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張全國最新產假地圖,總有人説生育假會影響職場女性,大家怎麼看?_風聞
北海湾拐角-2021-11-29 15:53

@工人日報
近日,多個省市的育齡女性切實感受到一波政策的温度。有人表示自己的孩子生早了,沒能享受到這一波政策的紅利;有人擔心女性就業率是否會因此下降;還有人則憂慮企業特別是中小規模的民企能否扛得住。
首先,生育假帶來的成本問題必須正視,這部分成本全由企業負擔顯然是不現實的。政策“請客”企業“買單”,不僅不能提高企業鼓勵生育的積極性,而且還會造成企業在用工、招聘時有意迴避育齡女性的現實。而這也是帶薪休假推行多年成效不大的原因。只有政府財政切實分擔起一部分生育成本,在減免税費外,補償企業的僱傭成本,企業才能有意願配合這項政策的落地。
其次,生育假對職場女性的影響也應正視。生育者在休假期間的活由誰來幹,休完假之後其崗位還在不在,晉級漲工資是否能通過相應的考核,這一系列問題都是需要斟酌的細節。再次,生育假終有休完的一天,其後階段仍然有幼兒的看護問題。目前,在我國,0至3歲的托幼服務主要由家庭自行承擔,社會化、市場化的托育還存在較大的空白。政府加大對托幼服務的財政投入,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托幼服務共建模式,是解決這一問題更好的切入口。
“三孩”來了,不斷走低的人口出生率似乎在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必須有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也只有這樣的方案才能行得通、通得久。
看到知名博主@耿向順對此是這麼説的:
女性的身心健康影會因生育孩子而帶來巨大的影響,因此生孩子之後,當然應該放產假讓她們得到充分地休息,這是一項基本的權利而非“福利”。但是,我覺得產假不應該過長且不應該只給女性放產假,應該給丈夫、孩子的父親也放帶薪陪產假,而且儘可能和女性產假時間一樣長。
為什麼呢?
首先,生育子女是夫妻共同的事情,孩子的生育、養育和教育,父親都不能缺位;
其次,生孩子對妻子身心健康都有較大影響,產前產後都是需要陪伴和悉心照料的時候,丈夫也放產假才能有時間照顧老婆;
再次,夫妻同休帶薪產假,也有利於減輕職場性別歧視,減少不公平不公正現象。只給女性放產假或放很長的帶薪產假,都會加劇這個社會對女性的不公平,降低女性的職場地位,加劇職場上的歧視,一旦生育就意味着事業要受到巨大影響甚至要放棄自己的事業,這會導致更多女性不再願意生育,這就逐漸進入了無限死循環…….
現在的社會的節奏很快,各個行業發展也很快,如果一個人長期不進入職場工作,所有的專業知識、技能、經驗、視野完全會和職場脱節,重返職場會很難。
女性生育必定會佔用上班時間的,如果再放很長的帶薪產假,假一休完完全很難重新適應職場,再次返回職場工作會很難,升職加薪、做到高層管理那就基本不可能了,相反更容易被“優-化“”掉。
企業為什麼不願意招生育年齡的員工(特別是女員工)呢?
對於企業而言,員工生孩子、休產假,都是佔用着原來的崗位的,企業不能辭退(違法),又不能招新人來替換ta(如果將來生育的員工回來了,招來頂替的人怎麼辦?),只能ta的工作量分攤給其他人。企業的正常業務和經營是受到影響的,還要承擔員工的人力成本,確實是一筆虧本的買賣。
大機構、大企業還好,可以承受這些成本,但中小微企業經營本來就很困難,再被這麼一搞,就更困難了。
所以,因為員工生育而產生的成本,比如員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五一險一金、額外獎勵福利待遇等,不應該完全由企業來承擔,企業最多需要承擔一部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其餘的要靠國家補貼或以減免税等方式給予扶持才行。
要讓企業並不因為員工生育而嚴重影響運營和增加大量成本,企業才可能做到對男女應聘者一視同仁、公平對待,才可能不對育齡女員工進行歧視。
否則,如果員工生育成本需要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那育齡階段的青年人(特別是女青年)就業將會更困難,職場事業發展也會受到嚴重影響,收入也變得不穩定,年輕人就更不想生孩子了,如此循環往復,陷入惡性循環之中,對社會對個人都不是一件好事……
大家怎麼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