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骨灰“配陰婚”,這不是陰間事,是人間世_風聞
乌鸦校尉-乌鸦校尉官方账号-2021-12-01 08:52
今年10月,網紅“羅小貓貓子”在直播間喝藥自殺的事情曾轟動一時。
在直播過程中,羅小貓貓子疑似因直播間遭網友起鬨,喝下農藥自殺,經搶救無效去世。

但當時烏鴉關注了此事之後,萬萬沒想到後續的發展更加“陰間”。
11月23日,媒體報道了已故網紅羅小貓貓子的骨灰被掉包“配陰婚”的消息。
汶上縣殯儀館火化工邵某偷換死者骨灰,當地殯葬從業者張某和雷某某負責尋找買家、運輸骨灰。

但在交易過程中,因“買家未相中骨灰”,陰婚未配成功。同時,邵某等人遭到同行舉報,注意,是偷骨灰的同行,而不是殯儀館同事。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羅小貓貓子”的骨灰也已被家屬帶回湖南下葬。
事發後,網絡一片譁然,很多年輕網友甚至頭一次聽説“配陰婚”這麼陰間的事兒,還有網友表示只看過網絡小説杜撰的情節,沒想到現實中竟然真的發生了。

而案件主謀張某妻子的一席話更是讓人驚掉下巴:“本來事也不大,就這麼點事,趕到風口浪尖上就成事了 。”“因為是同行競爭,所以遭受到了舉報。”

你們這行的存在已經夠嚇人的了,竟然還到了“競爭激烈、互相舉報”的程度?那整個汶上縣、山東省甚至全國來説,到底有多少人在幹這種喪盡天良的營生?
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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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婚,又稱冥婚、嫁殤、遷葬、陰親、陰配、鬼親等等,是一種封建迷信的婚配方式,指為死者找配偶的行為,舊時一些地方的人認為,祖墳中有一座孤墳會影響後代昌盛,所以要替死者辦陰婚。

陰婚最早起源於殷商時期,在出土的甲骨上,就有商王娶冥婦的記載。儘管在殷商時就有了雛形,但武王伐紂後,冥婚現象鮮有記載,儒家經典《周禮·地官·媒氏》中明確反對冥婚,表明了當時價值觀的遷移。
所以,即便是在古代有冥婚發生,也是爭議頗多,不僅現代人接受不了陰婚,在封建迷信思想濃厚的古代也明顯超出了人類倫常認知。
曹操最心愛的兒子曹衝早亡,心疼兒子的曹操想給他娶一個冥妻,正好他的下屬邴原剛死了女兒,曹操於是向邴原請求讓他的女兒與曹衝合葬。

邴原以這種做法不合乎禮法為由拒絕了曹操的要求。以司空陳羣為首的儒家士人也指出冥婚不符合傳統禮法,引《周禮》大罵曹操這是亂倫行為。
曹操無奈,只得作罷,但又不甘心小兒子死後孤苦伶仃,到處打聽誰家亡了女兒,最後終於尋得甄氏亡女為兒媳,與曹衝一同合葬,曹丞相這才了卻一樁心願。
後來,曹操的孫子曹叡想要為殤女結冥婚,同樣遭到了大臣們的反對,爺爺當年挨的罵孫子又一字不漏地捱了一遍。

到了唐代,冥婚的現象變多了。唐中宗李顯的兒子李重潤,被祖母武則天杖殺時才十九歲。中宗即位後,追贈李重潤為懿德太子,並且聘國子監丞裴粹的亡女為妻子,為他們舉行了冥婚並且合葬到一起。

李重潤與夫人屍骨
有皇帝帶頭,便有人想要效仿,甚至還有一些人試圖將冥婚納入到當時的婚姻制度中。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書儀》有夭殤男女之家長的冥婚書、答冥婚書、冥婚祭文等,反映了當時社會的現象。
但是,士大夫們照樣是反對的。大詩人白居易曾有一篇判詞控訴冥婚,稱其既違反了國家禁令,也亂了人倫。

