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元的管飽水餃,大連男子只吃餡不吃皮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2-14 21:25
你平時愛吃餃子嗎?每頓有沒有吃完呢?
最近在大連,發生了件關於吃餃子的奇葩事。
據澎湃新聞報道,12月10日,在一家12元一餐的自助水餃店,一男子一口氣吃了近100個餃子。店主本來也不介意,還覺得挺有意思。平時人們都是吃三四十個,吃七八十個的人都很少,還是第一次見能吃100個的人。

但是男子吃完準備離開,店主上前收拾的時候才發現不對勁,這男子原來是隻吃餃子餡,不吃餃子皮。
浪費行為讓店主很生氣,店主就要求男子把餃子皮都吃完再走。但男子已經吃得鼓起了肚皮,哪還吃得下,便恐嚇店主説他有社會朋友。店主也不是被嚇大的,準備報警。男子害怕警察,便多給了一份餃子錢離開了。

記者採訪時,店主説,客人要是都能吃完,賠點錢就賠點錢,但不能浪費,只吃餡不吃皮,不是霍霍人嗎?
顯然,男子的行為是不道德的,那麼,構不構成違法呢?
還真的是違法的。我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應當樹立文明、健康、理性、綠色的消費理念,外出就餐時根據個人健康狀況、飲食習慣和用餐需求合理點餐、取餐。
男子只吃餡不吃皮,一口氣吃了近100個,顯然已經超出了合理需求,就是奔着薅商家羊毛來的。
那麼,店主有沒有對男子進行處罰的權利呢?雖然店主不是行政主體,沒有處罰權。但是《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不過,收費標準應當明示。

其實不管浪費食物會不會罰錢,浪費這種行為本身也是不對的。店主要留男子把餃子皮吃完,也是想教育男子不能浪費食物。
節約糧食,勤拿少取,吃多少取多少,是自助餐公認的規則,可不要覺得是花了錢就可以隨便吃,吃不完就倒掉。
當然,為了避免以後類似情況的發生,本案的店主可以考慮按照《反食品浪費法》的規定對用餐規則做更細緻的規定,進一步引導顧客文明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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