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是交税,富豪是交税嗎?是請國家保護自己的財產_風聞
恩人-2021-12-21 10:10
【本文由“平民所見”推薦,來自《偷税漏税該不該封殺》評論區,標題為平民所見添加】
- 眼睛瞪得像銅鈴
- 轉一個看到的微博評論吧,來自@於三羊開泰
為什麼應該叫停非制度化的“網絡封殺”。
近一段時間以來,“網絡封殺”成為了一個常用的、但沒有制度化的監管工具。和刪號刪帖不同,封殺是徹底阻止一個公民使用網絡社交平台、創建自媒體。
比如“郭老師”這個賬號的持有人,不僅原號被封,而且永遠不許在註冊和使用任何平台註冊賬號、經營自媒體。
信息經濟時代。通過社交平台創建自媒體,不僅是虛擬空間中“公民出版權利”的體現,也是一種新的勞動就業方式。如果一個人或者企業,被永久剝奪了創建和經營自媒體的權利,那麼ta就喪失了一種重要的就業渠道,也被剝奪了虛擬空間中的“公民合法出版權利”。
因此,封殺在信息經濟時代是非常嚴厲的懲罰,可以説是虛擬空間的死刑。這種虛擬空間的死刑,對被處罰者在現實世界中也是非常嚴厲的處罰,因為會持續影響一個人的就業和公民權,它的嚴厲程度,至少是超過了行拘的。
然而,目前卻沒有任何法律,去規範“封殺”的使用,這使得這種“虛擬空間死刑-現實空間剝奪公民權”的處罰被非常隨意的使用。
而且,一旦一個人被封殺,ta曾經的作品全部下架——哪怕是和其他人合作的。這種虛擬空間連坐制度,是不是合理,缺乏論述,更缺乏國家立法。特別是,封殺的執行存在着以職業不以行為的現象:演員被封殺,作品下架;但是投資方被刑事拘留,作品卻不下架。
這都顯示了,封殺這種監管手段的使用,目前是混亂、無序的。
笑死……那是封殺嗎?!
那是見勢不妙,明哲保身。請問:誰下了文件還是打了電話?
還規範……違法犯罪的時候“我不懂法”,國家罰完發現事兒還沒完——今後撈錢的路子是堵死了。又想起法律法規的好來了“我罪不至此我冤枉,這些網絡上的暴民還有沒有人管”。
那不如去非洲那幾個國家直接找總統給自己量身打造一套法律法規,還能配上荷槍實彈的非洲黑蜀黍給你執法,那多快樂啊。
再説難聽點:到了這個位置,那個税就真不是税了,那就是保護費!總以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是條框是籠子礙着自己出去撒野了,殊不知,等外面洪水猛獸滔天巨浪要把你整個蓋了帽兒的是,那法律法規就是銅牆鐵壁就是萬里長城,被狠人欺負了,還能召喚太阿。
平時不充值還想方設法拖欠偷逃,大禍臨頭了,那也就只能説是自己作死,旁人同情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