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警察和武裝警察控制野豬數量,是唯一有效的、切實可行的途徑_風聞
苦旅留香-2021-12-16 14:51
【本文來自《獵殺野豬需要專業的隊伍和獵狗,如今很難找到這樣的人馬,出動武警又大炮打蚊子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用警察、和武裝警察控制野豬數量,是唯一有效的、切實可行的途徑,而且還是唯一的,政府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的正解。
我們一直強調,權利和義務的對等。但是我們不能忽略的是:義務和權利也是對等的。當政府和法律要求人民無條件做到不得擁有槍支等一切殺傷性武器、當法律規定人們不能殺傷野豬,哪怕在自家農田和人類生活領域之內的時候,政府和法律就有了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保證人們在人類生活領域內的生命和財產不受野豬侵害的權利。政府不能要求人們既不能擁有,能夠有效對抗野豬的武器,也不能殺傷經進入人們生活領地,而且給人民生命和財產帶來現實威脅的野豬,卻又不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切實有效的保障,這實在是一種完全的悖論。
而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並不能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且模糊了各方的權利責任。因為通過購買服務,這種服務也不會是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隨時提供有效服務的。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所擁有的槍械,平時要存放在公安機關,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才能通過特定的程序,取出槍彈。否則,提供服務的經濟組織,也不會擁有有效殺傷野豬的武器,也就沒有隨時提供殺滅、對抗野豬的能力。
能夠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擁有對抗和殺傷野豬武器的,只有警察和武警。而且,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還是警察和武警應盡的義務。所以這件事情,唯有警察和武警來做才最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