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是如何扼殺美國太陽能產業的?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21-12-06 22:50
來源:東西智庫 2021-12-6
太陽能行業的規模並不小。
從2000年到2017年,全球累計裝機容量擴張320倍,光伏行業發展速度在各種可再生能源中位居第一。美國從它誕生之初便開始參與其中。美國宇航局(NASA)最早為早期的衞星和阿波羅(Apollo)任務改進和完善了太陽能電池板。美國企業製造和銷售太陽能電池板也已經有40年曆史。
然而,北美企業在全球太陽能電池板總產量的佔比只有3%。相比之下,中國大陸和台灣合佔全球總產量的60%多。
美國的太陽能行業規模為什麼會那麼小?
2017年4月19日,《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就美國太陽能行業的發展採訪了斯德哥爾摩經濟學院研究員馬克斯-傑內克,詳解了華爾街曾經是如何扼殺美國的太陽能產業的,並指出這有可能會再一次發生。

芯片和太陽能電池板有着共同之處。
首先,他們都是在冷戰研發熱潮期間出現;其次,二者都是在1980年之前商業化;最後在1980年代中期和1990年代亞洲企業崛起之前,這兩個市場實質上都由美國所掌控。
然而,比太陽能電池板早十年進入市場的芯片並沒有像太陽能電池板那樣表現慘淡,時至今日,美國仍然領跑計算機芯片行業,20年來一直佔據該市場半壁江山以上。**那美國的太陽能行業為什麼做不到這一點呢?**難道是東亞的勞動力成本比美國的低?但這並不是唯一的影響因素。
《科學進展》(Science Advances)刊登的論文指出,巨大的變化出現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它改變了美國經濟的結構,並使得美國企業無法開發出新的產業和市場。它對太陽能行業造成了尤其嚴重的破壞,導致該項技術在發展的關鍵時期缺少資金支持。
該論文的作者、斯德哥爾摩經濟學院研究員馬克斯-傑內克(Max Jerneck)表示,這些情況現在依然存在,除非它們得到解決,否則它們可能將會制約碳税或者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的效果。對此,《大西洋月刊》就該論文和太陽能行業的命運採訪了傑內克。
問:第一個問題是:什麼是金融化?這個時期金融化為什麼會很重要?
答:它是指企業的焦點從創造實質性的物質財富轉向提高紙面資產的價值。在這種情況中,企業的主要焦點是放在股價表現上,而非投資長期性的技術發展。相比創造長期性的新財富,企業對於提升金融資產的價值更有興趣。
問:金融化從什麼時候開始?
答:在這一語境中,它始於企業內部。1960年代末期,企業開始金融化。它們由財務經理來管理,**他們以為自己光靠研究數據而不必讓真正懂技術的工程師發號施令,就能運營好任何的企業。**他們通過收購其它的公司來運營企業,就像你給你的投資組合買入股票那樣。他們會將那些公司收購回來,然後持有一段時間,看看它們能否出現騰飛;如果沒有出現騰飛,那他們就會將它們拋售。
所以説,金融化始於企業內部,到後來企業開始被外部的華爾街所控制。
問:那當前整個美國商界是怎樣的一種情況呢?太陽能行業當初是什麼樣的呢?你在論文中稱該行業有兩種有着不同發展理念的人。
答:首先,在1960年代,政府的太空計劃開發出了太陽能電池板。接着,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初,該行業出現一小部分的創業者——當中大多數都曾參與早期的太空計劃——他們都擁有將太陽能應用於地球上,給這項技術創造市場的願景。他們一直認為,太陽能還很不成熟,還無法跟傳統電力競爭。他們聚焦的第一批市場屬於離網市場——邊遠地區的廣播站、鐵路公路交叉道口以及不在電網上的非洲村落。他們想要先慢慢在這些市場擴大太陽能使用率,然後再慢慢向更大的市場靠近。
與此同時,負責制定能源政策的政府部門想要像發展核能那樣發展太陽能。他們想要非常快速地提升太陽能的規模,儘可能快速地建立起大型的發電站。大型企業也想要快速擴大太陽能的規模,以及在高端研發和量產上進行鉅額投資。**對它們來説,這項技術必須要帶來巨大的回報。**對它們來説,**它必須要變成一項主流技術,這樣它們才會大舉押注。**如果只是將太陽能電池板賣給非洲的村落,或者打造較小的消費級電子產品,它們不會有興趣涉足其中。
問:聽上去行業參與者也是有願景的,企業總是想要將更多的人引入他們的太陽能系統當中。如果你像企業那樣思考,問題就不在於電網以外有沒有人,而在於電網規模夠不夠大。
答:説得對。當時,這些大企業主導了能源政策的制定,因為它們是很有影響力的金融企業集團。這令體量較小的創業者難以跟它們去競爭,因為他們的對手是大企業,而大企業佔據了大多數的政府補貼。(所以很多規模較小的太陽能公司被大企業集團所收購。)到1970年代末,美國的太陽能行業基本為這些企業集團所掌控。
問:你的案例研究似乎發現,風險資本對於接觸獨立的公司似乎毫無興趣。也有經濟理論説,風險資本無法給市場帶來影響深遠的新創新,因為它不能像大企業那樣提供庇護。
答:風險資本有投資週期,通常是3年到5年。而太陽能技術要發展起來遠遠不止這個時間。風險資本通常會在技術瀕臨成為主流的時候進入市場。風險資本曾在一些時間週期投資過太陽能——比如,2000年代中期金融危機之前,他們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但在金融危機來襲後,他們遭受了鉅額的損失。風險投資模式並不適合這類技術的發展。麻省理工學院的最新研究報告也指出,風險資本並不適合清潔技術領域。
1970年代的太陽能創業者學到的經驗就是,風險資本對於太陽能行業沒有興趣。我還應該補充一點,這些大型企業集團在1970年代也向該行業注入了大量的資金。它們投資該項技術並不是什麼壞事;它們進行了鉅額投資。
該行業後來在1980年代出現問題,當時企業再一次從這些技術中抽身。
問:那太陽能行業的情況和微芯片早期的製造和發展有什麼可比性呢?
