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張捷教授商榷-聯想在改制前真的是紅帽子企業嗎?_風聞
两极反向-为了中国更强大,贪官买办公知精美一起骂2021-12-11 04:14
最近張捷教授在視頻中講聯想問題的時候提到了一個觀點----聯想在2000年第一次改制之前是紅帽子企業,不是國有企業。我看過他的這一集節目後,感覺他説的這個觀點是不符合實事。
在張捷教授自己的視頻中,倪光南作為聯想的創始人之一,出具了聯想在1984年成立之初的企業註冊文件。上面很清楚的有中科院給聯想投資了130萬元的初始創投啓動資金,並且聯想創立時500平米的辦公場所也是中科院無償提供、不需要付房租的,同時在初創階段聯想沒有利潤時聯想初創員工的工資都是中科院支付的。這已經十分清楚的證明聯想在設立之初就是100%的國有企業,不是什麼紅帽子企業。
那麼什麼是紅帽子企業呢?所謂紅帽子企業,是因為在上世紀80年代剛改革開放初期的時候,中國是不允許私人投資成立公司的,雖然允許個體經營,但是又規定個體户是不允許僱傭超過7人的。所以有一些已經積攢了一定私人資本的個體户為了能在生意上能發展壯大,能有資格去做更大的生意,就借用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的資格,成了在法律形式是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但實際企業的運營出資完全是個人出資,包括房租、水電、員工工資都是個人承擔的假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這些企業才是標準的紅帽子企業。在去年熱播的電視劇《大江大河2》中,個體户楊巡掛靠在小雷家村集體企業下,完全由楊巡個人出資成立的、承包了電子產品市場經營權的假集體企業就是典型的紅帽子企業。
國家後來在2000年前後進行企業改制的時候,只要是有法律文件能證明原始真實出資人是個體私人的紅帽子企業,股權都按照完全尊重私人100%原始出資的實事,在改制時公司重新進行工商股東註冊登記時完全還給了初始投資的私人,國家並沒有多佔這些紅帽子公司原始私人投資者的便宜。電視劇《大江大河2》中楊巡找到了他當初成立紅帽子公司時的出資合同文件,又把紅帽子公司重新註冊成自己私人公司這段故事已經很清楚的把紅帽子公司的起源以及後來改制成純民營公司的這段歷史講清楚了。希望搞不懂什麼是真正紅帽子公司的朋友去看看這個電視劇。
聯想的一些初創人員,尤其是柳傳志,總是以中科院在2000年改制之前給了聯想管理層35%的分紅權為依據就認為聯想是民用紅帽子企業,這是十分違背法律和經濟常識的。從法律上講,中科院給聯想管理層35%的分紅權僅是為了調動管理層的工作積極性,跟股權無關,跟聯想是民營紅帽子企業更沒關係。聯想管理層在2000年改制之前的35%分紅權與今天國企在年底會拿出當年盈利一定比例的資金給管理層發獎金沒什麼本質的區別。不能説因為聯想的管理層享受到了國有股東獎勵給他們按照淨利潤固定比例發放的獎金,就證明了聯想是柳傳志等管理層私人所有紅帽子公司錯覺的正確性。這個邏輯講不通。
但國家為了鼓勵上世紀80-90年代創立的國有高科技企業的管理層和核心科研人員更加努力工作,承認他們對高科技國有企業發展的歷史貢獻,國家在2000年左右出台了可以在企業改制時獎勵給這些80-90年代創立的國有高科技企業的管理層和核心科研人員30%左右股權的激勵政策。而聯想在2000年從100%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時給予管理層35%的總體股權比例總體上也是符合這個政策的。但是在這35%聯想管理層持股比例中,單單把給聯想在創立以來、尤其是發明了聯想漢卡、給聯想做出過重大經濟貢獻的倪光南排除掉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從法律上講,實際上是聯想的管理層在柳傳志的帶領下霸佔了倪光南的私人財產,而中科院作為聯想的上級主管單位也沒有為倪光南主持公道,默許了這種違法行為的發生。既然在2000年已經離開聯想的中科院計算所所長和聯想第一任董事長曾茂朝以及他在聯想工作的妻子胡錫蘭都能享受國家給聯想管理層35%股權的獎勵,為什麼曾經給聯想做出過巨大貢獻的倪光南反而被刻意的排除在外呢?這完全是故意侵佔倪光南的合法權益。
聯想在2010年第二次股改,中科院把29%的股權賣給了泛海控股。這到底是是不是國有資產流失呢?有嫌疑,但是不能100%的確定。但從股改時的某些排除性和預設性特別強的指定性條件以及在股改交易完成僅僅3年後泛海和柳傳志就違約進行了9%股權交易的情況看,私下利益輸送的嫌疑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