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這個種羣國內留幾個保護區就可以了,保護動物不能過度_風聞
木棉-2021-11-28 13:02
【本文來自《河南淅川夫婦3個月獵殺8頭野豬被判緩刑,稱莊稼被糟蹋嚴重》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哦吼有瓜吃
- 然而這案子就是發生在保護區裏,自然保護區不是你理解的類似野生動物園的概念,並不是拿鐵絲網攔着,裏面只有動物沒有人的。某一物種的保護區多為該物種主要棲息地,在這片區域內動物受到法律保護。如果你想要的是類似黃石公園那種保護區,那不是保護單一物種的,其中動物也不是出了公園就不受保護可以隨便殺了,也不是所有自然公園裏都沒有人類生活。而且我國有專門的獵人,他們會根據政策獵殺野生動物來控制其種羣,一般村裏有野物襲擾,也都是去報備後由獵人來處理的。順便一提,這你能在國內合法耍槍的為數不多的職業之一。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只能這麼處理,這沒辦法的事,不能説他糟蹋了莊稼就老百姓就可以自己直接殺,但確實應該定好賠償機制。放開了私自捕殺這個口子老百姓分分鐘給殺個滅絕,一是老百姓不知道總體生態環境狀態,沒辦法只殺必要的量,更別提好些個種羣壓根沒的殺,人類擠兑野生動物資源已經太多。二是怕有人渾水摸魚偷獵,私自獵殺的口子之所以不論有天大的理由都絕不能開,這是很大的一個原因,總有些人一肚子壞水,但凡有了特例,這幫人就會想着法子的去偷獵。本案之所以看起來賊不合理卻任然還是判了,這恐怕是原因大頭。對於野生動物的保護不是小事,環境真的已經很脆弱了,情況遠比在屏幕前坐着的各位所想象的要嚴重,比較極端的例子就是之前雲南大象遷徙,寧可一城一城的疏散人員避難,也斷不能給大象造成任何影響。類似的人與動物的衝突固然還會發生,而且會很多,個人認為,法律的空子絕不能開是對的,但也要做好賠償機制,得讓老百姓心甘情願放棄這些維持自己生計的莊稼,同時還要做好審查機制,防止總有些人舉着受害的幌子渾水摸魚套補貼金。説來説去,這些我黨又何嘗不懂呢,可這種下透到最基層的政策,要想精細到這地步,難啊!
您説的在理,我意思是野豬這個種羣國內留幾個保護區就可以了,現在全國範圍的保護野豬沒必要,這貨繁殖能力太強,滅絕不了的。
就比如老虎,我們國家幾千年來都要打虎,特別是解放後,不滅老虎,人就不能安居樂業,今天考慮到物種多樣性,在大興安嶺劃一塊地方給老虎生存是必要的,但全國多數地方,是不能再有老虎了,人類生存的地方,是無法和老虎和平共處的,承認虎權,也更要尊重人的生命權。
保護動物,但不能過度,包括您説的上次雲南大象出保護區巡遊,損失了上千萬價值的作物,百姓紛紛為其避讓,那還不如將這個錢更好的在保護區內保護它們的生存環境,疫情之下,大家秀一下動物保護可以,但長此以往,再多幾羣大象出保護區巡遊,當地生產生活也大受影響, 動物呆在保護區 才是正解,讓羣眾讓着動物,恐怕讓得一時,讓不了太久。
政策的制定如果讓羣眾不理解,那也有反思的必要,特別是這次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規定,沒有一個過渡期,造成很多養殖野生動物農户的損失,羣眾肯定是不能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