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無神論史》連載54——儲泳揭露方術騙局_風聞
国际邪教研究-国际邪教研究官方账号-珍爱生命,愿天下无邪!2021-12-07 17:52
編者按:為宣傳科學無神論,從9月10日起,我們將連載李申的專著《中國無神論史》。李申,1946年4月出生,河南孟津縣人。1969年畢業於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原子物理系;1986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獲哲學博士學位;2000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儒教研究室主任。2002年轉任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現任中國無神論學會顧問、國際儒學聯合會顧問、中國反邪教協會副會長。

第十一章 宋元時代的無神論思想
六、儲泳揭露方術騙局
儲泳生平無考,一説隨宋室南遷,因此當活動於南北宋交替之際。他是一個詩人,個人喜歡方術,所以知道江湖術士們的底細。他本人是個有神論者,相信天人感應,認為天與人一氣相通,感應是必然的。他也相信鬼神的存在,認為符咒的作用不是符咒本身能夠發生作用,而是因為鬼神的作用。他認為鬼神是“陰陽之精”,即陰陽二氣的精華,依附於陰陽二氣而存在。大體上類似張載的“鬼神者,二氣之良能”,是一種不認為鬼神具有人形的先進的鬼神觀。他深信那些可用數據推算的方術是正確的,但他反對江湖術士作假騙人。被他揭露的方術騙局,大略有以下幾種:

一,咒水自沸。有人用咒語可以使水立即沸騰。起初他很驚奇,後來得知底細,原來是“以豬囊藏袖中,用手法助之。”就是説,袖中藏一個豬尿脬,先吹滿氣。屆時用手鼓動,使水沸騰。這是一種弄虛作假行為。
二,移影法。即移動人的影子。方法是“隱像於鏡,設燈於旁。燈鏡交輝,傳影於紙。”大約利用了一點光學知識。
三,叱劍斬鬼。一位道士有斬鬼的辦法。一把劍,放在空屋內,先用水噴劍,命令它斬妖。第二天打開屋子,流血滿地。幾年以後,他又見到了這個道士,備了厚禮,道士才講出了他的方法:“乃出示一草實,密以擦劍,含水大噴。經夕視之,水皆血色”。看來這個道士是掌握了這種草籽的知識。
四,咒棗煙起。有人咒棗起煙。方法是“藏藥於棗,託名於咒。撚之則藥如煙起。”原來是在棗內放了一種藥。這人也是用自己的這點知識騙人。
五,咒棗自焦。其辦法是:“藏鏡於頂,感召陽精,舉棗就鏡,頃之自焦。”就是在頭上戴一個放大鏡,聚焦陽光,把棗放在焦點上,過一會,棗就燒焦了。這裏用的是光學知識。
六,燒香召雷神。方法是:“以夜逰艾,納數藥合而為香,毎燒,則煙聚爐上,人身鳥翼,恍如雷神。”也就是夜裏用幾種藥物合成香料。請神時,燃燒香料,香煙聚在香爐上,像長有鳥翼的人形,説這就是雷神。應該説,這位術士的方法還是比較巧妙的。

七,錢入水即化。一位女巫,假如有祈禱的事,就在乾淨的盆盂中放入清水,讓求神的人把銅錢投入水中,“隨即不見,人多神之”。原來她的辦法是:“用荸薺、水銀、雜草藥數種,埋之地中,七七藥成。毎密投少許於水中,錢入即化。”這在當時應是比較高級的化學知識。
儲泳講了上述幾則故事以後説,凡是那些“奇怪之事”,“非藥則術”。用今天的話説,不是用了什麼藥物,就是施展魔術。
和二十世紀後期中國大地上如瘋如狂上演的特異功能熱相比,儲泳所講的這些道士巫師,還是比較老實的人。因為他們“非藥即術”。三十多年前那些特異功能表演者,從耳朵認字開始。而耳朵認字,卻不是非藥非術,而是完全的弄虛作假:偷看!江湖本士,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八,書仙。能在你密封的紙張上寫字。而且是,您封得愈牢,拆開的反而愈快。或者一點也不動您的封印,隨意在紙上書寫。一種方法,是用天麻子油書寫,看不見痕跡。儲泳説,這是“鬼拆書”之術。許多是靠這它吃飯餬口的,所以他不願完全拆穿這種方法。

