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宗教改革的真正動因_風聞
陶永谊-经济学家,独立投资人-2021-12-25 17:24
宗教在生存模式中的作用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宗教的社會功能究竟是什麼,它在公共治理方面起到什麼作用,為什麼有些國家宗教影響無所不在,有些國家宗教的影響則微乎其微。歐洲的宗教改革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可供分析的案例,
馬丁•路德發起的宗教改革,其核心訴求是爭取個人獨立閲讀《聖經》的權利,而不是僅僅聽從教士的解讀。這實際上是與羅馬教會爭奪話語權。宗教改革產生的各種新教教派,其實都是從對《聖經》的不同解讀派生出來的。那麼,問題來了,過去一直沿襲的羅馬教會對聖經的解釋權,為什麼現在就變成不合理的呢?
這個還是要從羅馬教會的社會功能變化來理解。羅馬帝國滅亡之後,蠻族佔領了羅馬帝國的地盤,卻沒有能力繼承羅馬帝國的公共管理體系。部落聯盟制以及後來的封建采邑制,部落與部落之間以及國王與貴族之間的利益紛爭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並且缺乏有效的調節機制,而羅馬教廷可以起到一種平衡的作用,即通過國王的加冕儀式賦予世俗權力統治的合法性,以避免無休止的權力爭鬥。
在當時歐洲的那種高度分散的割據狀態下,教會的這個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以至於世俗權力不得不對羅馬教廷俯首稱臣。在税收和土地上問題向羅馬教會做出巨大讓步。
但進入十六、十七世紀時,歐洲大陸各國世俗權力已經有了很大的強化,國王通過聯姻和武力征服的方式開始將國家治理功能中央集權化。在對地方勢力取得相對優勢之後,各國國王即使不通過羅馬教廷的加冕,也可以享有無可爭議的合法性。也就是説,羅馬教廷原來不可替代的平衡作用已經消失,這個時候,教會所擁有的特權就變得讓人無法忍受。
事實上,宗教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並不是馬丁路德的改革訴求是否合理。而是取決於世俗政權的態度。如果沒有世俗政權的支持,宗教改革不可能成功。胡斯的宗教改革訴求與馬丁路德的訴求完全一樣,但由於沒有國王的支持,就被教會送上了火刑架。
到了馬丁路德的時候,至少有相當一部分國王可以通過支持宗教改革獲取巨大利益。首先,國王可以通過支持新教教會成為全國教會的首腦,其政治權力和經濟地位會得到顯著提升,因為他可以沒收教會的土地和動產,還可以制止税收流向羅馬。
宗教改革的背後,其實是世俗政權與宗教勢力在社會功能上的此消彼長而發生的一次權力再分配。宗教改革的直接結果,是把中世紀統一的教會拆分成大量的地方性教會,這些地方性教會的共同特點是,都由世俗當局控制者神職人員的任命和教會的財務。宗教改革的直接結果是權力由教會向政府轉移。
宗教的社會治理功能減退,讓位於國家的公共管理功能。所謂教會的腐敗,教士的墮落,都是在其社會功能減退以後才顯得不合理和令人厭惡,其本身並不是宗教改革的真正動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