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擊中國的人口販賣以及非法代孕?我有些想法_風聞
已注销用户-删了也是早晚要向他们清算的2021-12-06 13:56
【本文來自《尋子14年!電影《親愛的》原型孫海洋兒子已找到》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guan_15940839542656
- 有生之年,終於找到了。
再來一遍:拐賣人口,最高刑應為死刑。
如何打擊中國的人口販賣【以及非法代孕】?
在沒有買家的情況下,判處【人販子】以死刑,允許其通過提供有效信息【拐賣情況】予以減刑,反向激勵其減少已造成的犯罪事實。如其不能提供有效信息,則【避免出現死刑造成其走極端的情況】對其不適用【他已經走極端了】。
有人會説,這樣可能會造成人販子殘害人口,這其實是説不通的。在他出售人口時,必然要保證人口的完好性才能獲得高收益。而他完成交易後,已經不會對人口造成傷害了,因此這樣的論述不成立。
僅僅打擊過程【人販子】是不夠的,揚湯止沸。同步需要打擊的是買方【購買者】,購買方購買才是人販子拐賣兒童的利益驅動點。因此,在現有打擊人口販賣的機制下,需要再對買方予以嚴打。鑑於購買者大多是夫妻,當做後代養育,可以從此方面入手。
如何有效管控買方的後續操作?
1.孩子出生時即建立基因信息檔案。夫妻在給孩子上户口時,一定要有權威第三方機構認證的親子鑑定報告,或出生醫院所頒發的出生證。如不能提供者,嚴禁上户口,並且對夫妻進行審查。(上户口的正好是派出所)
2.對於提出是過繼的,必須提供親生父母親自認證的過繼協議以及親生父母與過繼孩子的親子鑑定報告。
3.對於提出是孤兒院收養的理由,必須由孤兒院報派出所做基因信息比對後確認,確認是親生父母已簽訂放棄撫養的協議,方可開具孤兒院的收養確認報告。養父母憑此報告到派出所安排給孩子上户口。
此操作還有一個好處,大大減少男方替他人撫養孩子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