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請勿加班!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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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
從西周到晚清,在近3000年的大多數歲月中,每當夜幕降臨,上至達官貴人下至市井小民都只能待在家中,不被批准的夜遊,後果相當嚴重,甚至,非死即殘。
文丨陳忠海
編輯丨李雪 瞭望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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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想“上夜班”?違法!
晉人皇甫謐寫了一本叫做《帝王世紀》的歷史書,上起三皇、下迄漢魏,其中有一首《擊壤歌》,借歌者之口描繪出上古時期老百姓的生活狀態。
“帝堯之世,天下大和,百姓無事。
有八九十老人,擊壤而歌。
其辭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
帝力於我何有哉!”
太陽出來就去耕作田地,太陽落山就回家去休息;鑿一眼井就可以有水喝,種出莊稼就不會餓肚皮。這樣的日子多自在,誰會去羨慕帝王的權力?

繁星下的隋唐洛陽城定鼎門遺址公園。圖|圖蟲創意
古人對晝夜有着明確的認識:日出前二刻半為旦,日入後二刻半為昏,由旦到昏為晝,由昏到旦為夜。對他們而言,夜間不出行,不僅是一種生活習慣,還是一項法律規定。
早在西周時就設有“司寤氏”這樣的官職,依據星宿的位置來區分夜的早晚,通知巡夜官吏實行宵禁,禁止晨行、禁止夜行、禁止半夜遊蕩。
【注:出自《周禮·秋官·司寤氏》,“司寤氏掌夜時,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遊者。”】
出於治安、防火等考慮,這項制度延續了下去。秦漢時,宵禁制度日趨嚴格,漢安帝時頒佈過《禁夜行詔》,明確要求“鐘鳴漏盡,洛陽城中不得有行者”。城門定時開啓和關閉,一旦關閉,即便皇帝本人親臨也未必能出入。
有一次,漢光武帝劉秀外出打獵,玩得很開心,到夜裏車駕才返回洛陽。守衞上東門的官員郅惲拒絕打開城門放行。皇帝命隨從透過門縫跟守將喊話、表明身份。郅惲回答道:距離太遠,看不清你們是誰。劉秀無奈,只得換個門試敲,最後從東中門進了城。
事實證明,郅惲並不是看不清,而是故意不開門。第二天,他上疏規勸:陛下這樣沉溺於狩獵,對社稷有什麼好處?
劉秀看到臣下如此盡職盡忠,倒是很高興,下令賞賜100匹布,對昨晚放自己進城的東中門官吏進行了降職處分。
【注:“帝嚐出獵,車駕夜還,惲拒關不開。帝令從者見面於門間。惲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帝乃回從東中門入。明日,惲上書諫曰:‘……陛下遠獵山林,夜以繼晝,其於社稷宗廟何?暴虎馮河,未至之戒……’書奏,賜惲布百匹,貶東中門候為參封尉。”出自《後漢書·郅惲傳》。】
出於防火考慮,秦漢時還有“禁民夜作”的規定——禁止大家“上夜班”,尤其嚴禁夜裏用火。
但是,隨着經濟發展,這項規定給大眾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成都地區物產豐盛,老百姓經常在天黑之後偷偷活動,加之房屋間距很窄,火災幾乎每天都會發生。
蜀郡太守廉範沒有強制執行禁火令,而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改禁火為要求百姓儲存水,方便了百姓生產,也減輕了火災損失。
對於這項變通,百姓們十分稱讚,編成一首《五絝歌》傳唱:
“廉叔度,來何暮?
不禁火,民安作。
平生無襦今五絝。”
【注:出自《後漢書•廉範傳》。】
廉太守啊,你來得太晚了!不禁火,百姓安心勞作;從前沒有短上衣穿,現在有五條褲子穿!
2
夜裏瞎逛,小心丟命!
不僅京城,其它城市也都有相應的城門啓閉制度。城內一旦宵禁,百姓不能出行,抓捕犯人的官吏也不能在隨便出入私宅,比如,居延漢簡出土的《漢律·捕律》中就有一條規定:捕吏夜間不得入百姓廬舍捕人,否則以“故入人室”治罪。