九.呼鶴自至。即呼喚鶴雀之類,讓它們來就來。其方法要點是:“用活雄鳩血書符”,並唸咒語。儲泳説,殺害生命以幫助行術就令人不快,那些咒語,都是“嶺南妖術”所用的。所以他沒有學完就離開了。
看來,用活的雄鳩血,是吸引鶴雀之類的關鍵。
十,呼鼠祛蚊。一人能呼來許多老鼠,還能驅除蚊子。每次呼鼠,“必先期收市狼糞、黑犬皮之類”。看來是這些東西吸引了老鼠。驅蚊的方法人家沒有告訴他。一天夜裏,他醉了,就用這個人箱子裏的香末試着燒了一下,“蚊悉遠去”。但是不知道是哪幾種藥。問人家,人家也不説。但他發現那人正在做“荷花香”,他懷疑用的是荷花須。
這個驅蚊的辦法,應是宋代的蚊香。如果真的是荷花須,倒也無毒。只是不知有用否。
中國古代,方術類似巫術,也有別於巫術。中國古代所説的巫術,完全是充做神與人的中介,是請神的方術,巫師則常常參與封建國家正式的祭祀活動。方術則是江湖術士所行的術,一般不被國家承認。這些術,大半是所謂感召邪鬼邪神的巫術,其中也有一些是別人尚不知道的科學知識。他們把這些知識都説成是鬼神的作用,以此騙人,以此求財。儲泳説的用藥之術,就屬於科學知識一類。儲泳之所以要揭露他們,主要是揭露他們的欺騙行為:本來是藥物達到的效果,他們卻説是自己的咒語或者感動了鬼神。儲泳這就揭露了古代不少所謂鬼神現象的真象,其實並不是什麼鬼神,因而是無神論的內容。
七、謝應芳反對淫祀的《辨惑編》
元代末年,謝應芳著《辨惑編》,主張廢除淫祀、抵制巫術,類似儲泳的《祛疑説》,但內容更加豐富,揭露也更加深刻。

《辨惑編》共四卷,分疫癘、鬼神、祭祀、淫祀、巫覡、卜筮等十五項內容,最後還附有本人的幾篇論文。他之所以把“疫癘”放在開頭,是因為這件事使他感到特別嚴重。他有一次經過無錫,見人們抬着面目猙獰的神像遊行。説這神是唐朝的張巡,死後做了癘鬼。他認為,説有“癘鬼”,這事就是不可信的,還要污衊忠貞之臣。他覺得特別不可忍受,所以把這件事作為第一件要破除的陋俗。
張巡在唐朝安史之亂時鎮守睢陽,彈盡糧絕。外無救兵,內無糧草。他甚至殺掉愛妾作戰士食物,終於守住城池,保護了江南糧倉的安全。柳宗元等曾專為張巡立傳,表彰這位忠臣烈士。張巡生前説過,即使戰死,死後也要做“厲鬼”,和叛軍戰鬥。厲鬼,是古代國家祀典中應該祭祀的一種鬼,指不正常死亡或死後沒有後代祭祀的鬼,或者説是一種強勢、容易鬧事的鬼,並不是致人癘病的鬼。把厲鬼説成癘鬼,而癘鬼是中國古代神譜上沒有的鬼,還把這種鬼安到張巡頭上,他覺得必須把這事説個明白。
類似把張巡誣為癘鬼的事,他還舉出過去有把杜甫“杜拾遺”廟誤為“杜十姨”廟,元朝時把“三孤廟”誤做“三姑廟”。説此類事甚多,他特撰《辨訛》一文予以辨正。
他還列舉南宋初年儒者劉宰的《勸尊天敬神文》,斥責那些淫祀癘神給社會民眾造成的危害。該文説:“蓋聞非其鬼而諂祭之,聖門所戒;假於神而疑眾者,王制必誅。”不少人感染了癘疫,不去求醫用藥,認真護理,卻去求助於鬼神。“俚俗相煽,淫祀繁興”:

