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防疫轉向“與疫情共存”新常態下,在越中企面臨的風險及應對_風聞
走出去智库-走出去智库官方账号-2021-12-13 18:58

走出去智庫觀察
越南政府於今年10月11日頒佈第 128 號決議,公佈了與疫情共存的四個防疫級別的規定,提出越南與疫情共存,要求“安全適應、靈活、有效控制新冠疫情”。
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研究員楊耀源撰文指出,越南防疫轉向“與疫情共存”新常態已過去兩個月,越南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充滿諸多變數,在越中企面臨風險較大**,包括中越兩國政治摩擦加劇,域外大國干預與競爭強化帶來的政治風險,越南經濟下行、對華投資保護主義抬頭等導致的經濟風險,社會治安趨於惡化導致刑事犯罪率高發帶來的安全風險,以及越南投資法治環境滯後引發的法律風險。因此,在越中企應及時調整風險防控和管理策略,加強風險防控,降低風險,切實保障維護在越京企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命安全。**
在越中企如何應對風險?今天,走出去智庫(CGGT)刊發楊耀源博士的分析文章,供關注越南市場的讀者參考。
要 點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1、**第四輪疫情爆發以來,越南社會民眾的危機感和焦慮感上升,民粹主義情緒助推仇華排華情緒上升,國內部分民眾在民粹主義情緒的非理性渲染下,發出詆譭中國疫苗效果的雜音。
2、充分利用中國與東盟博覽會、亞洲博鰲論壇、瀾湄合作等平台舉辦論壇和推介活動,推動中企****和越企之間務實合作,積極推動雙方信息數據交換、貿易企業對接洽談。
3、在越中企****派駐專業合規團隊,及時跟蹤當地立法動態及監管事件,與當地政府監管部門建立溝通機制,提前做好應對本地監管預案。尤其是越共執政出現重大危機的極端情況下,更要防範風險做好預案。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越南自今年10月初改變防疫政策,轉向“與疫情共存”新常態,旨在實現既抗擊疫情,又確保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雙重目標。然而,進入11月以來,越南疫情仍處於高位運行持續增長態勢,多地被迫重啓部分防疫限制,疫情防控依舊嚴峻複雜。
根據越南衞生部統計數據,截至北京時間12月12日,越南累計確診病例超過140萬例,累計死亡病例超過2.7萬例,病死率達2.5%。鑑於當前越南疫苗接種率尚未達標,現有的醫學防疫能力不足,**越南醫療藥品、衞生工作人員的防護設備供應短缺的背景下,疫情仍是影響當前越南政治安全、宏觀經濟運行、營商環境和社會穩定的最大****障礙,**甚至有輿論擔心未來越南遭遇全面危機。
一、在越中企風險分析
根據商務部發布的《中國對外投資合作發展報告(2020年)》以及越南中國商會會員名錄統計,在越中企投資主要集中在加工製造業、房地產業、電力生產業、交通運輸建設與運營、新能源、高端智能裝備等領域,投資選擇更趨豐富,投資結構更趨合理和優化。
鑑於上述對越南轉向“與疫情共存”新常態後越南總體局勢研判,當前在越中企面臨的風險,包括中越兩國政治摩擦加劇,域外大國干預與競爭強化帶來的政治風險,越南經濟下行、對華投資保護主義抬頭等導致的經濟風險,社會治安趨於惡化導致刑事犯罪率高發帶來的安全風險,以及越南投資法治環境滯後引發的法律風險。
(一)政治風險逐步顯現,惡化中企投資營商環境
1.中越兩國政治摩擦恐有滑向**“高發期”的危險,將削弱在中企****投資經營的積極性和信心。**第四輪疫情爆發以來,越南社會民眾的危機感和焦慮感上升,民粹主義情緒助推仇華排華情緒上升,國內部分民眾在民粹主義情緒的非理性渲染下,發出詆譭中國疫苗效果的雜音。一旦越南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經濟持續衰退,越南複雜的仇華排華情緒將極易轉化為對在越中企的仇視,使得民粹主義情緒高漲,導致純粹的經貿問題政治化,被一些別有用心的政客利用,惡意抹黑。不排除越南再度爆發2014年規模的仇華排華事件,給中越兩國關係以及地區和平帶來較大的破壞性影響,進而增加在越中企的政治風險。
