國之間實現政策溝通又搭建了一條渠道。
此外,在“17+1”機制和“一帶一路”倡議的推動下,中歐之間的聯繫日益緊密頻繁。在這種背景下,波羅的海三國作為中歐交往的樞紐,已將中國因素納入外交及安全政策的重點考量範圍。2019年2月初,愛沙尼亞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米克爾森(Marko Mihkelson)在新一年的愛沙尼亞對外政策討論會上將中國的崛起與俄羅斯的軍事威脅並列作為愛沙尼亞維護歐盟統一團結政策的背景和重要依據。他指出,“在俄羅斯試圖以軍事力量擴大邊界,而中國正致力於成為全球領導人之際,密切合作的歐盟國家有着強大的共同立場,這是別無選擇的。在拉脱維亞,“中國”、“‘16+1’合作”等議題自2017年起已成為《拉脱維亞外交和安全政策年鑑》的固定研究主題。而立陶宛則在2019年的《國家安全威脅評估》中首次提及中國。
雖然更加緊密的經貿聯繫以及日益頻繁的政治往來提升了波羅的海三國對中國的認知度,但是並沒有帶來對華認知單向趨好的結果。相反,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等國對中國的認知表現出越來越明顯的矛盾性。一方面,在三國看來,中國為其自身發展帶來了機遇。近十年來,歐洲接連發生了經濟危機、烏克蘭危機以及難民危機,這使得高度依賴西方和俄羅斯市場的波羅的海三國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中國等新興國家的重要性。在俄美(歐)對峙僵局、經濟制裁和盧布走弱的情況下,尋找到新的市場成為三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中國被認為是最理想的替代市場之一。特別是伴隨着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波羅的海三國欲借其力加快發展與中國在經貿、文化等方面的聯繫,進而促進自身經濟和社會的繁榮與發展。正如立陶宛議會主席維克托拉斯·普蘭茨凱蒂斯在接受採訪時所指出的,“中國的經濟非常重要,我們不能不考慮到它。對於我們來説,中國在立陶宛的投資很重要。”而拉脱維亞則是將中國看作最重要的投資人之一,並認為中國可以為拉脱維亞的運輸物流業帶來資金,同時還可以投資於金融及其衍生工具。
但對於波羅的海三國來説,中國是一個矛盾體:它既是自身經濟發展重要的外在推動力,同時也是三國獨立後賴以重構社會認同的歐洲價值觀的挑戰源。中國所能提供的資本與市場正是波羅的海三國現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所必需的要素。然而,波羅的海三國是否會為了獲取這些發展要素而放棄或轉變其長久以來所遵從的反共產主義觀念以及人權、民主和言論自由原則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正如亨廷頓所指出的那樣,經濟往來可以使人們相互接觸,但不能使他們達成協議。在歷史上,它往往使各國人民更深地認識到他們之間的不同,令他們彼此害怕。國家之間的貿易不僅帶來了好處,而且也造成了衝突。
雖然傳統上認為經濟和物質利益決定或者至少深刻影響包括外交政策方針在內的政治發展,但對於波羅的海三國,相較於經濟和物質利益,觀念和思想因素在其政治生活中發揮着更大的主導性作用。在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所有的國內政治和經濟改革都從屬於社會建構的共同思想和價值觀。而在波羅的海三國的意識形態中有較為清晰的“我們—他們”、“西方—東方”、“民主—帝國”的二元分野。中國在三國的認知中恰好與其分屬東西兩個不同的文明陣營之中。此外,“二元衝突”的思想在波羅的海三國的地緣政治觀念中根深蒂固。所以在波羅的海三國的認知中,其與東方文明的代表——中國之間潛在地構成一種對立、衝突的關係,且這種關係並不能被物質利益或經濟上的相互依賴所掩蓋。因此,通過經濟聯繫來建構或者提升政治認可度並進而影響波羅的海三國的對華態度的方法,恐難在中短期內產生較為明顯的正向塑造效果,甚至可能產生反作用。由此可見,對外戰略方向的調整會引起對一國認知的變化,但認知的變化與國家間關係的發展並不必然形成一種正相關。
▍ 如何發展與小國的關係?