其一曰祭瘟。所在市廛皆有廟貌,或肖虎兕,或象蚖蛇,或手足妄加,或眉目倒置。夫物各從其類,而人必儗於倫,豈天地造化之功,作魑魅魍魎之狀!……至於用醫藥以救表裏,亦須托杯珓以決從違。致取短舍長,當汗反下;去生已遠,之死固當。所擲枯節朽根,何異長梃利刃。
這段是説,人們祭祀的那些瘟神、癘鬼,有的是老虎、兕牛的樣子,有的是三頭六臂,額頭上長眼。在劉宰看來,神和人是同類,怎會是這些模樣。或者有人用藥,也一定要用“杯珓”、即占卜的道具,進行占卜。這樣一來,應當出汗的,反而讓病人下瀉。這樣導致死亡,是必然的。那些占卜所用的枯竹朽木,也就成了殺人的長槍利刀。
其次曰齋聖,又次曰樂神。晝夜留連,男女混雜。冥頑之童,附而為鬼。鬼固不靈,腥臊之巫,降而為神。神亦可恥,妄言禍福,以紿昏愚。牲十餘不供一夕之需,香數套僅充一之用。其他誘取脅取,不使聞知見知。固有婦欺其夫,子隱其父,厥費無藝,豈實有餘?或典質而一縷無餘,或假貸而倍蓰計息,以致資產破蕩,老稚流離。深原其情,有甚於盜。
又病者欲療而禁其服餌,老者須肉而絶其肥甘,投以符水不問證之陰陽,聒以鼓樂不恤體之煩躁。使生者不得盡其力,死者無所伸其寃。揆以刑書,合坐故殺。甚至奸欲逞而杜其來往之親戚,言不驗而委其禍祟於先亡。使和順之俗變為乖離孝思之心,更為怨詈則誣衊天理壞亂人倫。其惡之盈,非赦所及。
這兩段是説,為了使病人痊癒,有人選擇了“齋聖”“樂神”的手段,即用祭品供養神祇,用音樂使神祇快樂,從而使人免除災禍。齋聖、樂神的過程,往往通夜達旦,而且男女混雜。那些惡劣的少年,裝作神鬼附體。這樣的神鬼,自然不會靈驗,實際是那些骯髒血腥的巫師裝扮的鬼神。這些鬼神都非常可恥,妄言禍福,欺騙民眾。十多頭牲畜不夠他們一夜的吃喝,許多香燭僅僅是為了一次聲淚俱下的禱告。其他那些巧取豪奪的,別人根本無法知道。這裏面,有妻子欺騙丈夫的,也有兒子瞞着父親的。耗費沒有邊限,哪裏還有餘財?有典當的一絲不剩,有借貸的數倍利息。以致傾家蕩產,老少流離。那些齋聖樂神的事情,比強盜還要惡劣。

有的病者要求醫療,巫師們卻禁止服藥。老人需要吃肉營養,巫師不讓他們服食葷猩。他們給病者服用符水,卻不問病情如何。他們用音樂快樂神祇,卻不管病人是否煩燥。使活着的人不能儘自己的力量,使死去的人有冤無處申訴。對照刑法,應該判為故意殺人。巫師們甚至欲逞其奸而讓病人和親戚斷絕往來,他們的預言失效就嫁禍於病者已死的親屬。從而使和睦的家庭喪失孝敬的心情,更加不可容忍的是甚至誣衊天理敗壞人倫。這樣的罪惡,屬於十惡不赦。
這是一篇嚴厲的、討伐因為疫病而祭祀瘟神癘鬼的檄文。對於今天的人們,仍然有現實新的意義。
為了説明疫病不可祭祀癘鬼瘟神,謝應芳舉出了《晉書》中一則疫病不會傳染的例子。這是不正確的。
鬼神問題,謝應芳分為四項加以評述。一是鬼神本意,二是祭祀原則,三是反對淫祀,四是妖怪問題。
鬼神本意一項,謝應芳贊成孔子以來的鬼神觀念。認為鬼神是存在的,是無形的,是張載所説的“二氣之良能”。這個問題上,謝應芳繼承了宋代理學家的基本主張。
祭祀原則,他敍述了從小就見到的家鄉的人們如何祭祀山川之神。他認為,這是越分的,是普通民眾“妄意徼福”。因為名山大川,按照禮制,是王侯公卿們才可以祭祀的神祇。民眾越分祭祀,不遭鬼神的懲罰就是幸運,更不可能求來福祉。所以他選錄了一些維護祭祀禮制的文章,希望告誡民眾,要安於本分。
《禮記·曲禮》載:“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民眾越分祭祀山川,就是淫祀。所以接下來,謝應芳討論了淫祀問題。
他首先講到,自己父母去世以後,他就把父母祭祀的神像給燒了。有一年大疫,他母親和母系親戚們都得了病。但他們“務求醫藥,不事祈禱”,結果,他們活下來了,那些求神的大多都死了。他説由此可見,淫祀鬼神,是不會有益的。