**2.域外大國干預與競爭強化,進一步擠壓在越中企生產經營投資的發展空間。**美國出於全面展開對華戰略競爭,實施對華全方位遏制的需要,將越南視為東南亞地區對華戰略支點國,加大了對越南拉攏程度。2021年7月下旬,美國國防部部長奧斯汀訪問越南期間,公開表示美方將繼續與越南合作研發新冠疫苗,並表態將兩國關係提升為戰略伙伴關係。8月,美國首位女性副總統哈里斯訪問越南期間,公開表示美國將為越南提供在南海地區提供更多幫助,包括派遣更多軍艦,以進一步加強美越軍事關係。美國也加大了對越南的經濟援助,積極幫助越南融入國際社會。疫情爆發以來,美國已為越南抗擊疫情提供了3020萬美元的援助資金。截至2021年10月,美國向越南提供了六批新冠疫苗。
疫情以來,越南努力向日本示好,對日本企業在越南投資採取更多優惠政策,尤其注重引導日資投入到基礎設施、綠色經濟、應對氣候變化、數字化轉型等越南優先發展領域。今年11月下旬,越南總理範明政訪問日本期間,出席了“提升越日關係水平,合作共促發展”為主題的越日投資促進會議。在會上,雙方企業簽署價值超30億美元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中包括共建涼山電廠,海防庭武經濟區天然氣供應系統,升龍二期工業園擴建等多個基礎設施項目。
此外,印度和俄羅斯將越南視為東向戰略、南向戰略的重要夥伴,或加入越南在南海海域的油氣資源開發,或積極向越南出售武器增強其國防力量,共同對付來自鄰近大國的競爭。這些外部因素的影響,使得在越中企需要不斷地調整方案以適應市場環境,與美國、日本、印度等大國展開持久戰。
(二)經濟下行、投資保護主義有所抬頭等增加在越中企投資經營的經濟風險
**1.疫情形勢不明朗疊加經濟下行,導致企業面臨用工荒加劇經營風險。**第四輪疫情對越南製造業、出口、金融以及投資等重要領域產生的“創傷效應”仍在持續。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今年10月發佈的最新一期《世界經濟展望》預測,2021年越南經濟增長2.9%,遠低於今年年初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設定的5.8%目標。疫情持續蔓延,大多數工人因躲避疫情辭職回老家,導致大量勞動力流失,工廠被迫關門或項目被迫延期。經濟下行疊加疫情形勢尚不明朗,使得越南處於一個焦慮、緊張、不安的社會氛圍。根據越南統計總局近日在全國範圍內所做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一項調查顯示,接受調查的22764家企業中有17.8%面臨用工荒。其中,面臨用工荒最嚴重的行業為電子、計算機和光學產品、皮革及相關產品、服裝製造、電氣設備製造和紡織業。企業用工荒已經影響到在越京企的生產進度,進而導致虧損。如從事商貿進出口企業——廣西憑祥金駒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越南項目負責人表示,“越南疫情形勢仍然不樂觀,項目現場的數名越南籍員工感到害怕而辭職回老家,這導致項目用工流失,因此只能再重新招工”。從事承辦商貿企業展覽展示的企業——美諾加誠(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駐海防市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疫情導致越南許多工廠因為用工荒而關門,也有部分企業直接放三個月假。這些事情造成公司的業務連續數月陷入無訂單的狀態。如果情況仍不好轉,企業決定關閉辦事處,放棄越南市場”。此外,用工荒也導致一些中資企業的正常工作受到影響。如浙江萬事利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越語翻譯表示,“目前越南物流公司員工短缺,導致物流訂單流轉速度慢,集裝箱無法按期到港或長時間滯留港口,不僅影響項目進展,而且導致公司設備受損風險加大” 。
**2.越南對華投資保護主義有所抬頭,將阻礙在越中企拓展市場。**疫情刺激越南在對外經濟政策中趨向效率與安全並重,經濟安全意識提升的同時,對華防範心理和牴觸情緒也在上升。疫情以來,越南對中國投資的投資質量和內容進一步限制,明確中國投資的限制級別從“限制落後產能及高污染行業轉移進越南”轉向全面禁止,未來中資企業在投資項目上面臨更加嚴苛的環保壁壘。在5G領域合作領域,越南國內部分政客別有用心,利用民粹主義情緒,大肆渲染“中國技術威脅論”。受此影響,越南主要移動電信運營商viettel沒有選擇華為,但卻選擇與愛立信(Ericsson)和諾基亞(Nokia)合作。在愛立信的幫助下,viettel僅用半年時間就宣佈成功自主研發了5G技術。
(三)社會治安趨於惡化,恐波及中資企業,存在安全風險
