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擠兑”佳兆業:訴訟和執行不斷,供應商、金融機構、民間借貸一齊上陣_風聞
一号财经-看得见的商业世界2021-11-30 21:56
來源:一號地產 ID:dichanyihao 作者:海哥
一號説:這一次,要如何挽回資本的心?
日前,一號君對佳兆業發生流動性風險以來的“自救”動作進行了覆盤,除了對其緩慢進展提出善意的批評之外,也對其鉅額的擔保風險和表外融資風險表達了擔憂。(傳送門《佳兆業集團:恐難善後》)
一號君想通過此文,給到佳兆業集團一些善意的建議。面對風險,投資者、投資機構最害怕的是信息的不對稱、不透明。
之所以在文中多次提及,佳兆業集團表內表外的債務冰山到底有多大,擔保和到期的違約風險有多大,就是敦促佳兆業集團能正視自身面臨的風險,理出一本明白的財務賬,給投資者、金融機構一個清楚的交代。
如果像擔保的錦恆財富,直到出現兑付危機,才被動應對,甚至到了被投資者堵門、追問解決方案的時候,佳兆業的信用就大打折扣了。
現在,佳兆業集團又公告稱尋求4億美元的到期債要約交換,倘若投資者尚不清楚佳兆業真實財務狀況,特別是真實負債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同意展期或交換呢?
有的只可能是恐慌、擠兑和不理解。畢竟,明面上的美元債、私募債、信託債就已經這麼多了。
這不,已經有人開始行動了。
旗下多家公司被列被執行人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信息顯示,今年以來佳兆業系公司已有4家被多地法院判為被執行人,除一家為佳兆業物業外,其餘三家均為佳兆業集團旗下公司,分別為佳兆業創享域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佳兆業地產(武漢)有限公司、佳兆業地產(本溪)有限公司。
這三家公司因未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要求強制執行判決,其中兩件在今年10月份被判執行。
公開信息顯示,這三家公司被列被執行人的緣由都指向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通俗來講,佳兆業旗下的這幾家公司,極大概率是因為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款而被施工方起訴,並獲得法院支持。
這麼看來,佳兆業的流動性風險很早就有苗頭了。從立案起訴到判決,最後因為為執行判決而被法院列為強制執行對象,怎麼也得幾個月時間。
一般來講,開發商不會冒着被強制執行的風險拒不履行償付義務,因為這會影響其融資和市場信用,除非是真的沒錢了。
在這三宗執行案裏,10月21日被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強制執行的金額為244.38萬元(案號(2021)川0114執5102號);10月19日被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金額為339.17萬元(案號(2021)鄂0111執6038號);今年8月份被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金額為1418.29萬元(案號(2021)遼05執29號)。
甚至,佳兆業旗下已有公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已成“老賴”。今年11月初,綏中縣人民法院將萬泰昌房地產開發(綏中)有限公司(佳兆業持股51%)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認為其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義務,申請方則為綏中當地一家電力設備安裝公司,執行標的為1376.5萬元。
而眼下,整個佳兆業集團都陷入了流動性風險,類似此類的工程合同糾紛仍有可能加劇。
僅今年11月份就增加了不少,如江蘇省華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正裕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佳兆業集團及其旗下公司提起了訴訟。
這些案件,相關公司最終能否得到執行或償付,司法途徑仍然只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結果。
金融機構開始申請財產保全
近期,廣東佳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55%的股權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凍結(2021粵0304民初56557號)。
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註冊資本金56000萬元,其中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持股55%。
而在此前,廣東佳盛的全部股份分別質押給了中國農業銀行廣州天河支行和廣州銀行廣州分行,其中農行天河支行質押了71.43%(按照56000萬註冊資本金,質押了40000萬)。
在股權被凍結後,該公司的55%股權又被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法院進行了財產保全(2021粵0191財保324號)。
在這兩宗案件中,除了凍結和保全廣東佳盛股權之外,還將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也列為了被執行人。
此次不管是中國農業銀行還是廣州銀行,代表着金融機構應對佳兆業集團流動性危機的風控措施。
目前仍在途的金融機構對佳兆業深圳,或旗下公司的的起訴,還有不少。
比如11月份,安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起訴佳兆業深圳、珠海佳天宏、珠海展大、中山富澤,而後者基本是佳兆業集團100%持股公司,其股權也基本都有相應質押記錄。
連四大AMC之一的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其湖北分公司也在11月份,於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佳兆業深圳及其陽江的諸多公司提起了訴訟。(2021鄂01民初1035號)。
通過公開信息查詢發現,原來一同被起訴的佳兆業集團旗下公司,陽江市兆翔發展有限公司、陽江市佳盈發展有限公司等均將股權質押給了東方資管湖北分公司。
民間資金債權人也起訴了
面對佳兆業目前的困境,除了供應商無奈對簿公堂要求還錢,金融機構採取申請財產保全或司法凍結股權等途徑之外,佳兆業的民間借貸債權人也開始起訴了。
在此前的文章中,一號君披露了一筆有意思的民間借貸:
在今年9、10月間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佳兆業城市更新集團(深圳)有限公司及佳兆業正漢置業(深圳)有限公司將持有對“深圳市佳旺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累計24.87億元的應收賬款,向自然人林明安做了質押融資,借款10億元。
而這筆融資中的債務人深圳市佳旺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債權人佳兆業深圳等一樣,都屬於佳兆業旗下的全資子公司。左手倒右手的應收款,卻向第三方融了10個億。
當時出於好奇還百度了一下這位神秘大金主“林明安”,畢竟個人一下子拿出10個億的現金,我不知道國內有幾個“金主爸爸”能做到。但不好意思,我沒查到這位大金主的背景。
不過就在11月16日,這位“大金主”林明安將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佳兆業深圳、佳兆業城市更新集團、佳兆業正漢置業等公司起訴了,起訴標的金額就是10.1617億元。
案號(2021)粵03民初6958號,案由是民間借貸糾紛
同樣,在11月11日,另一家民間借貸機構深圳市潔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也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了惠州市佳兆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佳兆業深圳,案號(2021)粵03民初6886號,標的金額為6.602億元。
面對紛至沓來的債權人,佳兆業集團確有必要對投資者、債權人進行一次深入和坦誠的溝通,將表內表外的債務,以及公司銷售、回款和融資的情況,包括償還的步驟和規劃,做一清晰明白的交代。
否則這些公開的司法信息只會加劇潛在的恐慌,甚至進一步引發更多的司法保全、股權凍結和擠兑,從而給佳兆業處置目前的危機制造更多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