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肉夾饃協會走了邪路,沙縣小吃和單縣羊肉湯為何吃相好看_風聞
财经无忌-财经无忌官方账号-独特视角记录时代冷暖2021-12-08 15:17
文 | 鄭賢
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前些日子,但凡沾上這兩個地方特色小吃商標,便可能沾上官司,吃不了兜着走。
先是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以起訴的方式,要求全國多家小吃商户摘下已經使用了十幾年的“逍遙鎮胡辣湯”。而陝西潼關肉夾饃協會如法炮製,起訴理由同樣是店家招牌上的肉夾饃前帶了“潼關”二字。
經營多年的商户均一臉錯愕地收到了兩家協會狀告侵權的法院傳票。
值得玩味的是:兩家協會對商户所提訴求也近乎一致:要麼繳納幾萬元侵權費用並停止使用該商標,要麼繳納加盟費加入協會繼續使用該商標。
協會出頭為地方小吃商標維權,這一舉動引發外界好奇。
央視主持人白巖松就對此評價道:“在逍遙鎮胡辣湯和潼關肉夾饃事件的背後,其實都是相關的協會衝到了最前頭,所以媒體才會去説到底是維權還是割韭菜?到底是商標保護還是斂財?行業的發展當然需要協會的努力,但是協會和行業的良性互動應該是怎樣的?”
好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有了明確回應,不支持協會所謂維權做法。
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出,從法律上,“逍遙鎮”作為普通商標,其註冊人並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而“潼關肉夾饃”作為集體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户許可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並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歸根結底,兩家協會無權收費。
這意味着,協會維權風波暫告段落,但留給人們的思考遠未結束。地方小吃協會的機構功能究竟是什麼,如何實現與行業的良性互動?又如何能夠避免被異化為“吸金組織”?
維權還是碰瓷?
兩家協會發起的所謂“維權風暴”,重心落在了一個“錢”字。
比如,潼關肉夾饃協會在起訴書中就曾向經營土豆粉店的李女士提出,需要賠償5萬元並停止使用有關“潼關肉夾饃”的相關招牌及裝飾。
在庭前調解過程中,該協會還提出,如果不予以賠償,還可以選擇授權並加盟的方式。而協會給出的加盟費價格為一次性12000元,授權費則還需每年繳納4000多元。
此外,潼關肉夾饃協會此前還曾公開發布過一份加盟方案,提出了三個加盟項目:
以旗艦店的方式加盟,需10000元意向金、99800元加盟費、30000元保證金、管理費800元/月,小吃協會會費200元;以標準店的方式加盟,需5000元意向金、59800元加盟費、20000元保證金、管理費600元/月,小吃協會會費200元;以創業店的方式加盟,需5000元意向金、39800元加盟費、10000元保證金、管理費300元/月,小吃協會會費200元。
逍遙鎮胡辣湯也不遑多讓。河南焦作多家標有“逍遙鎮”招牌的胡辣湯經營商户也收到了逍遙鎮胡辣湯協會狀告侵權的法院傳票。協會的意思同樣是可以通過錢來解決問題——要麼支付3萬-5萬元的侵權費,要麼每年繳納1000元會費加入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接受統一管理。
