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會論》v1.1(第二部分)_風聞
何昊-生命以负熵为食,社会也是2021-12-01 12:33
第三部分 授信——文明的開始
上一部分中,我大致講述了一個人的大致形成過程,當然,這其中是以精神上的人的形成作為基礎來講述,生理的人類形成以及成長的過程並未過多闡述,畢竟那是生物學的範疇,在這一部分中,我會試圖通過對授信行為的描述,來簡要構建一個可能的情景,人類的社會的形成,以及授信體系(有效信息傳遞體系)如何成為文明的基礎。
在大部分模因論的支持者看來,他們認為模因是文明的基礎單元,但是,至少我看到的部分,很少有人真正地論證清楚了其為何是基礎單元的原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我的很多想法其實是一家之言,只是基於我個人的知識體系以及模因器官,對可能性的一種解讀,並非是某種主義之類的高度固化的模因器官,相反,我個人而言,更加相信只有保持模因的多樣性,保證社會的複雜度,才是更好的能夠使文明這一整體傳承延綿的有效途徑。
對於這一點,我會在這一部分中加以闡述,簡單説,就是創新的原始機制,以及模因的複雜度對創新的必然影響。
下面我首先來講這一部分的核心觀點,授信的重要性,在現今的文明體制下,信用的本質已經為人類所熟知,比如我,經常會以螞蟻的芝麻分嘲諷辦公室裏的同事,但是,其核心本質卻仍舊是是模糊不清的,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恐怕會得到許多不同的答案,在我而言,我個人認為其是一種信息的授信程度。也就是説,所謂的信用,本身便是信息授信的程度區別,這種授信可以來源於多方面的信息流動,比如銀行業對個體的授信,比如説因為社會職位等帶來的身份授信,以及其他各種原因帶來的授信。但是從本質上來説,信用就是指信息流轉過程之中標記其授信程度的標記值,也就是説,其首先必須服務於信息的交流。
書接上文,在前文中,我大致探討了模因如何形成模因器官,以及其在個體於個體之中的傳遞的大概模式,那麼在這裏,我們需要展開的,是對於複數的個體之間的信息交流的討論,並且如何通過這種授信的信息交流,形成了具有結構性的人類社會組織。
個體——羣體(羣體中有特定結構的可以稱為組織)——複雜羣體共同構成了社會,這是我的世界觀中社會的具體構成,而社會的終極產物則是國家這一概念。不過關於國家的部分,應該會放在後面的內容中加以闡述,在這一部分中,我會大致講述個體到羣體,羣體形成組織之間的關係。
在《社會分工論》中,埃米爾·涂爾幹説:“實際上,在各種特定的行為領域裏,職業和倫理還只是處於初級形成階段,律師和官員、軍人和教授、醫生和神父都有了自己的職業倫理。但是,如果我們想用更精確的詞彙來説明我們目前對僱主與白領工人、工廠工人與工廠老闆、相互競爭的企業主、企業主與普通大眾之間的關係的看法,那麼最後得到的一定是個籠統的回答!”①
涂爾幹的書中,已經清楚地認識到了所謂行業社團的積極意義,在其中還如此形容了這
種社團形成的因素:“在政治社會里,一部分人一旦發現他們具備了其他人所不具備的共同的觀念、利益、情感和職業,那麼在這種相似性的影響下,他們不可避免地會相互吸引,相互尋覓,相互交往,相互結合。”②這一段話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個可能,這種相似性本質的來源正是接近的模因,在手工業者中,鐵匠總是和鐵匠有更多的共同語言,木匠自然也是如此,這種模因的富集現象導致了他們之間的信息交流的難度大為降低,並且有助於形成更穩定的社會關係。
這個現象和我所説的授信現象有什麼關係呢?
