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不多了_風聞
已注销用户-中国政经第一刊2021-12-26 22:04

作者 | 陸茗
淘寶第一帶貨主播薇婭價值13.41億元的天價警示,餘波未盡。
12月22日,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地税務局齊發通知,要求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納税人自查自糾、依法納税,期限是2021年底。

多地税務局發佈通知,要求求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納税人自查自糾、依法納税
其實,針對網絡主播的查税行動早有預告。
9月,國家税務總局就發通知,明確針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加強税收管理、評估涉税風險。
當時,針對鄭爽偷逃税的曝光和處罰剛發生不久,輿論注意力主要在明星藝人身上,直到11月,頭部帶貨主播雪梨、林姍姍因偷逃税被抓典型,提示給網絡主播的危機信號更加鮮明。
再有12月20日曝光的“一姐薇婭偷逃税”這顆價值13.41億元的重磅炸彈,公眾更直觀地注意到“頭部網絡主播”這一高收入人羣。

據新華社12月20日消息,薇婭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偷逃税款6.431億,其他少繳税款0.6億,處罰決定罰款13.41億元
在針對雪梨、林姍姍、薇婭的税務機關通報中,都一致點明瞭其共同的偷逃税款方式:
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即: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等。
在針對薇婭的通報裏,更明確了她所涉“勞務報酬”的具體內容:個人從事直播帶貨取得的佣金、坑位費等。
事後,薇婭的丈夫、謙尋杭州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董海鋒在致歉信中解釋:“2020年……聘請所謂的專業機構進行税務統籌合規(作者注:合理避税是税務統籌的重要內容,但合理避税不等於偷逃税),但後續發現這些所謂的合法合規税務統籌均存在問題。”

薇婭的丈夫董海鋒在致歉信中的解釋
事件中,困惑集中在2個話題上:合理避税和偷逃税的邊界在哪裏?加強對網絡主播、直播這類新產物的税收監管意味着什麼?
1
鑽空子
網絡主播羣體內部性質有不同,一位在電商直播、秀場直播有過3年工作經驗的知情人士告訴南風窗,主播分為“店鋪主播”和“個人主播”。
前者是品牌商家聘用主播為其自家品牌宣傳銷售,不涉及替其他品牌帶貨,身份上等同於員工,税費由品牌公司發放工資時代繳,主播個人偷逃税空間小、難度大。
“個人主播”是像薇婭這類替眾多非自有品牌帶貨的主播(她的自有品牌只是她直播間團隊的一部分)。南風窗在向浙江税務局諮詢時,得到的回應是,此次“自查補繳税務提醒”主要針對的是這類“替別人帶貨的主播”,而“店鋪主播”相關事務由另外的常規業務部門負責。
針對這類“個人主播”,其常見的偷逃税方式雖已明確,但網絡主播以“税務統籌”的名義偷逃應繳税費的空間卻超乎想象。

直播中的薇婭
中倫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姜浩,在撰文解讀雪梨事件時就指出了可能的涉税風險。
姜浩稱,從税務角度,個人獨資企業一經問世就存在被濫用的可能。對主播個人來説,原因在於: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可以享有税收優惠。
“從税率角度,個人獨資企業比照個體工商户納税,最高税率為35%(作者注:綜合個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為45%);很多地區,個人獨資企業按照核定税率徵收,甚至低至1%以下,原因包括無法查賬徵收或單純為了招商引資;即使查賬徵收(作者注:查賬徵收對企業財務要求比核定徵收更高),很多地區也承諾以税收返還的方式提供優惠,實質降低了有效税率。”姜浩解釋稱。
也就是説,理論上,通過去税收窪地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有可能實現税率從最高的45%降至最低1%的程度。
2
合理避税和偷逃税的邊界
單就“利用税收窪地”和“成立個人獨資公司”的操作,可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最多帶上鑽法律空子的名聲,離違法違規仍有距離。從合理避税進入違法違規偷逃税的那條邊界,學術上對此有過辨析。

薇婭名下7家個人獨資企業均設在上海崇明,而崇明開發區網站上明確指出了當地的税收優惠政策
南風窗通過梳理相關論文,可以確定幾個辨析“合理避税”和“偷逃税”的依據:
在税收上,避税不減少税基總量(注:如商品的銷售收入金額及個人及企業的所得額,税基的大小直接影響税額的多少),只是向低税率地區轉移,而偷逃税直接表現為税基總量的減少。
在法律上,它取決於是否具有欺詐性質,合理避税不涉及欺詐,偷逃税伴隨着欺詐。
在手段上,針對個人的合理避税包括投資金融債券、購置不動產來轉移避税等;而偷逃税則涉及偽造、變造、隱匿、銷燬賬簿、虛假納税申報等。
再回到對薇婭等主播的通報中的三處關鍵措辭: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我們可以從上述三點裏一一對應。
同時,結合通報中提及的,薇婭、雪梨、林姍姍在上海崇明島、廣西北海、江西宜春市宜陽新區等税收窪地——設立了多家個人獨資企業,這在姜浩看來,“目的在於化整為零”,可能引起税務機關對“交易往來真實性、是否利用當地税收優惠政策進行違法逃税”的質疑。

