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近老教授狀告知網事件的解決方式_風聞
guan_15552440142091-2021-12-13 15:10
關於最近老教授狀告知網事件簡介:老教授發現知網收入的他的文章,他根本未知,而且從知網下載他的文章時,知網收取不少的費用,甚至老教授自己下載都要被收取同樣的費用,知網並未把相應的金額交給老教授,所以老教授狀告知網,法院判知網賠償老教授。
關於這個事情,我想了一下,我覺得這個事情本質上跟19年視覺中國事件是一樣的。實際上就是誰才是應該是知識產權的真正受益者和處分者,甚至再普遍意義一點就是誰才是勞動成果的真正受益者。其他的:諸如有人説知網是國企,賠償了老教授就是國有資產流失。或者説知網已經從期刊那裏獲取了版權。都不是事情真正的實質問題。
那麼談到誰才是應該是知識產權的真正受益者和處分者,或者誰才是勞動成果的真正受益者,我想在中國大陸受過社會主義教育的人們基本都認為是知識產權的創造者和勞動成果的創造者才應該是真正的受益人和處分者對吧。那麼老教授狀告知網這件事就很好判斷了,還有19年的視覺中國事件。
尊重知識產權,鼓勵人們創造,應該是讓真正的創造者獲得合理的收入,而不是像知網和視覺中國事件那樣,知識的使用者感覺費用過高,而真正的創造者沒有獲得合理收益,反倒是資本方獲利豐厚。這個不是尊重知識產權,而且在抑制人們的創造,也不利於知識的傳播和社會的進步。
不論是國企還是民企侵犯了別人的權益,做出相應賠償不是天經地義的嗎?如果知網真的從期刊那裏獲取了文章的版權,那麼知網在通過文章收取費用的時候應該分出相當部分返回給文章的所有者吧,用啥資料下載卡給文章的所有人是糊弄。
我設想的方式應該是:知網裏收錄的所有的文章的所有人都在知網後台有其賬户,他有權控制其所有的文章的下載價格,他想下載價格定的高定的低,都隨他自己,甚至他想普惠大眾,更好的傳播他的思想知識,他把下載價格定為免費也可以。下載文章的費用分成是文章的所有者拿大頭,平台拿小頭,或者下載收益歸所有者,而平台從其他方面收費,比如根據時間長短的賬户維持費。當然應該承認知網這樣的平台存在,的確方便了查詢資料,也有一定的勞動,應該收取一定費用,但是這個勞動價值是不高的,這樣的平台程序搞起來並不複雜,其勞動是可以替代性的。所以這樣平台收益應該是少量,甚至如果有國家資助的情況下,應該是公益性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