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有瑕疵,加拿大鵝拒絕退貨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2-02 20:32
你有買過加拿大鵝的衣服嗎?質量怎麼樣呢?
加拿大鵝是1957年創立的加拿大服飾品牌,也算是幾十年的老店了。它2018年進入中國市場,目前在中國市場共有20家門店。這個數字已大大超出了加拿大鵝在加拿大本土的9家門店和美國5家門店的數量。

作為一個世界頂級的羽絨服品牌,照理説質量應該是沒問題的,但是據前不久媒體報道,10月27日,上海的賈女士在國金中心“加拿大鵝”專門店,購買了一件價格為11400元的羽絨服,結果回家後發現衣服的商標繡錯了,中心太陽處多繡了一根弧線,面料還有刺鼻異味。

賈女士表示購衣時曾被店員要求籤署“更換條款”,條款顯示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
10月28日,賈女士向國金中心“加拿大鵝”門店店長投訴,店長稱沒有權力退貨需要總公司解決。後來,加拿大鵝又要求賈女士出具質量檢測證明,總之藉口很多,就是阻止消費者維權。

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的公平交易條件。
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對於加拿大鵝“更換條款”中關於中國地域歧視的條款,我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
加拿大鵝的加高消費者維權門檻的做法顯然已經違反了我國法律規定,侵害了中國消費者的權益。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加拿大鵝全球官網上,其退換貨政策為“30日無理由退貨”。這次維權事件發酵後,加拿大鵝12月1日上午發佈的聲明又把“更換條款”的含義解釋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

在中國市場玩雙標,可以説是一些外國企業慣用的伎倆了,其中固然有以前我國市場監督體系有待完善的原因在,但主要還是以往一段時期,面對外國品牌,國人缺少自信力,寧可當國際大牌的韭菜,也不願買物美價廉的國貨。
但隨着我國經濟實力和國際地位的增強,我國消費者變得更加成熟,對洋貨不再盲目崇拜,由此外國品牌的這類歧視性條款也基本銷聲匿跡了。
可是加拿大鵝顯然沒有看清形勢,還沒有從以往的“優越感”中走出來。想賺中國人的錢,又不給中國人尊重,那就別怪最後落得個一地鵝毛的下場了。

據悉,近十日加拿大鵝市值已縮水84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