疫情造成數百萬越南人失業陷入貧困,貧富分化繼續拉大,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社會治安趨於惡化,刑事犯罪率持續上升。越南政府因疲於應付疫情防控,疏於打擊製毒和販毒活動且防控漏洞較多,使得境內外製毒和販毒活動愈發猖獗,禁毒形勢變得異常嚴峻。越南公安部對2021年前三個季度犯罪案件的總結顯示,越南社會治安形勢存在惡化傾向。2021年前三個季度,越南發生的公共場所搶劫案件比同期增加20%,未成年人犯罪增加25%,偷盜案件增加60%。越南社會治安趨於惡化,不僅制約越南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而且還可能影響到京資企業的經營,危及員工的人身安全和企業的資產安全。部分中企員工對越南治安問題突出表示擔憂,如美諾加誠(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駐海防市辦事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解封后,公司所在周邊街區,包括我所居住的街區發生過多起摩托車公開搶劫事件,不僅導致個人財產損失,而且還會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如果不是出於工作需要到當地政府部門辦事,一般我不敢外出”。
(四)越南投資法治環境滯後引發的法律風險
過去十年,越南多管齊下,在經濟、政治、社會改革等方面不斷推進,努力改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得以持續改善。據世界銀行公佈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統計,在190個列入統計的經濟體中,越南由2015年的90位提升至2020年的70位。然而,就當前來看,越南在投資領域方面,面臨着投資法律法規透明度不高,法律基礎相對薄弱等問題。由於越南經濟革新時間較短,屬於“摸着石頭過河”的漸進式改革,在決定是否繼續實施某項法律法規之前需評估成效是否達到預期效果。因此,越南在制定和出台法律方面存在着頻繁改動的問題。如越南對《外國投資法》就進行了多次修改。1987年越南首次出台《外國投資法》,2006年頒佈《投資法》取代《外國投資法》,但在此後的10年內,連續進行了三次修訂。到2020年6月通過新的《投資法》前又經歷了一次修改。雖然投資條件不斷優化,但如此頻繁地對法律進行改動,導致原有規定大多被廢除,缺乏確定性和統一性,降低了外國投資者對越南政策穩定性的信心,也給在越中企的投資經營增加了額外的壓力與風險。
除了立法方面之外,越南還存在着執法水平不嚴、缺乏透明度、隨意執法等現象。在越中企投資的領域集中在關係越南國計民生的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及運營、先進智能製造、地質、國土勘察、新能源材料等領域,這些企業在越生產經營運行數據、來自服務對象和當地員工大量個人數據,關係越南經濟社會發展多個層面。但當前越南《網絡安全法》對於數據保護管轄範圍的定義較為模糊,當前行政執法機構因審查程序不透明,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導致對法律權威性、嚴肅性貫徹不到位,給在越中企生產經營活動帶來數據安全的法律風險。
二、對策建議
鑑於越南防疫轉向“與疫情共存”新常態後,越南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充滿諸多變數,在越中企面臨風險較大。因此,在越中企應及時調整風險防控和管理策略,加強風險防控,降低風險,切實保障維護在越中企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命安全。現從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提出對策建議如下:
(一) 政府層面的策略
**1.鞏固和深化我與越友好關係,促進政治互信與經濟合作。**應在中越共建具有戰略意義的命運共同體及“一帶一路”背景下,不斷推進鞏固和深化我與越友好關係,增進雙方政治互信。一是探索北京、上海等直轄市與越南河內、胡志明等主要中心城市建立地方領導人會晤機制,促進兩地領導間的友好互訪與深入交流,加強戰略協調與配合,加快推進兩地發展戰略對接,促進兩地經濟交往,為中企在越南投資經營構建良好的政治氛圍。二是與河內市、胡志明市等主要城市建立企業投資政策協調機制與爭端機制,更好引導與規範中企到上述城市投資。三是與河內市、胡志明市等主要城市建立企業政策鼓勵與保障機制,引導中企對上述城市進行投資,同時保障在越中企投資安全,助推在越京企項目推進全落地。