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把巡洋艦作為驅逐艦隊的旗艦?_風聞
米凯勒_法比恩-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现代历史硕士-Fool, with tenure.2021-12-17 10:22
看日俄蘭海戰的紀錄片,英國佬的驅逐編隊旗艦是巡洋?不僅嚴重影響隊伍的機動和速度而且去向無畏艦進攻的時候還要溜掉讓驅逐各自為戰,搞得整個隊伍亂套。
日德蘭期間,皇家海軍驅逐艦隊的旗艦事實上並不全是傑里科的輕巡/偵巡。戰爭中皇家海軍現代化驅逐艦的標準配置是這樣的:2DF和4DF直接隸屬於大艦隊(A艦隊/無畏艦隊),1DF和3DF部署於大艦隊和B艦隊(前無畏艦隊/B艦隊)之間,6DF,7DF,8DF部署於本土各艦隊/指揮(6DF部署於多佛/B艦隊),5DF部署於地中海艦隊,各港口各自擁有小部分驅逐艦預備。這一指揮模式基本上和第二次戰爭中相仿,雖然39年戰爭爆發時直布羅陀,亞歷山大和錫蘭等等海外基地得到了相當數量的增援。
日德蘭爆發時,6支驅逐艦隊前出擔任掩護任務:1DF,4DF,9DF(10DF),11DF,12DF,13DF。其中參與大艦隊掩護的是:4DF,12DF和11DF。4DF旗艦是驅逐領艦,(H.M. Destroyer Tipperry),12DF期間是驅逐領艦(H.M. Destroyer Faulknor),只有11DF的旗艦是輕巡(H.M. Cruiser Castor)。4DF的分隊(DD,DF-Destroyer Flotilla,DD-Destroyer Division)旗艦是Tipperary和Broke(驅逐艦),11DF的分隊旗艦是Castor和Kempenfelt(驅逐艦)。12DF的分隊旗艦則是Faulknor和Marksman(驅逐艦)。參與BCS掩護的是:1DF,9DF,13DF。其中9DF(10DF單位加強)沒有輕巡領導。1DF旗艦是H.M.S. Fearless(輕巡),分隊旗艦額外包括Defender(驅逐艦)。13DF的旗艦是Champion(輕巡),分隊旗艦是Hester等,均為驅逐艦。
於是簡單的觀測可得如下結果:1,驅逐艦分隊(Destroyer Division)的指揮多數情況下並不是輕巡;2.,只有驅逐艦隊(Destroyer Flotilla)的指揮才會需要輕巡擔任,但是也並不總是如此,尤其是直接隸屬於戰鬥艦隊的掩護艦。
為什麼呢?
巡洋艦和驅逐艦最大的區別在於兩點:1,巡洋艦攜帶巡洋艦級別的通訊設備,在驅逐艦完全無法和戰鬥艦隊取得聯繫的時候可以保持最基本的艦隊通訊從而讓艦隊接受指揮;2,艦隊巡洋艦通常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有裝甲保護,而驅逐艦是完全沒有任何裝甲防禦的,所以巡洋艦某種程度上可以提供驅逐艦交火的火力支援。
前者是至關重要的。1200噸以上的驅逐領艦事實上完全有能力攜帶足夠的指揮人員來協調完整的驅逐艦隊行動。很多人並不太清楚指揮部究竟有多麼大的規模:以艦隊計算通常不會超過20人而這些人所需要的居住空間和活動空間並不太大。其中相當一部分是Q(quartermaster)或者P(paymaster),一部分是指揮的captains,剩下的才是真正的參謀。單純以居住空間而記,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小部分額外艙室來容納吊牀而已。空間雖然必須,卻不是大型驅逐艦無法承受的,更不是必須有巡洋艦級別的艦體和裝甲才能運行的。相對而言更重要得多的是指揮系統,換言之W/T或者radio與主力艦隊保持聯絡,確保艦隊指揮官能在需要的時候時刻保持與自己各單位的聯繫。這一點需要單獨的聯絡室和相關的電力設備了。直接參與艦隊護航的艦體並不需要這些額外設施,因為艦隊的旗幟和燈光信號可以直接用用於指示之,但是遠離主力艦隊活動的艦體卻必須有這些指導,從而在需要的時候清空射界或者在關鍵時刻進行魚雷衝鋒。