在這裏我提出一個簡單的思維假設,在大家都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兩個鐵匠遇到一起,有共同語言,肯定會比一個鐵匠和一個木匠湊到一起更容易達成某種無形的協議,當然,這
①《社會分工論》 P—14 渠敬東譯 三聯書店 2020年7月第3次印刷
②《社會分工論》 P—26 渠敬東譯 三聯書店
種情況是極度簡化過後的,而現象藴含的道理是,因為相同的模因的緣故,他們之間的交流遠比具有大量不同模因的個體容易,於此同時,基於物理世界的限制,木匠的手藝之中必然大量是不證自明的簡單原則,而隨着這部分模因的交流,其單位信息之中的授信成分相較於具有不同模因之間的個體交流的信息之中的授信成分必然更多,那麼,同行業之間自然更容易形成某種默契的授信關係(這一點其實有個很有趣的例子,那就是所謂的行業黑話)。
當然,任何職業社團的形成都是複雜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其內部也一定存在着相對其他職業之間更多的競爭關係,這部分則是另一個規律,那就是,高度相似的模因的前提下,
偶發性的不同模因之間的競爭關係則更加激烈。
在馬克思的思想中,人類的本質可以簡單歸納為三個方面;一、人的本質不是先天的、天賦的,而是在後天社會生活和社會實踐,特別是生產實踐中形成的。二、既然人的本質在其現實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而人的社會關係是會發生變化的,因此,就不存在什麼永恆不變的一般的人的本質,恰恰相反,人的本質是隨着社會關係的改變而變化的。三、由於人的本質是由社會關係決定的,人們的社會關係不同,本質也不同。因此,馬克思主義哲學以前的思想家所宣揚的一般的共同的人性或人的本質事實上是不存在的。
三點中,最核心的部分,在我看來是在於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而社會關係的本質,實際上正是信息交換,是的,如果做一個等式,那麼可以如此認為,人的本質≈社會關係的總合≈個體藴含的模因的總和與其外部環境的模因的總和的交互作用。
而其中最重要的交互,則是包含授信信息的交互,這一點十分重要的,因為在日常中,我們會遇到大量的信息交互,而其中能夠很好發揮作用的,往往是具有授信成分的交互,而非授信的交互,大部分情況下會被模因器官進行屏蔽的處理,或者説不產生作用。
這一點或許有點難以理解,畢竟在日常的情況中,授信信息與非授信信息的判斷機制是複雜的,一方面來源於信息源頭在信息接收者之中的信任程度,另一方面也包含接收者本身的模因的判斷。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對我這樣一個典型的無信者而言,任何宗教的模因傳遞在我這兒多半都會被判定為無效的信息,非授信信息。
但是對於一個信徒而言,他的上師、導師的語言很可能具有高度的授信,如果將情況複雜化,那麼需要建立一個每個人都不同的模因器官的大概圖景才能進行詳細的解釋,這是沒有必要的行為。
實際上,在援引《社會分工論》的概念之時,我便找到了一個取巧的解釋方案,大家回過頭去看看涂爾幹的描述,他給我們構建了一種可能的,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個體的模因傳遞的授信機制的形成。那麼,如果我們將之進行擴展處理呢?
不僅僅是相關的職業者,而是包含具有類似模因的,更大範圍的羣體呢?
假如將授信的羣體擴大,那麼答案將會顯而易見,具有類似模因的羣體,其內部往往是具有高度授信的,而這種授信,則是其緊密結合的必要條件。
至於另一種極端的情況,在這裏暫時先不描述,我們首先要解決的,是在具有高度相似
性模因的羣體之間,通過複雜的授信機制形成的羣體結構。
原始版本的信用社會論中,我採取了另一方法來描述這一現象,通過對某個假設的原始部落的描述,來證明授信是社會結構的基礎。
但是,在那段假設之中,我論證的最重要的問題和限制論證的問題有所區別,在那個版本中,我認為授信的原始基礎恰恰是語言本身,不是通過結構化形成的包含在語言這個載體之上的模因,而是作為最原始的語言本身。
“當然,如果以動物的角度來看,原始“授信”行為或者説最原始的相互信任依然是存在的,不過那樣的授信行為是本能性的,在其中沒有或者只有很少的“信息”的流動,只能説,這種行為,並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授信”的前提。(比如無法通過鏡子試驗的動物,連自我的概念都沒有,只能依據本能生存,自然無法進行真正的授信行為,因為在它的精神世界中,並沒有“我”的概念)在這裏,我不討論這種基於DNA的,本能的信任行為!不過在後面講到“家庭”這一社會細胞單元時,這種本能的授信行為將會對家庭的內部信任產生極大的作用。”
“對於一個社會共有知識的認知,本身便是一個最基礎的“授信”的過程,在我們的本能中,對於這種公共基礎知識,先天是信任的,不然人類無法通過接受社會中存在的信息而成長。這種對於流動於“社會”羣體之中的“詞彙”“語言”“思想”等的基本信任,構成了一個最原始的,但是簡單有效的授信過程。
如果我們對於“語言”本身都無法信任,那麼人類或許在原始社會就已經消亡了!”
