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未批後遭辭退,獲賠51萬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2-06 20:59
離職本不是件高興的事,但如果離職能夠得到不菲的離職賠償金,那我們大概就會反悲為喜了。
去年2月,在南京就有一家酒店白送員工51萬元的離職賠償金。這是怎麼回事呢?

話説張某早年入職了該酒店,因為踏實肯幹,業績出色,2018年升職為銷售總監。2019年9月,也許是另有追求,張某向單位提交了離職申請,但酒店對此沒有做出任何回覆,還給張某漲了工資,並調任新崗位。
到了2020年2月,也不知道是因為疫情導致生意不好做,酒店想裁員,還是張某負責的客户已經交接完成,酒店以張某之前提出辭職為由,表示同意他之前提交的辭職申請,讓他儘快辦理離職手續。張某與酒店協商無果,將酒店告上法庭。
酒店的做法當然很荒唐。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這兩個規定,要是單位不給答覆,30日滿後勞動者可以直接走人。但如果勞動者沒有走,繼續工作的話,也就視為勞動者和單位達成了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意願。

在這個案子裏,酒店不僅沒拒絕張某的離職申請,反而給張某調崗漲薪,張某也繼續留在酒店工作,説明張某和酒店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酒店也就不能再以張某之前提出過辭職把張某給辭退了。
所以後來法院表示,此前被告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答覆離職申請,雙方也達成了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一致意見。因此,酒店方面停發張某社保和工資並找人頂替其工作崗位,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最終,法院判決酒店賠償張某51萬多元。
不少網友嘲笑酒店老闆是法盲,以為打了一手好算盤,沒想到弄巧成拙,落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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