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1942年型艦隊航空母艦?_風聞
米凯勒_法比恩-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现代历史硕士-Fool, with tenure.2021-12-23 09:03

既然提及霍布斯,那就先把霍布斯的結論放出來,他認為“這是有史以來上最成功的設計之一(one of the most outstanding warship designs of all time)”。海軍部模範員工DKB的結論略有不同但是基本一致,這是“有史以來可稱成功的戰艦設計之一(one of the outstanding warship designs of all time)”。這個評價可能過譽了,但是某種意義上能夠説明UK設計人員對其的喜愛。在冷戰後漫長的歲月裏,除了美蘇和UK本身外,世界上絕大多數航母使用者都操作這些1942輕型航母(“light” fleet carrier),或者説1942戰鬥機航母(fighter carrier),1942反戰鬥機航母(fighter “destroyer”),“廉價航母(Woolworth Carrier)”直到世紀末,這本身雖然是機緣所致,但是也有設計本身的原因。
1942輕型艦隊航母的最大優點大概是···“不是光輝”。如果要英國人去頭鐵他們的封閉機庫消耗品載機艦,那麼還不如讓他們打定主意從頭到尾就本着小型艦去,把成熟設計的應用和封閉機庫的減重應用到極限,預期也拉低一點。
之前提到過我很不喜歡光輝(尤其是第一批)的設計。光輝級設計的三十年代末各艦隊的一個整體困境是無法有效地組織艦載戰鬥機防空,所以設計之初從各個角度上都在載機的有效運行上悲觀至極。光輝級,尤其是第一批,設計及其緊湊,其成艦排水僅有三萬噸左右,其本身減重的一大部分方式是封閉式機庫,把機庫頂部視為整個鋼質艦體結構的一部分,而機庫和輪機艙的裝甲盒同時也承擔了艦體本身的承重,其結果是無論維修還是對損傷的承受能力都遠遠沒有看起來那麼樂觀。這是一種非常,非常特化的設計。是在對岸基航空兵威脅絕望的情況下犧牲了內部安全性,空間和壽命,易維護程度,升降平台的大小以及機庫本身的大小來換得生存能力。
而實際上換得的“生存能力”是有限的。如前所述,那些沒有厚重裝甲保護的大型艦隊航母中,許多並不損失於航彈。大黃蜂是被魚雷導致停電的,列剋星敦同樣。胡峯是被潛艇擊沉的,皇家方舟同樣是被潛艇雷擊後棄艦。在光輝級本身中,光輝被逐出戰鬥時,也並非所有命中都發生在裝甲覆蓋的範圍內,其受損嚴重的艦首和艦尾都是無裝甲保護的區域。在神風時期,BPF的大型艦隊航母在生存能力上是否強於同期USN產品呢?一定程度上是的——但是這仍然不代表航彈和神風的命中就沒有造成損傷。即便是載機艦在被命中之後仍然可以保持行動,爆炸產生的震盪仍然會造成艦體形變,會造成鍋爐和傳動裝置,舵機的損傷,火災會影響電子系統——從普通的船電照明到防火門的升降到雷達設備,飛行甲板上的阻攔設備等等仍然會受損,而這些設備很多仍然是不能在海上簡單維修的,所以仍然需要入塢,問題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而光輝的全面維修則困難得多,因為裝甲結構和封閉機庫的設計,以及全艦噸位的極端緊張,形變或者動力設備的損傷往往極其難以短期維修,許多情況下需要移除部分裝甲盒(比如可畏的舵葉,或者更恐怖如勝利的現代化改造)。雖然第一批全部三艦或者説一二三批全部六艦都“在三個足智多謀又堅定不移的敵人能夠施加的所有打擊前倖存到了戰爭結束”,這不代表倖存到戰後的沒有“直接沉沒”的船隻就仍然可以使用。進一步考慮再武裝早期造船工業資源的緊張,把這些寶貴的艦用裝甲佈置在載機艦上究竟是否明智;考慮到裝甲盒帶來的重心上移和升降機部署困難,以及隨之而來的載機選型問題和整體載機量的限制,很難認為光輝們是成功的設計。
這一系列問題是再武裝時期的一個通病,某種意義上和KGV的問題是一樣的:這是“failing an impossible task”,是在再武裝巨大的設計壓力面前設計人員和決策人員選錯了導向。KGV簡單的裝甲佈置和小口徑主炮很容易視為計算錯誤或者政治限制從而被原諒,但是低航速和小續航力不能。這就是在回答“如何在排水和主炮口徑註定小於國際設計的時候完成設計主力艦的不可能任務”的問題時犯了錯。這個問題本來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這樣的主力艦仍然可以有足夠的活動半徑或者速度。查特菲爾德拍板要求強行堆疊裝甲厚度直接引起了一系列連鎖的設計不良反應。光輝亦同。“在30年代中期設計能夠對抗強大岸基航空兵的載機艦”在噸位限制,缺少基本雷達和引導設備,載機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任務。而在試着去完成這些不可能的任務時,設計人員無意間造成了許多惡劣的結果。該級艦如果放棄裝甲即便是不改變其他設計要素,其更大的機庫在戰爭中後期也會有更高的使用效率,而且擠佔的資源會少得多。大型主力艦都是非常複雜的工業品,其內部的鍋爐,輪機,傳動裝置和舵機,內部的發電機和佈線,內部的照明防火結構,島橋裏的電子設備——全部都是前電子時代的產品。拿這樣複雜,昂貴,精密的大型艦艇來用裝甲硬接航彈或者神風機,那麼無論如何都已經屬於一種效率非常低的使用方法了,這種時候即便是機庫裝甲可以保證短期內的繼續行動能力,無非也只是把載機艦當成了消耗品而已。
1942戰鬥機航母,或者1942輕型航母作為“非光輝”就有重大優勢了。
第一個是,其設計之初已經是挪威戰後,此時FAA已經開始實驗戰鬥機引導技術,最先進艦載機的需求也完全得到了認可。沒有封閉機庫和升降機間裝甲甲板/機庫限制的結果是尺寸大解放。光輝落成時飛行甲板只有620ft有效距離,後兩艦增加到670ft,改造終品也只有740ft。對比之下,巨像的飛行甲板有690ft。巨像的升降機有45*34,光輝只有45*22.
