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人上家“抓”一個孕婦,“兵力”夠嗎?_風聞
挑灯看吴钩-说人话,谈天下2021-12-20 11:37

上海song老師事件還在發酵。昨天,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順縣砂壩鎮桃子溪村小學語文老師李田田在網上求救一事刷屏了。
許多人都知道李田田老師,2019年,因為她在網上發佈了一篇文章《一羣正被毀掉的鄉村孩子》,曝光學校頻繁迎檢,耽誤課程。教體局讓她馬上進城,局長要和她談話,嚇得她在網上求助,引發關注。這次她為啥又在網上求助呢?
據李田田老師説,因為她在微博上聲援song老師,有人登門要求她“簽字認罪”,否則將開除公職。如果調查結果屬實就要拘留她。甚至威脅她跟song老師的性質一樣,是漢奸,要被槍斃的。19日早上,李田田老師患有抑鬱症,被人帶去醫院做精神病方面的檢查。因為懷有身孕,李田田選擇回家靜養。
下午,教育局非要把李田田強行帶去醫院住院治療。李田田對外發出了信息:十幾個人闖入她的卧室,已經把她強行帶走了,甚至都沒讓她穿好褲子。最後被抓走關進精神病院,她藏了一個手機在內褲裏,向外界再次發出了求救信息……
強行登門、開除公職,簽字認罪、漢奸、拘留、槍斃、強行送到精神病院……湖南永順一氣呵成打出這樣一套“組合拳”對付的不是日本鬼子,而是對付一位正在懷孕且患有抑鬱症的人民教師!看了李田田老師的講訴,簡直把吳鈎嚇得毛骨悚然。
song老師事件我不想提,但即使李田田老師聲援song老師犯了大罪,湖南永順能這樣對付她嗎?李田田不過是一位懷有身孕的弱女子,即使把她關進精神病院,有必要動用十幾個人“抓”她嗎?兩個人不夠拿下她嗎?
而且,李田田拿個手機又不是拿着炸彈,給她一部手機怕啥,有必要逼她在內褲裏藏一個手機向外界發出求救信息?日本鬼子已經被中國人趕走70多年了,我們有必要逼李田田像地下黨那樣“發報”嗎?
退一萬步講,即使李田田犯了死罪,也不能這樣對付她。《刑事訴訟法》第65條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
同時,第72條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監視居住。第251條規定,發現正在懷孕的罪犯,應當停止執行。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第254條其中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當年,日本鬼子侵略中國,無惡不作、無法無天,到處欺負中國人。湖南永順縣這樣對待李田田老師,讓她如何教孩子?動用十幾人上家“抓”一個孕婦,“兵力”夠嗎?當年,小鬼子也不這樣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