以現在的看法來看,當初寫第一版時我尚未完整意識到這樣一個情況,那就是共有知識的實質其實就是外在模因的部分集合,如果將個人以抽象的方式進行觀測,可以發現,其與外部模因(環境模因,別人的模因)總是在不停進行着交互,信息在其中不斷流通,有授信的信息,有無用的信息,甚至會有虛假的信息。而這種種的信息之中,有一類信息是如此地不同,它們鶴立雞羣,是完整的模因器官的文字的表現,這類信息,正是法律。
在最近的分析之中,我愈發鑑定地認為法律正是我所提到的模因器官利用文字作為載體的具體表現,是一種對人腦內部的世界模型的最直觀的分析和呈現。
意識到這點之後,我甚至激動地想要去考一考法考,直到我被真題嚇了一跳。
回到正題,法律在我看來,正是利用文字來表述的完整的模因器官的外在,事實上,道德規範,行為準則等,其實也是模因器官的外置,倒是其與法律之間存在着一定的差異,這種差異是典型且本質的差異,那就是授信過程。
法律的授信本質是基於法律制定者的強制力的,於此同時,社會道德規範則是缺乏背書的,其具有類似但卻截然不同的影響,在大部分情況下,道德規範的作用其實表現得與法律類似,通過文字記載(法律)和約定俗成的傳遞,這種外置的模因在不同個體之間相互傳遞,並且因為其已經是完整的模因器官的緣故,在對法律的重組上,相對仍舊是有強烈的規律而言的。而未曾訴諸文字的道德領域呢?在重組的時候大概率會因為接收方本身的模因器官的影響,產生十分巨大的差距,並且,越是複雜的道德系統,其偏差的可能也會愈發巨大,甚至可能在某個社會體系種,分裂成截然不同的道德世界。(在這裏,我們就不得不提到外部統一性的問題)
法律的效力來自於其背後的執行者的強力所賦予的社會信用,並且,其執行的過程,也必然帶有社會信用的變化,這點在很多時候都可以被觀測到,不過這是後面需要在社會信用的轉化過程之中才提到的問題,在這裏我們需要關注的,則是外置模因器官這一概念。
前一段時間裏,我看到了一篇文章,裏面提到人類是唯一可以提高機器本身精度的存在,因為人類可以消耗負熵來提高精度的存在,在這個的提示下,我突然意識到這麼一個問題,人是否也是模因到現實的唯一工具呢?或者説,是模因器官這一形而上概念與現實世界的聯結呢?第一版的信用社會論中,我提出國家其實是概念的產物,是不存在之物,是管理形而上的社會總體信任池子的形而上存在,那麼,國家的力量如何作用於現實世界呢,其實也是需要人類這個聯通兩個世界的橋樑的存在才行。
而形成固化的外置模因的前提,則是這種外置模因,要麼是預先授信的,要麼是一種基於強制力的授信過程,預先授信的來源一般來自於文明傳統中的預置的授信,這點在前文之中已經大致提到了,其典型的例子便是語言本身的預先授信等,也可以將傳統、習俗的等存在大致納入到這個範圍中。而後一種固化外置模因,其授信的根源來自於政府或者機構、組織等形成的強制力,而這種強制力的根源則來自於政府等的自身信用,這點是十分有趣的,人類的行為是在內部、外部之間的信息交流中產生的,而這種信息交流的外部性和內部性之間的關係如此複雜,往往造成了內部與外部之間的衝突及分歧,其中的一個重要的點就在於,某種解釋,而這種解釋本身也是模因器官的一種,只是相較於固化的外置模因器官,這種解釋是內部性的。
簡單説,外部的模因器官和內部的模因器官之間的交集部分,就是法律發生作用的交集部分,而這個部分,一方面與外部模因器官的授信程度(國家的執行能力,對此部法律的重視程度及願意投入的資源比例等)息息相關,另一方面,則與法律的受眾息息相關,也就是説和受到法律鉗制的羣體,其內部的模因器官對法律這個外置模因器官產生的信息的處理方式有關。
説到這裏,我們再來看一個有趣的現象,往往王朝末期,社會的秩序崩壞,其典型的特徵之一便是法律的能力大為下降,這個過程與王朝的整體授信減少具有高度正相關性,與此同時,與王朝內部的個體的模因對法律的處理方式發生改變也具有高度的正相關性,往往個體對法律的信息處理愈發趨向於非授信的,那麼王朝的崩解速度就越快。
同樣,高度固化的外置模因如此,那麼非高度固化的外置模因呢?
我們可以看看社會道德的崩解速度,其實與上述的情況是高度類似的,也同樣遵循着同一個規律,那就是授信的雙向瓦解。
國家整體信用降低導致維繫法律的投入信用降低——社會個體對法律的授信降低——國家整體信用更加降低,而這個過程達到一定的臨界點,整個社會就會陷入崩解過程之中,並且一般情況下,一旦進入崩解過程就是極難逆轉的。
在這樣的基礎中,我們必須認識到這樣一個情況,授信信息的傳遞,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是文明的開始,如果信息之間的授信傳遞出現了問題,那麼社會就會出現大量的問題。
而從一個小型的社會或者説羣體進化成為文明整體,其先決要素之一便是大範圍的授信行為,這種信息的授信傳遞,其特徵我認為有以下幾個,第一是必須要有一定數量的基礎人口,人類是模因到現實的轉換機制,這點毋庸置疑,當授信信息的基礎人口不足的時候,信息的減數傳遞會造成特定的文明基礎構成的不足;第二是核心人口的問題,任何授信其有其特定的模因器官的接受度問題,在前文中,我已經提到了,模因器官對信息的選擇處理的特性,而核心人口則是對文明整體授信程度最高的,其信息接收及授信程度是遠遠高於普通羣體的。(這裏正是外部統一性的體現)
