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槍斃,火槍對射,這麼笨的戰術在歐美為什麼可以流行幾百年?_風聞
科大二助-2021-12-09 11:34
作者| 科羅廖夫
來源| 科大烽火
美國戰爭電影《愛國者》講述的是一個叫做班傑明.馬丁的美國農民在獨立戰爭中的風風雨雨,主表現美國民兵在獨立戰爭中的重要作用。看過電影《愛國者》的觀眾,可能對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那種排隊槍斃的戰術印象深刻。在電影裏,大陸軍和英軍雙方都站的很整齊,而且不會躲閃子彈。

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從而有很多疑問,雙方的戰術為什麼不能靈活點,為何不散開或躲避,為什麼不卧倒,不挖戰壕。就筆直的站在那捱打,這不是找死嗎?怎麼會有這麼蠢笨的戰術?這不是電影亂編的嗎?
《愛國者》中的火槍對射的戰爭場面是真實的。因此歐洲的近代戰爭也被戲稱為“排隊槍斃”時代。

在滑膛槍排隊槍斃的年代,由於前裝滑膛槍的命中率低下,一百米距離上幾乎什麼都打不到,五十米也不能實現精確射擊,就是到了三十米,也未必有命中的把握。因此,當時的戰術就是吧步兵排列成最緊密的線列陣隊形,力求取得最大的火力密度。由於距離過遠的齊射沒什麼意義,誰先開火誰吃虧,步兵老手們都要儘量靠近敵人才進行第一輪齊射,恨不能把火槍頂在敵人臉上齊射。
滑膛槍的射速非常低,士兵每發射一次之後,再次發射的時間非常漫長,每打一次起碼需要一兩分鐘才能再次發射。由於黑火藥發射以後產生的煙霧太濃烈,先射擊的一方經過幾輪射擊,基本就被籠罩在煙霧裏,完全看不到目標。因此交戰時要掌握最關鍵的能看清敵人的幾輪齊射。

所以,訓練有素的一方通常採取的戰術,是在忍受大量傷亡的情況下,以整齊的線列陣前進,儘量靠近敵人的陣線,在最近距離開火,力求用三四輪相對準確的射擊打垮敵人的軍陣,然後視情況進行刺刀衝鋒,就能決定一場戰役的勝利。有人説,為什麼前排不搞個盾牌?即使是威力較小的中式火繩槍(鳥銃)的最小彈丸也是14毫米口徑的鉛球。而燧發槍則更大很多,最著名的兩款是龍蝦兵的褐貝斯燧發槍,口徑是19毫米,法國人的1777式燧發槍,口徑為是17.5毫米。在五六十米內,那巨大的動能,能打碎一切盾牌。就是滿清八旗那種重型盾車,也一樣打碎。

有人説,為什麼不給士兵配上板甲呢?
首先,一套板甲非常貴,要比招募和武裝好幾個火槍兵還貴。而且有計算過,能擋住燧發槍的板甲,重量也不是人體能承受的。其次,燧發槍在幾十米內的穿透力,能打碎一切板甲,而且身穿板甲被燧發槍的鉛彈命中,造成的傷害要比不着甲嚴重的多。被子彈撕裂的鐵甲會加劇槍傷程度,所以火槍普及以後,鎧甲就迅速地被淘汰了。
淘汰護甲,也讓步兵有了機動能力,步兵有了密集持續性火力並不怕騎兵的正面衝鋒就可以從容站陣,之前冷兵器是需要兵種配合才能剋制騎兵,現在只要燧發槍+刺刀的步兵就行了,燧發槍最大的好處就是統一的戰術武器。

有人説,趴地上不行嗎?
這是前裝槍,趴地上就沒法裝彈了。大規模的分散隊形的輕步兵,直到米尼彈發明之後才有意義。後裝定裝彈發明之後,卧倒才變成一個有意義到戰術動作。
燧發槍的排隊槍斃,最需要的是紀律,其他的自作聰明的“奇思妙想”,都是找死。這種戰術需要相當高的軍隊組織能力和單兵素質以及意志力,否則第一輪齊射後隊伍就垮掉了。舊式的封建軍隊就達不到這種要求,連基本的對線能力都沒有。
“排隊槍斃”這種戰損率極高的殘酷戰術,對整個軍隊的紀律和士氣要求也更高。這點做的比較優秀的就是英國的紅衫軍,也因為他們的紅色軍服被戲稱為”龍蝦軍“。在戰爭時,“龍蝦軍”甚至有自信讓對方先開槍,或者是進入非常近的距離,然後再開槍。英軍對自己士兵的要求是,戰損率未超過50%決不能後退,因為一排線列的崩潰很容易導致後排線列的全線崩潰,要完成這樣的標準,軍隊的訓練度可想而知。

排隊槍斃戰術是燧發槍武器發展導致的必然,任何投機取巧的主意,例如卧倒、疏散和挖坑隱蔽等實用主義的想法,都是異想天開。在當時的前裝燧發槍時代,只有密集隊列才能有效殺傷對方。你説對方為啥也要密集等着被槍決?
你讓步兵散開試試,兩翼的騎兵會教你做人的。另外,這種密集隊列加上空心方陣戰術,可以直接打得敵人騎兵懷疑人生。線列步兵的排隊槍斃,在現代有些人眼裏看起來可能很傻,但是在當時前裝滑膛槍的歷史背景下,整齊的一排人端着燧發槍就這麼傻傻的朝你走過來,你唯一可以反制的方法就是一樣的傻傻的排隊走過去,然後在幾十米內相互對射。

所以説,不能用現在的思維去理解過去。當時的條件下,排隊槍斃已經是人類能想到的最先進的戰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