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女性休超長產假是性別平等嗎?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1-12-05 11:16
作者:小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01.
最近,想必大家都知道這件事了——多地延長生育假。
每個地方的舉措並不完全一樣,但目的都只有一個,那就是提高生育意願。
這邊,北京、上海生育假增加到60天的同時,還讓夫妻在子女3歲前各享育兒假五天。
那邊,陝西更是提議提供350天產假。

有一張不完全統計的彙總表,基本展現了一些地方對提高生育意願的支持。

各地的生育假福利怎麼看都要捲起來了,似乎這一個積極的信號,將帶來巨大的改變。
然而社交媒體的評論區似乎並不買賬。
從懷疑執行結果開始:

到看低生育率結束:


網友們把這看做一場比誰會開空頭支票的比賽。

還有人喊出口號:“我不想生。”

明明休產假是在給大家福利,但似乎並不像其他的福利政策一樣受到歡迎。
為什麼?
02.
我們先來看幾個新聞。
有一份招聘單上要求女性員工填寫 “近期是否有生育計劃”。

有一份招聘啓事裏寫下拼音“zui hao nan xing”(最好男性)。

這些還都是有名的企業。
那些沒什麼名氣,不被大眾關注的企業則更能有自己的操作方式,被曝光的可能性更小。
之前有一位做了7年HR,自曝了“企業招人原則”:
一般未婚女性不招(因為以後要請婚假產假);
一般生育一孩的女性不招(因為隨時可能生二孩);
已生二孩的女性可考慮。
“原則”裏考慮生過二胎的女性,是因為那時候還沒有三孩政策。
智聯招聘的《2020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更是觸目驚心:
58.25%的女性遭遇了“應聘過程中被問及婚姻生育狀況”,
27%的女性遭遇了“求職時,用人單位限制崗位性別”,
8.02%的女性曾遭遇“職場性騷擾”,
6.39%的女性曾遭遇“婚育階段被調崗或降薪”。
素材我就不再羅列。
你説出現這種狀況怪誰,首先肯定怪這些無良企業。
畢竟這麼規定的是他們,違法的是他們,性別歧視的也是他們。
所以每每出現這樣的新聞,這些企業都被罵得狗血淋頭。


但除了不斷怪罪這些企業以外,我們也要思考,為什麼這樣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
為什麼從總有企業“重男輕女”?
為什麼一些中小企業不敢招有生育意願的女性?
我們再看一個新聞:

懷孕入職的女員工,領完工資休完產假直接就辭職,這當然算不得欺詐,但對於資金本就緊張的中小企業來説,是一個相當危險的信號。
每多一個這樣的案例,其實都是在增加中小企業僱傭育齡女性的成本。現在產假延長到128天、188天甚至是350天,讓這種成本變得更加高昂。
於是企業會選擇給女員工降薪。
如《當代財經》期刊上的一篇實證研究指出:
“帶薪產假對女性勞動者的工資率有顯著的負面影響……
增加1天會使女性勞動者的工資率減少2%,這一效應在1997年之後更顯著。
該負面影響對於受教育程度低的女性尤為明顯。”

同時,女性職員想要升職也越來越難了,因為你隨時可能去生二胎,再去生三胎。
直到最後,它們乾脆選擇不招女員工了——與其到時候扯皮説不清,不如在招人的時候就儘量招不生育不休產假的人。

這就造成一個悖論:
本來是保障育齡女性權利的政策,本來是促進性別平等的政策,反而讓她們的處境更艱難了。
也讓各種新措施還未實行就被冠上了“不招女員工”的名字。


這不得不説是一重悲劇。
長此以往,導致很多進入職場的女性不敢離開工作去生育。
可以預計,目前的延長女性生育假措施,本身是為了提升生育率,但最後反而可能讓人更不敢生育,起到一個反效果。
這不得不説是另一重悲劇。
03.
講到這一步,為了破局,又有人提出説,既然女性要休產假是性別不平等的根源,那乾脆法律強制規定男女要一起休產假,這不就性別平等了嗎。