在這一段中,我大致描述了一下授信是如何形成文明的基礎的,在其中略微討論了道德以及法律的一點粗淺認知,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意識到一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道德與法律既有相通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而最大的區別,在我看來,則是一種外部的統一性。
道德綁架這個詞,在很多時候,都是這種外部統一性被破壞的表現,而過度講求道德的社會,其紛亂程度反而會較適度追求道德的社會更多,這一點,在漫長的歷史中可以得到一定的證明,當然,如果歷史沒有這麼漫長且連續的,自然無法得到這樣的感知。
道德與法律同樣都是典型的外置模因器官,其對信息都具有一定的處理能力,但是道德的不穩定性,會導致外部的統一性被破壞,法律是成文的,具有一定穩定性的產物(雖然司法解釋也會產生一定的不同的判斷,但是相對於可以隨意更改的道德來説,其仍舊是高度穩定的)。
這裏的外部統一性,再仔細分析,其事實上也代表了一種社會授信的穩定性,是信用化的,具有大範圍內可以交換交流的能力的,而道德,則是割裂的,其授信受地域、教育、文化環境等的影響遠遠大於法律。如果以此為參考,那麼我們似乎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結果,所謂的道德社會,其最終面臨的結果必然是社會整體授信的減少,這點應該是確鑿無疑的。而相反,法制社會,特別是建立在成文發條及相對穩定的解釋下的法制社會,其社會的交換能力以及整體的授信是增加的。
當然,我並不是一個反道德主義者,這點要聲明一下,道德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的,嚴格意義上來説,法律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之上的,是存在於不違背絕大多數人認同的道德基礎之上的簡化的,統一性更高的外置模因器官。
一個模因器官的傳遞,如果其過於複雜,那麼則會產生傳遞上的困難,比如殺人這一行為,在古代信息較少的時代,其就是簡單的殺人償命,在西方甚至有血親復仇的傳統,但是簡單的模因組合,其容易被其餘的信息加入而導致產生解釋上的問題,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現代的法律條文愈發複雜,在其中涵蓋的信息量愈發巨大,但是與其對應的是,傳統道德的信息並未發生更大的擴容現象。
在信息量愈發巨大的時代,其代表的是在處理該信息(一個人是否犯罪)時,多需要投入的能量愈發巨大,這就產生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法律的早期,其脱胎於道德而誕生,是道德減的,但是隨着時代的推移,法律條文的數量愈發巨大,愈發深入到世界的各個方面,其數量在一定程度又超過了道德。
這時,維繫道德的成本又低過於法律,二者之間的轉變在最近的幾百年中逐步完成,那麼,作為社會構建來説,道德的存在必要性相對於過往反而是更加提高了。
社會的運行是需要成本的,這個成本一方面是以金錢等固化的信用作為代價,另一方面,則是無形的成本,這部分成本的計算,是一個有趣的範疇,在後面我會專門提到,信息,授信,一切構成了我們這個有趣且紛雜的世界,法律、道德等等一系列的外置模因在改變着每一個個體的認知,女權、環保、動保等等一切組織,當他們將道德的範疇擴大並且試圖使道德凌駕於法律之上時,那麼一定會造成社會寶貴的信息資源的浪費,造成統一性的破壞。
另一方面,如果是單純以法律的形式來強制製造運轉的規則,那麼其成本會高企到無法預估,種種的矛盾在二者的轉化之間發生流轉,所以,這一系列的轉變讓我覺得有趣無比,這是一個多麼有趣的世界啊!
最後講一講創新的機制,在我看來,創新的機制有幾種,有些創新可以看做是底層的,基於模因等級的創新,另一部分則是基於模因重組的創新,是基於現有模因的結構重組,組成新的模因器官的創新,還有另一種情況,是將現有的模因重新賦能的創新,這一個在很多的詞義變化的過程中較為明顯。
當然,正常情況下,一般性創新是多個創新類型的混合模式,任何基於現有詞彙模因的創新,必然會對原有的模因進行重新賦能,形成新的休息交換。舉個簡單的例子,在講究創新發展的現在,創新發展的含義之中本身就被賦能了新的政治上的意味,這種意味有可能是暫時的(在政策結束後逐漸迴歸),也有可能是長期的(政策本身長期存在並不斷被強調及闡釋)。那麼,創新本身的含義即被創新。
這是用文字來表述的結果,但是,不論何種創新,不論其機制和本質如何,其特徵一般情況下都是表現為模因或者模因器官的區別,是一種信息賦能的過程,當然,有一些創新是毫無意義的,比如將某種新調出的顏色的取一個時髦的名字之類,在我這樣的直男眼中毫無意義但是十分必要。
