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雪莉偷逃税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在偷逃税_風聞
挪威TALK-挪威TALK官方账号-追求基本的道德与健全的常识2021-11-23 09:10

文 | 挪威
圖 | pixabay
第 644 篇文章
前兩天,杭州市税務局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通報對於兩位網紅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的處罰。
具體是這麼説的:
朱宸慧(雪梨)在2019年到2020 期間,通過設立北海宸汐營銷策劃中心之類的個人獨資企業(數了一下,大概五個),把自己應該拿的收入,全部通過虛假交易轉換成自己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有多少呢?8445.61萬,偷逃税高達3936.95萬元。
接着是林珊珊。
林小姐是雪梨公司旗下籤約網紅,也是以相同的方式,虛構業務,把個人收入轉換為獨資企業所得,數額是4199.5萬元,偷逃税達1311.94萬元。
兩位女士加起來,偷逃税就半個億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注意時間線,表述是2019年到2020年期間,朋友們,這也就是一個年度啊,偷逃税半個億。
所以現在明白為啥明星也轉行做網紅了吧,確實掙錢,而且相對而言門檻沒那麼高,也沒那麼多人挑剔。
演戲就高危很多了,你看,要沉澱演技吧,要磨鍊手藝吧,要控制身材什麼的吧,而且要碰上好的導演、好的劇本才會有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而且即使作品出來了,還要經受住幾億網民評論。
他們可挑剔了,稍有不慎,豆瓣就會給你拉到一星,努力全白費了。
主播多好,只要價格足夠便宜,所有人都會叫好,這就行了。也不能怪孩子們都想去做網紅,這年頭明星都不吃香了。
事發後,雪梨和林珊珊雙雙發佈了致歉信。
鑑於格式一模一樣,我就放雪梨的吧。

*來源:雪梨的微博
這封道歉我翻閲兩遍,每一遍都看不懂,給大家翻譯一下:
首先是認錯,對不起,畢竟倆人加起來偷逃了半個億,這個數據估計已經可以完全吊打很多A股上市公司了,卻只由不到這些公司員工總數的零頭的人數來分這些錢,顯然造富了一小批人。
接着道歉信就出現了我們都不太能看得懂的話了:
身為創業者及主播,我把幾乎所有時間都忙於一線業務,自己忽視了專業財税知識的學習,税收法律意識淡薄,導致違反了相關税收法規。
什麼意思呢?我偷逃税的根本原因,是因為我不知道自己在偷逃税。
説這句話的人,是入選福布斯30歲以下精英榜、掌管年GMV幾十億的電商公司、在創投圈摸爬滾打十年的頭部網紅主播,也是宸帆這家公司的董事長。
確實看不懂,但大為震撼。
不知道給出這套公關模板的文案組是怎麼想,如果是想真誠地替公司挽回一些信任,在我看來,作用完全是相反的。這種公關文案,糊在牆上,風一吹就掉,居然就這麼堂而皇之地糊在了微博上。
再談談我對直播帶貨的看法。
呼蘭在脱口秀裏説過一個段子,一場直播下來,商家賺了,因為爆了更多單;主播賺了,因為拿到個更多分成和坑位費;消費者也賺了,用更低價買了更多東西,那麼誰虧了呢?沒看直播的虧了。
當然,這只是一個段子
至於在現實層面,我認為直播帶貨的商業模式下,真正的贏家,最終受益者其實只有一個,就是主播。
別先急着反駁我,你會發現近幾年的造福神話基本上都在直播帶貨圈裏,而且撈金的就那麼幾個主播。
直播帶貨的商業模式,參與的角色基本上就四個,品牌方,平台,主播和粉絲。
品牌方是負責給錢的,首先要給主播坑位費,按商品算,單個收費,接着要給主播佣金,賣了多少錢要給多少比例的分成給到主播;最後是要給主播折扣費用,一款產品在市面上賣100,主播要50,你就得按50的價格給,差價只能自己承受。
平台是負責給流量的,對平台而言,有人來這裏看才是生命線,對於頭部權重越大的主播,平台越願意給流量扶持。
據説當年淘寶為了和抖音搶李佳琦,直接給了李佳琦直播間一級入口,這是什麼等級的流量扶持?你可能不太明白這是個什麼概念,相當於微信把我的公眾號放在朋友圈的下面,試想一下將會有多少人過來。
主播是收錢,當然,不是從消費者那裏拿錢,是從品牌方那裏拿錢,坑位費割一波,佣金割一波。
最後是消費者,很簡單,負責掏錢的。
為什麼説最後贏家只有主播,而且只有頭部幾個主播?因為其它角色都被綁在主播上了。
行業內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大家在李佳琦或者薇婭直播間是不掙錢的,尤其是現在。很容易理解,雪莉一年八千多萬的收入(這還只是查出來的)靠誰供給?當然是品牌方。
要給主播坑位費,賣了錢,五分之一要拿出去給主播佣金,最重要的是,還要給全網最低價,品牌方其實掙不到錢。前陣子李佳琦直播間的安瓶面膜賣8.58元一片,但你知道屈臣氏賣多少嗎?21元,差價高達12塊多。
品牌方怎麼掙錢?
但問題來了,既然掙不到錢,為什麼品牌方還要做投放?大多數人的心態是,就當打廣告了,畢竟網紅主播流量這麼大,虧了的錢,就當是營銷費用。
消費者是贏家嗎?別逗了。
當然我相信消費者是能在直播間拿到折扣價格的,但不好意思,更低價格你也拿不到了,為什麼?參考上次李佳琦和歐萊雅的對線,歐萊雅在自己直播間同款面膜更低價,結果遭到兩大主播聯手封殺。
也就是説,主播們希望做到的事兒是,壟斷最低價。
所以主播坐大的最終後果是,你能買到多低的價格,取決於主播,哪怕是品牌方自己想給大家優惠一波,也不行,哪怕是其它活動方想優惠一波,也不行。
不好意思,最低價已經被壟斷了。
這個時候可以問問自己,你總能盯在直播間嗎?你所有的東西都只能在直播間買嗎?
至於其它渠道,比如線下店,比如其它營銷板塊,多多少少會受到影響,尤其是線下實體店,鋪租和人工成本以及運營成本是剛性支出,但問題是當直播間的價格是線下店的三分之一時,誰還會來線下店下單?
營銷預算和消費者的錢,都砸給主播了。
這樣才撐得起一個網紅主播一年動不動就是幾個億的收入,而我相信,這類收入有相當一部分是從其它渠道上萬人的嘴裏轉移過來的,實體為什麼難?當主播能一塊錢賣一本書的時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很多書店都發不出工資了。
當然,最重要的問題是,當財富越來越向頭部集中,即使消費者能以跳樓價買到商品,我相信在跳樓價下單之前,很多人應該先去跳樓了,原因很簡單,這個遊戲無法持續。
品牌方在虧錢,線下店沒人去,營銷預算劃給主播,那覆蓋絕大部分打工人的產業怎麼養活這麼多人呢?價格內卷,把大家都卷黃了,誰有錢去直播間下單呢?
當然,這不是主播的問題,這是商業模式的問題。
頭部聚集效應過分強大了。
其實任何一種商業模式崛起,都是時代潮流,而這些當紅主播,只是這個時代裏這股潮流挑選出來的幸運兒。
我覺得他們應該感到知足。
但顯然並不是,收入八千多萬,偷逃税三千多萬,大概他們不覺得自己是幸運兒,甚至覺得時代虧欠了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