**外界對此表示不解,質疑協會有“敲竹槓”“割韭菜”之嫌。這種“有棗沒棗打一杆子”的維權方式在與商家溝通層面表現得尤為露骨。**有商家透露,潼關肉夾饃調解費存在着巨大的收費彈性區間,“剛開始説五萬,最後調解是一萬八,又打電話一萬二,再打電話是八千,最後上個禮拜打電話説是五千。這樣一遍遍調解,我覺得他目的不是為了維權,目的就是為了斂財。”
**有媒體因此將此類“維權”形容為“碰瓷”。**該媒體指出,被告的商户名,沒有使用“潼關肉夾饃協會”的商標圖案,只是店名和產品名稱中有“潼關肉夾饃”字樣,與侵權差了十萬八千里。而商標名稱與商標其實是兩個概念,“潼關肉夾饃協會”可以有自己的商標,但這不代表佔有“潼關肉夾饃”這個名稱,就可以壟斷全中國“潼關肉夾饃”的經營。
內蒙古的一家中級人民法院支持了這一立場,在面對潼關肉夾饃的起訴案件時,直接判決商户勝訴。有商户在一審敗訴之後,聘請了內蒙古律師,也把這場官司打贏了。
內蒙古振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於剛,便是案件參與者。他認為,協會起訴涉嫌構成濫用權利的惡意訴訟,“第一點,涉案商標潼關肉夾饃是由圖標和漢字拼音部分組成。我們認為漢字和拼音部分是通用名稱,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第二點,在案件的和解過程中,我們發現協會並沒有任何損失,因為它提出來的和解協議裏面賠償也可以,不賠償也行,只要繳納加盟費後加入協會就行。通過全國範圍內起訴的這種現象,我們來證明協會的這個起訴已經涉嫌構成濫用權利的惡意訴訟,以此來贏得二審的判決。”
事實上,在潼關肉夾饃協會發布致歉信,表示將停止對全國潼關肉夾饃經營者的維權行為後,有商家依然未能索回自己的所謂“賠償侵權費”。
潼關肉夾饃協會絕口不提對前期維權的退款事宜,只用一句“將會積極妥善處理”輕輕帶過。
濫用訴訟權的嫌疑
大體來講,地方特色產品的商標,共分為三種。
**一種是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像庫爾勒香梨、西湖龍井便是這樣的商標。它們也是訴訟高發區。不過,其產品品質確實是由其獨特的種植環境決定。商標被用於證明其產地獨特性,也作為品質保證。因此,這類商標雖然訴訟糾紛多,但不存在大規模收取加盟費的可能性。
第二種是普通商標。
例如,在逍遙鎮胡辣湯的維權糾紛中,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所獲逍遙鎮商標就是一個普通商標。普通商標通常是由企業註冊。正如國家知識產權局所指出,協會即便註冊,也無權收取所謂會費。
登錄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官網,協會簡介一欄中顯示:“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成立於2003年3月,現有會員326人,其中設會長1名,副會長3名,秘書長1名,常務理事8名,專職工作人員12人,下設培訓中心和維權辦公室。辦公地點在逍遙鎮政府。”
目前,商標權人逍遙鎮胡辣湯協會,已經被責令暫停商標維權工作。
第三種就是類似潼關肉夾饃、沙縣小吃那種集體商標。
登錄潼關肉夾饃協會網站,在“關於我們”一欄中顯示:在潼關縣政府及縣就業局的倡導與支持下傾心打造了“潼關肉夾饃”品牌,並舉辦潼關小吃創業技能培訓,着力弘揚潼關小吃,發展潼關肉夾饃品牌。為了更好地保護繼承飲食文化、促進勞動就業,潼關縣政府特批並大力支持潼關盛潼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開設首家潼關小吃示範點,併成立潼關小吃協會。
工商資料顯示,潼關肉夾饃協會成立於2016年6月,註冊資本5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華鋒,登記管理機關為潼關縣民政局,系社會團體,業務範圍為潼關肉夾饃培訓、推廣、宣傳,曾用名“老潼關小吃協會”。
就是這個註冊資金僅為5萬元的協會,近半年打了350多場“維權”官司,足跡遍佈全國18個省份。