有一些創新能夠通過對模因器官的內部調節帶來更高的效率,比如對生產流程的優化,比如教育環節的優化等。
而更多的創新,則是簡單的名詞賦能,其並未帶來與效率或底層的優化等作用,這一點也是一個確實的現象,這裏面最典型的,要數在某些領域裏進行的對某名詞的新的闡述,在其原本的範疇之中對其進行所謂新解釋,但是事物本身並未產生變化,這種現象在某些領域之中是十分常見的。
而在模因器官之上,還有模因器官的集合,這種集合會因為內部器官的更新產生新的效果,比如法律也許只是部分條文(模因器官)產生了變化,緊接着整個體系便產生了十分顯著的變化,這樣的創新也是有價值的。
在這裏花一點篇幅來闡釋創新的一些東西,本身只是一個不太詳細的大概,我只是希望提出某種判定創新本身的標準,比如模因、模因器官、模因器官集合等是否發生變化,而這種變化是否有利於效率的提升,或者乾脆導致了新的模因的出現等。
當這樣的標準出現時,我也可以比較不要臉地説一句,我這個《信用社會論》雖然是大部分延續拓展前人的領域,但是還是有一丟丟創新在裏面的。
另外一點是,正常的創新,大部分是基於現有的模因或者模因器官重組而來,這二者是創新的必然養料,換句人話來説,也就是模因越多,特別是跨越不同類別的模因越多,真正的創新出現的可能性越大。這一點是一個前提,在後文會提到的社會自由度中,我也會講到關於模因數量、自由度與統一性及同一性之間的一些關係。在這裏提到這些,原因在於,我始終認為,模因的數量增加總歸是有利於社會整體進步的,但是需要在統一性和同一性中找到平衡點,以及形成主體意識和接納非主體意識之間的平衡。
總體而言,我是一個認為鼓勵社會主體下的多元化發展是最有效的方案的人,但是前提一定是保證主體的穩固性,而主體的判斷,則是可以利用兩個有效因素進行判斷,社會整體資源是否增加,社會整體信用池子是否擴展。
**第四部分組織、**結構和內部信用交換
在很多理論中,我們可以看到這麼一點,有效的組織是可以將內部動能擴大的,而冗餘或者結構性失調的組織,卻往往很難發揮這樣的作用,在這個問題上,我的基於信用社會論的看法的解釋是,有效內部信用的交換效率問題導致了這個現象。
我們先來看看組織的行程,與前文説的國家類似,組織也是一種僅僅存在於人腦之中的產物,它必須依附於信息轉化者(人類本身)而存在,這種關係的存在前提,必然是來自於社會授信的行為,即是其內部的授信行為,及其上級組織賦予的授信兩方面組成。
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可以從自發性組織開始觀察,在孩童時期,大部分的人在遊戲的過程之中都會經歷過這樣的現象,孩童們在遊戲過程之中,會自發形成某種鬆散的組織,這種自發性的組織基於某種約定俗成的規則(外置遊戲規則),或者某種以語言規定的規則,有部分基於某種默契,在信息交換的過程之中達成協作。在整個的遊戲過程中,往往會有遵守秩序的個體,指定秩序的個體,也很有可能會有破壞秩序的個體,以及個體之間對於秩序的不同理解之間的摩擦和碰撞。
在觀察孩子這種自發組織性的過程之中,我驚訝地發現他們無意之中在組建社會的縮小減弱版本模型,事實上,在孩童階段這種社會的外置模型往往就是通過遊戲這種方式逐步建立,當然,隨着時代的變化,這種通過遊戲社交建立模型的可能正在減弱,與此同時,我們也同樣可以觀察到,在普遍缺乏社交的現代孩童中,因為這種模型的建立受到了影響,造成的典型特徵之一便是,現代人的社交能力,以及對社會模型的理解能力正在降低。
這個過程必然是伴隨着現代化與城市逐步進展的,就我個人而言,會認為這是一種不好的趨勢,因為這種外置模因器官的建立,會帶來良好的社交處理能力,以及更重要的,基於這種信息處理能力的內部協同處理能力。
當然,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並不是説一定會出現社交上的問題,畢竟人類的形成,在我的前文中也説到了,是三大模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部分的模因,大致上可以劃分到初始模因的階段,同家庭教育的缺失大致處於一個水平,但是性質上較家庭教育的模因傳遞更低一些。
再次回到主要的點上,組織的形成,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將組織的形成大致分成兩類,一類是自發形成的單級組織,一類是通過結構化後形成的複雜組織。前者往往見於日常生活中,後者廣泛存在於正經意義上的社會生活乃至生產活動中,往往越是複雜的社會及經濟活動,就需要更為複雜的組織結構存在。
而組織的本質可以看成是一種外置的模因器官,甚至一些超大型的組織,其本身已經可以看做某種國家的雛形,關鍵的區別就在於是否形成了自身的信用體系,這點是很重要的,比如某些超大型的跨國企業,其本身內部完全可以稱之為小國家。
而其中的信用系統,大致上是基於股權等信用標定物來進行內部流轉的,不過我對這方面瞭解並不算太多,可能會有貽笑大方之嫌疑,就不多做敍述了。
