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定義高雅與低俗_風聞
张佳玮-作家-2021-11-25 21:55
我覺得,低俗(而不是俗)這個詞的產生與使用,本身就帶着潛在的優越感。
更直白點:
試圖用低俗來打壓什麼的行為,往往隱藏着試圖掌握話語權,定義鄙視鏈方向的意圖。
話説,俗這個字,最初意思並不壞。
《説文解字》:“俗,習也 。”
俗應該是**大眾化的、流行的、**社會長期形成的風尚。
俗尚、風俗、習俗、約定俗成、俗名、俗語、俗話説得好。
這挺好:
世俗社會應該是平凡的、大眾的。
平凡本身並不壞:世上普通人,本質都是俗人。
你我都是俗人。李宗盛唱得好:“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間!”
當然,雅俗有不同,但不同並不代表好壞。
朱自清先生有篇好文章叫《論雅俗共賞》。
他認為安史之亂前,士與民是分開的。士雅,民俗。
安史之後,士民日益合流。如宋朝古文,就走了雅俗共賞之路。
蘇軾和梅堯臣都有所謂以俗為雅的説法——他倆都是結合了雅俗的典範。
順便,柳永在當時,也是個通俗詞人。
如此,雅士遷就着大眾的趣味,俗士也在學習享受蜕變,於是新舊打成一片,傳統流變着繼續下去。
文化就是這樣子流傳的:
俗是有生命力的。
您會好奇了:蘇軾和柳永難道俗麼?今時今日不是很雅麼?
——那是他們結合了雅俗,所謂最雅的,許多都滅絕了。而且,雅俗本身是可以流變的。
至於今時今日嘛……
朱自清先生也指出一點:我們的新文化,本身就與俗有關。
新時代給我們帶來了新文化,產生了我們的知識階級。這知識階級跟從前的讀書人不大一樣,包括了更多的從民間來的分子,他們漸漸跟統治者拆夥而走向民間。於是乎有了白話正宗的新文學,詞曲和小説戲劇都有了正經的地位。
所以咯:
雅俗,最初是跟參與者與使用者規模相關的。
俗本身不壞。我們如今的新文化,本身就是俗文化為底的。
説到俗本身的特色,有許多是我們熟悉的。
比如英國有詩派認為,民間文學特色是口語化詞彙、大量重複和重視韻腳。
德國也有學者認為雅俗與文句長短相關——長句偏雅,短句偏俗。
也有威尼斯的美術史家認為,偏俗的藝術是力求逼真且富麗有裝飾性,偏雅的藝術更講求結構協調之類。


這些觀點我並不都認同,但大致上:
所謂雅的文化往往需要更高的鑑賞門檻,所謂俗的文化則更簡明暢,本身更富有感官刺激性。
但這本身並不意味着俗是壞的。
且,俗這玩意的標準,其實是流動的,是相對的。
如上所述,柳永在他生活的年代,也是個通俗詞人。所謂有井水處皆歌柳詞。
宋朝人寫詞為詩餘,寫詞的就是比寫詩的更世俗些,但現在我們吟弄詩詞,大家都覺得挺風雅的吧?
雅俗本身,只是小眾和大眾的區別,鑑賞門檻的區別。
比如《西遊記》也不算難懂,算大眾讀物,但不識字的人就是沒法讀,只好看電視劇或聽評書似的。
但涉及到了鄙視鏈與優越感,就作怪了。
什麼人會覺得俗是有問題的呢?
就是自命雅的人咯。
林黛玉在現代人眼裏肯定雅得很了,但《紅樓夢》裏妙玉因為她嘗不出泡茶的水,就笑她是個俗人——這樣就顯得她自己高了。
您發現了:當俗被用來指責他人時,自然顯出了高低。
所以低俗這個詞,藏着明顯的褒貶意味:
如上所述,俗本身是平凡凡庸;低俗是個俯視視角,意味着平凡大眾世俗的低一等。
有低則有高,於是雅就高了。
這裏其實有個陷阱。
如上所述,首先,雅俗是相對的,而俗本身帶着大眾屬性。
俗既然是大眾的,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低俗了,都高雅了,那高雅就不成其為高雅,就成了一種新的俗。
當然,到時候自命高雅者,自然要發明定義新的高雅標準了。
這就涉及到一個話題:
雅俗的定義者究竟是誰?
勃拉姆斯從小窮困,所以得去賣酒的地方彈鋼琴養活自己,沾染了一身市井氣。據説第一次去李斯特家拜訪,聽他彈琴,居然沒禮貌地就睡着了。
到他成名後,上流社會依然覺得他沒什麼教養,粗魯沒品味,他自己都承認。
然而這不妨礙他寫出的第一首交響曲,就被當時人稱作“第十交響曲”——從此貝多芬的九大部有了真正的接班人——如今您聽勃拉姆斯的音樂,也算是古典樂有品味的象徵。
貝多芬《第九交響樂》當年首演時,門德爾松的父親(一個頗有品味的銀行家)去聽了,覺得是烏鴉叫,毫無品味。
但現在,貝多芬的歷史地位毋庸置疑。
陶淵明的詩在鍾嶸《詩品》的評價裏算中品,順便曹操被列到下品。但到宋朝,蘇軾覺得陶淵明品味高得不得了;自宋而後,陶淵明詩便成了品味象徵了。
您發現問題了吧?
早在18世紀,百科全書大神狄德羅已經對此不爽了。在狄德羅看來,所謂品味,大概就是:
在一大羣受了類似教育的人羣裏,亦步亦趨,不要做過度的事,在他們的許可範圍內表現,擺出一種儀態上的温和。
為什麼這種品味會被認為是至高無上的呢?
因為這種品味的代表人等,出自上流社會,掌握着話語權。
這類人最喜歡定義別人的俗。
朱自清先生説了,許多知識分子是“漸漸跟統治者拆夥而走向民間”。
很明白了:就是上流社會引導定義着雅俗呢。
所以咯。
最初雅與俗本身主要是小眾和大眾之分,也許有欣賞門檻之別,但形容詞本身不該有過於濃烈的感情色彩,無非是小眾廟堂/知識分子文化與民間文化之別。
且如上所述,雅與俗,本身是相對的,甚至可以互相轉化——北宋通俗詞人柳永,明朝通俗小説家馮夢龍,擱現在讀都顯得挺有品呢。
但因為優越感和鄙視鏈的社交需求,或者其他原因,於是產生了小團體自上往下俯視的角度。
以及“低俗”這種形容,以及相應的定義和劃分。
實際上,許多一開始被目為低俗的東西,最後是能夠成功變雅的。
雷諾阿在被罵了半個世紀粗俗後,到七十多歲親眼看自己的作品進了盧浮宮(當然,他的作品現在主要在奧賽)。
有藝術史家半開玩笑地説,主要是雷諾阿(和莫奈)活得夠長,來得及看見自己成為傳奇,從低俗變得高雅。

所以咯:
一個時代的,所謂高雅和低俗品味,站遠了看,就是這樣浮動的、飄忽的、跟風的、朝令夕改的、被一小部分人定義的、旨在讓身處其中的人亦步亦趨不敢逾越的、為了營造鄙視鏈而存在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