北京前門。圖|人民視覺
當然,專職官吏可以在街上巡邏執法,糾察違反宵禁規定的人。
東漢末年,曹操初入仕途,第一個公職是洛陽北部尉,相當於“洛陽縣北部公安分局局長”。一到任,他把官署的四門修繕一新,還做了不少五色大棒懸掛在門口,申明禁令:凡違反禁夜等治安管理制度的,無論平民還是權貴一律五色棒“伺候”。
一天夜裏,曹操帶人巡夜,突然遇到了一羣不速之客。
曹操喝道:
“你們是什麼人?為什麼違禁夜行?”
對方並不緊張:
“別問那麼多,讓你們領頭的過來答話!”
曹操大怒。
這時,有個人向前一步,慢條斯理地説:“我是蹇碩的叔叔!”
蹇碩,這個名字現在知道的人很少,可在當時,那是紅得發紫的大宦官,自己橫行、親屬霸道,誰敢得罪這號人物?遺憾的是,他這次遇錯了人。
曹操一聲令下,手下的人一擁而上,將對方全部擒住之後,五色大棒就上來了伺候。
這位“蹇叔叔”不經打,一頓棒子下去,竟然一命嗚呼了。
消息迅速傳開,年輕的“曹局長”在洛陽名聲大振。憑藉強大的輿論支持,曹操他不僅沒有遭到報復,還升了職。
【《三國志》注引《曹瞞傳》:“太祖初入尉廨,繕治四門。造五色棒,縣門左右各十餘枚,有犯禁,不避豪強,皆棒殺之。後數月,靈帝愛幸小黃門蹇碩叔父夜行,即殺之。近習寵臣鹹疾之,然不能傷,於是共稱薦之,故遷為頓丘令。”】
218年春天,太醫令吉本、少府耿紀等人在許縣謀反,放火燒了軍營。深為曹操所信賴的長史王必受傷,不治而死。曹操盛怒,下令將許縣的文武百官都召到鄴城,當晚參與救火的人站在左邊,沒有出來救火的站在右邊。
大家認為,參加救火的人肯定不會被治罪,於是,都往左邊擠。
曹操認為,在有宵禁令和禁火令的情況下,老老實實待在家裏的才是守法公民,這時候再往街上跑、還趕上救火的人,恐怕大多意在參加叛亂。結果,左邊的人全部被殺。
【《三國志》注引《山陽公載記》:“王聞王必死,盛怒,召漢百官詣鄴,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眾人以為救火者必無罪,皆附左;王以為不救火者非助亂,救火者乃實賊也,皆殺之。”】
3
盛世解禁,全民夜遊
唐代實行了“裏坊制”管理,宵禁制度隨之規範化、具體化,對違反規定的處罰規則制定得更加全面。
“坊”最早與“防”同義,建立裏坊的本意是防火、防盜,便於更嚴格的治安管理。這種格局起始於夏商時期的“九宮格”佈局,城市內由縱向和橫向的大街分割成若干個“方塊”,每個方塊是一個小區,隋文帝時稱為“坊”,隋煬帝時改稱“裏”,唐代又稱“坊”,一般俗稱“裏坊”。
長安城內有近110個裏坊,裏坊設牆、柵、門等設施,一到夜裏就“關門落鎖”,人們不能隨意走動。“諸兩京城及州縣郭下,坊別置正一人,掌坊門管鑰,督察姦非。”
這裏的坊正,是各里坊治安管理責任人,負責按時開閉坊門以實施宵禁,具體開閉時間以順天門的鼓聲為準。

北京鼓樓的擊鼓表演。圖|IC photo
每當“閉門鼓”響起,社交活動就要結束了,路人匆匆話別,家家門窗關閉。凡“開門鼓”敲響前無故在大街上行走的,將按“犯夜”罪名笞打20下。
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簡所著《李娃傳》中有一個情節:女子李娃與男子相會,“久之日暮,鼓聲四動”,李娃的姥姥問男子住在哪裏,男子説“在延平門外數里”,因為路遠,沒法回去了,希望能留下來。可見,唐代夜禁后街道一律禁止行人。
那麼,遇到特殊情況不得不出行,怎麼辦?
唐朝有了夜行文牒制度,不僅公事可以申領,而且百姓有急病等情況時也可申請。“但公家之事須行,及私家吉、兇、疾病之類,皆需得本縣或本坊文牒然始合行。”