再次回到關於組織的基本討論中來,形成組織的基礎,一定是某種內部授信的行為,就算是最簡單的勞動協作,其分配之間一定也有某種規律,這種規律有可能是付諸於語言或者簡單文字的,也有可能是不言自明的。而組織內部的信息流動是否流暢,直接關係到該組織的轉換效率,簡單舉例,能夠高效進行任務分配並執行的流氓團體,在街頭鬥毆中往往會佔據上風。
當然,上面的例子玩笑的成分居多,在生產中,我們也往往可以看到大量的自發性小組織存在,這個時候,往往就可以觀察到,這種自發性生產小組織,如果其內部配合默契(授信程度高)那麼其運轉效率一定可以得到提升,反之,一個小組織的內部充滿了猜疑、內部傾軋等行為,其轉換的效率一定較其能夠達到的高度為低。
與此同時,我們又可以看到另外一種情況,相對於自發性小組織而言,大型組織的授信則更為明確,組織的核心或者説形而上的組織概念本身得到了組織內部的普遍授信,然後這種授信通過逐層分配下降到各個層級之中,各個層級通過分配信用來支配其內部的能量、物質、人及信息本身的流轉。
科層制的本身,便是這種流轉過程經過固化解釋形成的複雜外置模因器官,首先是固化,通過文字指定的各種規則進行外置模因器官的建立,然後是授信的分配,通過建立的外置模因器官對其進行分配,在總體授信的基礎之上進行逐層級的分配,使整個系統能夠通過授信信息的流動進行各種物資等等流轉工作,以及消耗能量進行的轉化工作。
在這個過程中,逐層分配的問題在於分配往往會出現信息流轉的不暢通,我曾經工作過的單位便遇到過這樣的問題,上級知道更多的相關信息,但是他就是不説,嗨,就是玩兒,而下級在工作過程之中,因為信息的缺失,工作上就會出現很多的阻礙,而與此同時,掌握信息的上級實際上成為了工作本身的阻礙。當然,也有高度授信的上級,他將自身的授信(權力)按照分工分配給下級,下級在其獲得的授信範疇內具有高度的能動性,這樣分配的結果導致的就是效率的上升。但是,這種情況畢竟是少數,在大部分情況下,科層制帶來的授信分配問題往往會成為科層制組織的原罪,授信由上而下逐層分配,總會在幾個層級中出現阻滯,造成整個系統的效率下降。
而大型組織的另一個特點是,其內部會存在次級組織,次級組織間也同樣存在授信的問題,比如同屬某機構的不同層級間,往往會為一些小事推諉扯皮,造成內部間的信息流通阻滯,因為這種信息流通的阻滯,進而影響物資、人員、能量的流通。
經濟行為的本質是流通,但是政治行為的本質呢?其實也同樣是某種流動,是信息和資源等在政府消耗掉一部分公信力後引起的流動行為,在《孟子·梁惠王》中有段寡人之於國也,其中的政治行為,則清晰地説明了政治的本質便是流轉,流轉人口、流轉物資、而孟子的回答之中言必稱仁義,這種仁義,亦可以看做是某種信息乃至於成型的模因器官的流轉。當信息發生流轉並形成足以產生對物資等流轉形成影響的外置或內置模因器官時,其影響的本身便是政治。
當然,現代政治更為複雜,具有更為繁複的層級機構,並且國家的權力正在逐步讓渡,這裏便要提出一個類似暴論的觀點,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所認為的國家並沒有本質的不同,其最大的區別在於三點。
一是信用產生的機制區別,以及基礎信用的產生程度不同。
二是信用分配的機制區別,以及各種次級組織的關係不同。
三是信用流轉的效率區別,以及各種次級組織的結構不同。
現對第一個信用產生的機制區別進行討論,在很多時候我與朋友交流的時候,他們都會問出這樣一個問題,就是我口中的《信用社會論》將大部分的問題都歸納到了信用流轉的上面,那麼,這種信用到底是什麼呢?前文中我提到了其核心應該是以信用貨幣為核心的計價工資的標準,這是一個基於經濟的大致的看法,在根源上,其實這個信用是生活在國家、組織等的個體對該國家或者組織進行的授信行為,簡單點來説,一方面是計價工資表示經濟行為,另一方面是其它的,表現為直接信任服從等行為的政治性行為,其本質都是表現為對國家或組織的調配行為的服從性。比如在新冠疫情之中,對國家行為的服從性,對物資、人、能量、信息進行調配的認同等。
二者之間是同一性的,其本質都在於調配的信息信用的授信,另一方面,則是二者之間是可以互相轉換的,政治性的授信是可以直接產生經濟性的授信的,同樣的,經濟性的授信也可以轉換成為政治性的授信。這裏要提到一個核心觀點,那就是公權力和金錢本身的一致性,二者在根源上是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的,都是社會整體信用池子的產物,在條件適宜的時候,其本質是可以互相轉換並且非常容易轉換的。
要理解這種轉換,就必須再次解釋一下社會整體信用池子這個我創立出來的概念,在我的《信用社會1.0》中,我便將社會整體信用池子進行了闡釋,現在我對它進行一次更完整的解釋。