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背景下,小國在國際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日益凸顯。那麼如何更好地與小國發展關係、開展合作,如何促使小國作出有利於中國的戰略選擇?這需要從小國對外戰略的根源入手,通過把握其國家特性來有針對性地予以應對。
學者指出,國家心理結構及其行為方式由其國家特性所界定,而小國的脆弱性、依賴性以及邊緣性決定了其在對外交往中更多地依賴國際議程、地區組織等多邊手段以及複合型外交的策略。相對於規模更大的國家,地區途徑對小國的政治經濟意義更加顯著,某種程度上是小國參與國際事務、維護和促進自身利益不可或缺且行之有效的政策選擇。受制於缺乏對國際環境的影響力,小國對提高自身在高級政治範疇的決策影響更感興趣,並更關切與經濟增長和發展直接相關的國際問題。此外,小國在對外交往中的風險偏好較低,更傾向於選擇為其帶來最少風險的行為,不願意介入衝突或敵對行為,並較多采取模糊策略以避免疏遠其他國家的傾向,以及更常使用合作性言語行為。與此同時,小國的多樣性、差異性和複雜性使對外政策具有獨特性、制定和採取有區別並符合自身特點的專業化外交戰略成為它們在競爭環境下實現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徑與手段。
具體到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三國,因為近三百年的共同歷史命運而被聯繫在一起,並被在不同歷史時期和不同國家的社會政治話語中聯結成一個統一的地理空間概念——“波羅的海三國”。而三國經濟在21世紀初同時保持高速穩定增長以及此後同時出現衰落則進一步鞏固了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作為一個統一地區的形象。這種地區統一性在對外戰略上表現為三國以國家安全作為紐帶,注重發展地區內及與鄰近地區的互通合作,併力圖建立一個結構緊密的地區共同體,以保障自身的生存與發展,顯現出一種對外交往的集團化現象。由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組建的波羅的海大會(Balticassembly)定期舉行元首級和部長級會議,制定共同的政策原則和優先方向,以推動和促進地區內的協調合作以及與地區外國家和地區的關係發展。
與此同時,雖然處於同一個地理空間概念中並擁有統一的地區形象,但是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事實上在自我和對外認知、國情輿情、內政外交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對待同一個項目規劃或機制倡議時會採取不同的應對策略。這在三國對待“一帶一路”倡議的態度上有較為突出的體現:
愛沙尼亞在參與“一帶一路”合作的問題上表現得較為謹慎,認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機遇與風險並存,並傾向於採取協調一致的集體行動和對沖策略予以應對;拉脱維亞對“一帶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持較為積極的態度,認為該倡議具有較高的靈活性,可為不同目的服務,是允許任何人蔘與其中的,因而將自身定位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擁護者和重要參與者;立陶宛對於“一帶一路”倡議的態度則更為矛盾,認為它在給自身帶來發展動力的同時也將對本國國家安全及價值觀構成威脅。
在對華合作中,波羅的海三國也越來越具有不同的領域偏好:
愛沙尼亞根據自身在信息技術和網絡安全方面的優勢將電子商務和信息互聯互通作為優先合作方向;拉脱維亞依託於所處的地理位置和所具備的自然資源及產業基礎,將交通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和旅遊業作為對華合作的優先方向;立陶宛則基於“亞歐運輸橋”和“地區承運人”的自我定位,將運輸物流業作為與中國合作的優先項。
可見,以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為代表的小國,其對外戰略是層次疊加、交互影響、統一性和獨特性並存的。
所以在與其發展關係時,首先需重視地區多邊機制的建構和應用,兼顧個性化的雙邊關係與合作的推進。既要重視打造和使用功能性的多邊平台,也要着力促進雙邊層面關係的發展。在地區與國家層面關係交織的情況下,可考慮優先推進與拉脱維亞等持較為積極態度的小國之間的雙邊關係,以將中國與這類小國的雙邊關係塑造為中國與波羅的海和中東歐國家,乃至與同類小國雙邊合作的典範,從而達到以點帶面的目的,推進地區和全球層面的合作。
其次,需根據小國自身優勢與特點深化專業領域的合作,尋找和塑造愛沙尼亞、拉脱維亞、立陶宛類小國在中國所倡導的“17+1”“一帶一路”倡議等多邊機制中的專業化定位,凸顯其在這些合作機制中的獨特作用,提升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等小國在國際合作機制中的地位,增強對中國所創建多邊合作平台的歸屬感,從而提升小國對中國所提供國際公共產品的選擇偏好。
最後,在與小國發展關係時還需進一步加強軟實力的構建和國家形象的宣傳。在塑造和影響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和立陶宛等小國的中國形象時要更注重人文領域的交流,讓其能夠充分且正確地理解中國理論和觀念的內涵,進而扭轉對中國的矛盾認知,構築穩定、暢通、及時的國家間信息交換機制,增進其對中國的瞭解,從而增強小國對中國和中國所倡建的多邊合作機制及其他國際合作公共產品的信心。
▍ 結語
小國在總體決策過程中的行為事實上與大國並無二致,但受制於自身實力、資源以及規模等方面的劣勢,小國的對外戰略始終處於“目標不變、政策多動”的動態調整中,因而存在影響、轉變甚至塑造小國外交政策的可行性。透過波羅的海三國對華關係與中國觀之間的互動分析可一定程度看到,經濟聯繫的加深會提升政治關注度,但並不必然促成政治認可度的提升以及對他國認知單向趨好的結果。
因此,在與小國發展關係和開展合作時,需把握小國的國家特性,抓住小國外交的特點,多利用地區多邊合作平台,兼顧雙邊關係的發展,並注重專長外交理念的應用,加強公共外交和人文領域交流。在當今世界大變局之中,小國在國際秩序變化中的作用日益凸顯,理解小國外交的特點,善用小國所能發揮的槓桿作用,將會更有力地推動“一帶一路”倡議的建設,促進“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
本文原載 《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2019年第5期,轉自“歐亞系統科學研究會”, 篇幅所限,文章有所刪節。 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供諸位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