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理上講,政府的大量工作,轉移到最基層的村委會這一層面本就不應該_風聞
苦旅留香-2021-12-19 19:02
【本文來自《村幹部工作的要求太高了,全職尚且不夠用,工資是按照“業餘兼職”來發放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智叟也移山
- 而且我還想補充一點,隨着國家各項工作更加精準高效率的開展,留給基層的工作壓力也隨之越來越大。雖然村幹部不屬於公務員序列,由上級發佈的工作哪一項不開展?加班什麼時候不是常態?你説到志願者,你可知道志願者也是由政府聘請的,也是要付錢的。為人民服務和不給工資不是一個概念。
什麼叫做志願者?掙工資的不叫志願者,也絕不可以稱之為志願者。但是,可以由交通、餐費、通訊等補貼。但絕不能超過或者決不能夠那達到當地工資收入水平。達到和超過當地工資收入水平,就不叫補貼了。
從道理上講,政府的大量工作,轉移到最基層的村委會這一層面本就不應該,更不應該給村委會安排工作,只能是請求協助。因為村委會並不是鄉鎮政府部門的下級機構,二者沒有行政上的、組織上的隸屬關係。村委會成員更不應該稱之為“村官”,他們確實就不是人們口中常説的、經常理解意義上的那個“官”。村委會成員,不是鄉鎮一級政府委派的,是村民集體選舉的,對村民負責的,鄉鎮政府安排的工作,只要超出了村民的需要,從理論上講是完全可以拒絕的。幹了是情誼,不幹也沒有什麼。不能不幹,只是幾十年來,村委會唯上、唯官的習慣思維和行為方式導致的異化而已。
同時,從理論上講,鄉鎮政府機關安排的工作,絕大部分是他們的份內的工作,是他們應該親力親為的,而不是假手於村委會去完成。而且大量的還是花架子工作,真正村民切實需要的有,但佔比不高。你們願意去做,或是拍上級馬屁,或是社會大環境的影響,不能拒絕,或是為了自己的所謂“宦途”前程,不得不去做而已。更有一種不能説,而又不得不説的原因,村委會有巨大的權力和利益,為了利益,迎奉討好上級,以期獲取和保住自己的利益。
試問,如果沒有超過工資的、桌面之下的利益,又有幾個60歲以下的人願意幹這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這根明面上的補貼,年輕人能夠養家餬口嗎?能夠維持“體面的”生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