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加班情況嚴重,員工身心健康受損嚴重_風聞
jdsq-2021-12-24 16:22
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每位參與員工的努力付出,但當前企業主為獲得更大的收益嚴重壓榨員工的休息時間,即使在勞動保障部門三令五申的要求監督下,私人企業過度加班情況屢禁不止,員工猝死事件頻發。
一是企業加班隱蔽性高,主動監管難度大。員工是過度加班主要受害人,但是企業會通過招聘條件、增加免費停車位、增加薪酬等福利減少員工對於加班問題的重視和反感從而忽視過度加班問題的嚴重性,對於監管部門檢查也會隱瞞加班實事。2021年1月5日《拼多多員工加班猝死,為什麼我們會陷入既累又窮的內卷時代?》一文中提到,現在互聯網公司的招聘門檻中一條隱性的要求規定就是要接受“996”工作制。2021年月8日。騰訊網《衝上熱搜!上海應屆生拒絕“996”被知名企業辭退?》一文中提到,一名應屆畢業生在申通實習就業時,因為拒絕領導説在晚上9點下班的要求因此被告知實習不合格被辭退。網友謝開聰表示,騰訊公司晚上有豐盛的晚餐,6點有班車接送回家,10點後能報銷車費,公司沒有加班要求但是“福利”讓員工樂於透支健康積極加班。二是處罰力度較低,企業加班約束力小。勞動保障法相關法律對於企業過度加班處罰力度方式較輕,企業盈利水平遠大於處罰,許多企業對此有恃無恐。如現行監管部門處罰加班問題依據《勞動保障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於用人單位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按受害人沒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於罰款,這對於目前營業額每年數千萬甚至上億的企業來説處罰力度過低。
三是員工加班透支健康,猝死事件頻發。為了賺取更多資金和獲得就業機會,享受企業相關福利,許多員工默默承受加班造成的身體損傷,積勞成疾造成的員工猝死事件數不勝數。如2021年****1月5日,網易新聞中《拼多多員工加班猝死事件始末》一文提到北京時間12月29日凌晨1:30,張*霏在與同事一起走路回家的路上突然捂腹,暈厥倒地。同事立即呼叫120送往烏魯木齊本地醫院,經近6個小時急救依然無效,不幸離世,經調查她工作到凌晨1:30是常態。**2021年11月18日,澎湃新聞《比亞迪員工猝死”:“賠錢”不是終點,需徹底反思加班文化》**中提到猝死出租屋內的36歲比亞迪員工的加班數據非常誇張。工作打卡記錄顯示,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時長都在12小時左右。而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長不超過8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且每月最多有12天的工作時長可以為每天11小時。用人單位不僅沒有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合理的工作時長和休息休假時間,而且還讓他長期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