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合理避税”的手段居然那麼多,難怪富人都想往那邊跑_風聞
捞捞-2021-12-21 19:29
【本文來自《偷税漏税該不該封殺》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微博@一領淡鵝黃:
在美國的時候聽説,富人們通過“合理”避税來少繳税,這是個挺普遍的事兒。
除了像薇婭那樣,以公司名義報税,能夠躲避個人所得税之外,富豪還可以把財產捐給慈善基金會,這樣可以抵税;
私人地產捐給基金會,也能避免鉅額資產税;
還可以給孩子設立信託基金,也可以避免遺產税,再用工資形式給繼承人分紅;
開離岸公司、空殼公司;
把收入轉化為股票期權,長期持股,只有在變現的時候才繳税;
申報鉅額虧損,抵押資產,可以避税(如果抵押股票期權,還有驚喜~);
房產贈予、甚至買個遊艇(跟珠寶字畫一樣都是非金融類資產),住滿一定時間,以遊艇是第二個家的理由報税來避税……
實在不行還可以放棄美國國籍,或者離婚。
以所得税為例,你看着美國的所得税,好像是收入越高税額越高,其實這隻能限制中產階級,而美國最富的25人,平均税率不到普通人的1/4。2014年到2018年間,25位美國富豪財富增長4010億美元,但他們只繳納了136億美元的聯邦所得税,平均税率3.4%。
其中巴菲特最低,只有0.10%,貝索斯不到1%,馬斯克為3.27%。
2018年,他們25個人的企業合計市值為1.1萬億美元,等於美國1430萬普通階級薪資總和。(這樣類比不嚴謹,就是提供一個概念。)但同年他們只繳納了19億美元税款。馬斯克2015年繳税6.8萬美元,2017年繳納6.5萬美元,2018年一分錢也沒繳,索羅斯的聯邦個人所得税曾經連續三年顯示為零。
反正富人們避税的方法千千萬。舉個法國的例子,2013年時任法國總統的奧朗德立法,要向年薪超過100萬歐元的富人開徵75%的薪俸税(所得税?)。據説當時,LV總裁貝爾納·阿爾諾“為了在6個不同的避税天堂轉移資產,曾向至少10家不同的專業事務所求助”。(《世界報》)。
只要出得起錢,自然有大把的會計師律師,排隊等着為你“省錢”。
鏈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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