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家事,再做做村事,這樣的“兼職”問題不大;可現在下達任務是當村委們全職呢_風聞
基层牛马-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2021-12-19 16:42
【本文來自《村幹部工作的要求太高了,全職尚且不夠用,工資是按照“業餘兼職”來發放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苦旅留香
- 看起來你應該是政府的公務員,但你知不知道“村(居)委會”並非國家行政基層組織或機構,包括村長在內的全部工作人員,不在國家公務員編制之內?甚至根本不能稱之為“公務人員”。作為村民自治性質的民間組織的工作人員,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志願為村民服務的“志願者”?國家給付一定的經濟“補貼”那是情誼,不給那也是本分。
如果作為一個公務員,連“村(居)委會”這個組織的根本性質和準確的社會定位都不清楚,那你的基本素質堪憂啊,抓緊時間學一點基本知識吧。
這個我還是比較清楚的,村裏有村支“兩委”兩套班子,這個是沒有工資的,有工資的是定額補貼幹部,他們才是俗稱的村幹部,定額補貼的錢就是我之前説的“工資”。
平心而論,如果是兼職的話,其實這個工資沒毛病,忙完家事再做做村事,問題不大。可是現在下達的任務是當全職來用的,每個村基本是5名村幹部,村支書主任一肩挑,負責全盤工作,然後有副支書、村秘書,和幾個專幹。像綜治專幹、人社專幹等每月有200元補貼,這樣工作積極性會高很多。
至於你説的實實在在的志願為村民服務的“志願者”,這個不敢苟同,朱元璋的教訓還歷歷在目,就像公務員一樣,完全不發工資,像我這種人就不可能進來工作,因為我要養家,那進來的都是什麼人?他們的屁股真的是坐在人民羣眾那邊嗎,他們體驗過人民羣眾的生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