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為“私企”就是私人的企業,根本不是_風聞
三里河第一京吹-2021-11-27 09:04
【本文由“Artxiv”推薦,來自《獨董亂象:大部分人是掛名,有公司讓獨董把一年的簽字頁都先簽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國內“國企”和“私企”的區分(或者很多專家的刻意引導)讓大家對“私企”的理解產生了誤解,以為私企就是私人的企業,其實根本不是!
在成熟的公司治理結構下,只要不是家族完全控股的企業,企業就不是“私人的”,是全體股東的;即使大股東兼任企業的管理層(俗稱老闆),也不能隨便處置公司法人的財產。
何況現代企業幾乎沒有不負債經營的,債務資金更是全社會儲蓄的錢,老闆不能惡意把全社會的儲蓄轉移成自己的財產。
至於上市公司,在其原名更是和“私企”相差十萬八千里——public company公共公司,因為它必須對所有持有其股份的投資人負責,乃至對社會公眾負責。
所以有一大套機構來監督企業管理層的行為,防止他們侵害股東利益和公共利益,監事會、獨董、審計、保薦、做空機構等等。
但遺憾的是,國內這些監督機構發揮的作用太小,握有重要股份並在公司董事會和經營層都兼職的股東,通過各種關聯關係擺平這些監督機構,對公司決策一手遮天,真正地把public company變成了“私企”。
就以現在沸沸揚揚的聯想為例,聯想高管的超高薪酬,為什麼能得到獨董薪酬委員會認可?為什麼沒有獨董對此發表過異議?
損害股東利益,損害債權人利益,損害全社會的利益,把公司掏空之後“下週回國”,白白留下股民、債權人欲哭無淚。
雖然建設現代公司治理是國企改革常提的詞語,但我覺得很多民營企業才是最急需建設權力監督和制約的現代公司治理的那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