唐代以後,冥婚也受到了懷疑和抵制。五代時期後唐的明宗讀史看到唐代有些地方的婚姻制度中夾雜有冥婚,感慨地説:“儒生的作用是發揚孝道,移風易俗。婚禮是吉禮的一種,怎麼可以用在死人身上?”於是下詔讓大臣務必廢除這些陋俗。
到了宋代,冥婚風氣又盛,未婚先死者往往家人都要為其進行冥婚。
南宋康叔聞**《昨夢錄》**載:“年當嫁娶未婚而死者,兩家令媒互求之,謂之鬼媒人。通家狀細帖,各以父母命禱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帶女裙帔等畢備,媒者就墓備酒果,祭以合婚。”

《昨夢錄》中關於冥婚的記載
《元史·列女傳》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明史·列女傳》亦載:劉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後皆迎柩合葬。
清代,這種婦女殉葬冥合的習俗,隨着貞節觀的加強,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禮教受到外部衝擊才逐漸削弱。
然而到了民國初年,冥婚風氣仍盛,但名目不一,如:河北省定縣有“結陰親”之俗,河北滄縣有“娶乾骨”之俗,浙江省定海縣有“陰配”之俗,廣東省翁源縣有“討鬼妻”之俗,廣西省隆安縣有“鬼婚”之俗。

蔣介石也幫自己的弟弟蔣瑞青張羅過“冥婚”。蔣瑞青生於1894年,比蔣介石小7歲。據老蔣説,蔣瑞青雖然排行老幺,卻天資聰穎,遠比哥哥們厲害。誰知天妒英才,瑞青過早殤逝,享年四歲。
幼子早夭,蔣母王老太太悲痛欲絕,又不願其孤葬,於是為瑞青許配同樣早夭的“王氏女”,過繼蔣介石之子蔣經國給瑞青。兩童合葬,亦有子嗣,冥婚遂告完滿。

上世紀50年代台灣地區的冥婚
可見,冥婚的習俗雖然登不上大雅之堂,也一直不被主流社會價值觀所認可,但卻延續幾千年之久,至今在一些地方仍未斷絕。
而且,大家不要以為配陰婚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封建陋習,就拿臨近的日本、韓國來説,也有陰婚傳統。
日本民俗學者櫻井德太郎在《冥婚和薩滿教》中提到,日本東北部和沖繩一帶也盛行陰婚,從靈祠或靈堂中的供品來看,至少可以追溯到1603年到1868年的江户時代。

日本學者諏訪春雄認為,日本的陰婚傳統很可能由中國傳來,這是一種懷念和同情死者的情操。
2007年2月10日上午8點左右,曾與宋承憲合演《那小子真帥》的韓國女演員鄭多彬,被發現於首爾江南區三成洞的男友李崗熙家內以毛巾懸樑自縊身亡,年僅27歲 。

她的母親不捨得女兒未婚辭世,為她欽點“鬼新郎”文在成,於2011年05月22日上午在韓國京畿道陽川的龍泉寺舉行冥婚儀式,下午將文在成的骨灰移至“烏托邦”靈骨塔,與鄭多彬的骨灰一起安放。

根據“韓國家族協會”資料,冥婚通常在廟宇舉行,挑選冥婚對象須合八字,經雙方家屬同意,即可擇吉成婚。冥婚儀式順序為──挑吉時、舉行冥婚禮、除煞、焚燒遺物,最後將男女雙方的骨灰合葬。
現今韓國冥婚狀況雖不普遍,仍有類似“冥婚婚友社”網站,只要提供一張往生者的照片及户籍謄本,便可尋找冥婚對象。
跳出東亞,西歐文化圈如法國也有冥婚傳統。法國冥婚可以追溯到一戰,當時很多姑娘要求和自己死於戰爭的男朋友結婚。