這其實並不是一個很容易的任務。知道40年代末海軍仍然面臨着打破無線電靜默(暴露位置)與否的困難,面臨着如何保持驅逐艦掩護位置同時清空主炮射界的問題。之前提到過相關問題。RN在30年代裏成為了相關問題的專家,部分原因是1914-1918年北海戰爭的教訓,部分原因是因為RN極近的交火距離(13000-15000碼主炮交火距離;nation,navy,NELSON!)需要驅逐艦隊的干預,部分也是因為反潛/掃雷戰爭極其豐富的經驗帶來的艦隊護航的影響。要想讓輕型單位有效的參與交火,他們需要的是持續性的護航能力(幾乎所有的間戰RN輕型單位都反映了新加坡向北前出戰鬥航速下護航(反潛/掃雷)的需求),敵我識別能力和主力艦上的標註/態勢感知能力,以及足夠的通訊能力保持與主力艦隊的聯絡。
這三點中,大戰裏完善的是其中的兩點——除去驅逐艦全面重掃雷/深彈,ASDIC化之外的兩點。大戰中北海兩個(三個)相當重要的特點是:1,完善驅逐艦分隊戰術,完善有完善指揮通訊員你能力;2,獨立輕巡洋艦隊活動的能力;這是英德雙方在戰爭中日益熟悉的部署方式,把輕巡洋艦在驅逐領艦之外獨立部署於輕巡艦隊,直接干預驅逐艦隊交火的能力——以及輕巡洋艦隊作為主力艦前出偵查掩護兵力的職能。這三點在日後地中海會表現得淋漓盡致。觀察包括馬塔潘和此前薩特在內的英艦隊部署,艦隊總是以輕型單位(通常由VALF指揮,主要包括輕巡洋艦,時有驅逐艦掩護)前出擔任前衞任務,和RAF/FAA飛行船/偵察機一起組成巡邏線,而主力艦隊(包括用於全天候戰鬥/解決主力艦的重炮編隊和用於航空打擊的載機艦)在其後展開,必要時刻可以送出航空兵或者快速主力艦/驅逐艦支援輕型單位。意大利艦隊的日間長距離交火對於這種戰鬥模式非常低效。其15nm以上對輕型單位的炮擊效率很低(RN/IJN/KM亦同)。地中海意大利艦隊在遠距離上的火炮優勢很少發揮出實際效果,IJN在爪哇則花了接近一個小時才命中埃克塞特。在軸心國日間遠距離交火無力的情況下,輕型單位往往可以倖存,之後在惡劣環境/夜間的消耗戰中重新佔據上風,比如馬來亞海峽之戰或者地中海太多,太多的案例了。一旦出現交火,英艦則施放煙幕或者向己方戰鬥艦隊撤離。而一旦進入夜間,則其輕型單位開始前出進行雷擊任務。這些都是北海漫長,血腥戰鬥中獲取的經驗,而RM甚至IJN對於公海艦隊在這方面還有許多需要學習的地方。
巡洋艦為什麼要作為驅逐艦隊的旗艦:簡而言之,早期驅逐艦不夠大,無法完全執行巡洋艦的職能(指揮,通訊,火炮支援)。後期驅逐艦則漸漸獲得了這種能力,尤其是驅逐艦大型化以後。大戰後期開始,英驅可以簡單劃分為“雙煙囱,三鍋爐”和“單煙囱,雙鍋爐”兩類,前者是S/R/W/V/大戰領艦(4in),以及A/B/C/D/E/F/G/H/I/部族(4.7in);後者是超部族,J/K/N/O/P(4.7in),L/M(4.7in62pdr),Q/R/S/T/U/V/W/Z/Ca/Ch/Co/Cr級。自部族開始,驅逐艦有能力攜帶類似於艦隊巡洋艦(阿瑞託沙/黛朵) 的通訊設備了,其淨投射也獲得了長足的進步。於是這樣按照DD編組的四艦艦隊也成為了輕巡艦隊的替代品,輕巡艦隊也就被得以保持獨立編隊如大戰中的輕巡洋艦艦隊一樣開始獨立活動了。
從這一點上來説,某種意義上RM在地中海,一定程度上IJN在南太平洋是很不走運的,他們正好遇到了此時的盟友,昔日公海艦隊訓練出來的,對於封閉環境下血腥的消耗戰非常熟悉的盟軍艦隊。最典型的例子仍然是馬塔潘:英軍驅逐艦的表現本質上不同意意大利艦隊;通過把探照燈直接連接於光學系統上的操作方式,驅逐艦可以用本艦探照燈直接照明敵艦位置,從而為扔處於暗處的主力艦引導目標進行開火。這都是大戰中對公海艦隊優秀的夜戰技巧的反應。在突尼斯/利比亞沿岸對意大利巡洋艦,在馬六甲對日本巡洋艦的雷擊行為亦同。通過海岸線隱藏艦艇投影搶佔優秀位置同樣是北海戰鬥的經驗,最終的戰果是非常理想的。如果沒有公海艦隊多次夤夜逃脱圍堵,沒有德艦多次與協約國艦隊的遭遇戰,這些技術的完善是否需要更多時間,都還是未知。
1920-1930年間,以及1940年間發生了兩次不太常被被提及的驅逐艦“革命”——前者是驅逐艦的護航職能。驅逐艦不僅僅只是擊退敵軍雷擊艦/進行雷擊的艦艇了,也是需要在戰鬥艦隊進入戰鬥位置時保護其不受到潛艇/水雷/航空兵威脅的艦艇。後者則是驅逐艦大型化的最終確定,通過高温高壓鍋爐的最終定型以及大型化驅逐艦卓越的戰果,其雷達/Hf/Df以及ASDIC設備為代表的電探能力,其態勢感知通訊能力的發展,大型驅逐艦終於成為了驅逐艦的普遍形態,最終成為了日後我們熟悉的現代驅逐艦。這一切的開始,都源於1909-1918年北海雷擊戰爭中的歷練,開始於必須有偵巡指揮,聯絡,支援的驅逐艦編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