四是率先與河內市、胡志明市政府簽署雙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積極開展與兩大城市在經貿、基礎設施,人文交流等領域互訪交流,將廣西南寧市、雲南昆明市與兩大城市的經濟合作打造成為中越共建具有戰略意義的命運共同體地方經濟合作典範。
**2. 依託各種合作平台,深化雙方的合作水平。**一是充分利用中國與東盟博覽會、亞洲博鰲論壇、瀾湄合作等平台舉辦論壇和推介活動,推動中企和越企之間務實合作,積極推動雙方信息數據交換、貿易企業對接洽談。二是建立在越中企境外投資和海外企業聯絡服務平台,依託國家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發佈的國別投資合作指南、投資產業指引以及國別投資安全風險分析報告等信息,做好在越投資合作的指導和監管,減少在越中企的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從而有效保障其投資利益。
**3.優化對越投資佈局戰略,實現可持續發展。**一是抓住越南重點發展綠色能源經濟的歷史性機遇,在越南加速佈局優質資產。利用越南重點發展太陽能、風能、熱能等新能源領域帶來的投資機遇,提前預判潛在進入壁壘和後續運行障礙,化解潛在風險,同時可考慮與先進國家進行能源技術合作,積極推廣第三方合作方式。二是加快與越南政府簽署新能源產業和設備合作與購買等相關協議,重點投資佈局越南新能源汽車和摩托車產業,積極與全球產業鏈上游優勢企業促進投資與合作。
**4.完善企業數據安全保障機制。**一是推進與越南政府在數據安全領域的合作,推動雙邊數據安全合規體系接軌,明確雙邊合作中的數據安全監管邊界。建立與越南政府數據安全問題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維護我數據主權和在越中企權益。針對在越中企開展數據安全系列活動,幫助相關企業更深入地瞭解越南數據安全法律法規現狀以及演變趨勢,提供相關應對策略。二是聯合中央有關部委,整合數據安全相關行業資源,編制在越中企業數據安全合規指南,建立面向在越中企的數據安全公共服務平台,為在越中企提供貼合越南地方實際的數據安全諮詢服務與法律援助,切實保障在越中企的權益。三是敦促相關企業在對越開展業務的同時,要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備在越數據安全相關工作情況,主動學習越南當地數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將數據安全相關工作納入項目規劃設計、建設實施、運營、退出的全生命週期。在與越南政府、企業的合作中,要明確自身的數據安全責任義務,簽訂數據安全相關的備忘錄。
(二)企業層面的策略
1.完善風險防範機制,做好長期防控準備**。**一是依託越南各級商會,專業安保諮詢公司,企業建立情報信息系統,蒐集和分析各類在越推進項目各類風險情報信息,建立檔案並及時發出預警。二是重視法務部門的風險防控作用。對企業經營內外的法律風險點進行排查和評估,按照法律風險高低確定分類處置預案,積極組織實施及時識別和評估可能對其利益造成潛在影響的各類合同,並立即通知相關方以減輕可能的損失。
**2.進一步完善企業數據安全建設。**一是建立遠程和現場技術監督和支持服務,確保企業安防監控系統、各類辦公系統、應用程序、服務器機房、內部專網和網絡信息資源的穩定運行。二是派駐專業合規團隊,及時跟蹤當地立法動態及監管事件,與當地政府監管部門建立溝通機制,提前做好應對本地監管預案。尤其是越共執政出現重大危機的極端情況下,更要防範風險做好預案。三是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在越南推進項目或投資併購的越南企業進行充分盡職調查,重點關注涉及國家安全、敏感信息、用户隱私合規審查相關風險,做好應對預案。四是建議考慮服務託管的方式選擇海外數據方式以及供應商,在安全性上略勝一籌。按當地數據監管要求制定供應商合規准入清單,防止引入雲服務商發生合規風險或違約風險。
**3.****重視中企本地化建設,塑造企業良好形象。**一是企業管理人員需掌握越南本地政治、經濟、法律、金融等相關方面的知識信息,充分了解並遵守越南的法律法規,聘請越南籍的法律人才實現“本地化”法律保障,從而降低企業的法律風險。二是企業人員應具備包容性的思路,求同存異,尊重越南當地的文化和風俗習慣,主動了解當地的文化禁忌,深化文化交流,處理好與越南當地民眾的關係,與當地民眾建立信任。三是藉助適當的媒體正面報道和宣傳,提升企業公眾形象,更好與越南實現互利共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