法國前總統奧朗德和時任巴黎市長伊達爾戈出席冥婚儀式
到了1950年,法國政府正式立法,只要事先完成手續證明你的未婚夫(妻)在死前就已經計劃和你結婚,並得到法國總統的特殊許可,就可以舉行冥婚。
新婚夫婦需要舉辦一個簡單的婚禮儀式,活着的配偶需要和死去配偶的照片站在一起。至今,法國冥婚仍然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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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冥婚”自古有之,兩個死人又不可能主動結婚,撮合死人結婚的“鬼媒”就出現了。
沒錯,就是字面意思,為死去的人“説媒”。
2016年,《中國新聞週刊》曾經做過一篇轟動一時的陰婚調查報道,叫《中國冥婚調查》,調查對象主要是山西洪洞縣的冥婚現象,內容令人目瞪口呆,原來陰婚市場的龐大程度,遠超我們的想象。
當地一名從業30年的媒人説,從她小時候記事開始,冥婚就一直存在。而且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冥婚市場也越來越紅火。
上世紀90年代初,一場門當户對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紀初便漲到5萬元;到2010年,10萬元只能保證配上婚,已經不能提太多條件了;到2016年,15萬元以下連“一根骨頭都買不到”。

文中提到,在山西某地的醫院內,“一旦聽説有年輕女孩病危,立刻八方湧動,引來十幾個喪子家庭爭搶”。
值得注意的是,在陰婚市場上,年輕女屍最為搶手。根據其死亡時間、屍體新鮮度、學歷、樣貌、年齡等因素來定價。像剛斷氣的女屍,能賣到10多萬,而死了好幾年的只能賣4-5萬。
而這樣的現象並非山西特有,即使是近幾年,各地“配陰婚”的新聞也時常見諸報端。
13年前,河北滄州黃驊人李忠之妻康翠翠,在南大港旅館喝百草枯自殺身亡。當年,孃家人鬧喪,婆家人前後花費 10 萬將其厚葬於祖墳。
去年 11 月 14 日,婆家人掃墓時發現康翠翠墳墓被盜後重新掩埋,遂報警後開棺,發現屍體與三金消失,棺內只有一個大紅蘿蔔。

刑警隊調查中發現盜墓者為康翠翠孃家人,孃家人將其屍骨以 8 萬元價格轉賣給劉場村劉姓人家,定於農曆十月初九舉辦冥婚。
由於作案人是孃家人,警方決定不予立案,也未出具不予立案告知書。
這種事在河北滄州似乎並不罕見。

乾港村 90 歲的“總理(紅白喜事主事人)”已退休 5 年,他表示當地不少人為了配陰婚甚至絞盡腦汁,“(有個)老光棍子,他還活着呢,偷人家女孩骨灰盒,他給藏着,放在大橋底下”。
他介紹稱,“(配陰婚)跟娶媳婦一樣,一塊長布(中間)擺朵花,兩邊棺材上一邊一搭,就像牽手一樣”。
滄州市“中介一條街”不少婚介商户都能介紹配陰婚。據中介介紹,剛出事的有的得 10 來萬,已經埋了的 4、5 萬。中介會在記錄完死亡男性的各種信息後,幫忙尋找適齡的女性死者,一般都需要等待。

“因為這個東西,出來一個(新去世的),很快(就被訂了),好多找的,人家也得挑挑揀揀不是嗎”,中介稱,甚至有人帶着人到醫院去,在醫院死後直接葬了。
一名中介人員向記者介紹,配陰婚風俗盛行是因為當地認為祖墳裏面有“孤墳”會影響後代命運。“你老光棍光着一個(在祖墳裏)不行,長期他要是説沒媳婦,對你下面周圍這些個孩子們都不好,這也不是一個簡單的風俗的事,也有一點科學道理”。
這隨口謅的“科學道理”可太行了……
在羅小貓貓子出事的山東,配陰婚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2019年3月31日,因無法生育被公婆活活打死的山東德州女孩方洋洋,在殯儀館火化。
火化後,洋洋的骨灰盒沒有被孃家領走,也沒有被婆家領走,卻被另一家陌生人直接抱走。而這家人就是孃家人給她提前安排好的陰婚對象親屬。
據方洋洋的表哥謝樹雷介紹:方洋洋在殯儀館火化,在火化前,有人找到方家人希望能得到方洋洋的骨灰,讓方洋洋和死去的兒子一起下葬。
方洋洋表哥謝樹雷稱,“大概收了幾千元錢,相當於彩禮錢,為了洋洋死後在地下不孤單,有個伴兒。”

陰婚流行的地域範圍之廣,需求之盛,似乎遠超我們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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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這種風俗,有人就問了:為什麼不能尊重傳統?既然買賣雙方你情我願,各有各的需求,乾脆就默許這種風俗好了,幾千年流傳下來的傳統要尊重。