企查查數據顯示,薇婭共註冊了8家個人獨資企業,登記地點多在上海崇明區
“單個網絡主播與多家個人獨資企業之間,或者平台與單個網絡主播的多家個人獨資企業之間,充滿了濃濃的過度税務籌劃的味道,在商業上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真實的。這個安排,係為逃税目的改變收入性質的虛構交易。從這個角度來説,如果單個網絡主播出場了多家個人獨資企業,被税務機關查處其實是不冤的。”姜浩解釋道。
同樣值得一提的是,在學術討論中,“到税收窪地註冊公司”,這屬於企業合理避税的方式,而非個人合理避税的方式。
在個人所得税項目當中,勞務報酬和經營所得(以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户的形式)性質不同、適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另一個關鍵問題在於:網絡主播帶貨的佣金、坑位費這屬於他們的經營所得,還是勞務報酬?——此次對薇婭的通報中不能更明確了:佣金、坑位費屬於勞務報酬。
早在今年9月,國家税務總局就對此有“涉嫌違規”的公開文字暗示,而11月時,以雪梨、林姍姍為例,通報就寫明:“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税。兩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税收法律法規,擾亂了税收徵管秩序。”
無論是三位主播的TOP10的行業示範地位、還是偷逃税費的額度巨大造成的税收流失,雙重負面影響、加上電商直播的擴張,規範都是無法迴避的現實趨勢。
3
當網絡主播成富婆
税務機關查税行動,同時揭開了頭部電商帶貨主播高收入事實的冰山一角。
2019年,薇婭在一檔綜藝上被問及:一年掙了多少錢?短暫停頓後,她看起來頗認真地答:“不到100個億。”當時現場更多嘉賓的鏡頭反應是“鬨堂一笑”,就連花邊字幕也打上“皮一下很快樂”,薇婭究竟是玩笑還是講出了接近上限的事實,外人無法確知。

即便在“幾分鐘直播銷售額破億”的直播實時成交額面前,也有人冷靜地問句:退貨率和數據注水程度。畢竟帶貨主播的工作核心仍是銷售,並不惹眼。
但這一次,通報表述中——薇婭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個人偷逃税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税款0.6億元,加收滯納金,0.6~4倍不等的罰款,構成的13.41億元天價——淘寶直播一姐有了一個相對真實的身家參照、且有衝擊力的數字觀感,更是不折不扣的高收入羣體成員。
個人所得税徵收是社會財富再分配的方式之一,但個人所得税也是公認的税收流失嚴重的税種,此輪以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個人所得税徵收監管為焦點的查税行動,也是在重申“依法納税”的義務、原則和常識。
社會無法對個人擁有的財富劃定上限,但不患寡患不均,若普通工薪族領着月入幾千的工作尚且依法納税,拿着高額個人收入的網絡主播、明星藝人卻偷逃税款,顯然有失公正。

2020年直播帶貨總榜,薇婭高居榜首
當然,連帶着曝光的網絡主播的個人收入,也向源頭觸及了初次分配的話題:像薇婭這類帶貨主播為什麼成為高收入羣體?這一職業的價值貢獻在哪裏?
北大經濟學教授在專欄文章中對此作了解讀:“薇婭等網絡主播在網上直播帶貨,不斷撮合成千上萬的生產者和好幾億的消費者進行交易。主播通過這個複雜系統把生產、流通的中介層壓成了薄薄的一張紙,整體經濟的交易成本極大下降,而帶貨主播的中介費用也爆發式增加了,這就是薇婭25分鐘可以賺30萬的原因。”
4
公正,如何是好
主播存在的市場價值是一方面,作為新經濟、新業態的電商直播,還涉及薇婭等頭部主播是否影響了公平競爭的問題。
前述網絡直播從業者告訴南風窗,頭部主播有極高的議價權,薇婭、李佳琦更以要求“全網最低價”打招牌,壓縮品牌合作方的利潤,要求更高的銷售額分成,聚攏更多用户流量。品牌方之所以選擇與頭部主播合作,有的是為了衝KPI、或是給新品牌打知名度,保本甚至賠本合作不是怪事,品牌方從頭部主播保留的利潤空間不及腰部主播。

李佳琦講述自己跟一個品牌談價格的經過,品牌説一回去算虧錢了
曹和平認為:“在頭部主播要求中小企業以“全網最低價”進行出售,當企業虧本交易的時候就產生了惡性競爭成本,破壞了行業的正常競爭。”
查税和處罰,從側面為這個行業敲響了警鐘。
電商直播從業者倪叔在網上總結分享了他對親歷的查税補税風波的思考:補税風波是直接衝擊了直播電商的商業模式。利潤率+現金流能否繼續支撐、業務合規問題、直播企業的上市計劃,都是非常沉重的拷問。
電商直播的税務問題,是市場變化走在制度前面的一次反映,圍繞它的税收監管,曹和平提出了另一個思路:電商直播收入的基礎,更多是依靠通訊基礎設施建設獲得超額的流量和收益,其從業者比普通人使用更多的互聯網資源,要不要交資源税?比如由網絡主播和平台按比例均攤。

現有法律中資源税是對自然資源徵税的税種,互聯網資源並不在資源税的範圍當中,但在社會討論中,確有“政府是否有必要像徵收自然資源税一樣,對平台企業徵收數字服務税”的類比提法。
事實上,數字經濟的公平徵税在國際上是一個熱門話題,在歐盟已有對“數字服務税”的探索和應用,其徵收對象多為大型互聯網公司。直播電商作為數字經濟之林當中的一棵大樹,內在邏輯也有相似之處,可供參考。
從頭理解網絡主播查税事件,不只是強調網絡主播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義務,其實也是在倡導一個更加公平的社會分配環境、以及合理的市場競爭秩序。