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與法治_風聞
萝卜丝先生-为真理而斗争2021-12-16 18:12
人治與法治 道德與法的關係 在封建時代,所謂的<德治與法治>是統治者用來統治、治理人民的交替的手段。封建社會雖然也有法律,但那是給人民定的,他們自己不受法律的約束,所謂刑不上大夫。而且隨意性很大。實則是中央是皇帝説了算,地方是縣老爺説了算,地方長官説了算。家裏是家長説了算。封建社會是一個人治社會。 法律,法,不過是統治者的一個統治老百姓的手段。在封建社會,法治與德治是人治社會的 二個方面。子曰:“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於是乎用法”講的就是封建社會統治者怎麼用德治與法治交替的手段來統治、治理人民。是人治社會的治國之道。---就是要用君君臣臣,三從四德那一套來教化老百姓。女子“拋頭露面”自由戀愛、就是傷風敗俗。---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於是乎用法---就要用法律來制裁她們。 從形式上來看,也根本就不存在法律事務所這種機構。法院與行政不分是封建社會的特徵, 而現代法治國家,現在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大於權,現代法治社會是對傳統的人治社會的否定,人治社會是封建主義的產物,法治社會是我們反封建的勝利果實。封建社會的“法治”概念與我們現代的“法治”是二個不同的概念。現代的“法治”是與封建社會的“人治”相對立的。封建社會的“法治”概念是與封建社會的“德治”概念相呼應的。 “道德”與”德治”是二個不同概念。德治是封建統治者用來統治人民的手段。“法治與德治”並重是封建主義統治者站在人民對立面的提法。而道德是一個社會意識問題,現代的法治是建立在現代道德標準的基礎上的。現代法治與道德是一個事物的二個方面。否定封建的道德觀,建立現代的道德意識是我們的任務。 建立現代的道德意識不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對老百姓進行的德治。現代的道德意識是符合現代時候的發展要求的社會公德,我們要做的就是以身作則的基礎上大力宣傳它,而不是站在人民對立面,統治者對人民進行的人治的手段。中國幾千年來一直都是一個人治國家,所以要建立一個法治國家有許多路要走。革命成功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我們現在正在不斷的完善法制,這不單是政府的事,也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為此努力的事。法治制度要完善,法治意識也要加強。現在法很多,但我們有許多百姓不懂法,習慣用人治社會的人情,關係那一套,不能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這是我們中國迫切需要改變的。。 一般來説,道德是法律的基礎。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為全社會公認的做人的準則。是人們應該自覺遵守的。而法律帶有強制性,不遵守就是犯法,國家機器就可以制裁你。但法律的制定不能違背時代的道德標準。道德是法律的基礎。 這裏必須注意到的是道德標準問題。道德標準在不同的時代是不一樣的。我們今天的道德標準與封建社會大相庭徑。我們今天的法是建立在今天的道德標準的基礎上的。這才是我們要關注的。 我們中國就道德意識來説,現在處於一個新舊交替的時代,過去的封建道德在人們的心中還沒有完全消失,還有一定的影響。我們應該大力批判舊意識,倡導我們新的道德意識。現代法治與道德是一個事物的二個方面。否定封建的道德觀,建立現代的道德觀是我們的任務。 法院與行政不分是封建社會的特徵,而我們當代法院和檢察院、政法委都是獨立的機構,互相監督。司法獨立讓我們的司法部門不受人情與領導的干預,這是任何部門不能成為法外之地的保證。 什麼是司法獨立,那就是在司法部門辦案的時候不受任何干擾,一切要以法律為根據。在司法上,中國的干擾主要表現在領導的干擾,人情的干擾,司法部門的領導也不能干涉辦案。一切要以法律為根據。至於辦案時可能的錯誤,由於事實認定的不清的錯誤,那又是一個問題。對此問題我們當然要力求避免,要去解決。但不否定司法獨立。另外,也必須要注意的,我們的司法獨立是在黨的領導下的司法獨立,這是和國外不一樣的。黨的領導是在思想上,組織上,政策上的領導,不是黨政不分,企政不分。各個部門都有各個部門的職責,不能混淆一談。 信訪(包括市長熱線,領導留言)它是中國特殊的國情形成的中國特色。那又是一個獨立的體系, 我們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人治國家,不是我們現在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是皇上説了算,是縣老太爺説了算。什麼與民同罪,那是扯淡。老百姓有了冤屈根本就不能夠通過法律來為自己爭取權利,故而,經常都會是通過告御狀來解決問題。中國一句話:“閻王好見,小鬼難纏”。中國老百姓天天盼望的是有一個青天大老爺。總認為上面的官吏要比下面的好。解決問題的方法根本就不可能通過法律手段,而只能是通過人治的手段。靠一個好人,清官來解決問題。 信訪,是封建社會留給我們的慣性、在我們的法制還沒有完全健全的時候、在我們人民的法治意識還沒有健全的時候,人民還不可能完全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的時候我們用來解決許多問題的一個重要手段。在目前階段還不能缺少。 隨着歷史的發展,中國工業化的進程的發展,中國法治社會最終的確立、國家法制的逐步健全,人民法治意識最終取代以往的封建意識的時候。----到那時候,信訪將逐步的淡化。 另外。我們還應該看到社會上許多矛盾不是都必須通過法律來解決來處理的。我是糖尿病患者,每天都要打胰島素,有30多年的歷史了。我打的是普通胰島素它比現在混合胰島素要便宜的多,效果也不差。(現在通行的混合胰島素是2000年以後的事)。我從新疆回上海定居四團以後,在四團衞生所也是開的這種普通胰島素。可是有一天,四團醫院告訴我,四團醫院不進普通胰島素了,要我用混合胰島素。我於是向上海市長投訴,向12345 投訴。後來問題解決了。我在四團鎮衞生院到現在都用普通胰島素(現在社會一般的地段醫院都開不出普通胰島素)。 請問,這樣的問題,能通過法律,法院來解決嗎??所以,信訪制度其實也是我們中國人的價值觀的一種體現。是一種中國特色,它能起到法律,法院不能起到的作用,體現了中國人民民主的本色。所以我説;隨着人民法治意識最終取代以往的封建意識的時候。----到那時候,信訪將逐步的淡化。---而不是淡出。她會是中國法治的一個重要補充。信訪制度體現了中國的人民民主,是符合中國國情,中國文化價值觀的中國特色,它或許會與我們的初級階段長存。 寫於2018年,2020年11月最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