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捷講述聯想——律師的話可信嗎?_風聞
纸谈局-一个新农民的来源于泥土的社会认知。2021-12-17 12:58

筆者不挺聯想,但實在看不慣某些人潑婦罵街般鞭人祖宗的嘴臉。
前不久,某個家裏人盡是高知的公知,被網友各種炮轟。同理,不管一門有多少院士,也證明不了一個人的人品必然是高尚的。
國家對於某些崗位的任職要搞政審,其目的也只是出於政治需要的風險規避措施——僅僅是風險規避,而不是依祖宗搞個人否定,更不會因此搞有罪推定扣帽子。
孔子曰:人行其事,必有其因。
張捷先生講述聯想,是為名?是為利?是為仇?是為正義?還是為其它的什麼?
對此,張捷先生並沒有在視頻中明確説明,外人自然也就不得而知。所以,咱們這裏,也沒有必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去對張捷先生的發心做惡意的揣測。
然而,對於律師而言,他們在法庭上所講之話,即使是在描述真相,但卻未必是描述事實的真相全貌——在法庭上,他們代表的從來都不是什麼正義,而是為僱傭者謀利益,是赤裸裸的為金錢服務。
所以,儘管張捷先生一直在以“知情人”與“專家”的身份為自己所講的內容做“真相”背書。但是,因為張先生眾多身份中的一個是律師,這就不得不使得我們對其所講之“真相”心存疑問。
況且,張捷先生所講的許多內容,並沒有提供明確的證據,只是他一個人的“説辭”。甚至,有的還備註“沒有看到考據的過程,僅供參考”——如果自己不知道真相就傳播,這算不算“傳謠”?如果故意傳播謠言者,都在謠言最後備註上這句話,是不是就可以免除傳播謠言的責任?
筆者不是學法律的,對法律也沒有什麼研究。所以,這裏咱們就從一般的常理出發,從張捷先生的講述中挑幾個“真相”來分析一下,看看張捷先生所講的“真相”到底成色如何。
1**、“漢卡”是倪院士的非職務發明嗎?**
張捷先生在視頻中説,“漢卡”是倪院士的“非職務發明”。但並沒有提供相關的明確證據。
然而,我們從常理看,“漢卡”怎麼算也應該是“職務發明”,而非“非職務發明”——倪院士是計算所的職工,並且其在計算所就是從事的這方面的研究。
否則,任何一個人在單位研究出了成果,都能以非職務發明的名義,把研究成果賣了換錢,或者用於自己創業。
這,可能嗎?
這,合法嗎?
2**、“漢卡”的專利該由誰去申請?**
張捷先生的視頻中,話裏話外都表達了一個意思:
柳傳志為了某種不可告人的企圖,所以不給“漢卡”申請專利。並且,暗指柳傳志的父親應該是這件事的“同謀”。
然而,就是再不懂法律的,也應該知道一點:專利應該是由發明人自己去申請吧?其他任何人都沒有義務必須去幫其申請,也不可能阻止其申請吧?
而“漢卡”的專利申請,如果按照張捷先生“非職務發明”的説法,其申請人應該是倪院士。如果按照常理的“職務發明”説法,其申請人應該是計算所。無論哪種情況,都輪不到聯想去申請吧?
如果,聯想出錢去幫倪院士的“非職務發明”申請專利,這算不算是國資流失或以權謀私?
如果,非要從愛國和利國的角度去説,那麼張捷先生家裏的幾個院士為什麼不自己出錢去幫倪院士申請?難道是他們不愛國嗎?
3**、柳傳志竊取了倪院士的“紅帽子”企業?**
張捷先生的視頻中,雖然沒有提出任何實質證據,但卻反覆強調一個觀點:
聯想應該是屬於倪院士的“紅帽子”企業,但被柳傳志卑鄙的竊取了。
然而,就算聯想的創立資金是倪院士出的,可計算所出的場地與人力等該怎麼算?無論怎麼算,至多也就是一個“混合所有制”,而談不上是什麼純粹的“紅帽子”企業吧?
並且,一個非常清楚的事實是,公司是先建立的,倪院士是後加入的。出資人都沒有,企業就成立了,這可能嗎?
再者,就算聯想是倪院士的“紅帽子”企業,可竊取這個“紅帽子”的是柳傳志嗎?至少不是柳傳志一個人竊取的吧?
好啦,就聊這麼多吧!張捷先生的講述聯想,到底有幾分是“真相”,有幾分是“目的”,筆者無從判斷,也不想判斷與揣測。
畢竟,筆者不懂法律,在律師面前講話,還是少説為妙。
注:張捷先生最新的視頻又在質疑我們國家“疑罪從無”的司法原則,並對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推崇備至。對此,筆者無法分辨是非對錯,也不知道張先生到底意欲為何,一切都交給時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