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戰爭導致的惡性通脹_風聞
陶永谊-经济学家,独立投资人-2021-12-01 15:50
政府出現鉅額財政赤字的第二個原因是長期戰爭,不管是內戰還是反抗侵略的戰爭,如果戰爭是在本土進行,戰爭對税源的破壞,不可避免地造成税收的降低,而戰爭的開支又都是天文數字。支出與收入差距的急劇擴大,僅靠發行國債完全無法維持,最後只有超發貨幣一途。
比較典型的案例是中國國民政府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的做法。抗日戰爭初期,日軍佔領了中國的主要工業區,中國損失了農業生產能力的40%,工業生產能力的92%。在抗戰前,由於連年內戰,到1936年,財政支出虧短已在2億元以上。抗戰爆發後,政府開支激增,1937年下半年和1938年全年,財政支出達32.9億元,而收入只有7.6億元,虧欠達25.2億。
通過發行公債、靠銀行墊支等方式均無法彌補財政虧空時,只好開動印鈔機。1937年6月法幣發行數為14億元,以後逐月增加,到1939年4月止,已達28億元,增加了一倍。隨着抗日戰爭的深入,國民政府的軍事開支日益龐大,在政府總支出中,軍政費用佔到70—80%,個別年份(1940年)曾經達到90%以上。而國民政府解決財政赤字的途徑,就是實行“無限制的通貨膨脹和無限制的物價高漲”政策。自1939年起,物價上漲速度超過了法幣發行的增速,法幣進入惡性通貨膨脹階段。1945年8月抗戰勝利前夕,重慶平均物價已漲到1937年的1585倍。
抗戰勝利為國民政府緩解通貨膨脹提供了一個喘息的機會。但由於國民黨執意發動內戰,法幣發行速度度比抗戰時期增長還快,甚至連印鈔機都不能生產出足夠的鈔票,只好求助於美國,1947年國內印刷58萬億,國外印製達137萬億。物價上漲更是達到瘋狂的境地,以1937年為基期,至1948年8月,法幣發行增加到45萬倍,重慶物價上升150萬倍,上海物價上升490萬倍。法幣制度已經徹底崩潰。為了挽救頹勢,國民政府於1948年8月發行金圓券,規定法幣300萬元摺合一元金圓券,並強制居民將黃金、白銀、銀元和外國債券兑換成金圓券,到期不兑換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實際是憑藉武力掠奪居民手中的財富。此策一出,引發居民對幣值下跌的擔憂,各地紛紛發生搶購潮,民眾幾乎是見物就買,貨架99%空無一物,商店罷市、工廠罷工,整個經濟陷入崩潰狀態。
惡性通貨膨脹的結果,是國民政府人心盡失,將大陸政權拱手相讓,殘餘勢力敗退孤島,只能靠外部勢力的介入而苟延殘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