華燈初上的古城長安。圖|圖蟲創意
另一個變通是元宵解禁,也稱“放夜”。這一天,上至貴戚、下至普通百姓,無論是翩翩公子還是深閨佳人,均可以上街夜遊,不受時間限制。據《雍洛靈異小錄》記載:
“唐正月十五日夜,燈明如晝,仕女無不夜遊,車馬塞路。”
蘇味道的《正月十五日詩》描述了當時的盛況:
“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
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
遊伎皆穠李,行歌盡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武則天時,元宵解禁變為兩天,延至正月十六,允許百姓張燈結綵;後又延至3天,為正月十五及前、後各一天。
到了宋代,經濟空前繁榮,治安狀況趨於穩定,元宵解禁的力度更大了。
967年正月,宋太祖下詔把元宵放燈時間延長到5天,即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的基礎上又增加正月十七、十八兩天。這項規定以後成為慣例。
不僅如此,日常宵禁時間也大為縮短。唐朝夜禁是從“晝漏盡”至“五更三籌”,換算成現在的時間單位,大約從19時至次日4時。宋初則將起始點推後“三鼓”,即從23時開始,第二天凌晨3時就解除宵禁。唐代實行宵禁的時間為9個小時,宋朝只有4個小時。
4
“三更半夜”和“殺人放火”
宋太宗時,陳象輿、胡旦、董儼、梁灝、趙昌言等四人志趣相投,形影不離,常聚於趙昌言家中,談至深夜仍不忍散去,人們戲稱陳象輿為“陳三更”、董儼為“董半夜”。一夜分為五更,三更正好開始於23時,也就是宵禁開始的時間。

2021年1月22日晚,湖南常德河街仿古建築羣內,裝扮的古代的打更人。圖|視覺中國
【注:古人將一天分為12個時辰,每個時辰為2小時,其中夜晚的5個時辰稱五更,一更開始於19時,五更始於次日3時。每更又分為5點,每點合24分鐘。】
“三更半夜”一詞由此而來。實際上,宋代人口激增,城市裏的裏坊制被打破,宵禁制度執行起來難度加大,漸漸名存實亡。正如宋人宋敏求所著《春明退朝錄》中記載:“不聞街鼓之聲,金吾之職廢矣。”
不過,宵禁鬆懈之後,治安問題馬上顯現出來。蘇軾在《東坡志林》中記載:“近日頗多賊,兩夜皆來入吾室。吾近護魏王葬,得數千緡,略已散去,此樑上君子當是不知耳。”
宋人李畋所著《該聞錄》記載,張詠在四川做官時有個小偷曾介紹自己的“從業經驗”:“三月至八月,夜短,多蚊蚋,人必少睡,故不敢為盜。九月至二月,夜長天寒,多畏寒懶起,乃可為盜。”
對於賊人作案的時機,歐陽修等總結為“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
元朝建立後,為了維護統治,恢復並強化了宵禁制度。元代夜禁的結束時間與宋朝大致相當,約在4:20,但開始的時間也由23時提前到20時左右。違犯規定的“笞二十七”,敢拒捕則“杖一百七”,非殘即死。
明朝宵禁的起始時間與元朝相當,處罰則更重: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40下,京城為50下;五更開禁前犯禁的笞30下,京城40下。
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在《中國札記》中描寫明末的宵禁情形:“各個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規定的間隔敲鑼,而且街道都有鐵柵並且上鎖。”
清朝繼續實行宵禁制度,如康熙朝,就有專門的《晝夜令》《時刻令》。小説《歧路燈》中描寫,一些有權有勢的賭徒依仗權勢違禁,父親為布政使的盛希僑滿不在乎地説:“夜深了,打上我這布政司燈籠,柵欄上也沒人敢攔;鎖了柵欄,他們也不敢不開。”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也有描述:“那裏鬧得他過!鬧起來,他一把辮子拉到局裏去,説你犯夜。”
暮鼓晨鐘,江山幾度代換!從西周到晚清,中國古代宵禁制度實行了近3000年,辛亥革命以後才宣告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