淫祀所祭的神,多不是正神,許多就是妖怪,所以繼淫祀以後,謝應芳討論妖怪問題。他列舉過去的一些妖怪故事,説明對妖怪應該抵制,而不應相信。
一則是宋代王曾做地方官時,有怪物夜裏飛下吞食小孩,當地非常驚恐。還不到夜晚,就家家關門閉户,把小孩藏起。然後用黃紙做成柱狀點燃放在門口,説是可以避邪。王曾到任後,派吏卒巡視,命令全部撤去。嚴厲懲罰那些帶頭的,並把他們驅逐出境,於是民眾安定。這件事,其實完全是謠言。
第二則是張泳,做郡守時,民間傳言,説有白頭老翁午後吃人,以致人心惶惶,自早至暮,路無行人。張泳讓知縣暗訪,如有人在市面上大談其事的,立即抓來。縣令果然抓到人犯。張泳將此人處死,並且公開示眾。於是謠言平息,市面穩定。
第三則是宋真宗時,天慶觀中有蛇,很怪異,郡刺史兩次前往朝拜,認為是龍。民眾的朝拜就更加瘋狂,天天門庭若市。孔子後人孔道輔曾隨刺史前往,説“明有禮樂,幽有鬼神”,蛇算什麼東西,來迷惑我們民眾,應該處死。於是親手打死了蛇,蛇也沒有顯出什麼怪異。
第四則是講程顥做地方官時,寺院裏傳言石佛放光。百姓聚觀,男女晝夜雜處。原地方官害怕有神,不敢禁止。程顥到任,對僧人説,如果再有放光,一定要先通知我。我公務繁忙,不能去看,我會派人把石佛的頭取來觀賞。從此以後,石佛再不放光。

第五則是説程頤在官府時,有人説這裏有“鬼打扇”。程頤説,他熱了!又有人説,鬼打鼓。程頤説,給他個槌。於是妖怪消失。
張栻在靜江做官時,資慶寺有古佛袈裟。每年七月十五,是曬袈裟會。鄉民都來,奉獻錢衣,常常以千萬計,秩序混亂。張栻讓拿來十餘件,説古佛神靈。焚燒一件,定有靈異。燒了一件,並無靈異,於是全部燒掉,都無靈異。張栻笑着説,以後百姓們可以省下幾個錢了。
這有點類似西門豹當年投巫於河的事件。
謝應芳通過這些事例,説明妖怪事件,都是不可信的,而應該相機處置,杜絕事件的蔓延。
《辨惑編》卷二,謝應芳討論了巫覡和卜筮問題。
謝應芳説,他年幼時,見那些巫師們祀神,言詞低俗,求福無邊,總是感到羞慚。長大後,就拒絕和這樣的人來往。他説,普通無知的民眾相信巫師也就罷了,問題是不少士大夫也被巫師迷惑,他們應該感到羞愧。謝應芳認為,應有士大夫帶頭,拒絕巫師,才有可能糾正這種壞的風俗。
關於卜筮,謝應芳説,卜筮是古代的傳統,他不是不信卜筮。但今天那些占卜者,太荒唐。一定要説是某尊神禍人,某個鬼作祟。祈禱就活,不祈禱就死。謝應芳説,卦爻之中如何能夠這樣清楚地看出是哪個鬼神呢!他説,我不信的,僅僅是這個。
不信這樣的卜筮,也是破除迷信的一個方面。