首先,這不是你情我願,活人沒有資格做死人的主。
其次,即使是在封建迷信盛行的古代社會,配陰婚也是一件爭議極大的事兒,曹操權力大吧,想給兒子配陰婚一樣要被人罵亂倫。
最後,這行當裏極易發生刑事犯罪,除了男女雙方親屬談好的配冥婚,還有買家出錢僱人偷屍體、甚至故意殺人配冥婚的惡性案件發生。
羅小貓貓子的遭遇只是這罪惡的冰山一角。
在《中國新聞週刊》的調查中,據當地人回憶,盜屍現象從她小時候就有了。那時候,有不少從外地來洪洞打工的人,有煤礦工也有木匠,他們家鄉並沒有冥婚的習俗。

陰婚儀式
到了洪洞縣之後,有一些人發現了“商機”。新年回家探親之後,這些人便會揹着一包包屍骨來到洪洞,賣給洪洞縣有需求的人,這種交易叫做“買幹骨”。對於這些屍骨的來歷,洪洞縣人也心知肚明,肯定是從家鄉地裏刨出來的。
悲哀的是,幾十年過去了,某些地方依然存在這種喪盡天良、野蠻至極的盜屍現象。
2018年,警方抓獲一起特大盜竊、買賣屍體案,據盜墓賊河南人顧松篡交代,自己從事這個行業多年,曾經夥同他人一起共盜取了27具女性屍體,這些女性的年齡從20多歲到70多歲的都有,而每一具屍體他都是以一萬元以上的價格,賣到了山西,河北和河南等地。

中介在微信羣中發佈配陰婚信息
在他的供述中還有一條,很多的村鎮上都有他的線人,這些人只要向顧松篡報告自己的村鎮有女人去世了,都會得到2000元的酬勞。在顧松篡被抓獲時,警方在其院子裏發現大量用於藏屍的冰櫃。
線人提供的線索裏,必須説明女性的年齡,下葬時間和死亡原因,以及墓地的具體位置,有了這些線索,顧松篡可以安排盜墓,然後給屍體定價格找買家。
顧松篡等人的盜屍行為甚至一度影響了當地的殯葬業。棺材鋪裏的水泥棺材比前些年更好賣,由水泥、石子、水洗砂和鋼筋混合製成的水泥棺材,會在逝者入土時由吊機套在木棺之外,同時起到加固和防盜的作用。

當地棺材鋪打造的水泥棺材
儘管顧松篡等一批盜墓賊已經落網,但巨大利益的誘使,不能肯定不會出現下一個顧松篡,很多村民仍然還處在屍體被盜的恐懼籠罩之中,村子裏只要有女性死亡,家人都會在墓地裏值守幾個月,即使是風雨之夜也不敢回家。
當地村民任強,他73歲的老母親去世後,任強居然在墳頭安裝了電燈和監控,時時通過手機監視着墓地上的一切,即使這樣他還不放心,在下葬後的幾個月裏,他與叔叔輪流在墳地裏守夜。

可恨吧?非常可恨!
但顧松篡等偷屍賊相比另一些人還算是有點人性,因為顧松篡打的是死人的主意,而有些人卻打活人的主意,為了配陰婚不惜把活人變成死人。
今年二月八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故意殺人犯馬崇華執行了死刑,他犯下的罪行令人不寒而慄:殺人賣屍配陰婚。

2016年3月,馬崇華得知陝西省神木縣孫家岔鎮劉家溝村村民劉某需購買屍體為其叔父配陰婚,便四處尋找智障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
後來,馬崇華得知甘肅省慶陽市西峯區彭原鄉鄢旗坳村劉某女兒患有精神疾病,長年與母親一起生活。他便來到這户人家,以給其女兒介紹對象為名瞭解情況。在此期間,馬崇華從黑市購買了大量鎮靜類藥物。
2016年4月2日,馬崇華再次來到這户人家,謊稱已經找到對象,並支付給劉姓女子母親2000元作為“彩禮”,並給劉某注射了一支鎮靜類藥物,搭乘出租車將劉某帶至甘肅省寧縣米橋鄉屈家村一處廢棄窯洞。此後,馬崇華多次給劉某注射鎮靜類藥物,導致劉某死亡。