好主意。
夫妻兩人同休生育假,確實不同性別之間是平等了。但這又導致沒有生育意願的人和有生育意願的人又不平等了。
本來女性生育,男性還能負擔家裏的收入,雖説不夠平等,但這一家人至少還有收入來源還能生活。現在男性也強制休產假,如果夫妻倆都因為休產假找不到工作,等於斷了這樣一家人的收入來源,他們去喝西北風嗎?
那這不是讓人更不願意生孩子嗎?
又有人説了,
“如果強制規定企業必須僱傭正在生育的夫妻呢?”
好主意,這樣把所有成本都轉嫁到了企業頭上,皆大歡喜。我簡直要為你鼓掌。
但是,我國大多數企業的利潤率已經很低了。
2011年的數據,我國中小企業整體利潤率不到3%。

那還是經濟高速增長的時期,現在的數據我沒查到,但不會太樂觀。
可以説,很多中小企業本來就是在濘泥中掙扎生存。
4000多萬中小企業,平均生命週期只有2.9年,存活5年以上的不到7%,10年以上的不到2%。
換言之,中國超過98%的中小企業成立十年內都會走向死亡。
所以,強制把成本塞給中小企業,這樣會不會讓本就不好過的日子更難過一點呢?
到時候有可能,強制修完產假的男女職員回去上班,發現工作沒了。
不是因為被辭退了,而是資金週轉不開的企業倒閉了。
出去找工作,發現工作更難找了,因為其他企業也倒閉了。

説來説去,還是那個道理:
“全場讓企業買單”確實會讓大多數人支持,但長遠來看並不現實。
在超長產假的推行過程中,如果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企業頭上,頗有種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的感覺。
04.
又有人要説了,那你看看人家歐洲國家,尤其是北歐國家,不都是這麼用的嗎,我看他們做得很好啊。
但你要明白,在北歐國家,夫妻的產假工資,大部分是由國家承擔的;
比如在丹麥,夫妻的產假工資裏的一大部分,是由國家承擔的(每週約2800多元人民幣)。
這時候轉移到企業身上的壓力就小很多,企業能承擔,這些國家也能持之以恆地推行超常產假:
瑞典父母享有480天帶薪產假,父母可以將其中天數用以未來和孩子旅遊,產假在孩子年滿8歲之前都可以用。
挪威,夫妻可選擇共休57周的育兒假,拿80%的工資。
丹麥,夫妻雙方能享有的帶薪產假加起來最多可達52周。
芬蘭,產假39周,產婦在家哺育嬰兒,拿到80%的薪水。
冰島,每對夫妻育兒假長達9個月,拿到80%的工資。
而且在歐洲不少國家,家庭每生一個孩子,國家就會補貼他們一筆可觀的費用,乃至於一些家庭只靠生孩子政府發的錢就可以養活自己,根本不用出去工作。
這當然也帶來了生育率的回升。
丹麥、冰島的總和生育率在降到1.38之後持續回升,現在保持在1.7左右,雖説無法和中東以及非洲地區動輒3以上的生育率相比,但至少高於警戒線。


這樣超長產假政策實行效果,很難不令人羨慕。
它們相對做到了職場性別的平等,做到了女性生育權益的保護,做到了生育率的提升……
歸根結底是國家補貼在發揮作用。而國家補貼,也建立在他們誇張的税率上。

之前工作原因,認識了一個在上海工作的瑞典人,我説瑞典福利那麼好,你幹嘛要來別的國家工作呢。
他説瑞典税太高了,你收入的大部分都交税交掉了,所以每個人的生活都差不多,大家都很chill,沒有奮鬥的動力。而他想做獨一無二的那個人,所以想來競爭激烈的地方。
也算是很難理解的一種心態了。
當然,收所有人的税,然後給願意生育的人發錢,其實也算是一種變相的“單身税”吧。
05.
他們早就是發達國家,人民物質生活水平很高,再加上人口不多,所以可以採取這種高福利高税收的政策。
而我們無論社會體量還是收入來源都和他們完全不同,不可能憑空照搬,也未必有那個必要。
在這裏,我就不展開講了。
但其理念還是值得我們借鑑的。那就是,如果想提高生育率,光靠出台政策不一定有用,也需要讓利。
生育是需要成本的,這個成本個人可以承擔一部分、企業可以承擔一部分、國家也需要承擔一部分,這樣每個環節承擔的都不會太多,不至於説因為生育成本太高,讓大家完全打消生育的念頭。
延長產假當然是好事,但後續其他措施也應該跟上,這樣才不至於讓本來是好事的措施,成為對育齡女性或是遵紀守法公司的懲罰。

否則受傷害的只是懷孕的妻子、她的家庭。
並讓那本就在走低的生育率更加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