所謂社會整體信用池子,其本質是一個虛構的概念,是我認為的,籠統的社會組成的個體進行有意識授信及無意識授信的綜合產物,裏面包含了許多的內容,並且其內部具有一定的轉換機制(最高等級的轉換機制在目前看來正是國家),可以對公眾進行的授信進行一致性的判斷的存在。在具體分析的時候,這個概念並不重要,因為其總在各種轉換之中,在進行宣傳的人眼中,它是宣傳造成的社會整體穩定性等上升,在經濟學家的眼中,其是國民信心提振帶來的經濟穩定,在國家的眼中,其是公權力及貨幣發行的真正基礎,而在普通民眾眼中,它是某種模糊的,形而上的概念。
當然,這種解釋並不是含糊其辭,原則上來説,我提出的是一種基礎性的東西,是其它的轉換的基礎,任何轉換本身都是影響社會整體信任池子及被其影響的。這是一種雙向轉換的邏輯,比如説良好的行政行為,其本身一定是首先消耗信用池子的整體信用(公權力的使用本質)來進行物資、信息、人員、能量的調動的,而良好的行政行為,其調動的結果會促進池子的整體增加,而非良性的行為,其最終的結果自然是池子的整體減少。但是作為池子本身來説,是具有相當的滯後性的,這種滯後性造成了一個結果,那就是行政行為的滯後加上整體信用的反應滯後,最終導致結果時,往往已經過去了很長的時間。這是一種可能性,另一種可能性是什麼呢?金錢的使用則是更為快速的指標,消耗多少金錢(信用轉換而來)能夠得到多少收益,或者説可能能得到多少收益,這是較為容易追蹤及判斷的,根據人類的本能就是偷懶來説,利用金錢進行衡量永遠比利用行政行為本身來進行衡量來得簡單快捷,這就是GDP政績的核心因素。這裏如此説有一點片面,不過大體上,這樣的評價方式應該是大差不差的,如果將政府執政行為的結果都進行反饋,例如民眾滿意率,出生率,就業率等等複雜社會指標都進行統計,那消耗太大也是一件不爭的事實,不過這種情況在近年正在逐漸改變,其中有幾種動力在促進這種變化的發生,比如GDP主導的政績導致的惡果正在凸現(因為延遲性,在近些年這種後果才愈發凸現),另一方面是經濟發展本身到了一個轉型期,數字的增長變得愈發困難,倒逼視線轉移向其它的地方。
這裏説了這些,本質上是在講解信用,特別是社會整體信用的運行方式,在説了這些以後,一個可能的,社會整體授信如何匯聚成整體信用池子,然後國家這個概念上的產物,社會整體信用池子的最終解釋者和分配者是如何出現的圖景已經大致上描述完畢。
那麼,言歸正題,國家與國家之間,信用產生的機制有何不同呢?這裏以我們的國家和美國為例,因為這兩個國家正好是兩個不同的典型,放在一起比較能夠產生更好的效果。
中國是典型的集中授信,逐層分配的模式,而美國的授信有集中的部分,特別是涉及到對外部的授信交流的情況下,但是在其內部的授信體系卻和中國有較大的區別,其授信相對中國更為零散凌亂,並且因為其政治結構的關係,在諸多層級上存在着明顯的授信阻滯現象。這裏就涉及另一個問題,集中授信與分佈式授信的區別問題。
當然,必須強調的是,這種分析方法只能是一個大概的描述,本質上現今階段任何國家都是混合體制的,沒有誰是一個單一體系,這點十分重要,如果單一片面地看待一個如此複雜的模因器官的集合(國家),那麼最後一定會出現不可挽回的誤差。
而另一方面來看,目前很多人的思維都在陷入我稱之為模因化的誤區中,在前文中我曾經説過,人腦的機制必然是鼓勵偷懶的,這是人類的天性,而讓某幾類相對固化的模因器官去處理複雜的問題,這也是人類的本性所致,在看待國家這樣複雜的存在時,人們也往往會犯這樣的錯誤。比如最典型的刻板印象,印度的摩托車、美國的航母編隊、日本的動漫等等,利用刻板印象去思考是一種省力的思考方式,但是卻是錯誤率極高的方式。
在國與國之間的交流中,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因為現在的世界變得愈發複雜的緣故,沒有人可以知曉全信息,比如一個美國人,他很大概率對中國的印象就僅僅只是簡單的刻板印象,而非對中國有足夠的瞭解。那麼在這樣的假設前提下,雙方發生問題的概率一定會比互相瞭解更大,當然,無知和傲慢,我真不知誰才是原罪。
信用的產生機制受到很多方面的影響,比如宣傳、文化傳統、武裝力量、政府執政效果等,在這裏我必須得提一句,在很多人的觀念中,軍隊是純粹的消耗者,這個觀念是極度錯誤的,軍隊是信用的直接生產者,只是其生成的是最直接的信用本身,需得經過國家的轉換才能夠成為可以流轉的信用,比如公權力和主權貨幣。如果沒有足夠武裝力量的信用產生和轉換,這套東西是根本不可能正常運轉的。但是,軍隊本身又是物資等的消耗大户,如何在信用產生和消耗之間找到平衡點是一個十分關鍵的問題,比如美國軍隊事實上是它的美元霸權的最直接生產者,但是過度膨脹的軍隊體系同時也會消耗掉過多的資源,就目前階段而言,美軍的信用製造能力和消耗應該已經不在一個平衡態,也就是説,維繫美軍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大過了它能製造的信用本身。
最近十幾二十年的轉變中,我們可以看到美軍的實質性衰落,這其中有信用剝離造成的成本飆升,同時,也有維繫成本的高企造成的信用產生與消耗之間的失衡。
反觀中國軍隊,以自衞為目的的建軍目標平衡住了信用產生和消耗之間的平衡,以中國目前的情況而言,中國軍隊的信用產生能力強,消耗低,是與美軍截然不同的狀態。甚至在宣傳弱勢的情況下,中國軍隊人民子弟兵的自帶光環還能夠一定程度上反哺我們糟糕的宣傳體系的不足之處。