一位知識產權律師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也對這家協會提出了疑問:“潼關肉夾饃協會註冊資本才5萬元,能力存疑,在互聯網上也未檢索到該協會對潼關縣肉夾饃行業的產品標準、產品品質開展過行動的消息。除了註冊商標以及大範圍起訴外,並沒有對行業起到促進作用。表面看訴訟有依據,但其做法已經違背集體商標設立的初心,有濫用訴訟權的嫌疑。”
協會本該走正道
與潼關肉夾饃的“吃相”相比,外界普遍認為,沙縣小吃顯然在品牌授權道路上發展得更為成熟和得體。其實現了標準的統一和品質的監管,而非像前者一樣簡單“一罰了之”。
比如在疫情下,擁有“沙縣小吃”品牌商標使用權的店鋪,可以獲得沙縣小吃品牌運營機構,在外賣等領域提供的一系列服務,這就比單打獨鬥的小吃店有更高的生存概率和收益。
據沙縣小吃產業發展管委會副主任張鑫介紹:“通過跟大型平台建立合作關係,可為門店在服務佣金上給予優惠。而小吃集團成立外賣運營團隊,可指導各地門店提升自己在外賣平台的運營管理水平與能力,提高自己的經營收益。”
據悉,沙縣區小吃產業發展管理委員會,是當地對小吃產業進行管理的政府部門。旗下的沙縣小吃文旅集團,以及沙縣小吃同業公會,分別是屬於市場化運營、產業合作的國有企業以及制定行業標準等行為的社會團體。該組織架構需要服務全國超過8萬家沙縣小吃門店。小到桌椅餐具、工作服的統一、食材配送、服務培訓,大到相關餐飲標準的制定,品牌下的服務和質量監管都要從沙縣輻射出去。
如2019年6月一篇《沙縣小吃管委會:積極招商引資,力求合作共贏》的報道就顯示:6月6日,張鑫與福建省廚神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孔華就小吃食品加工項目招商引資事宜進行洽談。張鑫向李孔華首先介紹了沙縣小吃產業發展狀況,沙縣小吃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情況,廣闊的沙縣小吃市場,可為廚神公司提供的巨大發展空間,還介紹了沙縣小吃食品產業升級情況及金沙園、金古園生產用地儲備和有關閒置廠房租賃政策等營商環境優勢。
沙縣小吃協會的這種“體面”又卓有成效的管理方式,也獲得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平教授的點贊。他在接受央視《新聞週刊》採訪時便表示,“沙縣小吃這種協會的管理模式,是隻要符合規範,就允許別人去使用,擁有統一的商標使用規範,統一的監管渠道,而且,它是實時和動態監管,如果發現問題可以及時解決。”
由此可見,商標使用遠非簡單的一授了之。沙縣小吃在這方面堪稱範例:商户取得商標許可前,需要通過各類資質等信息的查驗;經營中,品牌的運營機構對商户提供服務保障的同時,也對商户進行動態監管,為的就是更好地去維護品牌的市場價值。
單縣羊肉湯同樣是一個集體商標。據央視報道:打着單縣羊肉湯招牌的小店,全國能粗略找到三四萬家。單縣長壽食品文化協會是“單縣羊肉湯”五字商標的擁有者,其背後是單縣政府部門和縣屬國資企業。
單縣羊肉湯產業發展聯盟會長賈成立也大方表示:“(凡是)符合單縣羊肉湯標準特點的,均可以規範地去授權使用,而且商標使用是不收費的。我們不是眾籌,而是眾創,是全民參與,發展好我們單縣羊肉湯的金字招牌。”
事實上,當消費者看到這一集體商標,便會聯想到某一羣體。而在確保規範以及品質之下,商家便可以放心大膽去使用該商標。而用的商户越多,則其商標知名度便越高,價值也就會相應獲得提升,最終受益的將是圍繞該集體商標的全產業鏈。
而像逍遙鎮胡辣湯和陝西潼關肉夾饃這種地方小吃協會的“割韭菜式”操作,非但欠缺法律依據,而且釋放的是一種“錢到位都好説”的不良訊號。
**就本質而言,行業協會是加強和改善行業管理與市場治理的重要支撐,也是聯繫政府、企業、市場之間的橋樑紐帶。**這顯然不該是一個精於算計、醉心於打官司、用錢來丈量商標使用權限的“邪門”部門。而協助地方完善地方地理標識產品的質量、品質認證標準,實現自律和他律,確保地方特色產品品質穩定輸出、進而打出名氣、塑立品牌攻佔消費者心智,才應該是這些行業協會該辦的正事和該走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