第二個是,1942輕型航母從頭到尾都是按照消耗品的態度去設計的。其設計幾乎沒有擠佔DNC緊張的戰時設計資源,而是在初稿之後完全甩手給了維克斯,而維克斯甚至沒有隻依靠軍品設計人員而是軍民合作完成了艦體設計。其艦體本身是民船設計的修正版,而引擎系統使用的是斐濟的現成品,佈置和隔艙經過特別設計保證抗沉性。最終品的搖動性能也很讓人滿意,建造週期最短只有21個月,所需單位工時和整體造價也相當樂觀。一切戰時載機艦技術進步全部都可以應用到這些輕型艦隊航母上:雷達系統,戰鬥機引導系統等等。
代價是什麼呢?沒有光輝的“裝甲甲板”——而後者本身已經在戰爭中被證明不是一個非常高效的思路了。光輝級倖存的重傷情況,沒有裝甲甲板的艦體十有八九也會倖存;而沒有裝甲的航母們(尤其是盟軍航母,IJN另算)被擊沉的許多案例中,光輝級的表現並不會有什麼不同。裝甲甲板雖然保證了短期的持續活動能力,長期來看和封閉機庫,小噸位的共同結果是艦艇整體的損耗更大而維護困難得多。
代價之二是武裝。但是這一點同樣值得商榷:在地中海有RN重型單位掩護的情況下航母自身的防空火力本身不是唯一的依靠,何況更低的造價意味着更大的數量,更適合現代化艦載戰鬥機的設計同樣意味着更好的航空境界。觀察神風時期英制航母的規避情況,實際上可以發現即便是最重型的大型艦隊航母,其防空火力在缺乏艦隊掩護的時候也不足以獨立應對漏網的神風,規避主要依靠操舵,所以——
代價之三是航速。15節經濟航速和25節最大航速嚴格意義上不能滿足最高速戰鬥艦隊的需求,這是為了經濟性不得不放棄的指標,雖然在地中海護航行動或者挪威/日本沿岸這樣的環境下也完全可用,8300m對20節航速也完全足夠以新加坡為起點北上支援包括標準驅逐艦在內的戰鬥艦隊短期交火的需求。之後的半人馬航速會略提高到28節。
代價四是本身建造標準和材料應用上的:
雖然上面批評光輝批評的很兇殘,但是並不是説光輝就一無是處,尤其是考慮到同期世界上僅有4個國家有一定程度的載機艦運行能力(英美日,以及開戰時1艘在役2艘在建的法國),考慮到光輝級驚人的短設計週期,極盡所能的噸位節約,以及本身面對的不可能完成的絕望任務,其最終成品應該説反映了再武裝時期設計人員絞盡腦汁各顯神通的神功。同樣也不能認為1942設計就完美無缺,上面描述過該級艦最長服役時間超過半個世紀,但是應該説有設計上的成功也有歷史機緣的因素:同時期只有這一批設計既有足夠的大小,又足夠廉價,還有如此大的生產量。同期更小的USN輕型航母在這方面沒有競爭能力,而戰爭結束後又沒有國家有需求和精力批量生產如此龐大的航母編隊,於是自然只剩下改造1942輕型艦隊航母這一種選擇,這是選擇也是必然。
DKB認為1942輕型艦隊航母是最典型的“盡善盡美(面對加水水多加面)是好設計最大的敵人”,這大概有道理:如前所述,如果要英國人去頭鐵他們的封閉機庫消耗品載機艦,那麼還不如讓他們打定主意從頭到尾就本着小型艦去,把成熟設計的應用和封閉機庫的減重應用到極限,預期也拉低一點。最終的產品在建造和設計成本上小得多,而性能上卻在各方面都非常接近甚至有些領域超過了同期更大型的英制大型艦隊航母了。這是“夠用就行”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