卜筮之後,謝應芳討論了治喪和選擇葬地問題。他同意司馬光等人的主張,認為風水一説是迷惑人的理論。相信風水説的,多是為自身謀劃,卻往往使父母骨肉長時間不得入土為安。所以他認為,不如不選擇葬地為好。
《辨惑編》卷三,謝應芳討論了“相法”“祿命”等問題。
謝應芳認為,觀察人的方法,應該向聖賢學習。孔子是“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論語·為政》)也就是看他的所作所為,研究他的來壟去脈,審查他的愛好和習慣。孟子是觀察人的眼睛,認為從眼睛裏可以判斷人的善惡。謝應芳認為,這是正確的。但是孔孟以後的相術,卻是要從人的面相、骨相,看出他的吉凶禍福。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若夫死生禍福,又豈顏貌間所能盡耶!”
謝應芳列舉了前人批評相術的議論,説最好的面相,是所謂秀眉重瞳,龍顏鳳姿。然而歷史上,堯帝秀眉,魯僖公也秀眉。但魯僖公簡直是沐猴而冠,怎能和堯帝相比。舜帝重瞳,項羽也重瞳;漢高祖劉邦龍顏,嵇康也是龍顏;唐太宗是鳳姿,宰相李義府也是鳳姿。項羽怎能和舜帝相比,嵇康、李義府又怎能和漢高祖、唐太宗相比。所以相面術是不可信的。至於孔子和陽虎面貌一樣,又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他們的德行、命運又怎能一樣呢!
與相術相關的,是“祿命”一項。謝應芳説,聖賢也曾預言過人的命運。比如孔子説,子路會“不得其死”,此後果然在衞國戰死。這是因為子路太剛強,有不得其死之理。孟子説,盆成括快要死了,盆成括不久果然被齊國殺害。這是由於盆成括不聞君子大道,有取死之道。此後那些預測祿命的,即使説對了,也不過是多言偶中而已。
“方位”一項,一般是指住宅的方位。謝應芳説,這本是一件小事,但是那些“庸巫謬卜”卻把它説得神乎其神,“禁忌百端,祈禳無已”。嚴重的,甚至拆牆、毀屋,一天也住不安寧,所以危害極大,也成為他“辨惑”的內容之一。
他舉歷史實例,説一個司隸校尉趙興。“每入官舍,輒更繕修館宇,移穿改築,故犯妖禁。”自己後來做了穎川太守,兒子趙峻做了太傅,孫子趙安世做了魯國宰相。三代官職,都相當於司隸校尉。以此證明,住宅方位,不影響家庭的榮華富貴。謝應芳的錯誤,是把趙興誤記為唐朝人,實際是漢朝人。
宋代嘉佑年間,東華門需要修理。天文官員説,太歲在東,不可冒犯。宋仁宗批示説,東家的西,是西家的東;西家的東,是東家的西。太歲到底在哪裏!開工吧,不要忌諱。這件事也説明,方位忌諱的無聊和無益。
與方位忌諱相關的,是時日的忌諱。謝應芳不反對辦事要選個好日子,認為這是“順陰陽之理”。但不相信選擇時日能關係人的死生榮辱、富貴貧賤。他舉孟子的“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認為人們不必太受時日的侷限。
他舉唐太宗為皇太子行冠禮,按禮儀,應在二月。當時做太子師傅的蕭瑀説,根據陰陽書,二月不好,最好改在十月。太宗説,二月陰陽不宜,十月違背禮儀。違背禮儀,還可能吉利嗎?

古代出行,多要選擇吉日。程頤説,出行忌太白星。説是太白在西,不可西行。那麼,住在東面的人就永遠不要西行了?陰陽書説,初行日忌,次日就不忌。程頤説,次日太白就不在西邊了嗎?如果太白會為每一個人都定個規矩,鬼神也太勞累了吧!
方位和時日,都屬於禁忌之類。這是有神論觀念中到處可見的現象,也是最落後的有神論觀念之一。其中自相矛盾的地方,也幾乎是無處不在。揭露其中的自相矛盾,是破除此類迷信的好辦法之一。中國古代那些明智之士,在這方面曾經做了許多工作。從漢代開始,司馬遷認為認為陰陽家忌諱太多,使人“拘而多畏”(《史記·太史公自序》),不可採納。可惜直到今天,仍然有不少人相信這類事情,所以介紹古人一點事例,供今人蔘考。
第四卷,謝應芳討論了“異端”問題。作為儒者,他所指的異端,是“老莊仙佛之流”。與無神論相關的,除了引用韓愈等批判迎佛骨的文字,就是批判“服食”“符籙”這兩種求仙的方法。認為求仙事,都是“妖妄”。那些求仙的人,本來是想長生,結果卻適得其反,死得更快、更慘。
最後是幾篇附錄,主要討論“淫祀”問題。其《答陳先生禱病書》,規勸父輩的陳先生有病應該求醫,不應向鬼神祈禱。《與盛教授請除土地夫人書》兩封,辨正並沒有“土地”這一尊神,更沒有所謂“土地夫人”。在他的請求下,當地遂撤消了對土地神的祭祀。《與王氏諸友論齋醮書》,勸告王氏兄弟不要用道教佛教的齋醮儀式為已故的親人祈福。其他幾篇,辨正吳地民眾不應該祭祀范蠡。如要祭祀,則應該祭祀吳太伯、延陵季子等。就像蜀人祭祀諸葛亮,而吳地、魏地不祭一樣。上書長洲縣令,請求除去顧眾廟中的淫祀雜神,專門祭祀顧眾這位晉代的英雄。其總的精神,就是去除淫祀,維護正祀。這是謝應芳《辨惑編》的宗旨,也是古代一切無神論者的基本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