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雲| 偷逃税6.43億,被罰款13.41億,薇婭扯下了“公平”的遮羞布_風聞
观云者-观云者官方账号-公众号“观云者”,写大国博弈的空间。2021-12-21 22:57
標題很長,但文章很短,簡單聊聊薇婭偷逃税的事。
過程一如既往地簡化,好幾篇文章等着出場,薇婭的臨時插隊已經引起“寡頭”們不滿,我就不囉嗦了,想詳細瞭解的建議找度娘。
其實也沒啥過程,消息幾乎是劈頭蓋臉,瞬間引爆。

官方通報顯示:薇婭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隱匿其從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虛假申報偷逃税款。
這個我也找律師哥們問了一下,究竟是怎麼個騷操作?對方在電話裏故作高深的告訴我,薇婭應該是進行了兩次轉化。
先是把坑位費、直播費、提成等收入,導入她開的公司。去掉流量、直播費用、策劃、助理等等各種成本之後,會分配給薇婭一筆收入。
她再把這筆收入,引入自己的眾多“個人獨資”公司,這些公司再開出虛假髮票,完成做賬。
這樣做的唯一目的是,把個人收入轉化為公司收入。這樣税率也由個人所得税變成了企業核定税。
這裏面差異可就大了。
個人所得税税率是45%,但企業所得税率一般是25%。當然,這裏還有差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的税率一般為20%。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税的税率一般為15%。再加上利潤的算法不同,公司註冊點不同,納税差異那是相當大。


網上也有網友扒出了薇婭兩口子名下的企業情況,薇婭共在16家企業任職,董海鋒則在28家企業任職。
薇婭名下的16家公司中,有11家都是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這些公司無一例外,都沒有實繳註冊資本,社保的繳納信息也是0。
這種情況,基本上可以判斷是用來避税的。
本來我那哥們還想解釋得更清楚一點,被我打斷了。行了、行了,別講了,寡頭們都等不及了,這不是本文重點。
如果真要把避税手段講清楚,估計需要一篇萬字長文。總而言之,薇婭用這一種看似很常用的避税手段偷税逃税,但沒得到主力爸爸的認可,先是責令整改,而後整改不到位,最終領到了一紙執法文書。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

對此,國家税務總局閃電回應:力挺杭州市税務局,此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網友們舉雙手贊成!
沒錯,公平,這就是****今天我要講的重點。
查薇婭,維護“税法權威”,這是替法律討一個公平。
同樣的納税人,廣大工薪階層一毛錢都沒機會逃,而這些高收入羣體,卻變着花樣避税,這顯然是對税法最大的蔑視。
偷逃税6.43億!什麼概念?很多人説了,這是他們縣一年的税收。
這個,説實話,你們縣還不錯,像我老家那種資深貧困縣,6.43億就是個夢。
一個幾十萬人做一年的夢就被偷了。如果公平有桿秤,那秤砣應該已經飛到天上去。
什麼叫權威?權威就是殺一儆百。可現實呢?
帶貨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的事過去多久?再往前一點,范冰冰、鄭爽等一大票娛樂明星逃税的事又才幾天?
這些人前仆後繼地往裏面跳,能説明税法有權威嗎?
早在鄭微出事的時候我就分析過,他們敢於頂風作案、鋌而走險,説白了還是犯罪成本太低。

很多人問,薇婭會被追究刑責嗎?答案是,不會。
我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是,我國刑法同樣規定,納税人有逃避繳納税款行為的,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到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這次,薇婭是初犯,且認錯態度較好,大概率也會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税款、滯納金和罰款,因此,如果不涉及洗錢之類的,不用擔心領盒飯。
罰款13.41億很多嗎?當然多,對於普通人來説,祖祖輩輩從石器時代幹起也掙不了這麼多錢。
但對於這些處於風口浪尖的帶貨主播來説,也並非天文數字。

這兩天在網上看到一張收入榜,採集時間是2020年1月-2021年9月,可信度如何,不敢保證。不過從薇婭這次爆出的信息看,八九不離十。
這背後的誘惑有多大,能想象嗎?
要守護法律的權威,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執法者的責任,更是社會治理者的責任。
我們常説,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在法律上同樣如此。如果這些既得利益者在看到法律時,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規避法律,而且這還不是個別現象,那隻能説明違反這條法讓ta們付出的代價不夠!這些人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越雷池,甚至在業內形成默認操作。
如果公平有底褲,我覺得眾多娛樂明星和網紅們已經把它的底褲扯得只剩下根布條。
儘快修訂這些條款,恐怕才是對法律最好的尊重。
説完法律的公平,我還想講講市場的公平。

在很多人看來,薇婭案只不過是另一個鄭微案,其實是不同的。
從薇婭案我看到一個畸形的行業,那就是直播帶貨。
此前的薇婭無疑是直播帶貨的頭部主播。這個頭有些大,大到像個畸形娃娃。
事實上,整個直播帶貨行業就是個畸形娃娃。上面那張表格中40個網紅(主要是帶貨主播),幾乎壟斷了市場99%的利潤。
壟斷,歷來是公平的天敵。
在傳統零售時代,主播直播只是品牌方的銷售方式之一,屬於銷售的一個環節,商品供應商好歹還是主導方。
可在“直播賣貨”時代,頭部主播卻成了主導方,表面上,這些人還是“銷售員”,但實際上他們已經具備議價能力,作用堪比“大型連鎖超市”。
能不能進入到他們的直播間,直接決定了品牌的命運。
這個過程中有三方被綁架了。
**第一綁架商家。**作為品牌方,選擇空間很小,頭部主播就那麼多,他們收割了大部分流量,不找他們,品牌方沒有銷量,但找他們,銷量換不來利潤。對於絕大多數品牌來説,找頭部主播相當於投廣告。
而那些拿不出坑位費、不願低價賠本的中小企業們,卻只能這場博弈中淘汰出局。

**第二綁架了消費者。**對於很多不習慣通過直播間搶貨的消費者來説,他們追求低價的權利已經被剝奪了。因為頭部主播要求他們直播間的商品全網最低,甚至要求品牌方貼錢賣貨。
這樣的結果是,普通消費者不得不花更多的錢去獲得商品(品牌方在頭部主播那貼錢,肯定會在其他領域討回)。
**第三綁架就業。**一個有議價能力的“大型連鎖超市”,它的主要成本是人工,從管理、物流到銷售,需要大量的人工,為社會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
可一個頭部主播呢?拿到議價權,但並不創造多少就業。以薇婭的公司為例,總共一百多號人,卻在傳統的銷售領域創造一年百億的營業額,超過絕大多數連鎖超市。
對社會而言,這健康嗎?
這背後唯一賺得盆滿缽滿的,就是那些營造場景、讓消費者下單更感性、更衝動的網紅主播們。
這個公平,誰來給予?
薇婭案絕不僅僅是個瓜,它留給社會治理者一個大大的問號。
在2億人靈活就業的今天,我們尊重那些通過自己勞動獲得合法收入的人。無論是在風口,還是在火山口,勞動始終值得人們敬佩。但同時我們也得思考,如何確保法律的權威?如何創造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環境?
迫在眉睫,急需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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