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帶就是機關槍:美式法治的極致_風聞
劈地山人沐之二柒-门萨会员-2021-12-10 05:37
眾所周知,美國是法治社會的標杆,民主的燈塔,規則的制定者。政府各部門制定規範和標準,好讓社會的一切運行都有法可依。民眾充滿了法治觀念,深刻理解契約精神,爭做自由民主的合法公民。’MERICA!
忍着寫完上面這段沒有狗頭,估計已經不少網友被厚葬了吧。山人一直的觀念是世人皆人,咱覺得噁心的美國人也覺得噁心,咱覺得不靠譜的美國人也覺得不靠譜。美國對外靠着制定規則,強行把自己的價值觀推給他人,妄圖用定義來控制世界。美國對內也用(為各大利益集團服務的)法治制定了各種不靠譜的規則,美國老百姓天天伺候着也習得了各種鬥爭方法。對此,執法者掩耳盜鈴,守法者揣着明白裝糊塗,形成了美式特色的滑稽劇。其中一絕,就是關於什麼是合法的槍支這個問題。
以下圖片主要出於美國網友的吐槽視頻(“ATF: ‘Is it a rifle, pistol, shotgun, or felony?’” by Firearms Unknown),該視頻設計的場景是美國煙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來美國步槍協會(NRA)介紹合法和非法槍支的區別,讓我們一起品品這香甜的民主味道吧(多圖預警)。
首先,大家都知道(圖一)這是把格洛克手槍:

然而,加了一個垂直握把(圖二),它就不是手槍而是屬於其他類型武器(any other weapon,AOW)了。

AOW在美國是不屬於步槍、霰彈槍、手槍的第二類武器(Title II weapons)中的一類。第二類武器是聯邦政府的管制物品,需要特別的許可證和税票才可以買賣。任何違規行為都算聯邦重罪(felony)並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對的,只不過是加個握把。雖然它看着像手槍但它真的已經不是手槍了,ATF的説法是“這樣的槍就不是設計為了單手使用的了”,十年徒刑沒商量!
雖然加個垂直握把會把手槍變成管制類的非手槍AOW,以下這種魔改後神似步槍的手槍(圖三)卻依然還是手槍。

各配件廠商鑽盡了法規的空子實現了AOW的合法手槍化(或者是手槍的合法短柄步槍化)。例如前面像握把的那部分雖然很方便人把另一隻手握上去以達到雙手持槍的效果,但它(按照設計定義)並不是握把,只是額外彈夾的儲存裝置。更何況這個像握把的東西還帶了一點角度,更不可能是垂直握把了。至於槍後部類似槍托的部分,也不是用來像步槍一樣抵肩的。那是為了殘障人士把槍固定在手臂上的支架(brace),雖然在現實中購買此物的人大都一點也不殘障也不會真把它綁在手臂上,而且幾乎絕對會不自覺的用它抵肩射擊。當然ATF會假裝沒看見的。
不過,這樣改裝的手槍(圖四)就不是手槍了,而是第二類武器中臭名昭著、被民主黨人污為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的短口徑步槍(SBR)——因為它槍管短於16寸又有可以抵肩的槍托。十年大牢走起!

正常人看一看圖一到圖四都知道,這玩意兒還是一把格洛克手槍——就像59魔改都是59一樣。不過老百姓為了不交税票不蹲大牢,也就按着ATF的規則掩耳盜鈴混着了。不過手槍還是簡單的,步槍的故事更精彩,咱接着往下看。
大家都知道,下面(圖五)是一把合法的AR步槍。它有16寸的槍管(14.5寸原長用槍口加長到16寸)以及槍托用以抵肩。

然而下面(圖六),是一把讓人蹲十年大牢的短口徑步槍(SBR)。

不用懷疑,圖六和圖五里槍的照片是一摸一樣的,唯一的區別是圖五的槍管和槍口是焊死的(總長是16寸),圖六沒有焊死(所以可以取下槍口變成14.5寸槍管)。很明顯,美國法規的分類變量是不連續的。
再看下面(圖七),這是一把合法的手槍。沒錯,手槍。

不用懷疑,圖七和圖五圖六的區別就只有槍托部分。和讓人蹲十年大牢的短口徑步槍(SBR)一樣,這槍的槍管槍口是沒有焊死的,所以槍管短於16寸。至於槍後部類似槍托(stock)的部分,是為了殘障人士把槍固定在手臂上的支架(brace),雖然在現實中人們都會不自覺的用它抵肩。
美國步槍協會的課程中並不把這種手槍當做手槍,因為人類幾乎沒法像用手槍一樣用它(單手拿不了啊),它的操作用法都和其他步槍沒區別。當然ATF還是會假裝沒看見,這就是現代的掩耳盜鈴吧。任何正常的美國有槍人士雖然會把這種“手槍”當做步槍來使用,也會大義凌然的叫它手槍,這就是現代的指鹿為馬。
當然,要讓圖七的合法手槍變得不合法,只用加一個垂直握把(下,圖八)就行了。

不過如果是個斜握把(下,圖九)就規避了十年大牢,又變得合法了呢。

從這幾個例子就可以管窺美國是怎麼被死摳定義的死腦筋把自己限制住,同時又在用各種方法鑽自己的空子——讓人啼笑皆非。
這種彆扭的一個典型是前幾年在美國槍市掀起軒然大波的莫斯伯格出廠的震波霰彈槍(Mossberg Shockwave)。這把槍一看就是把栓動霰彈槍,它也使用霰彈,所以正常人都會覺得它就是把霰彈槍。