是的,宣傳部門也是直接的信用產生機構,在這方面,其作用於整體信用池子的機制和軍隊是類似的,甚至我可以武斷地直接説,宣傳部門也是戰士,只是作戰的區域在於人腦,在於形而上的領域。
回到組織的形成的話題上來,國家是組織的最高形式,在現階段,甚至可以預見的很長一個階段內,國家都是管理形而上的社會整體信用池子的最高形式,它具有內部的信用產生、分配、流轉的全部功能,並且國家天然就帶有與信用剝離對抗的本能,因為信用剝離本身,就是國家最大的敵人。
組織具有結構,具有一定的模因器官的性質,越複雜的組織,其內部結構就擁有越複雜的處理信息的模因器官,複數的模因器官有些是以成文法規的形式存在,有些是以習慣、傳統等形式存在,生活在組織中的人,依照這些模因器官規定的方式進行各種流轉活動,有些是生產活動、有些是娛樂、有些是政治行為,大量的組織聚合成為形而上的終極概念,國家。
在一些人的看法中,文明是超越國家的概念的,在我看來,這種説法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文明是一個泛化且不精確的概念,其本身可以説包含一切,但是卻往往缺乏最重要的核心,也就是信用轉換並且依據信用轉換的範式來規範社會運行的能力。
而國家必然是要包含這些要素的,簡單説,我們可以將文明看做是一片沙灘,而國家則是這個沙灘上以沙子為原料做成的堅固的城堡,每一粒沙子就是一個生活在其範圍內的個體,大量個體匯聚成組織,也就是沙子的磚頭,這些磚頭有些鏈接緊密、有些鏈接鬆散,然後再由無數的磚頭最終組成了國家這個城堡。而鏈接沙子成為磚頭的,就是組織之中的模因器官,而鏈接磚頭成為城堡的,也是國家內部的各種模因器官。
而在組織內部,會有其內生性的授信行為,任何授信行為阻滯或者授信缺失的組織,其結構必然會出現問題,當授信行為完全受損時,組織的崩壞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與此同時,在組織結構達到一定程度後,其必然會根據自身的授信行為產生某種信用替代物,在宏觀角度來看,貨幣的誕生和股權的分配方式等,都是組織結構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的必然產物。越複雜的組織結構,其用於維繫組織本身的成本就越高,組織內部的分歧也將產生某種背離的可能,這是模因富集後的必然現象,在前文中我也提到了,越是相似的模因,對和它有細微區別的同類模因就會愈發排斥。
而組織與組織之間也同樣存在授信行為,如果做一個形象的比喻,完全不授信的組織之間幾乎只有走向敵對這樣的必然結局,而大部分組織的交互授信都是可以具體判斷的,外交談判便是典型的授信模因器官的共同創造過程,與此同時,各種組織間的行為亦可以通過其行為或文書看到相關的模因器官。
組織的最高形式是國家,而組織間的授信交換,其最高形式便是貨幣和武力的衝突,貨幣衝突包含了兩個組織內部的授信與外部授信的交融情況,也就是説,雙方的內部授信通過貨幣的匯率進行體現,雙方通過匯率系統這一信息處理的模因器官進行相互間的置換。
而組織和外部的授信交換程度,亦可以以其開放程度做出一定的判斷,愈發開放的國度,其內外部之間的界限愈發不分明,這樣做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帶來市場的自由繁榮,各種物資等的流動速率和效率增加,但是與此同時,其國內的信用剝離現象會變得無法控制,嚴重的信用剝離會抽乾國家制造信用的能力,最終使一個國家逐漸衰落。這個結論是一種通過理論推導出的必然,因為開放程度越高,基於公共信用池子的國家的公權力部分必然越少,在總信用是有上限且存在邊際的條件下,大量的公共信用會被轉換成為金錢本身,開放程度越高,需要轉換的金錢也就越多。當金錢佔據了社會整體信用池子的絕大部分份額後,基於公權力的,對經濟、社會、來自公權力本身的調配能力就必然會下降,信用富集演變為信用剝離的可能越大,速度越快!
一旦嚴重的信用剝離產生,國家賴以存在的公共信用池子的流動性消失,比如長時間的社會階層固化,比如貧富差距無法逆轉乃至中產階層實質性消失等等,最終都會形成一個後果,那就是基於該社會整體信用池子的國家的破滅,新的國家在舊國家的屍體上,蒐集舊時代形成的公共信用,通過武力等方式重新建立新的社會整體信用池子。
當然,對這種場景,每個人的叫法、看法都有區別,比如賽博朋克、比如兩極社會等,這是由於產生信用剝離(包含了信息的)的原因不同產生的,其本質都是社會整體信用池子的信用被個體剝離太多,造成整個有效信息體系無法再運轉的緣故。
也許有的人會疑惑,我既然説過宣傳和武裝力量可以直接製造信用,那麼是不是將這兩個部分搞好就能保證社會信用的創造,從而避免整個池子的崩壞呢?
答案自然是否定,這兩個確實能直接創造信用,但是二者都有其邊際,窮兵黷武和過度宣傳本質上在超越了其邊際之後,是會反噬信用創造的過程本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