答:二者之間存在很多的差異。首先,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你有“民兵”導彈計劃和太空計劃——有很多的資金參與其中。政府投入了更多的錢進去。
1970年代,政府確實曾嘗試參照他們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對半導體行業所做的來制定發展計劃。但該項目並沒有很多的資金支持。其次,它並不是由國防部來負責。美國能源部1977年才創立,共和黨人一開始就想要將其瓦解。該部門從一開始就備受爭議。
該項目也有着不同的目標。微芯片項目的目標是提升質量,無關價格。而聯邦太陽能項目的目標則是降低成本。他們並沒有質量方面的目標,他們有的是成本方面的目標。那意味着如果你降低製造成本,你也會削減太陽能公司的利潤空間——這是該項目行不通的部分原因。到里根總統上台時,他廢除了該項目。
在微芯片行業,不同規模的不同公司之間也有很多的細分。該市場的最頂端有AT&T,中間有幾家公司,底下有小型的初創公司。它們相互之間並非直接競爭——它們有不同的定位。政府也實施嚴厲的反壟斷政策來防止小公司跟大公司競爭。所以説,微芯片行業有着全然不同的生態系統。
問:説回1980年代。在卡特卸任里根上台之時,很多的太陽光電公司為大型企業集團所有。之後發生什麼了呢?
答:1982年左右,美國更改了企業交易方面的法規。新法規允許垃圾債券交易、惡意併購和股票回購。美國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放鬆了對金融體系的控制,不過到1980年代該體系才得到真正的解放。在那之後,美國出現了大型的企業併購浪潮。公司蓄意收購者紛紛攻擊其它的公司,這對太陽能行業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通用電氣當初有太陽能部門,且有擴張計劃。但新任CEO傑克-韋爾奇(JackWelch)上任的時候,他指出,通用電氣將只會涉足它排在行業前二位置的業務領域。他説道:“我們將會清理掉其它所有的業務,然後我們將會攻擊其它的公司,嘗試將它們收購過來。”
因此,通用電氣關閉了自己的太陽能部門,然後攻擊當時也有太陽能部門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RCA在技術開發上是最具創新性的公司之一。他們開發了薄膜太陽能電池,但他們無法將其商業化。最終是日本人將該技術商業化。
與此同時,有很多的公司蓄意收購者攻擊石油公司,比如托馬斯-布恩-皮肯斯(Thomas Boone Pickens)和卡爾-伊坎(CarlIcahn)。那些石油公司不得不剝離不相關的業務,它們必須要花大量的資金來回購股票,以增加持股比例,防止遭到企業狙擊手的襲擊。
問:你列舉了六七家不得不剝離太陽能部門的石油公司,其中包括埃克森和BP。那些企業變動是否也導致管理哲學的變化呢?
答:主要的差異在於,1970年之前,美國是經理人時代,即企業由經理人掌控。企業股東不會向他們施加帶來短期回報的壓力,經理人可以按照他們的意願進行長期性的業務投資。在經理人時代之後,美國企業進入了金融化時代,又或者説股東價值最大化的時代。經理人時代的結束對於太陽能行業的發展非常不利。
問:你是怎麼拼湊起早期可再生能源的這段商業歷史的呢?