然而ATF的結論是,它不是步槍,不是手槍,不是霰彈槍,只是把….恩….武器。因為ATF霰彈槍的定義是要求是必須抵肩發射,然而Shockwave只有個手柄沒有槍托不能抵肩,所以它不能是霰彈槍,而它明顯又不是手槍或是步槍,所以只好當武器了。
更要命的是震波的槍管只有14寸,應該屬於讓人蹲十年大牢的管制類的短柄霰彈槍(SBS)。但因為它不是霰彈槍,所以它不可能是短柄霰彈槍——因為無法歸類,一個應該非法的武器就直接合法了。
當然ATF也不是一直糊弄事兒的,時常會直接修改規則把合法武器變成非法的——至於所謂的契約精神和法不溯及既往,政府才不管你呢。之前有撞火槍托(Bump-fire stock)被禁止以至於百萬美國老哥含淚拆配件的故事。之後ATF還釣魚執法(祖傳技能),做了很多類似的配件放在網上,誰買就抓人交罰款,創收搞的叫一個溜。
而歷經十幾年反覆折騰、涉及更廣的,則是帶支架的手槍(圖七)到底是不是短口徑步槍(SBR,圖六)的問題——其實答案非常明顯。不過在美國嘛,只要跟政治掛鈎,不是問題都是問題。因為有AR手槍的人實在太多了,應該有幾千萬人,這麼多人的選票肯定得要的。
而且跟拿不出四百美元應急資金的美國人説他手裏價值幾千美元、用了好幾年的槍非法,不上繳不交税的話就得去監獄,可想會是什麼後果。怕不是不僅監獄關不下,幾千萬帶槍老哥急了眼也不是什麼善事——這幫人的武力值至少比禁槍人士高。
不過拜登上台之後,ATF確實是想過搞這個幺蛾子。去年,ATF宣佈著名的帶支架的手槍 AAC Honey Badger其實就是短口徑步槍(SBR)。民間頓時掀起軒然大波——大家都知道他們手裏的帶支架的“手槍”也是SBR。ATF拿這種用户也就幾萬人的高端品牌下手明顯就是試水看反應,結果是四十八位參議院直接警告ATF不要搞事情,於是帶支架的”手槍”的事兒又暫時擱下了。

不過ATF在禁槍壓力下,試圖用修改/創造定義來搞事情的舉動層出不窮。一個有名的例子是想定義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但因反對聲音過大一直沒有成功。NRA所代表的民間做法是直接否定掉“武器”這個詞,於是所有槍支教材裏和説法里根本不存在“武器”這個詞。確實,在他們眼裏槍只是一種工具才不是武器呢。這種做法也已經變成了美國擁槍人士的一種政治正確和常規做法——既然所有槍都不是“武器”,那任何一種槍也不可能是“攻擊性武器”了。這種下定義很明顯是在用模仿ATF的魔法來打敗ATF的魔法。
不過ATF成功的定義了機關槍(machine gun)並將其歸為二類管制武器。其定義大致是“可以不借人力在扣動一次扳機後可以連續自動射擊的武器”。ATF對於機關槍的執法非常嚴格,而且通過簡單的改變槍支分類就可以對持槍羣體產生威懾,十分好用。
所以,這本來是把普通步槍(圖十):

ATF一轉念,就可以是機關槍(圖十一)了,附贈十年包吃包住豪華小間,嚇不嚇人:

對於其他不是步槍不是手槍不是霰彈槍的槍支(圖十二):像這把不是步槍因為沒有膛線,不是手槍因為可以抵肩,不是霰彈槍因為不發射霰彈,不是短柄步槍(SBR)因為不是步槍,不是短柄霰彈槍(SBS)因為不是霰彈槍……

ATF也可以直接定義它為短柄霰彈槍(SBS)把它列為非法(圖十三)——即使這貨都打不了霰彈,正常人也不會覺得它是霰彈槍。但是政府就是要拿十年大牢來指鹿為馬,再生猛的紅脖子不也得認了。自由靈魂獨立人格?不存在的。

當指鹿為馬的定義被玩到了極致,鞋帶也可以成為機關槍(圖十四):

這可不是網友玩梗,而是真真正正的寫在ATF的文件裏的:
“我們發現一根綁在扳機上的鞋帶,因此造成了全自動連射效果。因為這個物品(鞋帶)被設計出來把半自動槍支變成全自動槍支,我們按照法規認定這個物品(鞋帶)就是一種機關槍。”

從上面這些事,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兩點:
1. 美式法治為了給資本充分的自由度,是以限制而非引導為主的。這造成了民間天生的抵制情緒和鑽空子的習慣。因此,在政府發現資本跑的太野需要按自己的目的增加限制時,各種阻力會非常大,造成積重難返——這不只是槍支管制方面的事,而是美國醫療、高科技等各方面都遇到的事。
2. 美國為了限制公權的死摳定義式執法,很容易自己給自己挖坑。而最後政府為了出坑,基本上只有指鹿為馬或者強改定義兩條路,每一條都損失自己的信譽,而且對於民間的傷害也很大。
美國在國際上的很多做法也是這些思路。這種由規則制定和話語權所建立起來的霸權並不是固若金湯的——它甚至和它的自己的邏輯是有着天然的矛盾性。因為上下追求的目的不若相同,規則和實際會逐步偏離。在這一過程裏,規則的制定者幾乎肯定會做出自己打破自己建立的系統這樣的選擇。這點我們在美國過去幾年的各種”退羣“也深有體驗。
美國政府的指鹿為馬以及對於民間聲音的壓制、和民間掩耳盜鈴的做法,是其維權政府的強大武力所決定的。這種貌合神離的利益關係不乏是當今以美國為體系的國際關係的投影。在美國除了美國政府以外的各方,如何利用政府的行為邏輯鑽空子、猥瑣發育、壯大勢力、利益捆綁,最後逐步掌握控制權壓制政府的過程也有一些值得借鑑的地方。想必國內研究”出關“的朋友對此能會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