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有個小區,它對業主就有協議要求:本小區不提倡養狗,一切後果由犬主承擔_風聞
已注销用户-2021-11-25 16:59
【本文來自《“女子以死對抗遛狗人”案被受理,警方:為重大疑難案件》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東蘇詩畫
- 建議國家出台就像有專門的吸煙室一樣的做法,以後賣房子的時候公開貼出來這是無狗小區,就是這個小區的所有住户,只要你在這個住户買房子就不能養狗,這樣那些不喜歡狗的人就買這樣的小區,再出台一個寵物小區,這個小區所有的人要買房子必須養狗,不養狗你在這裏買房子你就不要投訴那些養狗的人,這樣各走各的路各走各的道,也就相安無事了,相信那些養狗的小區肯定賣不出去,沒有多少人買房子,而且物業也很差,環境也髒亂差,狗叫聲不絕於耳。養寵物的人你們就自己嗨吧。
其實存在對養狗有約束的小區,我們這有個小區就在入住的業主協議中就有——“本小區不提倡養狗,犬隻引起的一切糾紛和後果由養狗人承擔”。我們小區規定狗主要撿狗屎,不得擾民。
如果有需求的話可以找找看。我們這這個比較嚴格,買房時就要簽字,或者入住就表示接受了。違反業主大會的合法規定的話不會獲得法律支持。
我是認為對非法養大型犬和烈性犬的,應該採取強硬態度。撲殺什麼的。
養狗是住户權利,這個説法不對。法律上並不存在任何脱離義務的權利。
首先居民無權養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大型犬和烈性犬(有身份的警犬軍犬工作犬除外),不準無證養犬,並且養犬人有義務約束犬隻、處理狗的糞便,因為他們沒有權利傷害別人的權利。
不承擔對養犬人法定義務的人,就無權養犬。這叫權責一體。
有些人真的是,人都不學好,還養狗呢。雖然我個人比較喜歡狗,但是前陣有人主張狗權,我表示反對。
至少現階段,我國還有相當多的窮人剛剛脱貧。這個國家最富有的狗的權利也不能比最窮的人的權利大,更不能允許有錢人和他們的的狗騎到人頭上作威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