屈家村東北方的山溝里布滿了大大小小的窯洞,馬崇華涉嫌在這裏連殺兩人
次日凌晨,馬崇華僱用一輛商務車,將劉某的屍體拉運至陝西省神木縣孫家岔鎮劉家溝村,出售女屍,獲利3.5萬元。

劉家溝村在縣城西北約60公里貧困的山溝裏
不到一個月就賺了三萬五,嚐到甜頭的馬崇華積極尋找目標,伺機再次作案。
在甘肅省鎮原縣中原鄉原峯村,他請求該村村民杜某幫他介紹“對象”。杜某遂將此事告知安文泰,讓安文泰幫忙尋找合適人選。
2016年4月11日,安文泰在鎮原縣新城街道遇見患有精神疾病的安某,於是將安某哄騙杜某家。
馬崇華見到安某後表示滿意,並付給安文泰4500元,付給杜某2000元。次日,馬崇華將安某帶至寧縣米橋鄉屈家村一廢棄窯洞,給安某注射藥物致其死亡。

被害人安某生前住所
隨後,馬崇華與以前打工時認識的陳某聯繫,雙方商定以4.2萬元的價格,將安某的屍體賣給陳某為其父親配“陰婚”。
2016年4月13日凌晨,陳某等人查驗屍體後,馬崇華僱人駕車與陳某一同將安某的屍體運往陝西省榆林市,當行駛至陝西省吳起縣馬營路段時被交警查獲。
惡魔終於伏法,但兩名無辜女孩的生命卻再也無法挽回了。
可怕的是,馬崇華並非孤例,在21世紀的今天,在那些陰婚盛行的地區,為了配陰婚而殺人的事也時有發生。
2004年10月,山西省霍州市13歲女孩李某離奇失蹤。當地警方最終在一座墓穴裏發現了她的屍體,屍體穿着一套大紅色的婚服。
經縝密調查,與被害者無冤無仇的同村農婦湯某被捕。湯某殺害少女的原因竟是聽説某家一具女屍給別人做冥婚賣了數萬元,心生貪念,於是將鄰家女孩騙出學校害死,賣到洪洞縣配冥婚。

河北省邯鄲市某村農民宋天堂自2006年開始謀殺當地痴呆女子及性工作者,遇害人數達6人,而他盜屍做“鬼妻”生意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末。
2010年,山西大同男性,為了2萬元將大三女學生張某殘忍殺害,並焚屍配陰婚。

而這些事,全都發生在21世紀,發生在絕大多數人都以為進入了文明社會,已經遠離封建愚昧的21世紀。

尾聲
從早年的“殺人賣屍”,到後來的“偷盜賣屍”,如今,人在死後火化成灰了,竟然還有不法分子打起了骨灰的主意,可見,配陰婚這一行為不僅沒有收斂,反而繼續在更隱秘的角落裏滋生。
對此,《刑法》也與時俱進,刑法第302 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需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在原來的“盜竊、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屍骨、骨灰也受到了法律的保護,不用糾結骨灰算不算屍體的問題,燒成了灰,也不容褻瀆。就算沒有達成交易,盜竊本身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羅小貓貓子事件被媒體報道當天,山東省民政廳辦公室工作人員就回應稱,配陰婚是封建迷信,違反道德和法律,後續將對此事進行徹查,下一步會針對全省殯儀館系統進行清查。
但烏鴉想説的是,什麼移風易俗、殯儀館系統改革都是後話。眼下最迫切的問題是,這麼多年來,在殯儀館火化工、醫院停屍間靈車司機等人形成的穩定產業鏈中,到底有多少女性的骨灰在家屬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賣給陌生人配陰婚去了?每當清明、忌日,家屬們拜祭的,又是誰的骨灰呢?
細思極恐。
參考資料:
中國網《中國冥婚調查:15萬以下連骨頭都買不到 盜屍辱屍情況嚴重》
知乎雨農《陰森之“囍”:當代中國“冥婚”大起底》
新京報《河北一人兩年運載超20具女屍交易配陰婚 曾在太平間交易》
中國反邪教《扒一扒“冥婚”陋習的黑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