答:我的畢業論文就是有關美國和日本的太陽能行業的歷史比較研究。我想要解釋為什麼日本太陽能行業最終會變得比美國的大得多,儘管美國是該項技術的起源地,且是該行業早期發展階段的領跑者。
我最初開始研究這個問題,是因為我覺得政府政策是重要影響因素。因此我想要研究美國和日本之間的產業政策差異。因為我知道,在那個時代,日本以擁有良好的產業政策而著稱。他們既能夠優勝劣汰,也能夠戰略性地完成產業升級。我覺得太陽能行業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
但我後來發現——儘管政府政策是部分原因——更重要的影響因素是,日本企業和美國企業在組織結構和控制人上的差異。**在日本,企業由大銀行和經理人掌控,而不是受金融市場控制。**1980年代,美國允許惡意收購、槓桿收購和各種新式債務融資工具之時,日本並沒有出現這些情況。在日本,儘管日本企業在房地產形成巨大泡沫時出現一定的金融化,但這對於日本企業的影響並沒有其對美國企業的影響那麼大。兩國企業的主要差異在於組織結構,而非國家政策。
問:我們現在討論的轉變——轉向放松管制,轉向蓄意收購,轉向讓市場運行脱離政治範疇——在美國和歐洲都有發生。為什麼日本能夠避開那一輪金融化呢?
答:在日本,二戰之後過往的那些財閥都瓦解了。
之後,日本出現並非由金融利益主導的新一代公司。**它們由工程師所主導,它們的理念是打造技術來追趕上西方國家的發展。**日本企業在1980年代的組織結構是戰後重組的遺產。在1990年代之前,這種日本模式非常有效。後來日本出現巨大的房地產泡沫,致使經濟發展停滯不前,十年後仍然問題不斷。日本企業一直都沒有出現金融化,直至1990年代末期——他們的巨大泡沫在1990年代破滅,他們隨即對日本的發展模式失去信心,開始將西方國家的思維引入他們的企業治理當中。
當然,日本改變了很多,但他們確實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讓他們的企業沒有出現金融化。
問:日本太陽能行業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嗎?
答:不。日本太陽能行業在2005年左右陷入了停滯期,那個時候也正是我結束我的研究的時候。當然,自那以後,中國人開始佔據主導地位。我想,日本太陽能行業的相對下滑可能是因為中國企業涉足該領域,蠶食日本企業的市場份額——不過我對此並不確定。自2005年以來,中國就一直是該領域的領先者。
問:這對現在有什麼影響?你是否覺得,假如出現不一樣的情況,企業集團在1980年代能夠堅持下來,那現在美國的太陽光電產業是否會更加生機勃勃?
答:1980年代所發生的事情——企業被蓄意收購——是對1970年代所發生的事情的反響。1970年代發生的事情是,企業業務擴張得過於龐大。企業集團經營各種它們並不瞭解的業務;它們只是根據電子數據表來管理那些業務。所以我會再往回追溯到1960年代,假設企業集團化沒有發生。
如果那些企業集團在1980年代能夠存活下來,政府沒有放鬆對華爾街的管制,那它們或許能夠在美國創造出更具競爭力的太陽能產業。但那也是一種對過往事情的反響。它在1970年代也引起過擔憂。進行反事實分析並不容易。
我認為,如果美國實施不同的產業政策——就像1950年代和1960年代微芯片產業的那種政策——讓小公司免遭大公司的競爭,不向大公司提供直接的補貼,那會幫助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和了解太陽能技術的企業家。這樣的話,我想整個產業就會變得不一樣:如果你讓那些體量較小的公司來決定政策走向,那你就不會在行業如此早期的發展階段提供鉅額的量產補貼,小公司就能更加慢速地建立小型的離網市場。
問:你説,從整個歷史來看,徵收碳排放費本身會行不通。為什麼這麼説呢?
答:要使得太陽能成為主流技術,行業需要再促成很多的創新。太陽能仍然是間歇性的能源;沒有太陽照射的時候它並不能派上用場,因此你必須要想辦法去存儲和傳輸它。不斷地給電網輸入太陽能,是行不通的——電網的設計並不允許它輸入更多的太陽能。
我們還需要很多的創新。如果企業本身並沒有創新動力——如果他們只是要通過諸如股票回購的手段來提升自身的價值——那徵收碳排放費也不會引發創新。為了創新,你必須要對未來進行長期的投資——長期的投資結果如何當然是不可預知的。創新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企業無法知道具體該投資些什麼。對於企業來説,如果通過回購股票或者投機取巧更容易賺錢,那他們就沒有理由去對新技術進行風險很高的押注。
因此,徵收碳排放費要奏效,政府還得專注於打造創新型的企業,確保創新型企業擁有投資長期發展的途徑。
原因是,截至目前,風險資本在太陽能上已經損失了不少,因此這種模式並不可行。太陽能的發展也是長期性的;它與化石燃料直接競爭;它是資本密集型的產業。該領域必須要出現某種企業重組來促進創新,必須要有某種政策使得它與現狀決裂,即現在的企業主要專注於短期性的季度業績和股價表現,而非長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